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进入甘肃省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1、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加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所以你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获者去考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目。
2、教师证全国通用,不管你哪里任教,这个都没有问题
3、教师资格证只是从业证书,只要你能通过三门考试,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专业资格证书。
具体的申报要求: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你可以去问一下你们当地的教育局、或者报名教师资格证的地方
考教师资格证的流程是:
1.考普通话证(语文老师要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级乙等以上)
一般每个月可以考一次。
2.考心理学以及教育学(对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习的全面辅导,通常在2月底和3月初考试,合格成绩保留三年,因此最好一次性通关;
在考心理学和教育学时,就要报名好考试的等级——幼儿教师/小学/初中/高中(高职)/大学,你的学历一定要高你报名等级一级,EG如果你要教
高中就一定要大专以上学历,另外大学教师证时提供给大学在职教师考的的)
3.拿上你的以上三个证外加毕业证、身份证、体检,就可以去报名试讲——也就是“说课”。这个时候你要选好科目拉(就是要选好数学、语文之类的)
说课一般是15分钟,考之前上网下一下模板,就可以了。
说课是在每年3月和10月,通过说课就可以拿证拉。
考试科目
申请高等(包括大学、大专、高职)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
申请非高等(包括高中、中专、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
Ⅱ 为什么我的电工证在甘肃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可以查到信息,而在甘肃省
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统一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查询时间是拿到特版种作业操作证权次月10日以后查询。
如果查不到说明信息还没有录入查询系统,请耐心等待。
根据总局140号令,从2011年6月1日起,证件编号已改用身份证号码,即:需查询信息的同志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以身份证为证书编号即可查到获证信息。
Ⅲ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不是“省工信委”
是的,但不是原来的省经委,是三家单位合了,其中包括原省经委
Ⅳ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甘肃省中小企业局)内设2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制度建设、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及财务管理。
(二)政策法规与产业投资处。
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研究,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计划,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法规和规章,拟订和修订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
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外企业投资本省的项目对接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及工业集聚区建设;指导行业企业调整、重组和管理创新。
(四)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承担工业和通信业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安全工作,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中央在甘企业;承担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五)交通与物流处。
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协调平衡和保障;拟订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铁路运输计划和紧急调运协调;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和企业自备车的协调和管理;负责编制工业现代物流业态发展规划,指导工业集聚区和企业物流业态发展;负责全省煤炭经营监管;承担全省春运工作和省农产品调运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电力处。
拟订电力生产运行调控目标,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协调解决发电、供电和用电的相关问题;监测分析电力生产运行,统计发布相关信息;牵头全省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供用电安全运行;组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参与电力行业体制改革、规划编制、工程项目审核、城乡电网建设、电力市场培育和电热价格调整等工作。
(七)安全生产与管道设施保护处。
指导工业、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甘肃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行业管理;负责全省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产业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综合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八)技术创新处。
负责推进全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管理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合作,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协调推进国家和本省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等的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九)原材料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原材料和新材料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以及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农药准入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原材料、新材料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十)装备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装备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装备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十一)消费品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消费品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产业发展;承担全省盐业行政管理,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食盐和糖精等重要消费品的生产计划;负责消费品工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省级药品储备管理。
(十二)核产业处。
负责全省核军工和核地质勘探行业管理,组织核军工科研、生产项目建设;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核循环产业链建设和核反恐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省军工核设施安全、原子能军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和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环境资源处。
负责推进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推进清洁生产;拟订主要工业产品耗能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企业迁建工作;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改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十四)循环经济发展处。
负责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评价;拟订全省工业和通信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提出循环经济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十五)中小企业处。
负责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监测分析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指导和组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
(十六)融资服务处。
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融资性业务监督管理制度,会同金融机构解决融资性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金融机构建立企业融资体系,引导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股权融资,推动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
(十七)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处。
拟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防范机制;会同财政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审核和相关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和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十八)军民结合推进处。
拟订全省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民用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推进军民结合体制改革;负责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监管及实施;负责军工固定资产监管;负责船舶制造监管工作;承担省三线建设调整办公室的工作。
(十九)军工科技质量与监管处。
负责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条件保障工作,负责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市场准入、生产动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军品科技、质量、计量、标准、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鉴章、军品外贸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承担省“高新工程”和“专项计划”协调工作。
(二十)信息化推进处。
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二十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资质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二十二)信息安全与军工保密处(省信息动员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军工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省军工及配套单位国家安全、保密和保卫工作;负责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核、审批工作,承担省信息动员和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等工作。
(二十三)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和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授权,处理涉外及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二十四)财务审计处。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使用;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制定部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的政府采购和审计工作。
(二十五)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委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委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管理中央在甘军工单位领导班子;负责中央在甘军工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和中小企业、委属职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六)培训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职工培训;负责委属职业院校管理,指导培训基地建设。
(二十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八)监察室。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Ⅳ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三线调迁、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甘肃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通信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全省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省非公有制经济协调联系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拟订地方性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和军品市场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三)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统一配置和管理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Ⅵ 甘肃省发改委信息中心事业单位招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学习的课程就完
您好,中公教育为你服务
您好,您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属于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不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审核是招考单位进行的。您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的不能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公务员职位
Ⅶ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甘肃省中小企业局),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由原省经济委员会、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1.将原省经济委员会、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甘肃省中小企业局)。
2.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全省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划入全省无线电管理职责。
4.划入省商务厅承担的全省盐业行政管理和食盐流通管理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1.将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划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应对气候变化职责,划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职责,划给省商务厅。
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怎么样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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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甘肃省信息中心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甘肃省信息中心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的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列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并在本公告中明确。
决定面试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音乐、体育、美术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
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Ⅹ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网
http://www.gs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