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多少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化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二十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❷ 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第一”永远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党的一个重要方针。安全,不是一个人就能解决的,它需要每一个中国人的努力,同时,它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各方面因素达到平衡,我们才能真正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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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抓好了员工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有可能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长久性的系统工作,只靠安全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管理是做不好的,只有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好综合性工作,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自己做起,尽心尽力,安全工作才有保障。
❸ 一般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规定吗
一般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是没有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的是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等企业。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3)化工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由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
❹ 化工行业新入职三级安全教育课时数要求,请说明规定的出处
三级教育的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❺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要求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 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化工生产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涉及高温、高压、连续性生产,特别是危化品生产企业,对从业人员素质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和企业用工形式的变化,不少化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化工企业,大量使用未经正规职业教育、未经严格培训的临时工,从社会、农村直接进入企业,文化水平较低,不具备基本的化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违规操作、冒险蛮干,导致事故发生。2001年以来我省发生的8起重、特大化工生产事故中,有6起是由于违章作业或盲目蛮干造成的,占事故总起数的75%。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低,特别是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已成为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隐患之一。
针对我省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现状,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乡镇(个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80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从业条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业条件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能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或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发生死亡事故等不良记录;
·具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知识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负责人:
·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基本情况,具备组织和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接受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
·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基本情况,具备组织和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接受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熟悉本职责范围内生产工艺、设备基本情况,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
·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具有两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危险作业岗位从事生产、储存、使用或处置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
·具备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化工类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依法接受企业组织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接受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仪表、电器、安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岗位的操作人员,还应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本意见所指的主要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是指在下列岗位从事化工生产的作业人员:硝化反应、氯化反应、氟化反应、氨化反应、加氢反应、重氮化反应、高温高压、热裂解、电解、精馏蒸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分离、易燃易爆气体发生或充装、其他放热反应、自动控制、危险化学品储存、危险化学品装卸等。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进行首次岗前培训时,应审核其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条件,对不具备规定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进行考核发证;已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应在复训时对其从业条件进行复核,对不具备规定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通过复审。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从业人员应符合相应的从业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的学历证明等文件和资料。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届满申请延期时,从业人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并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3、各地应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宣传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中,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抓紧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学历层次、专业技能和安全素质,使其具备基本的从业条件。
❻ 安全复训20学时 化工行业培训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搞好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加强安全教育,才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因此,我公司特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及方法如下: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着重从强化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教育。要把综合性和专业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有机结合,二者不能偏废。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4)典型经验和事故经验
二、安全经验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一)三级经验制:即入厂教育、车间经验、岗位教育。
1、入厂教育的内容:
(1)企业的生产形式,安全生产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企业的特殊危险地点,尘毒危害,一般的防护用品知识;
(3)一般的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
(4)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
2、车间教育内容:
(1)车间劳动规则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2)车间危险地区,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车间安全生产的情况问题即典型事故案例。
3、岗位教育的内容: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即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必须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器设备即其安全防护措施;
(3)作业场的安全、卫生防护;
(4)容易发生事故或有毒有害的地方;
(5)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要经过严格考试合格后,方能准许上岗操作。
(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如采取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例会、安全技术交流、广播、黑板报等。即要结合企业生产活动这个中心来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又要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
(四)对于安全专业人员采用“继续工程教育”和“安全函授”教育等。
三、安全教育规定:
(1)凡新招收、调入的职工必须认真的进行安全生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前教育(即三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颁证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对电气焊、行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地、县企业级的安全操作证。
(3)在采用的生产工艺、添设新的技术设备或工人调换操作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加强全厂职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法制观念。
❼ 我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给一个制度清单吧,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
1.安全生产职责
1.1 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2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7.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8.事故管理制度
9.工艺运行和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10.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4.工艺管理
14.1 生产管理制度
14.2 工艺管理制度
14.3 调度管理制度
15.设备管理
15.1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15.2 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15.3 设备现场管理制度
15.4 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15.5 工艺管网管理制度
15.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5.7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5.8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5.9 设备联合维保管理制度
15.10 跨区域施工管理制度
15.11 设备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15.12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15.13 设备异常分析管理制度
16.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7.电气管理
17.1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7.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7.3 电气系统调度规程
18. 监测和测量设备管理
18.1 计控设备管理制度
18.2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9.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0.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1.2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1.3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21.4 液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2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2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4.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6.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27.消防安全
27.1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7.2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28.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2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0.禁烟管理制度
31.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3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3.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3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3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6.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7.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38.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3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4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5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6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7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8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9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9.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
40.承包商安全管理
40.1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40.2 外协施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41.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42. 变更管理制度
43. 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44. 安全生产考核
44.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4.2安全生产管理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45.干部值班制度
46.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47.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4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5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5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52.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53.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54.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
❽ 化工企业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分别是多少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