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正确否
正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文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拓展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一本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
包括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网络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② 特种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形式有哪些
工人入场安全教育一、事故形成机理:
“隐患”多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形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表现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的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然是间接原因,但它却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摘自“建筑安全”)
从事故形成机理看,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来,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下面专讲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事项和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二、一般规定:
工人入场安全教育主要根据建设部“一标(JGJ59-99)三规范和国家建工总局(80)建工劳字第24号文印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一些实际情况进行的。
⒈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⒋听从班组和现场施工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⒍施工现场的种种设施,“四口”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
⒎施工现场设的效能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拆拿,场内工作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
⒏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
⒐上班前应检查所要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应检查操作地点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伤人。
⒑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空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⒒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⒓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⒔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自己操作地点的脚手架有无变形歪斜。如有变形及时通知班组长及施工员,派人维修,确认安全后方可上架操作。
⒕风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痢病以及其它不适于上高处作业的,不得人事高处作业。
⒖不得站在砖墙上或其它不安全部位安模、砌墙、划线、刮缝等。
⒗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叫小摊贩进入工地卖点心。
⒘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等事故。
⒙吊运零星材料、应用吊笼,吊运砂浆应用料斗,并不得装得过满。
⒚用斗车运送材料、行中两车距离应大于2m,坡道应大于10m。
⒛清理安全网,如须进入安全网,事前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网上,双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抛掷。
21.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层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
22.不准在工地内使用电炉、煤油炉,液化汽灶,不准任意设灶。
23.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
24.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用或移动。
25.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26.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下或吊物通过。
27.井字架摇头扒杆迥转半径以内(一般7m)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当重物升空后任何人不得从吊物下通过。
28.井字架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将头、手、身体伸入井架内,吊篮升空后不得从吊篮下通过,吊篮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29.乘坐人货电梯,应待电梯停稳后,按顺序先出后进,不得争先恐后,不得站在危险部位候梯。
30.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灰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栅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机的防护栅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31.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过或停留。
32.砼机停留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销、或挂上保险链。
33.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路线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架上。
三、高处作业的概念:
⒈什么叫高处作业: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凡在坠落基准而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⒉高处作业与高空作业的区别:
⑴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指的是在建筑、设备、作业场地、工具设施等的高部位作业,亦包括作业时的上下攀登过程。
⑵ 高空作业:一般是指高而又无支撑之物的空间,其高度范围很广。以往把登(坐、骑等)在建筑物及手脚架、铁塔、电杆、井架等各类登高工具,设施上的作业统统称为“高空作业”,其实是不确切的。
四、高处作业:
⒈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物上下。
⒉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倚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⒊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拚板,竹木架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
⒋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⒌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联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⒍脚手架联墙点不准绑在门窗框上。
⒎搭设内架不得有临时观点,不得随便用定型模板,未安装的门、窗框、扇临时靠墙设架,单排架子横杆一般不准直接架在已安装好的门、窗框、扇上。
⒏单排架搭在窗台上的横杆应设垫木,并不得压在门窗框上。
⒐内脚手架宽度不应小于60cm,立杆间距在150cm以内,使用活动钢筋(管)人字架,如有变形应先调直后使用,活动架竖起后,应挂上撑钩。
⒑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为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⒒室内粉刷架不得用单杆斜靠墙上吊绳设架操作。
⒓高处作业不准用砧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砧头站人操作。
⒔梯子(木)
⑴ 使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踏板),不得小于4×4.5cm,踏板间距以30cm左右为宜;梯梁断面应大于3×8cm,长度不得超过5m。木梯宽度不得小于30cm。
⑵ 使用梯子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GB70591-86规定为75°±5°)。
⑶ 梯子上部第二个踏板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个踏板不得站人或超过。
⑷ 梯子上只允许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准移位。
⑸ 人字梯(折梯)在梁中应设撑杆(钩)并能锁固。
⑹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③ 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信息查询平台
没事,只要国家安监局官网上能够查到就能说明是真的。
④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什么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⑤ 安全生产培训的对象主要分为高危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行业管理人员。请问一般行业具体指那些行业
常说的五大高危行业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行业。
除此以外的行业。都涉及安全,比如家电、电气焊、加工、铸造等等
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操作证
国家安全生复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制业操作证规定: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______。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7)安全生产特殊作业专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 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再培训时间是多少学时
每年再培来训时间不得少于源12学时。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8)安全生产特殊作业专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相关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⑨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强制
安全生产法》条款释义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