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防安全培训知识内容有什么
员工消防安抄全培训包含火灾基本袭知识、灭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火场逃生与自救、消防设施与设备、初起火灾的特点及扑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标志等方面。
需要针对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讲解,针对操作不当的地方,适时给予讲解、纠正。以增强参训人员处理和控制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还应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职责进行详细说明,强调法律赋予公务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行业部门落实行业主管机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
⑵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
1.拨打:“119”
2.组织人员疏散。
3.火场警惕。
4.初期火灾扑救
5.协助消防灭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3“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
4“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
5“懂”火场逃生方法
⑶ 长垣县消防安全规那个部门管
由长垣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管理,隶属于长垣县公安局
⑷ 通过消防安全培训你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要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就要经常向职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调动他们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的积极性。处在生产第一线的职工,如果不懂不会防火灭火方法,不但不能做好预防工作,而且发生火灾后也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往往导致小火酿成大火,不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是对消防工作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也肯定了消防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因此,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企业经营者要充分认识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将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列入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消防法》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训练计划,坚持不懈地教育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具备了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自觉积极主动地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千方百计地防止火灾的发生,企业的消防安全才会有真正的保障。
(二)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经常性地教育和培训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对新招员工要进行必要的消防基础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消防知识。对特种岗位、特种行业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于高新企业的消防保卫人员,要培养或引进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及相应知识的专业人才,并将其选送到消防培训基地或消防专业学校进行培训,使其成为本岗位懂技术、善管理的消防专职人员。企业消防宣传教育要牢牢抓住消防安全责任人,而企业员工不仅数量多,且有较强的流动性,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教育确有一定困难。首先要抓好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培训,然后通过他们来加强对第一线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与灭火技能训练要相辅相成,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实施灭火预案的演练。当前,全国各地公安消防站都已敞开红门面向社会开放,开放的消防站基本都设置了展板、录像、电脑及烟雾逃生、火灾报警及灭火训练演示室等各种模拟训练设施,可以定期组织职工走进这个特殊“课堂”,亲耳聆听消防官兵宣传消防知识,亲自动手进行灭火、自救演练,切身感受,身临其境,进一步增进对消防安全工作的了解
⑸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内要包括:
(一)国家消容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5)长垣县消防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公安部在建设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了消防“四大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查处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单位应当成立消防检查组,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检查。
2、提高社会单位一开始组织消防的能力;发现火灾后一分钟内,各单位应成立两支队伍(消防一队和消防二队),组成消防一队。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疏散和逃生的能力;熟悉本单位疏散路线,熟悉疏散程序,熟悉遇险逃生设施的使用,熟悉消防逃生
4、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掌握报警、消防、疏散等技能。
⑹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6)长垣县消防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