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摩托车的
专门提到摩托车的只有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但摩托车包含在机动车内,所以所有机动车内容都适用于摩托车
2. 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单写着违法行为代码为:1110、1109、1207分别为什么
代码1109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扣1分、罚款100元;代码1110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扣一分、罚款100元;代码1207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扣2分、罚款200元。三项加起来一共扣4分、罚款400元。
3. 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摩托车一样的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包括摩托车在内.
4. 摩托车交通法规知识
交通法中没有规定禁止摩托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但是由于最低时速的限定,所以排气量50cc以下的摩托车被“拒之路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根据此条规定的速度限制,摩托车只能在高速路最外侧车道行驶)。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4)摩托车交通安全培训总结扩展阅读
多数省、自治区、市的地方性法规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于是便引发了国家法律与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冲突现象。具体表现分为如下四种形式:
1、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7年3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第80条第12款指出:“载货汽车车厢载人及二轮摩托车载人的,处200元罚款。”《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3款指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或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载人的。”
2、委婉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规
《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规定》是由1997年7月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04年6月30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公布的,并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通篇回避了“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这个敏感话题,甚至连“摩托车”三字都没有。据此理解,摩托车在天津市范围内是可以上高速公路的。
3、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35条指出:“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全挂车、教练车、实习车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 驾驶摩托车带安全帽的交通安全观后感作文
不违反规章制度,而是违法(交通安全法) ...违反...驾驶摩托车不带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流氓分子对你罚款50元及以上。 ...
6. 摩托车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110条 怎么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来 执行职自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7. 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49条60174
从描述来看,应该是摩托车载人超过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中的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8. 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方面的特点
摩托车、电动车具有方便灵活、普遍使用的特点,被人们
特别是农民朋友普遍使用,也正是它方便灵活的特点,导致它安全系数较低,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摩托车、电动车在安全方面有如下特点:
1体积小、速度快,方便灵活;
2易学易会易操作。很多人无师自通,而且电动车还不需要驾驶证;
3平衡稳定性差,稍遇碰撞或刮擦,极易失控而发生危险;
4没有任何保护装置。架乘摩托车、电动车与驾驶汽车不一样,整个身体全部暴露在外,如果驾乘者再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导致伤亡后果的可能性非常大。
有资料显示,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率是其它车辆的4倍,摩托车行驶中致命危险率是汽车的20倍,与汽车相撞事故中,摩托车驾乘人的死亡率高达97%,而摩托车自身事故死亡或受伤的比率也非常高,成为春、夏、秋三季中,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之最。
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预防:
要想实现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首先要做到的是人、车在上路前都符合交通法律法规规定,即: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驾驶人符合法律规定,并保证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任何违反法律规定(如无疲劳驾驶、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的行为,并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按规定附载乘员;
其次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天气、季节、道路情况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做到:1车况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2装载物品时要安全可靠,不超过法定长宽高及法定重量;3驾乘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4杜绝酒驾、毒驾,疲劳驾驶;5驾驶中不得使用手提电话;6避免高速行驶;7驾驶中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杜绝与其它机动车争道抢行、截头猛拐、随意穿行、逆向行驶等行为。
9. 幼儿园交通安全怎么安全乘坐摩托车
1.驾驶摩托车的人要戴头盔和护目镜,但不要戴深色眼镜。搭乘摩托车的人也要戴头盔和护目镜,即使在闷热的夏天也不能偷懒不戴。 2.驾驶或乘坐摩托车的人,都应穿着色彩醒目的服装。如穿鲜红色、鹅黄色或色彩深浅交织花纹的上装,这样可以使运动着的目标鲜明。衣袖口宜紧,即有钮扣的,或有松紧带的,既防衣袖灌风而着凉,又防增加行车的阻力。 3.夏季衣服单薄,甚至只穿连衣裙、短裤等,搭乘人坐在后座位上时要加倍小心,防止小腿部位被车身排气管烫伤。因为排气管的温度较高,非常容易烫伤腿脚。所以夏季乘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最好要穿棉质长裤。 4.乘坐摩托车的正确姿势是跨坐在座位上,双手抱住驾驶者的腰,或抓牢车的坐垫。单手扶抱、侧坐都是不安全的姿势。 不少乘坐摩托车的女性在夏季因穿裙跨坐不方便,往往改为侧坐,当摩托车转弯或颠簸时,常造成侧坐者重心不稳,双腿高高翘起或又忽然下落,发生脚、腿烫伤和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