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许可
一)申请
1、申请人条件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
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9条)
(3)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0条)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自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实施条例》第4条。
(2)筹设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4条)
·筹设批准书;
·筹设情况报告;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人员名单;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5条)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力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箕他决策机构组人员名单;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自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实施条例》第4条。
3、申请途径及方式:申办民办初中、高中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申
办民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其他文化教育机构向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申请。
(二)受理
l、范围:申请举办初、高中、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组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2、要求:申请事项符合许可范围和权限;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受理: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申请报告和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查
1、条件:申请事项已经受理。
2、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照学校设置标准(准入条件),认真审查已受理申请人的全部申办材料,并组织相关科室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实地察看、评议,提出审查意见。将评议结果报局许可事项负责人。审请筹设的,报许可事项负责人审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中小学的,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并报局党委会审定。申请正式设立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报许可事项负责人审定。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或二个月半月内。
(四)审定
1、条件: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且受理人、审查人签署意见。
2、审定人:
(1)设立民办中小学由局党委会审定
(2)其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分管的局领导审定
(五)告知和公告
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的决定结果: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制作文件。对同意筹设的,发书面筹设批准书;对同意正式设立的,发同意设立批准书和“办学许可证”。
·审定、告知时限:5个工作日或10个工作日。
(六)、许可收费:不收费。
B. 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处罚规定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招生
培训市场很大,也很有前景,已经非常细分化,并且在很多地区,计算机培训,英语培训,已经把很多市场做烂,很多传统的招生方法已经不适用。
据国诚招生策划市场人员统计,每年有30%的培训机构新增,也有30%的培训机构倒闭。找到合适有效的推广桥梁,成为培训机构发展壮大的根本,俗称生源。
C. 如何办理培训机构许可证
办理方法:
正规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教育机构
1.预算资金根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10万~200万注册资金都有
2.向所在的教育部门申请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手续和软硬件条件都符合后颁发此证,然后向当地的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接着去当地的国税,地税办理纳税登记。
3.师资力量水平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心校长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及从业5年以上经历。一些地区要求具备高级职称。
4.软硬件设备要求:教学面积依各地教育部门要求不同从100~1000平方不等。并且须通过消防验收合格。软件方面须提供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资料和教学体系等综合内容
D.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已经无需验资)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4)培训机构的许可证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3.课外辅导培训:课外辅导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
E. 办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
经最新的相关法律新鲜出炉,现在的办理班培训机构的需要拿到证件,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果步大道指标的话,就不会批证件的。在场地要求,土地性质,装修,楼层,消防安全,固定资本等等,成本较高,办理手续麻烦。
如果是在线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了。相对于线上教育,法律还没有严格要求,建议创业型和老师刚开始可以尝试在线上开办培训班,成本与风险较低,而且不需要走这么复杂的流程,同时随着网络的成熟,像搭建在线教育平台的技术已经很好了,像短书工具这样的。满足一站式的搭建。
当然线下办学是很有必要的,这里说一下关于需要办理的证件和需求
攻略一:营利性or非营利性。
由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性质不同,短书建议先判断和分析教育机构发展方向,准确定位之后再去申请。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办证件有不一点同,虽然说营利性和非盈利的教育培训机构都需要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但是后面去办理的证就不一样了,前者需要去办理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后者需要去到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营利性或者非盈利性的两证办理成功之后,才算是真正拥有办学资质。
攻略二:确认办学指标。办理许可证需要检查该机构是否达到办学指标有标准,如果没有就不会受理,短书建议最好先去街道和教育局报备,查看是否还有指标需要完成,如果还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压更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把所有的指标确认无误之后再去街道盖章,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进行场地考察。特别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初审不通过,后续的工作无法进行
攻略三:检查场地 。场地在教育培训机构场地使用上有明确的有法律法规,例如在规格、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如果达不到标准的话就就不能通过审核,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审场地再签租赁合同,否则会亏损。面积需要根据当地的场地规格要求定义,租赁期:3年以上,层高:早款、幼款在3层及层以下,场地租赁时请注意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办公,综合,民居,工业。办公和综合可以申请改变性为教育培训;其中合用地有些地方需到国土资源部补交变土地使用性费,按每平方按收。但是居民和工业原则不可以变更,具体资料可以翻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公示。确认场地可以之后去办理名称预核申请。
需要递交相关文件,正式在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教育局签发的《筹办申请息书》,但请记住《筹申请同意书》不是《办学许证》,两个性质是不一样的,要特别注意。同时“筹办申请同意书”并不是办学的律依据,这个时候开课运营还是不行的,需谨慎。
攻略四:办学消防许可证,.筹办申请同意场地初审过后同时进行的是办学消许可证的办理事项。办理许可证会有当地的消防员去场地进行检查,检查指标有:有无双出口、应急通道,烟感喷淋能不能做 ,这个楼本身是否合格,层高,消防栓里有没有水。
F. 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办人应向拟设地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办学场地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批达到设立标准的,可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此证后,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取得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账号。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式样(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民办学校须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
四、办学许可证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五、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六、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1.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2.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负责人: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4.办学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
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5.批准文号: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设立的批准文件号。
6.有效期:发证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7.发证机关:审批机关。
8.编号: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数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数为省级代码,1~4位数为地级代码,1~6位数为县级代码。第7位数为学校层次码,“1”为高等学校,“2”为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4”为普通初中或职业初中,“5”为小学,“6”为幼儿园,“7”为培训机构,“8”为其他。后8~13位数为学校排序。
办学许可证内容若发生变更,发证机关须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发证机关变更专用章”,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正本。
七、颁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并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G. 教育培训许可证执照手续怎么办理
首先要向教育局或人保局申请《办学许可证》然乎找工商局来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
(7)培训机构的许可证扩展阅读:
教育培训机构类别:
(1)以教育教学知识和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站或机构。
(2)以职业教育为主要方向的相关网站或机构。
(3)以企业缺少人才的专门课程为主的网站或机构。
(4)提供再就业以及创业为主要内容的网站或机构。
(5)在线招生的信息类网站或机构。
(6)专业课程培训机构网站或机构。
H. 开培训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8)培训机构的许可证扩展阅读:
1、培训机构场所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培训机构师资的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