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几小时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一般行业的从业人员新上岗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个学时,未有每年再培训的学时定量要求。
该文件对其他人员的培训学时要求有:
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⑵ 如何开展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一、职工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1、对职工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
由于安全教育效果的潜在性和长期性,许多领导虽能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但在实际生产中一旦出现工学矛盾,就重生产轻培训,以生产任务紧为由不参加培训,或派闲杂人员参加培训,出现“冒名顶替培训”“重复培训”等现象,应付培训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这就造成了该参加培训人员没有得到培训,不该培训的人员参加了培训,严重地浪费了教育资源。
2、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
一部分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教育兴趣不大,学习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参加安全学习,也是慑于行政命令、罚款等。职工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听课,往往是讲课的人讲得口干舌燥,而听者却在下面开小会、睡觉。考试是为了拿到上岗证,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有的职工认为完不成生产任务,工资没保证,再培训也没用等。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的另一突出表现就是“三违”。他们认为“违章作业不一定出事故,按章作业事故不一定不出”。严重缺乏集体主义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意识,在工作上图舒服,在技能上安于现状,这种惰性和陈旧思想互相影响、感染,影响了职工素质的提高。
3、安全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
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但企业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一般较短,要求掌握的内容比较多,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抢险救灾以及自救知识等,缺乏强化培训质量的积极能动性、实效性措施,在计划安排、师资配备、教材选编、组织实施及质量考核等重要环节疏于管理或流于形式,导致职工培训质量低、效果差。目前职工安全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但教材理论性强,与生产实际联系不大,实际操作性不强,对生产实际指导意义不大。这也是造成职工参加安全教育积极性不高的原因。
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对策
1、转变领导的教育观念
领导是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领导的观念就是企业的观念,提高职工素质,从转变领导者的教育观念做起。企业领导必须切实转变教育观念,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大局观念,把提高职工素质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策略来贯彻执行,使职工教育有一个常抓不懈的驱动力。
2、实行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确保设备、人身的安全,只有用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无事故。主要是:?
??建立、完善制度。制度是保证安全的前提,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班组成本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四大篇,每一篇内又最少有五项以上的制度,比如综合管理制度就包括:交接班制度、当班工作制度、请假制度、换班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出入登记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综合考核制度等等,使员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使其成为员工安全工作这只船的指明灯。
为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认真学习并执行。制度定出来了,关键的是学习和执行。每位员工通过学习后也深刻的领会到严要求是真正的对他们的人身安全负责,是为了他们好,也都树立了端正的工作态度,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本岗位的职责和对整个生产的重要性,都自觉的按规范化来操作。然后,要求各个班组以《班组管理制度》为标准,要求各值班班长带头对现场实施控制,消除不安全因素;督促并严格要求他们按交接班制度、点检制度、并做好日常检查,填写好“每日班组安全管理自查整改表”等等,将责任落实到人,执行的好的立即按制度进行奖励。
3、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第一,坚持对职工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共同理想信念,如举办多种形式的演讲比赛,组建一些宣讲团,深入到班组一线宣传鼓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来,使企业上下形成目标一致、坚定不移地推进发展的良好氛围,干部职工的思维方式、价值准则、进取方向和职业规范都会取得长足的进步,职工思想素质也将得到一定的提高。
第二,坚持开展学习、学习、再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对培育知识化职工,提高企业竞争力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一个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让职工群众确立新的学习理念,即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素质。
4、开展课堂教学与技巧操作培训重在创新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不仅要在教学课堂上开展创新教学、讲授必要的理论知识,而且职工要在生产实践中理论联系实际,掌握必要的基础技巧,运用所学知识,开展管理创新和技巧创新。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形式有公司级、厂级、班组级三级。培训对象有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其他职工和新员工的教育培训。并且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多种多样。比如采用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在安全教育培训时,授课人员都会做好充分的准备,结合事故案例讲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施工程序、劳动纪律、责任心、事故防范能力、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安全经验等等。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岗位职工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签订师徒合同,真正做到了具体岗位培训有老师傅传、帮、带。?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既要学习管理上的知识,更应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对实际操作人员,要安排上岗前的培训、在岗时的教育等。各职能监督管理部门也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技术知识等。所以,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各部门都应根据企业特点、部门职能、产品特性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真正达到每个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安全知识、安全道德、安全法规的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使全体职工都具备现代人的安全素质,达到具有高度的安全价值观,高尚的安全道德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行为准则的习惯的境界,从而使全体职工更完美、更充分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安全生产的最高目的。
6、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有利于分清职责,严明纪律,真正做到责权明确,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观能动性,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有条不紊地进行。
总之,安全教育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金钥匙,是启发引导和规范职工遵章守纪的关键,为此,我们抓安全教育要以人为本,立足企业实际情况,借鉴其它企业成功模式和经验,广泛采用安全黑板报、漫画、标语、知识竞赛这些卓有成效的形式,深入人心,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筑牢安全思想防线努力探索,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⑶ 劳动法对在职员工安全的规定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专度,属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⑷ 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
1.企业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3.员工在职安全生产的前提;
4.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5.为企业降低安全用工的风险。
⑸ 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内容最好是什么
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应包含以下方面:
1、公司规章制度培训,严格遵守;
2、个人安全意识培训;
3、企业文化建设,增加员工的责任感;
4、岗位安全技能培训;
培训是辅助,好的制度、好的管理才是根本,好的制度好的管理能有效的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
⑹ 国家规定企业新入职员工需要接受的安全培训是多少小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九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6)员工在职期间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安全培训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⑺ 什么是员工在职培训
又称“工作现场培训”,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形式,对已具有一定教育背景并已在工作岗位上从事有酬劳动的各类人员进行的再教育活动。
又称“职工教育”,是对已有劳动关系的员工进行的提高教。
⑻ 《关于危险品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在岗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是安监总局多少号文
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
⑼ 在职期间签订了培训合同,离职时公司要求赔偿,并将员工告上法庭
您好,现在最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以培训之名,行工作之实。如回果能证明不存在任何培答训的话,员工当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赔偿。
当然,根据举证的规则,公司主张存在培训,那么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培训,而不是由员工举证不存在培训。
现因对方拿出发票及相关的培训合同证明存在培训,那么你方需要予以反驳和抗辩。第一,对方开出发票的时间与实际的培训时间严重偏差,并且两个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你方有理由怀疑对方存在伪造证据的行为,而且这种伪造证据的行为对于公司来说,轻而易举。第二,仅有培训合同和发票,不足以支持对方认定存在培训的主张,因为合同和发票都属于形式上的证据材料,在真实性严重存疑的基础上,该证据证明力不强。第三,己方已提交在日本期间,名义上为培训实质上为工作的工作证据及工作内容。
鉴于以上证据,请求法官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⑽ 一般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几小时
1.一般行业:主要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制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