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应当由安监部门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者,将受到什么处罚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 严禁未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上岗作业解释
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的人,缺乏安全常识和知识,考核不合格,说明他学习的安全知识不过关,这样的人上岗会对整个项目还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3. 安全生产中的知责,履责,问责是什么意思
安全生产中的知责,就是要知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只有在明确这些工作职内责的前提下,容才能认真履行好这些职责;
安全生产中的履责,就是要在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自己份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中的问责,是指如果在自己份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做好,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那么,就得接受上级的处分。这就要求大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而决不马虎从事。一句话,奖惩分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的理解有所帮助。
4. 安全培训考核,要遵循什么原则
沈某想申请某石灰生产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他向朋友咨询了安全培训考核情况,但朋友也只是告诉了他一些考试的方法和技巧,并没有对考核作具体的介绍。由于对考核制度的模糊不清,沈某并不知道考核的方向,不知道该怎样准备。问:安全培训的考核要注意什么呢?考核要遵循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呢?
安全培训的考核是要进行计算机考试的。对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步推行有远程视频监视的计算机考试。”所谓教考分离,就是把教学和考试分开,培训机构不参与所任课程的考试,包括出题、监考和考核结果评测。强调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教学大纲教学,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安全培训,保障了培训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公正。统一标准、统一题库是指对于参加安全考核的人员考核的标准和考核题目是相同的,没有差别对待,保障了安全考核的公平性。分级负责就是“谁主管,谁负责”,分清了责任体系。弄清考核的原则和方法有利于考核的合格,参加考核者也会通过更有秩序的公平的竞争来通过考核。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步推行有远程视频监视的计算机考试。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考核都有自身的原则,在安全考核中更是如此。安全培训的考核合格意味着可以上岗执业,更具有实践操作性。相关部门要在企业安全生产的入口把好关,让企业的安全更有保障。
5. 安全生产问责有哪些新变化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必须层级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应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要有具体的责任、措施、奖罚办法。对完成责任书各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考核指标或考核内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应对该单位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遵守“以人为本”,“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博安网-安全生产知识云】提示你:必须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6. 如何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的核心和目的。因此,消除或减少企业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呢?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消除或减少员工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交流培训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下面,我将结合工作实际,就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这个规划是我市第一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安全培训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全培训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得到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就必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培训这个关键环节,从解决观念问题、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理论上的重大创新,为全党和全国各项工作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指针,也为做好安全生产、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包括安全生产在内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安全生产为了人,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操作技能等,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而重视程度、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的提高,主要来源于教育培训。因此,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安全培训工作是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二)明确安全培训的地位和作用,把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我们应从四个方面来理解安全培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从本质上说,安全事故都是技术风险,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抓安全工作要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的原则,实际上就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工程技术对策、监督管理对策和教育培训对策。教育培训对策,就是通过多种形式、持续不断的培训,使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广大从业人员,从不同的层次和领域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保证工程技术对策和监督管理对策切实落实到位。 二是安全培训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柱。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立法、执法、保险和培训是四大支柱。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和工业转移,农民工已成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必须通过开展多种多样持续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是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安全生产“五要素”的第一要素安全文化,依靠的是有力、有效的安全培训。因此,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 四是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根本手段。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模式来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大致可分为自然本能期、法制监督期、自我管理期、团队文化期四个主要阶段。只有人的意识、知识达到了相应的水平,企业的安全管理才能上升到新的阶段,而其中所依靠的根本手段就是安全教育培训。 近年来,我局党组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一把手负总责,把培训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培训考核运行机制。巢湖汽车驾校、含山恒泰、无为亚泰3 个安全培训机构,初步建立起培训网络体系。在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在全市企业大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培训了上万名安全管理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较好效果。 二、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全面提升安全培训工作水平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这就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到2010 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培训网络化、管理标准化,为了使安全培训工作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我们要切实抓好六项工作,实现六个创新。 一是抓重点,在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上要取得新突破。为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家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我局今年已初步制订各培训机构培训计划,明确县区安监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要把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培训机构和市属企业的监管上。对培训机构严格执法、严格准入、严格管理。县、区安监局也要加大对企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搞好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特别是高危企业要对从业人员强化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上要取得新的突破。 二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规范培训市场上要有新起色。为贯彻国家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我局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进行规范。协调各行业,搞好统一培训考核发证,使全市安全培训市场得到规范、统一。 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在安全培训体系建设上要有新进展。重点在没有培训机构的县区建立培训机构,在重点行业建立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要在加强软硬件建设上下功夫,提升培训质量。 四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培训质量上要有新提高。今后几年我们要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提高培训质量上来。一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分析。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结合企业生产 实际,研究和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型,优选培训教材,统筹安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关键环节,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等手段,采取情景摸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实践教学,更多地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和直观的教学方法,增强培训效果。三要强化培训考核。抓紧健全和完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教考分离,严格考核把关,确保培训质量。四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和抽查。制定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考核标准,建立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检查。五要加强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培训者培训,全面提高培训者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系统培训工作上台阶、上层次。 五是强化政府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上要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对县乡两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安全管理知识,提高领导能力。加强对安全监察员的专业培训,使他们提高安全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更好地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安全工作专业人才,提高安监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六是加强培训的交流与合作,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上开辟新渠道。抓好跨省和跨市培训,在先进省市建立安全培训网点,组织各县区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监局长、企业负责人、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到外省、市培训、考察,学习经济发达地区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拓宽培训渠道,为安全工作逐步同世界接轨做好准备。 三、当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要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 全市安全培训工作者,为提高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很大成效,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全市安全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县安全培训管理松弛,各项培训工作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培训基础工作薄弱,底数不清,培训管理不严,质量不高。 二是培训机构建设滞后,有的县至今尚末建立培训机构,有的县培训机构工作程序不合法。 三是主管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和骨干新人多,培训工作业务不熟。 四是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管不力,对没依法参加培训,不持证上岗的人员,没有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处罚。 五是由于体制不完善,培训工作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培训的现象,培训市场亟待规范。 通过以上对安全培训现状的分析,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我认为今后安全培训工作的重点是: (一)加快培训机构建设。各县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培训机构建设。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批时,除了以国家和省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为依据外,主要看经济发展总量和培训对象人数,优先考虑经济发达和应培人员数量较大、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县区。各县在没有建立培训机构前,绝不能自行培训,必须和市培训机构联合培训。 (二)加大对企业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自己监管企业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每户企业应参加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检查持证上岗状况,坚决杜绝漏培人员。对企业培训资金的投入、安全培训计划、新工人入厂培训,对使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培训,对高危企业全员培训,都要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要有文字记录并归档立卷,对本地区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一定要了如指掌,监管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对违反培训法规的单位,要进行严格处罚。 (三)重点抓好专业培训。一是举办培训机构师资和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和要申办培训机构的单位各类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二是举办非煤矿山监察员培训班,对非煤矿山监察员专业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非煤矿山监察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三是举办危险化学品监察员专业培训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许可证发放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四是举办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班,旨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实战能力。五是举办乡镇、街道办检查员专业培训班,使乡镇、街道办专兼职安全员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按照职权范围进行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总局部门培训法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绝不能越权培训中央、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谁擅自培训谁就违规,就负法律责任。我局一定要按国家总局的规定,抓好市、县属企业安全培训,对不执行国家法规,越级、越权培训的市、县,要追究部门和个人的行政责任。对性质严重,造成恶果的要取消培训机构资格并进行处罚。 (五)组织好企业的全员培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实践证明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加强企业全员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把组织、监督所管企业全员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全员培训的时间、内容,要按照国家总局3 号令规定进行。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培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做好当前安全培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埋头苦干,全面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才能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7. 如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强化对各项政策法规、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制度化培训计划,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教育。要让各单位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党政班子的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新要求新部署,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具体内涵,为履行好“主体管理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要坚持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带头执行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并发挥标杆作用,形成领导示范带动,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细化主体责任。一是明确细化方案。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检组、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明确规范其他中层干部和分局长的具体责任内容和要求,防止负责单位一大堆、任务不具体、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各单位“一把手”就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签字背书作出承诺。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承诺内容,结合责任分解任务,对各项具体的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党政班子、工作岗位、具体责任人,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具体负责的分级、分块责任体系。
(三)强化履行主体职责。一是分解量化目标。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具体的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监督主体和刚性要求,让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具体,易于操作;二是明确目标职责。结合党政工作分工、目标任务和工作岗位,明确各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和主次责任,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确保任务具体、职责明确、责有人担;三是实行重点管理。针对一些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薄弱工作、群众意见多的人、岗位、牵头部门实行重点监管和工作台账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责任落实不打折扣,任务目标不偏移,主体职责履行落实;四是深化考评问责。变一年一度的考核为定期不定期考核,随时了解掌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检查考评情况实行季度末位排名通报制,并对履职不力、排名靠后一次的集体约谈单位,“一把手”作出书面检讨;两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年终不得评先评优;三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等组织处理,单位领导班子干部不得提拔使用。
(四)从严监管督职问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上下联动。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与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做到定期研究,经常部署,随时检查抽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做到上下联动,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二是严格监督制约,抓好权力运行。构建制度体系,强化监督制约,保证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依法规范行使。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切实守好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针对易发生执法不严、为税不廉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责任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敢抓敢管,主动发力。在内部监督检查中,敢于对单位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监督与权力与落实责任如影随形。同时,对单位规避监督的现象严格按规定问责处理,切实提高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力戒好人主义、无原则搞一团和气、怕得罪人等,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或严格处理,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五)多措并举落到实处。一是持续纠风整腐,抓好风气建设。紧紧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有利契机,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持之以恒地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通过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三个服务”,着力整治机关干部“慵懒慢浮贪”,严抓不懈,有腐必惩,使全系统“四风”问题和廉洁执法得到有效治理,政风行风持续改进;二是严格案件查处,抓好预警震慑。为全面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全面预防,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实施预警提醒,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因小失大。监察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注重权责对等。积极推进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自责任,形成符合地税工作特点,可定义、易操作、能量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单位出现重大失职渎职和重大腐败案件的,除对当事人依法处理外,还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进行“一案双查”,不论出现问题长短时间,要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领导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终身追究制,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工明确,落到实处。
8. 安全生产年的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的落实。要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坚持关口前移。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
(四)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区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都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一)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强化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提升各类人才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二)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举办“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
(三)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交流制度,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金安”工程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六、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一)加大安全投入。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实施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审计监督,保证投入到位、专款专用。
(二)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支持安全生产重大信息化项目,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灾害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小型煤矿等中小企业机械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入区”、烟花爆竹企业提升改造等制度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探索在依托现有大型企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的试点,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研究推广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及技术。加快推进矿山救援、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地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五)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等法规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度。
七、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配合,充分发挥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尾矿库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责任追究等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小组)制度。要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春节、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