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
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一)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应为重头戏,近年来中央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论断和新政策主要有:
1. 第一个重大论断: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2004年1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05年1号文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06年1号文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07年1号文件,发展现代农业;08年1号文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09年1号文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第二个重大论断:统筹城乡发展
3.第三个重大论断:多予,少取,放活方针
4.第四个重大论断: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5.第五个重大论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6.第六个重大论断: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7.第七个重大论断: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新政策主要有:
三个公共调整,公共财政,设施等;三个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四项补贴,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其它补贴,一个最低保护收购价。
两个重点转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六小工程等)和社会事业(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农民培训等)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
两个主要用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
一号文件对今年农村工作安排:提出“一个首要任务”、“四项工作要求”、“五大有力举措”,体现了‘扩大内需,保增长,保稳定’的总要求。
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
相关政策:
1、加大减免农业税改革力度。2004年,全县农业税平均税率由7%降到4%,降低3个百分点。在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同时,同比例降低农业税附加。
2、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多、产量高的农民倾斜的原则,2004年,按照国家规定的筹措比例,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541.3万元,对全县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县政府成立以县长张业为组长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发展和计划、农业、物价、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参加。5月底以前要全部兑现给种粮农民,6月15日公布补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