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实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 范围:适用于所有车间。
三、 职责: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生产科执行,厂长监督指导。
四、 内容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反馈同一批次的产品,发生食用后腹泻等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现象,主要包括化学的、生物的危害,或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现批量的明显的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质量事故,如批量涨袋、出现漏气、发臭等,视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质量管理(www.chinatpm.net)
2、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处理程序工作,并随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质量报告情况。
(二)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供销科和质检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在市场上的妥善和积极处理。
2、派质检科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品质量状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将样品送厂,并做出初步的判断和处理。
3、相关生产车间,排查此批次产品的产量和范围;4、询问其它发货范围的销售公司,是否有此类现象的发生;5、排查此批次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料和辅料及包装物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以及其它产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辅料或包装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产品的质量状态,生产批量及发货范围。
6、排查此批原辅料是否有理化指标的检测,以往供应厂家的质量及理化指标检测的情况;同时排查此批产品所用包装物、原料是否有变化。
7、排查生产环节的各项生产记录,还原当天生产状况;8、通过以上排查,初步判断出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怀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判断。
9、对怀疑因素和环节,进行至少三种的重复性试验,通过试验,确定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0、对于市场上的事故发生态势积极关注和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三)产品回收
1、通过排查和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职能部门沟通后,如确认此批产品有回收的必要,应对产品进行回收。回收时,按发货区域、数量及日期批次进行回收。回收后按正常退货程序进行退货。
2、退货时,与职能部门沟通,确定统一退回总部或各异地公司同时接收。
3、产品退货后,积极对退货产品进行观察。
(四)改善和改进
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出来的因素,厂内进行整改,由相关车间积极整改,或进行硬件的投入,从而固化生产。如有系统性问题,需要职能部门配合的,积极向相关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并明确提出,在相关因素改进之前,此种或此批产品停止生产,或改进工艺等。
Ⅱ 如何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为完善全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及时、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现就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提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体系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结合当地食品加工生产的现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要做好与当地政府总体预案的衔接,保证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与当地政府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系统、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资源等协调一致。同时编制应急处理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咨询专家库,落实通讯方案。每年针对典型食品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理情况,对预案文件体系进行评估和修订。
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也应建立内部应急处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理的相关措施。
二、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建设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管理机构(应急处理常设机构可以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署),并在当地大专院校、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聘请有丰富经验的科研人员和检验技术人员,组建咨询专家库。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
一是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和统计。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争取做到六个第一:第一时间得到信息,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作出判断,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
二是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预测、预警机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项目的监管,认真开展巡查、回访与监督工作;定期了解食品安全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措施,及时发出食品安全预测、预警;针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区域和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
三是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参照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预警、快速反应”的原则,科学有效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食品安全法》第2章规定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6年就已在全国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省局2008年也已开展了省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但就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而言,还需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见附件1,草稿仅供参考),使其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通过风险监测机制的运行,掌握本省特定区域、特定食品类别、特定食品污染物的变化趋势,为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系统工作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建设
2000年以来,省局加强了对全省食品安全检验体系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纵向比有长足的发展,横向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有的县级检验机构由于人员素质较差,购入的设备尚未使用;有的市级检验机构使用先进检验仪器尚不熟练,从事食品安全检验的人员少;而省级检验机构(包括本省国家级检验中心)由于场地的限制,发展已遇到瓶颈,全省食品安全检验体系需从下面几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是完善检验技术人员的用人机制,大力引进人才;
二是加快系统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检验机构快速发展;
三是加大对省级检验机构(包括本省国家级检验中心)的投入,加强其设备储备、人才储备、和技术储备。
通过建立起省、市、县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
1、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2、工作目标: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处置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报告、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避免出现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尽可能减轻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
3、工作思路:一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全系统风险信息管理网络。二是建立对风险信息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级分类管理的制度,力争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三是建立以质检日常监管工作为基础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使风险信息管理与系统内已组织实施的风险防范、风险预警等有机结合。四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五是建立风险分析、研判技术支持系统,成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和确定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七、坚持平战结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演练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年年初要制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理演练。演练可以由省局或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也可以分别与当地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企业联合组织。通过演练,提高队伍实战素质,充实应急处理措施,加强与关部门联动和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应急处理工作水平。
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增强对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该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部署、检查、考核,每年在上报工作总结时,要同时上报应急工作总结。严格应急处理工作纪律,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应急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失和扩大影响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Ⅲ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全面履行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特制定此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是指辽中县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分装的食品因严重质量和卫生问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一)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理涉及县级多个职能部门,需我局协助调查的;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原因有可能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我局配合协助调查的;
(三)我县周边地区已经发生的食品质量问题,有可能波及或已波及本县的;或外埠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流入我县造成质量安全事件,需要报外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需我局协助处理;
(四)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五)媒体披露、消费者举报、社会反响强烈的;
(六)国家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或交办的;
(七)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性质特别严重,超过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八)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产生危害范围跨越县级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九)由生产原因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二、预案分级
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属于应急预案启动中1—3条的属于一般事件,4—6条的属于重大事件,6—8条属于特大事件。
三、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辽中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视突发事件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
(一)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组 长: 张吉龙 局长
副组长: 苏士海 副局长
成 员: 王长贵 科长
王积丰 科长
杨全良 科长
邢 波 副队长
陈 宏 所长
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总体部署和全面指挥工作;掌握全局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二)县重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王长贵担任。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在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突发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县系统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指挥小组领导汇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三)专业处置组及其职责
1、检验组:由县局监督科,县质检所负责。原则上由事件发生地监督科、质检所负责实施管辖,因特殊情况需上级部门处理的,由县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临时决定。负责组织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样检验,快速、准确出具检验报告,为事故判定、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2、办案组:由县监督科、稽查队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中相关企业行政执法及问题食品后处理,组织对相关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大排查。
四、预案的实施原则
对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由县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立即部署调查和执法检查。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对涉嫌有毒食品,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对县内相关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排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立即向社会公告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将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局报告,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五、事件处理基本程序
接受突发事件处理指令
通知监督科稽查队第一时间到现场
部署各组接受任务
形成调查结论报政府及上级部门
查封现场产品
抽取样品检验
报告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相关部门联合处理
组织专家鉴定
向社会公告
后处理
六、落实措施
(一)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直接向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报告。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同时应于5分钟内电话上报市局,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局相关部门,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危害程度、初步原因、发展趋势和涉及范围、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并于事件结案后5日内上报书面总结。同时视事件程度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在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中瞒报、谎报、缓报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快速反应机制。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地域偏远的可适当延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三)通讯畅通。有关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络通畅,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联络,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
(四)依法处置。对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企业立即停产,立即全部追回其产品并销毁。同时要对可能波及的其他地区依法组织对同类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突发事件处置要依法快速、准确、高效,检验鉴定要科学严谨。
(五)新闻发布。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新闻报道要遵守纪律,统一、准确,要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六)突发事件的监测。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监督抽查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定期巡查,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把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降至最低。
只能给你个参考 具体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