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办理公司高空作业证
高空作业证去安监局办理。
该证是安监局颁发的,每三年复审一次,每六年需要换证。
高处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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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Ⅱ 安全知识资料
消防类
一、消防防火类基本要求:
1、小学生不得玩火:
(1)是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
(2)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
(3)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的逃离。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
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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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6、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7、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8、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9、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Ⅲ 请问中、监控室有那些制度和图需要上墙的,谢谢!!!
安全监控中心操作规范
为了加强监控中心安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达到设备安全、稳定、长期运行,满足公司现代化企业管理的目的,特制安全监控中心操作规范如下:
一、操作技术规范
1.监控中心应设置为禁区,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2.监控中心内应有经技术培训与岗位的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非专门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3.值守人员每天应详细做好上机操作与工作记录,并保存好监控报警处理日志。
4.监控中心的安全系数为高级,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设置操作权限与网络访问权限。禁止一切监控数据备份与删除行为。
5.监控系统的供电系统为专用集中电源,禁止附加任何与系统设备无关的其他用电设备。
6.设备检修前,应先关闭全部设备电源后再切断配电箱的电源总开关。禁止直接切断电源总开关。
7.监控中心的各种设备要定期保养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8.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中心的操作规范上机作业,如有违反造成人身或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并赔偿损失。
二、安全规范
1.监控中心应有保证工作人员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留有向接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2.监控中心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3.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C,相对湿度宜为30%~75%。
4.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5.监控中心应整洁、卫生,室内设备的排列规范有序,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保证各通道安全畅通。
6.应定期检查监控中心的消防灭火设备,保证满足消防安全的规定。
三、安全监控领导小组
为达到科学监控管理,监控中心设安全监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安全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