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对学生进行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
看有关碟片.
『贰』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方面收获有那些
危化化学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燃烧爆炸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危回化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答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对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大事。
在危化品存放方面要做到:库房应满足规范要求,取得安监及消防部门的批准;库内物品存放满足要求;人员经过培训,合格上岗;配备足够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好消防培训和消防措
施;仓库设置避雷设施,每年至少一次检测;易产生粉尘、蒸汽、腐蚀性气体的库房采用密闭防护措施;有爆炸危险库房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剧毒物品库房安装机
械通风排毒设备;仓库设有消防、治安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爆及温度控制;合理规划库房区域的布置,各类产品及位置间的间距;现场设备(如货架、叉车、空调
等)均应满足安全标准和防爆要求;配置相应的气体检测仪及可燃气体检测仪。
信息来源:博安网-安全生产云培训
『叁』 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培训心得】急
一、危险化学品因为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因而需要特别防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尤其要注意防范因危化品造成的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在我厂,主要为易燃易爆液体,原材料及产品均属于此类别。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根据闪点不同分3项,在我厂的多数属于低闪点液体。
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或个人应熟悉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使用正确的装卸、储存方法;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等等等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还要懂得万一出事的应急处理方法。如误服、吸入、沾上人体等等的处理方法,火宅时的施救方法。要设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五、加强宣传,要让保管、使用、监管危化品的人都认识其危险性,共同把安全工作做好。
『肆』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主要讲什么
主要讲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运输和存储注意事项,保管人员的资格等
『伍』 危险化学品 培训记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10.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陆』 危化品安全培训要求多少个学时
危化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分为两种,一种是初次培训需要72个学时,一种每年是再教育培训需要20学时:危化品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分为两种,一种是初次培训需要48个学时,一种每年是再教育培训需要16学时,安全培训统一由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证。
『柒』 危化品安全培训
不明白你要问什么?
①国家、地方政府对危化品管理、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
出事情的话有证和无证,处理程度、处理角度都是完全不一样的
②如果你是公司这些特种设备类的证书涉及到的一定要合格配置好
③如果你是公司员工,可以主动提出来去培训,一般公司领导肯定会同意你去培训的
那个领导不同意你留好证据,最好是书面的,出事情了你可以拿出来,无证书上岗风险太高了 特别是危化品行业,建议如果公司不肯你去参加培训的,早点走人!
『捌』 为什么要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解析: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修订)规定: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