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职业卫生责任制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制定
仅供参考。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
3、单位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报批程序,并按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由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项及时完善改进。
6、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7、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9、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或使用的30日内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
(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
(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8、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如在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单位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体检者本人。
12、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
(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1 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2 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3 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1 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2 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1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2 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4 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向诊断部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配合诊断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向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和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等报告。
4、单位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立即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安全例会制度
1、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安全信息沟通和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
2、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应由专人负责组织,单位经理主持会议。
3、参加会议人员为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传达或学习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听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5、讨论当前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听取其他部门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结合上级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会议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7、职业卫生例会严格考勤制度,无故不出席会议者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8、每次职业卫生例会要有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发放给有关部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二年以上。
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㈡ 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考这几个方面:
第一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价值原则。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社会管理价值理念,不因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不是传统思维模式下的权力强化和硬性“管控”,而是采取“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主动性变革手段,达到科学、和谐的发展。只有真正“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社会管理才能深入民心,确保实践成效。对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来说,提供服务的根本职责是满足公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的建构必须坚持公众导向的价值原则。与此相对应,要保证设计与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在绩效计划、绩效考评、绩效改进等环节,应充分发挥公民和第三方组织的重要作用,采用多元主体,如综合评估组织、相关政府责任部门等成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的主体成员,防止由单一考核评价主体而引起的偏好问题。
第二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估体系。首先,要准确界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的目标群体。随着安全生产理念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的提出,以属地政府、市级部门、市属企业为类型设置考核目标已经不符合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重新界定考核对象,结合杭州市的实际,除了属地政府之外,应该把市级部门划分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安全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市级企业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四类,针对不同类型分别制定不同的责任书,细化考核要求,使考核更加切合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
其次,要科学设置评价指标。政府绩效管理所面临的对象、环境和要求是不断变化发展的,科学设置评价指标的前提是与时俱进。杭州市当前正面临着创建全国安全生产示范城市的重要任务,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已不满足于“零死亡”,而提升到“零损伤”。因此,定期对指标体系进行修正完善,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完成一段时期内的主要任务至关重要。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规律,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在于抓好安全生产的预防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标体系应包含反映事前评价的各项指标,并且具有可测性、可比性、独立性、可持续性。建议借鉴关键岗位业绩指标(KPI)模式,构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模型(如图)。
同时,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时,突出加大对较大事故特别是较大恶性事故考核力度,按特定区间内的亡人数进一步细分较大事故考核标准;设置工伤保险赔付、预防性执法监察、安全生产知晓率、满意率调查统计等客观考核指标,与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标体系接轨,增强责任制考核客观公正性,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影响。
最后,要完善绩效奖惩机制。要探索对安全生产突出贡献者的奖励途径,全面公开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物质鼓励和精神嘉奖,使优秀者获得应得的荣誉;对于评估绩效后进的相关领域和服务供给部门,则给予责任考核,限期整改,定期检查,尽快提高该领域的服务水平。政府还要加强相关监察制度建设,保证安全生产绩效评价体系的有效运转,杜绝评估过程发生“黑箱操作”。
第三要构建依法治安的良好环境。新加坡的“治于恩威”同样值得借鉴,伴随社区关怀和政府全面照顾的,是无微不至的法律和严格执行。政府既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法律,同时又能严格地执行法律,真正做到以法治国。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在实施政府安全生产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制定关于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法定要求来推动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改革。通过依法修订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职责,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享有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
第四要以信息化技术整合考核资源。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需要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指标体系设计完成并投入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整合相关考核资源以提高绩效考评效能。一方面,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信息系统,借助信息技术,创建电子化考评载体,推进在线考评,保障评价信息收集和评价结果反馈的准确和通畅。另一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估结果,要借助电子化系统使考评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为公民迅速、真实地广泛了解和参与政务信息、科学评价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绩效提供途径,同时便于政府更好地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㈢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 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培训考核与发证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三、复 审
1、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2、复审内容:
(1) 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2) 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
(3) 进行健康检查。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㈣ 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谈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怎么写
“安全第一”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我们单位发展的永恒主题。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因而,抓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但是,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各方面因素达到平衡,我们才能真正讲安全工作。在此,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首先,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制”可以有两种含义。一种较为狭义的解释是,“制”就是制度;而另一种较为广义的解释是,“制”就是机制。制度往往体现为某些文字上的规定或程序,或某种不成文的,但被组织普遍接受的某种实践或工作过程。机制则不仅仅包括制度的所有内容,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以及确保制度本身先进性的所有因素。
而我们要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应当是机制这一含义。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不仅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而且要制定保障这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得以执行和落实的保障措施。我们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使其得到有效落实,对我们的工作起到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而不是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只有有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可能规范开展,收到应有效果。“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其次,抓好安全工作,要注重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是要通过职工的劳动来实现的,职工既是生产实践的主体,又是事故危害的对象。为此,增强和规范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素质,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单位安全工作的主题,是安全生产的目的,是职工安全维权、生命维权的重要工作,是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工会作为职工的群众组织,要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从而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
要让职工吃透精神,深刻领会,通过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职工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法律知识,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作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上来。
二是结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宣传教育。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开展不同安全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编印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张贴各类安全宣传画、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每条规章制度都要牢记在心、遵从在工作中,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
稳定的安全局面是单位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工作中的第一要务,是单位的全方位的管理工作。工会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单位安全管理多开展有益的活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当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再次,抓好安全工作,需要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
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找到好的切入点,找准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好的做法。
一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需要提炼一套具有自己单位特色的核心安全理念。
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如果只是泛泛地讲,不便记忆,在职工的脑海里没有很深的印象,嘱咐的话听了一大堆,一句也没记住,左耳进右耳出,往往是事倍功半。对此,我们应当根据自己职工的文化层次、阅历能力等方面的特点,提炼一套职工易懂、易记,能被大家所接受的核心安全文化理念,通过核心安全理念的培育,利用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全体职工对核心安全理念的认识,达到培养全体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的目的。
二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持之以恒。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特别是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这种解决思想问题的东西,更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的。如果今天讲这个重要,明天讲那个重要,使职工无所适从,认为是搞活动、一阵风。“雨过地皮也不湿”。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方面,更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今天看到这种现象管,明天就不管,或者有的人管,而有的人视而不见,这往往使职工误认为不管是正常、管就是吹毛求疵,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这样一来,也就起不到好的作用。
三是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齐抓共管。
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不能只靠说服教育,也不能只靠行政手段一罚了之来解决。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多种形式、方方面面的工作共同来完成。既要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引导,也要有行政处罚手段作辅助,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它需要齐抓共管,需要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一名职工的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起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生产坚不可摧的防线。
第四,抓好安全工作,还需要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仅仅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安全工作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在培养职工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注重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而如何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会议、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张贴安全宣传画、标语,使全体职工能够认识到现在国家、党和政府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大家认识到,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普及安全常识。
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以后,迫切需要一些安全知识。我们要让职工从了解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开办讲座,把一些常用的贴近生活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由于简单而贴近生活,容易被接受,效果好,容易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就有了良好基础,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三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着手。
要从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入手,这其中的内涵就是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安全,归根到底,就是每个职工不要受到伤害。要告诉全体职工,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职工身心健康。因为事关自身利益,职工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就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四是以身边耳熟能详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教材。
提高安全意识,事故案例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因为那都是活的血的教训,切忌空谈。要以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做到举一反三。要把事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划分清楚,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危害阐述完整,一定要让职工心灵受到震撼,切实知道安全事故的危害是终身的,是家庭的悲剧所在,是社会安定最大的敌人。
职工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才有了群众基础,我们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得到执行,我们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才能有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第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还应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夯实安全生产日常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突出重点,千方百计抓好车辆管理、工程施工和用电安全等重点工作;解放思想,进行安全生产创新;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展经济,而创造一个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开展的《交通安全百日赛》、《安全行车万里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考核》等各项活动,号召广大职工结合自己的岗位写出“我的安全责任”。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广大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采取办培训班、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通过职工自学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达到安全生产目的明确、措施得力。
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必须做到机动车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所有设备资料齐全,达到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的救援机制,做到年初有安全生产计划、每月有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季度有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和小结,半年和年终有总结、考核、评比。做到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分门别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驾驶员、操作员、各种机械设备要建档立案,使安全生产资料管理正规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久性的系统工程,只有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好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㈤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总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的智能部门。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时,必须有承包安全生产内容。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时,保证有关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积极支持公司安全保卫科开展工作,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并组织人员制订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指导安保科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保障企业安全。
第二节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各自的分管范围内,应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责。
2、按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督促、检查落实本部门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监督本部门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做好管辖范围内安全、卫生工作。
4、自觉接受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5、积极参与公司安全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和消防学习、培训、教育。
6、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7、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一)、生产规划部
1、生产规划部在安排实施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进度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并通报安全职能部门。
2、负责、参与、协调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
3、组织实施均衡生产,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转。
4、负责禁止残疾员工进入管辖区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5、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教育,杜绝各种违纪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6、加强对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7、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8、公司基建工作,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落实。
9、凡是在公司危险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必须想公司安保科提出表格式申请,经职能部门同意,公司防火责任人批准,方可动用明火,同时指派安排动火现场监护人员,违者应负违规责任或造成事故的责任。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一列不得上岗,公司内一切特殊工种,培训、复训由公司统一安排办理,操作证由安全保卫科统一管理。
(二)、财务部
1、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按规定落实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款项,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财务对财务章、现金和支票领用及保管应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实行安全管理。
3、财务室闲散人员不得入内,保险箱由专人专管,保险箱密码要保密,防止泄密。
4、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增强防范意识。
(三)、供应部门
1、供应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选择地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防护用品。供应部门采购生产资料、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和生产安全要求。
2、供应部门对危险品库房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储存和发放领用,管理制度。
(四)、行政部
1、行政部们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做好炊事用电、用煤油锅、刀具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妥善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清凉饮料、茶水供应等季节工作。
2、行政基建厂房管理,房产维修组对全公司房产定期组织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3、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样式大力开展宣传党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卫生安全法规,以及企业领导的有关安全要求,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事故和先进经验,好人好事,同时严肃批评违章违纪行为。
4、配合、协调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做好档案室的安全管理。
(五)、安保科
1、安保部门组织实施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安全生产中的政策、法令,提出安全生产的设想和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2、组织、参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处理。
3、负责新近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分厂“二级”安全教育,关心班组“三级”安全现场教育,同时对公司级转岗换岗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公司内各种特殊工种技术培训、考核、教育、发证管理工作。
4、定期深入分厂、班组巡回检查,检查应有规范表式记录及处理记录,对分厂、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知道,并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如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加以阻止,责令停产,执行一票否决权并立即报告领导。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腐蚀等安全措施,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参加重大伤亡、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6、参与对劳动用品的质量和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7、对总经理室、财务部等要害部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配电间,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保养和配置,建立消防器械、人员,组织档案,开展防火、防爆知识教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9、危险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动火单位必须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提出书面申请的报告,经安保部门现场考察认可,同意再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动火单位相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委派安全员现场监护方可动用明火。
10、加强对安保队的领导,组织落实对安保队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劳动纪律的培训、教育。
11、加强防汛、防台风、防高温等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节 分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分厂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领导开展本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定期研究本厂的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情况。
经常对本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苗子。
在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生产产量和质量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经常开展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对新进厂员工、内部转换岗位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即分厂安全教育和班组现场安全教育。
如有事故发生,立即组织和参与急救伤员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安保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拟定整改措施或方案,同时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对违反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参与公司安保科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四节 班组长、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身作则,对班组安全负责。
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布置、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对他们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尤其对新工人要加强班组现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新入厂和调动工作岗位、长期停工后复岗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
经常检查本班组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发现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经常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积极配合公司、分厂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认真进行整改。
若发现班组内有人违章作业,经教育不听劝阻,则有权不予安排上岗,同时立即向班组主管领导报告,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挥及工作安排。
班组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同时参与急救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有关领导和安全保卫部门反映情况。
积极配合,参与公司和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五节 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参加公司、分厂、班组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及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他人以及相互保护意识。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冒险作业,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睡岗和不饮酒后上班。
根据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各种运行记录要按时、准确记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班组长和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保卫科汇报,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做好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保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转岗时,应自觉接受公司和分厂安全培训教育。
㈥ 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来守各项自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作业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
(5)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㈦ 班组长岗位责任制含义是什么
LZ,我这里有,很正宗的,上个月参加新视野企管中心的班组长培训发给我的:
优秀班组长现场管理提高班培训
课程背景:该课程的主要内容一共征求了17家工厂56名优秀班组长的意见和建议,隆重推出第六版全新教材!内容全面贴近企业班组现场管理,37个企业班组经典案例与您共同分享!成为一名优秀班组长应具备哪些素质与能力?如何搞好生产线员工的教育培训?班组现场管理的重点如何突破?如何解决工作过程中与品管、业务之间的工作沟通关系?
☆ 2006年度最受客户欢迎的课程之一!
课程对象:班组长、生产一线管理人员
课程收益:
1、如何培养生产线员工、提升生产线员工
2、利用晨会解决问题、布置任务
3、解决班组现场5S推行最受困扰的问题
4、利用目视管理对生产现场进行改善
5、熟练应对生产现场4M的变更
6、高效率地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
8、掌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方法
9、如何处理与品管、业务之间的沟通“铁三角”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优秀班组长必备的素质和管理能力
利用案例剖析:敬业态度和责任心/敏锐的洞察力/再计划能力和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培养和指导能力/员工激励的能力/以身作则、积极动手的能力/利用5W2H和8D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目标管理能力和检讨总结能力
第二部分:如何搞好生产线员工的教育培训
1、班组员工职位分析及培训策划
2、班组各种类型员工的安置
3、班组新进员工上岗培训重点
4、在职员工教育培训重点
5、员工教育训练的执行步骤
6、班组员工的培训考核、培训效果评估
第三部分:优秀班组长现场管理实施重点
1、晨会制:如何利用晨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晨会的主要内容、晨会的现场演
2、班组现场5S管理:推行5S作用、现场5S推行重点讲解、班组5S活动的开展步骤、现场5S推行最受困扰的问题分析——
① 领导不重视如何解决?
② 员工素质和意识低下如何解决?
③ 检查评比流于形式如何解决?
④ 现场5S推行不能持之以恒如何解决?
⑤ 5S的奖罚措施不合理如何解决?
⑥ 现场5S推行员工执行力不够如何解决?
⑦ 更多……
3、目视管理与看板管理:目视管理与现场实例、目视管理如何推行、看板的作用、看板的主要内容、看板的制作要求、现场看板制作
4、现场4M变更如何控制:何为4M变更、4M变更如何处理、4M变更案例分析
5、班组统计报表管理:统计报表的作用、各种报表常见的问题、报表的设计要求、作业报表的管理、报表改错案例
6、车间作业安全管理:车间作业安全事故分析、事故致因理论、安全三级教育、车间作业安全管理常见问题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班组长沟通技巧与人际关系改善
1、如何与上司相处
2、如何与下属沟通协调
3、如何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冲突;
4、如何处理好“铁三角”——与品管部、业务部及跟单员之间的矛盾
第五部分:大量班组现场管理案例分析
第六部分:班组长自我管理艺术和管理理念的提升
1、职业生涯设计
2、管理角色的自我评价
3、班组长如何认识自我、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和能力
4、职业生存危机
5、班组长自我时间管理
6、成功班组长与失败班组长
第七部分:班组管理现场答疑
也要根据你公司的实际情况,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新视野(苏州办)0512-55534079 李老师
也可以到网站查去:
http://www.xsypx.com 26310希望对你有帮助!
㈧ 求“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台账、培训制度.急,邮箱:[email protected]
你可以了解一下生产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规定,国家是有专门规范的。
㈨ 求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四、场所环境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五、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六、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七、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八、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九、五病调离制度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5、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00㎡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十一、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十二、食品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制定、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规定。
2、依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餐厅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监督各餐厅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保证安全生产,严防食物中毒,并对各餐厅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量化评比、排名。
3、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4、对采购的原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购进材料安全、卫生、可靠。
5、及时总结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促进酒店餐饮工作不断提高。
十三、厨师岗位职责
1、在餐厅领班指挥下,负责对各种食品的加工制作,保证食品质量;
2、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3、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不脱岗、串岗。
4、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5、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节约水、电、煤气等用料;
6、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客人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8、自觉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
9、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十四、粗加工人员岗位责任制
1、领取原料并进行初加工:
(1)根据点菜单的情况领取原料,并向厨师长报告贵重原料的领取数量。
(2)负责蔬菜的清洗加工,根据烹饪要求将蔬菜去老叶、去皮、去根等。
(3)负责禽类、海鲜、河鲜等原料的宰杀、清洗和初加工工作。
(4)负责肉类产品的解冻以及海参等干货的涨发与初加工工作。
2、保管及传送原料:
(1)负责妥善保管每日剩余的原料,对于有保鲜、冷冻要求的原料要及时送冷库保存。
(2)及时将经过初加工的原料送至相应的操作点,例如将经过初加工的蔬菜送到切配间及相关操作点。
3、清洁卫生及其他工作:
(1)负责将用过的刀、墩、案等工具洗净收好,并清洁负责区域的卫生。
(2)完成中厨厨师长临时交待的其他工作。
十五、餐厅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做好包桌、零点的接待服务及卫生清扫工作。
2、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餐厅设备、餐具是否完好使用,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用具,布置台型、美化环境。
3、保持餐厅的卫生,做到无蚊蝇、无灰尘、无杂物,无异味,使餐具炊具清洁完好。
4、文明礼貌,热情待客。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耐心解答就餐者提出的问题。
5、注重个人仪表仪容,保持服装整洁,疏妆好自己的发型、站立端正,面带微笑。
6、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和操作程序,掌握好上菜时机。根据菜肴种类按顺序上菜。要准确清楚的报上菜名,主动介绍饭菜特点,掌握上菜速度。
7、客人就餐完毕视情及时开具“饭单”并收取就餐费用,记帐单位应主动请有关人员签字,避免错收或“跑单”。
8、客人离开后及时清点餐具物品,刷洗干净,保洁放置。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应交餐厅经理或服务台,尽快转交客人。
9、在服务工作中不断总结提高,对就餐客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㈩ 如何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安全生产工作
1、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要不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识别身边的危险有害因素。
操作规程、操作技能,都是在实际生产生活中探索出来的,有的不乏血的教训。只有在生产中遵守这些准则,才能干好工作,远离工作中的危害因素,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2、发现身边的隐患,及时整改报告。古语云: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在生产中,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电动机缺螺栓、接地不规范、电线裸露等等,却时常没有引起重视,殊不知就是这貌似很小的问题,却是巨大的隐患。真是到了出了事故,后悔就来不及了。正所谓思想上的隐患才是最大的隐患。没有清醒的头脑、放眼于未来的高瞻远瞩,没有这种敏感性,我们就会看到不该发生的事故。
3、要团结友爱,对身边的违章行为要敢于制止,不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工作中,我们要具备责任感。
身边的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从源头上彻底消除隐患。这不仅是关爱同事的体现,更是为企业负责的体现,是每个员工的权利和职责。
4、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安危,更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我们寄托着家人的牵挂,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时刻牢记“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