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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司高度重视安全培训

发布时间:2021-01-26 09:04:59

A. 安全生产费用各专项提取比例是多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1)市政公司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使用和管理:

一,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B.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有相关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比例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内以下标准平均逐容月提取,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2)市政公司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附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十一条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十二条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网络——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C. 市政工程有三级安全教育吗

有,三级安全教育是不分工程类别的
公司级一般讲的是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政策规定等内容。
项目级一般讲的是工程概况,项目规章制度,需加强安全意识的部位等。
班组级一般讲的是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注意事项等。

D. 求市政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急要。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班组必须坚持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即班前布置安全生产,班后要总结安全生产,并使之形成制度化。
三、各车间(分厂)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厂(公司)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各部门、车间(分厂)领导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月全公司(分厂)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案例等。
五、根据需要,公司(厂部)、分厂(车间)、班组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六、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必须形成记要或决议并上报。
七、厂(公司)部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必须层层抓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岗位工人、班组和分厂(工段、车间)负责,并负责检查记录。
三、厂部对各车间(分厂)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四、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各车间(分厂)都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厂部将组织对重要各车间(分厂)、重点设备进行抽查。
五、本厂所有员工、各车间(分厂)、厂所属各部门都要对本岗位、本辖区和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安全防范,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属于本人、本车间(分厂)、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指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厂部决定处理的要即时上报。
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立即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厂领导和有关部门。
八、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厂(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厂(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厂(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加本厂(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凡新进厂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厂(公司)、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厂(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五、新进厂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山岗的,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厂(公司)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按培训级别由培训单位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

一、凡在本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凡本厂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或设备,均不允许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三、特种作业操作者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本厂的管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特种作业人员只能从事上岗操作证上所规定的工种,绝不允许私自从事其他特种作业工种或设备的操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对违反特种作业有关规定的指派。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有关要求自觉按期提出复审申请(每2年一次),并接受复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再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车间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厂部。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者有特种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九、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厂(公司)各级必须加强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和生产(经营)中能造成事故的能量即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各班组、分厂(车间、工段、队)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立即向本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必要时应报请有关机构对事故隐患或危险源进行评估或分级。
三、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本厂(公司)各级都要成立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或危险源整改小组,由本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
(二)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
(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
(四)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四、对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接到本厂(公司)、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时,应立即停产停业,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对及时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分厂(车间、工段)、班组或个人,本厂(公司)将 给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源隐瞒不报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给以批评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公安、安监和镇政府等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准确查明原因,查找技术上和管理上的缺陷,查明事故的情况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四、对事故的发生要认真总结教训,指定和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厂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要逐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层层落实,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五、实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以岗位、班组、车间自查为主,厂部适时进行抽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本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建立事故档案,并以此作为分析事故、研究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预防事故具体措施和对策,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教材,达到预测、预防事故的目的。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在公司的从业人员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均享有平安健康权利,在生产过程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反对“三违”,若违反,由安全管理员登记在册。
凡在生产中严重“三违”和年内二次以上“三违”者给予待岗处理,并建立职工安全档案,记录职工安全行为,作为安全奖惩的依据。
2、“三违”是造成各类事故的根源,公司的员工要对身边出现的严重“三违”行为积极主动地制止,对不听劝阻,坚持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现场工作员工要向安全生产管理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3、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班(组)长和个人要按照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扣除班(组)长月底奖金。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分厂(车间、工段)、班组或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4、实行全员月度安全奖,把安全工作情况直接与每位员工每月收入挂钩。
5、有关单位和个人凡有章不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行政处罚,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对上级限期解决的不安全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治理任务未能按期完成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二)已有事故发生的征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三)已发生因工伤害事故,仍不接受教训又重复发生事故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经常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又不听从劝阻,造成他人伤害事故的;
(五)无故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
(六) 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有关规定的。

E. 有人打电话到公司,说市政府要宣传安全六月火灾知识,要来讲座。 请问这个是推销产品的,还是真有这个活动

直接打电话去市政府问问啊,6月是安全生产月,安监局一般都会有一些讲座或者培训活专动,也包含火灾消防属的。但是不否认也有很多推销产品灭火器之类的公司,他们也会打擦边球说市政府,然后说免费培训,希望组织一下人,然后几点参与培训一下!呵呵,建议你直接打消防队和安监局问问就是了,留下他们号码举报他们假冒政府名义,90%感觉是打擦边球的单位来推销东西的,猜对了给我分啊

F. 市政施工资料: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有哪些

市政工程安来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自象有:
1)企业法定代表人;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论坛
3)其他管理人员;
4)特殊工种,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
5)其他职工;
6)转岗、换岗的职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7)新入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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