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有哪些
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支撑材料1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1.1 方针
(1) 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2) 最高管理者签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文件;
(3) 与相关方关于安全生产方针的沟通记录(文件发放传达记录);
(4) 安全生产方针的宣传资料(张贴的照片、培训记录、现场安全手册);
(5) 安全生产方针评审修订会议纪要;
(6) 文本化的安全生产方针、释义。
1.2 目标
(1) 目标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下发文件;
(3) 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实施计划;
(4) 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监测考核规定、考核记录;
(5)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更新的会议纪要。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1 法律法规意识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2) 法律法规意识调查问卷;
(3) 员工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举办竞赛等活动或培训计划);
(4) 员工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跟踪记录(举办竞赛等活动的照片或对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价报告等)。
2.2需求识别与获取
(1) 需求识别的记录(下属单位、员工提出的要求、报告等资料);
(2) 识别的法律法规清单;
(3) 企业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渠道的证明(购买的相关文本资料、相关部门的文件、相关网站截屏等);
(4) 员工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渠道的证明(发放的文本资料、局域网截屏、宣传照片等)。
2.3融入
(1) 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记录(培训计划、记录、试卷、评估报告)。
2.4评审与更新
(1) 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的会议纪要、清单等。
3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各级领导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记录;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记录、评审会议纪要;
(6) 各级领导层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记录、照片、会议纪要等。
3.2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
(1)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2) 安委会成立文件,会议纪要(包括工作项目清单);
(3)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各种被任命人员任命书(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负责人;急救员;事故调查员;法律法规需增加的职位;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
(4) 被任命人员参加相应培训的记录、资格证书。
3.3 员工参与
(1) 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
(2) 收集到的员工所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的记录;
(3) 员工参与安全活动的记录、照片或会议纪要;
(4) 问题解决小组人员名单、培训记录及解决问题的记录等;
(5) 员工拒绝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记录、调查处理记录。
3.4 文件与资料控制
(1) 文件与资料识别与控制管理制度;
(2) 装订成册并受控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
(3) 每年或出现变化时标准化系统文件评审更新记录或会议纪要;
(4) 各类安全生产记录(可分散到各个元素中收集);
(5) 文件接受、发放记录。
3.5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
(1) 内部沟通与外部联系、合理化建议制度;
(2) 识别的外部联系清单及沟通联系记录;
(3) 外部投诉及处理记录;
(4) 管理层每月与员工交流记录、照片等;
(5) 基层定期召开讨论安全生产事项的会议纪要;
(6) 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处理结果;
(7) 合理化建议箱的放置照片;
(8) 安全设备状况和使用情况展示栏(照片)。
3.6 系统管理评审
(1) 系统评审管理制度;
(2) 系统评审计划、各种输入、输出记录;
(3) 评审结果、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记录等。
3.7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
(1)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2) 供应商与承包商各种资质记录(许可;制度;能力;安全绩效等);
(3) 与供应商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 供应商与承包商使用设备前的培训记录;
(5) 供应商与承包商定期评估、奖励或惩罚记录。
3.8 安全认可与奖励
(1) 安全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
(2) 公告牌或电子信息媒介展示安全信息(照片等);
(3) 安全奖励记录。
3.9 工余安全管理
(1) 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2) 工余安全生产提升计划;
(3) 工余安全宣传资料(宣传册、张贴的照片、网站视频等);
(4) 工余事故报告;
(5) 预测工余意外的培训记录;
(6) 工余事故统计、分析报告。
4 风险管理
4.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
(1) 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2) 危险辨识记录;
(3) 危险源清单。
4.2 风险评价
(1) 风险评价结果;
(2) 职业危害清单;
(3) 各种风险、流程与设备、各种职业危害的风险评价报告。
4.3 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
(1) 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任务观察制度;
(2) 各种关键任务许可申请、审批、监测数据以及与其他外部相关的联系记录;
(3) 各种工作票;
(4) 关键任务清单;
(5) 执行任务分析、任务观察人员的培训记录;
(6) 依据关键任务分析和作业实际情况编写的作业指导书;
(7) 作业指导书放在使用部门和工作现场(照片);
(8) 完整或局部的任务观察记录;
(9) 任务观察记录处理结果;
(10) 关键任务评审与更新记录或会议纪要。
5 安全教育与培训
5.1员工安全意识
(1) 员工安全意识调查与分析:安全意识调查表与安全意识分析报告;
(2) 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3) 新员工三级教育方面资料;(培训安排通知、培训小结、考试试卷及成绩统计表、培训评估表);
(4) 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方面资料;
(5) 节假日职工复工教育、调换工种教育方面资料;(培训安排通知、培训小结、考试试卷及成绩统计表、培训评估表);
(6) 安管人员取证培训方面资料: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安全管理资格证统计表;
(7) 师徒协议;
5.2培训
(1) 安全培训需求与评估;培训需求调查表、培训需求分析报告;
(2) 职工培训计划申报表;
(3) 职工年度培训计划;
(4)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 参加安全标准化方面培训的资料;
(6) 班组长培训;(培训安排通知、培训小结、考试试卷及成绩统计表、培训评估表);
(7) 危险作业人员培训资料;(培训安排通知、培训小结、考试试卷及成绩统计表、培训评估表);
(8)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培训安排通知、培训小结、考试试卷及成绩统计表、培训评估表);
(9) 特种作业证清单及部分复印件;
(10) 各类培训管理台账;
(11) 个人培训档案;
(12) 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6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6.1设计要求
(1) 设计管理制度;
(2) 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3) 进行安全评价单位的资质证书;
(4) 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设计变更资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记录;
(5) 各类设计图纸 a. 地质图 、矿山总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通风系统图b.提升运输系统图、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风水管网系统图c.避灾线路图
(6) 水文资料。
6.2生产工艺系统
(1) 采矿工艺管理制度;
(2) 采矿工艺检查记录;
(3) 采空区测绘图;
(4) 掘进、支护计划及验收报表;
(5) 中深孔、爆破计划及验收报表;
(6) 回采计划及验收报表。
(7) 年、半年、月采矿计划资料
(8) 采掘计划线进度执行情况检查。
6.3生产保障系统
(1) 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2)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3)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4) 防排水管理制度;
(5) 防灭火系统管理制度;
(6) 提升机检测检验报告;
(7) 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相关资料及照片;
(8) 矿井供配电系统图;
(9) 地面电力设施的避雷检测报告;
(10) 矿井供配电系统漏电保护检测报告;
(11) 矿山消防设备、器材清单及井下火药库、油库配置消防器材照片;
(12) 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构筑物照片、
(13) 粉尘检测报告、粉尘浓度检测报表;
(14) 井下危险场所设置栅栏和安全标志的照片。
6.4变化管理
(1) 变化管理制度;
(2) 提供矿已有的变化清单;
(3) 变化管理要求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7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7.1基本要求
(1) 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2) 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3) 设备运行情况一缆表;(设备运行、台帐、报表等)
(4) 起重机械、吊具、气瓶、各种机动车辆登记台帐及有效证书复印件、技术资料等;
(5)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
7.2设备与设施维护
(1) 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2) 建(构)筑物;采掘设备;运输设备;提升设备;通风设备;电气设备;排水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设备;备用设备维护计划及实施情况;
(3) 设备异常报告及产生原因调查分析报告;
(4) 特种设备检验登记台帐;
(5) 矿用安全标志的设备相关资料;
(6) 电气设备、刀闸、开关等永久性标签照片;
(7) 设备管理档案;
(8) 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调查资料(调查资料、和采取措施相关资料)。
8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8.1作业环境
(1)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撤离管理制度(生产营销科);顶板分级管理制度;采空区管理制度;地表塌陷区管理制度;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照明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2) 紧急撤离路线标识照片、井下紧急撤离路线标识照片;溜井、钻孔、井巷、风水井、水仓等危险处架设盖板、棚栏等安全标志照片以及这些危险处的照明图片;塌陷区截排水沟照片; 破碎硐室、卸矿站采取的防尘措施(图片);危险场所的警示标志,截洪沟的照片。
(3) 采取支护措施,巷道维护的计划、记录或台帐;
(4) 岩体变形移动监测系统资料。
8.2作业过程
(1) 采矿作业过程管理标准(含支护、爆破内容);出入井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
(2) 出入井登记记录;
(3) 顶板检查、处理记录;
(4) 巷道支护计划、处理记录、验收报表;
(5) 爆破器材仓库设计资料、检查记录;爆破作业人员清单以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 作业现场的风量、风速与风质测量记录;
(7) 提供井下作业场所以及设备点检方面的交接班记录本;
(8) 湿式凿岩的图片。
8.3劳动保护用品
(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
(2) 劳动防护用品评估记录;
(3) 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测相关资料;
(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资料;
(5)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档案、领用证);
(6) 劳保用品供应商资质证书;
(7) 劳保用品计划;
(8) 矿员工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9)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系列资料。
9 职业卫生管理
9.1健康监护
(1) 职业卫生管理标准;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
(3)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材料及结业证书;
(4) 更衣室、浴室、厕所、休息室等卫生设施照片,配备有医疗急救箱照片及药品配置记录及检查资料等;
(5) 上岗前、换岗前、退休前体检计划及体检记录资料;
(6) 员工体检计划;
(7) 员工体检情况档案资料;
(8) 急救员名单;急救箱设置图片。
9.2职业危害控制
(1) 职业危害清单;
(2) 针对粉尘、噪声与振动、有毒有害气体、人机工效、高温与低温、辐射、潮湿、照度不良等场所采取的措施及实施资料;
(3) 职业危害的培训计划、课件、试卷、评估;
(4) 急救箱设置图片。
9.3职业卫生监测
(1) 噪声、粉尘、空气质量、有毒有害气体、饮用水监测的记录和分析报告。
9.4人机工效
(1) 人机工效管理制度;
(2) 人机工效调查评估表;
(3) 搬运工方面所关注的事项;
(4) 作业位置与环境方面的事项;
(5) 解决疲劳问题采取的措施。
10 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
10.1安全投入
(1) 安全投入的管理制度;
(2)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费用的记录以及安全生产费用清单;
10.2安全科技
(1) 安全科技项目清单;
(2) 已获奖的安全科技项目。
10.3工伤保险
(1) 工伤保险管理标准;
(2) 为员工缴纳工伤费用凭证及保险名单;
(3) 受工伤员工受保险待遇清单;
(4) 保险评估、索赔事件、已发出赔偿等资料。
11 检查
11.1一般要求 11.2巡回检查 11.3例行检查 11.4专业检查 11.5综合检查
(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 根据不同的检查类型,编制有各种检查表并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
(3) 应保存的记录有:安全检查表、检查记录台账、隐患整改通知单、反馈单、检查人员的培训记录、检查表回顾更新会议记录。
11.6纠正与预防措施
(1) 。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2) 保存有不符合项通知单。
12 应急管理
12.1应急准备管理
(1) 应急管理与响应制度、应急演练与预案评审制度;
(2) 按照要求设立应急管理机构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12.2应急响应计划
(1) 确定紧急事件清单,并收集相关的地理、人文、气象、地质等信息;
(2) 应急培训计划、应急培训资料、参加应急培训人员名单。
12.3应急保障
(1) 编制有符合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2) 保存应急预案发放记录;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保存所有相关资料;
(4)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评审并保存有评审资料;
(5) 配备的应急设备设施清单、检查维护记录;
(6) 配备的应急队伍人员清单;
(7) 急救员等的任命书。
13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
13.1报告
(1) 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制度;
(2) 保存有事故、事件登记记录;
(3) 配备急救箱并备有急救处理登记册。
13.2调查
(1) 事故、事件调查员清单及书面任命书,调查员的培训资料;
(2) 为事故、事件调查配备的装置和设备的清单;
(3) 事故、事件调查过程记录、调查结果。
13.3统计 13.4分析
(1) 事故快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
(2) 保存本月及过去12个月的死亡、受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的统计资料(包括统计资料、统计分析)。
13.5事故、事件回顾
(1) 对员工建立有体检档案和职业病档案并可查;
(2) 保存事故、事件的回顾记录(安全简报对事故事件回顾、班组安全活动对事故事件回顾记录)。
14 绩效测量与评价
14.1绩效测量
(1) 安全绩效监视与测量管理制度;
(2) 保存各项安全绩效监测结果(如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设备检查完成率等);
(3) 监测计划、监测制度回顾、更新记录。
14.2系统评价
(1) 内部评价报告和内部评审报告;
(2) 外部考评机构的考评报告。
② 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在哪
管理人员: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
职责的话,在文库中找一下,有好多的内,具体内容稍微改一下容就可以。也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用:在企业中就是相当于监督、检查、报告这样的一个角色。但是好多企业都是综合性的。因为分管负责人一般是副总兼职,所以所有文件类资料、培训资料都是专职管理人员做的。小点的企业直接是一把抓,还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和报告权。
③ 非煤矿山企业法人代表不持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上岗应受什么处罚
可以向当地举报、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安全培训是不允许上岗就业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检举,进行处罚,属于危险生产。
④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是多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⑤ 非煤矿山安全负责人培训试题有通一答案吗
非煤矿山安全抄管理办袭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秩序,根据《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督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国
⑥ 非煤露天矿山新员工培训时间应该是40学时还是72学时
采用72小时,因为报告按72通过的。一版采纳多的。
⑦ 我想问下个人可以申请报考非煤矿山安全资格证吗
在安全验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在安全设计中都应该准备齐全,安全验收提供资料如下(部分与安全设计相关): 非煤地下矿山: B.1非煤矿山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 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
非煤矿山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书区别:
颁发部门不同,矿长资格证由省经贸委颁发,矿长安全资格证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颁发。
培训内容不同,矿长资格证侧重于培训经营管理知识,矿长安全资格证侧重于培训安全管理知识。
培训机构不同,矿长资格证由经贸委指定培训机构培训,矿长安全资格证必须在具备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
矿长、副矿长任职基本条件:
(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 从事煤矿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毕业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矿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三) 遵纪守法,掌握国家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四) 依法取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签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 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
第五条 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
(一) 申请:申请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向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领取《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报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
(二) 初审:区(市)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本办法第四条要初审合格的,报市煤炭局;
(三) 审核:市煤炭局对申请人条件审核合格的,统一送交山东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
(四) 培训:经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
(五) 取证:申请人持《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培训合格证书,向山东省煤炭局申请颁发矿长资格证。
第六条 副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按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办理。培训机构由市煤炭局指定,资格证由市煤炭局颁发。
第七条 矿长、副矿长资格证从签发之日起生效。持有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可在本矿担任矿长职务。未取得矿长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任命为矿长职务。
第八条 市煤炭局定期组织矿长、副矿长复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矿长建议取消矿长资格,对考试不合格的副矿长直接取消矿长资格。
第九条 煤炭管理部门在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煤矿违反本规定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煤炭局负责解释
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
1、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8)非煤矿山安全培训考试答案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⑨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多少分及格
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100分满,80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