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为新员工提供为期一个月的免费培训课程,但不支付劳务费,合法吗
根据劳动法第第八章关于 职业培训的规定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专经过培训。
不属于属试用期因此不必支付工资是完全合法的
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合同期未满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依法索取培训费用做为补偿
B. 劳务报酬中受邀为甲公司分别进行两次技术培训,每次报酬1500,发生交通费用200,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可按实际报酬为1500-200=1300元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专个属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800;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0;
所以13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300-800)x20%-0=100元。
C. 请问一下,单位组织职工培训,支付给培训老师的培训费是放在劳务费还是职工教育经费呢,谢谢!
一般我们单位是这样安排的:请进来的老师工资开在劳务费力,派出去学习的费用打在培训里。仅供参考
D. 培训机构要归集劳务费吗还是直接进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依据营业执照的主营业务来做归集比较好;
有商务服务费,咨询服务费都可以的
E. 个人所得税中,"某教师自办培训班的收入"为什么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不是个体工商户所得
个体工商户得办理注册登记才可以。这种所谓培训班通常都没有经过审批,是在机构下雇佣老师,所以就是劳务报酬。
F. 邀请授课劳务费10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个税收缴的最新版规定:
1、每次劳权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邀请授课劳务费10000元,减除费用=10000×20%=2000元,纳税额=10000-2000=8000元
应纳个税额=8000×20%=1600元。
G. 培训费属于劳务费还是服务费
培训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培训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核算的内容,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记入当期损益,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当期抵扣,但超过部分则在以后期间抵扣,需要做纳税调整确认递延。
(7)培训班劳务费酬金扩展阅读:
培训费社会集资:
1、可由政府通过税收的方式征收培训费。其次,由国家组织、社会统筹各企业出资赞助。
2、新加坡政府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向国家上缴技能发展基金,凡开展员工培训的,则可向国家申请技能发展基金,培训多得到的经费也多。不培训的则白缴技能发展基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新加坡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
3、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失业保险金(加拿大称为就业保障金)。另外,美国还将财政预算的3%用于就业服务。作为就业培训的重要的战略之一。为鼓励小企业培训,目前,美国政府正在尝试通过提高部分资金资助,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办培训。
4、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在培训资金使用方式上主要采用政府制定培训就业项目,公司的培训只有参加这些项目才能得到培训经费;这种投入方式带来补贴或“购买”的特征,相当灵活。
H. 11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3次,每次收入为2000。计算个人所得税已知授课收入为劳务报酬所得!
因题目中没有明确三次授课的时间是发生在同一个月内、还是两个月内、或者是三个回月的。
所以答按不同情况下分别回答如下:
1、如果三次授课是在同一月的。则三次收入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即: 当月应纳个税为:6000*(1-20%)*20%=960
2、如果是二个月内三次授课的。
则有一个月是一次授课,应纳税额=(2000-800)*20%=240
有一个月是二次授课。应纳税额=(4000-800)*20%=640
合计应纳税额240+640=880
3、如果三次授课是分三个月的,则每个月应纳税额=(2000-800)*20%=240
三个月合计:240*3=720
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I. 培训机构请老师来讲一次课支付劳务报酬,是用现金支付的,怎么做账有没有什么税
账务处理,借:经营成本--培训人工费
贷:库存现金
如果是个人名义开票给你们的,需要专代扣代缴个税,属如果是hi以机构或者单位名义开票给你们的,你们正常按照经营纳税即可,针对此笔付款不会产生相应的税金。
J. 我单位为培训机构,在外招了几名临时老师上课,支出的工资应做劳务费还是工资,为什么
1、应该是劳务费。
2、按照惯例,分两种,一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直接与用人内单位签订劳容动合同的,构成劳动关系。而劳务方式的情形较多,如兼职人员,人力资源公司派遣人员等。对于劳务人员,单位无须支付社会统筹费用,仅支付劳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