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关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知识
在2015年初,国务院最新发布了一条世人瞩目的消息,那就近几年受人期待的不动产暂行登记条例新近出台了。在过去的几年中,民间一直有消息说,国家一直在着急相关的专家学者进行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但是由于其牵扯范围甚广,同时触动了许多人的利益,因此一直迟迟不决。但是随着新条例的实施,也迫切想要了解不动产登记方案的一些具体内容,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来带领大家一探究竟吧!
管理标准
首先这套方案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这条法案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不动产的登记,规范登记行为,保护一些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凡中规定的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不动产,同时不管是任何人或者是任何单位,都要统一进行不动产登记。要严格管理,同时也秉承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如果相关人士登记了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权利,那么就不会因为登记机构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相关单位
而不动产登记单位最高为县一级登记单位,同时在直辖市和市区人民政府也可以设立不动产的登记单位。但是跨县或者是跨城市的不动产登记不予进行,如果情况特殊,那也可以进行协商的登记处理,而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的政府进行统一的指定办理。同时不动产的登记簿应该采用电子档案,而不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也可以采用纸质档案,同时不动产的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唯一的合法形式。
申请过程
而在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人员配置方面,国家要进行统一的培训,以及管理。如果是进行纸质不动产登记方案的机构,要配备一些必要的防火以及防盗措施,而采用电子不动产登记方案的,那么应该配备一些专门的存储设施,并且要采取一些网络安全的防护措施。接下来就是我们的公民如何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了,首先我们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比如我们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当我们准备好这些材料的时候,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的办公机构进行公开申请登记,而办公机构收到了申请材料之后,就要根据其材料的齐全来进行登记,而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时,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且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方案的一些具体内容介绍,这个法案自出台之后就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因为其政策有效地保护了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规范了市场行为,所以它关乎到了我们每个人的利益,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看这一方案,能够帮助我们在日后生活中方便不少。
B.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包括哪些涉及到那些方面可以推荐本书吗谢谢
你可以在网上买抄一些相关资料袭,还是比较靠谱的。这次考试专业知识部分就是之前房屋登记官考试的主要内容。现在不动产登记就是从之前房屋登记转化来的。
记得之前单位组织房屋登记官考试的时候,在网上买了买了一份考试资料,有一个专门卖房屋登记官和不动产登记员考试资料的卖家,叫房屋登记小灵通,他有很多考试试题和资料,挺有用的,在家看了一星期,考试的时候很多原题。就顺利通过了。
我感觉还是做题最重要,光看书和法律文件效果不大。培养题感很重要。
考前一定要做题。不然对考试题目都没印象。
C.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什么内部管理机制
不动产来统一登记,是由自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国土资源部一个部门。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wb中表示:“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2015年3月1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的第一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江苏徐州为申请领证的市民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当天,山东青岛、四川泸县、江西崇义等地陆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D.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所具备哪些知识
主要是考察不动产登记内容吧。更多的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例理解和实施细则应用以及房产土地登记流程的认知能力,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力是一方面还需要具备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测绘市场信息监管等能力要求。
E. 不动产登记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2014年《地籍管理来司(不动产登记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不动产登记局内设综合处、登记处、权属处、权籍信息处、调查处、监测与统计处6个处,24名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其中包括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F. 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是政府机关
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3.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国不动产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须具备以下要件:[8]
(1)存在登记错误。所谓登记错误是指除了登记申请人弄虚作假,登记机关尽到了审查职责之外的情况,都属于登记错误。
不动产登记 世界摄像摄影网供图
(2)存在损害事实。所谓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某种不利益的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侵权赔偿责任构成的前提,“无损害即无赔偿”。
(3)损害事实与登记错误之间有因果关系。
4.登记机关赔偿范围及其追偿。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根据当事人因登记错误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包括主权利受损害的赔偿、利息及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费用,如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费用,进行诉讼的费用,等等。
登记
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
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
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9]
中国有关部门将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10]
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将按中央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10]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新职能。建立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国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要逐个落实到。重点是作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
G.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环节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形式审查,按物权法的规定是按件登记的。物权法是生效了,问题是配套的登记规定尚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