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校长证怎么考
校长证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类,考试科目包括《现代教育理论专题》《教育法制基础专》《学属校管理理论与实践》《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其余为考查科目。
学员应完成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经综合考核评定培训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颁发校长任职资格证书,且由人事股按规定核算登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1)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凡担任国家举办或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长(农村完小正、副校长以上,下同)职务的,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因工作需要,培训前进入岗位的,只能任代理校长,待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再正式任命或聘任校长职务。
已经获得教育管理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可免修与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内容相同的课程。
对已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校长,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相对稳定。更换学校并仍担任中小学校长职务的,其“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Ⅱ 现在国家有校长资格证书吗
培训机构在办理《办学许可证》时其中的一条要求是校长必须要有校长证,专
而且必须有当属地教育局盖章的,
现在很多的所谓校长资格培训所拿到的证是不符合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要求的,
我知道腾跃校长在线可以提供校长证书办理,
是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推出的《培训机构校长培训证书》项目,
Ⅲ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的中心的主要职能
1、开展示范性小学校长培训。通过示范性培训,推出对全国小学校长培训机构具有示范作用的培训经验、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料,以点带面,以形成对全国小学校长培训的辐射作用。
2、开展小学校长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和管理者培训。小学校长培训师资培训和管理者水平差,是制约培训质量的一个瓶颈,直接决定着培训机构工作质量的高低。从现状看,在培训理念、模式、方法等方面皆需要对培训机构的师资和管理者进行培训。
3、开展港澳小学校长培训。通过培训,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4、开发网上小学校长培训课程。面对面的培训受益面太小,局限性太大。我国小学地域分布广,通过网上培训,可大大提高培训效益。
5、加强小学校长培训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教育培训研究是教育研究中比较薄弱的方面,与公务员培训研究、企业培训研究相比也较为滞后。加强小学校长培训研究,可以提高小学校长培训的水平,促进水平校长培训工作的创新。
6、进行水平校长培训的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工作。主要是开发高、精、尖、新课程,课程开发应充分供鉴国内外的新进程。
7、加强校长培训交流,推广培训新经验。培训交流有国内交流和国外交流两个层面,从现状看,两种交流都需要加强。
Ⅳ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的第一期骨干校长研修班
全国第一期小学骨干校长研修班学计划。为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全议精神,回落实《面向21世纪教答育振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全国千名骨干校长研修计划》,学院将于2000年5月7日至6月6日举办全国第一期小学骨干校长研修班。研修对象为小学正职骨干校长,具体人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人事司审定。
研修将采用多种形式进行:
①资深教育行政官员和有关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内容包括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素质教育理论和实践专题、学校管理的理论与技术及实践与艺术专题、学校法律问题分析等方面;
②与教育行政官员、专家学者交流与研讨,学员之间讨论;
③参观与考察有办学特色的中、小学;
④论文撰写,在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的基础上,要求参加研修的校长写出一篇对当前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的、较高水平的论文。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将从中择优发表或结集出书,并建议教育部人事司向全国推荐。
总之,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的建立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需要,既增强了小学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又利于从国家层面上加强对全国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开创了国家级小学校长培训的新局面。
Ⅳ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的中心的培训目标
开展示范性小学校长培训;对全国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进行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掘和优化全国小学校长培训的资源,全面提高小学校长培训的质量和效益;通过示范性培训,推出对全国小学校长培训机构具有示范作用的培训经验、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料,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培训中心对于全国小学校长培训的辐射作用。
Ⅵ 小学校长受过处分并辞职还能开培训机构吗
小学校长受过处分并辞职,这个是能开培训机构的。 因为他已经辞职了。他不辞职的话是不能够开的。
Ⅶ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中小学校长培训要以提高校长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其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校管理理论和实践、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方面。培训具体内容要视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有所侧重。
第七条中小学校长培训以在职或短期离岗的非学历培训为主,主要包括:
任职资格培训: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
在职校长提高培训:面向在职校长进行的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能力、研究和交流办学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对富有办学经验并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和研究能力的校长进行的旨在培养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专家的培训。
第八条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施学时制,也可采用集中专题、分段教学、累计学分的办法。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