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燃气具安装维修工在哪里设有培训机构
中国的事儿,粗而无章。
按照国家的行业划分,燃气具安装维修工似乎属于住房和城内乡建设部容。可是这个部权力太大了,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的培训自然摆不上议事日程。
中国的职业技术培训/鉴定工作,总体上归劳动口管,机构改革以来,终于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现在最权威的机构大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站上还可以查到一些大致信息。
具体的事儿,大约是中心制订标准,分配到各归口部委进行师资培训,分级到省级和市级培训之后,市县级才会按部就班地开展一些形式化的面对职业人群的培训,然后考试。落实到基层,培训成了徒有其名的空壳子,收费、考试、颁发职业技能证书成了核心内容。归结一句话,这是一种职业资格的把持,没有常设的培训机构,只有速成。
具体情形,因家大业大,各地有很大的不同,到当地相关部门问问吧。大多数地方是没人管的。
❷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分公司对没经验的应聘者要求岗前培训,交2万9千8给第三方培训机构,是正常的吗
每月俩千多。休息请假工资全扣。节假日不休除非服务单位给你放假。动不动就罚款。比国家执法部门罚款黑多了。在物价大涨的今天。石油上别的服务单位包括扫地。保...
❸ 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燃气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1、个体工商户如符合企业登记标准且经营规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申报备案。
3、同一栋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由各个单位分别独立申报备案;建筑物本身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该建筑物产权单位也要独立申报备案。
4、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不在同一地点但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论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都要单独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备案;在同一地点有隶属关系,下属单位如具备法人资格,应当独立申报备案。
❹ 如何根据内保条例处罚单位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是为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
(4)燃气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二)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
(三)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四)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六)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
(七)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
(八)博物馆、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九)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二十条
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的费用;
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治安保卫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受单位负责人指使、胁迫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到单位报警后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团体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❺ 办理销售天然气商贸公司都需要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天然气销售资质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按《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气的气质和压力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
(二)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
(三)不得强制用户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
(四)禁止使用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钢瓶;
(五)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十九条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职工应当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5)燃气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使用规划,正确使用燃气;
(二)禁止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三)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四)禁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残液由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倾倒;
(五)禁止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
(七)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❻ pe管道燃气焊工证怎么办
需要到当地有资质的PE燃气焊工考试培训机构报名培训,考取相应的作业操作证。一般情况下培训考试一年大概2次左右,有当地培训考试机构自行安排。各地培训机构如下图:
❼ 压力容器焊工证和普通焊工证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须持质检部门发的证,此证原称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现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依据办法是国质检锅[2002]109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合格项目有效期一般为3年;
2.除了上面的证外,焊工还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依据办法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此证一般每2年复审1次,由安监局发证;但现在质检部门也要办类似的证,包括对特种设备承压力焊及结构焊作业在内,证书名也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一复审,依据是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对于船舶、电力及军工产品焊接的焊工,其焊工证又有其行业部门各自的一套要求办法。
(7)燃气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焊、气焊、弧焊、电焊气割、其他),也叫上岗证,发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岗必备证书,没证书不予工作,分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证书带磁卡,全国通用。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压力焊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钎焊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焊工特种上岗操作证由安监局颁发,哪里发的都可以通用的,以前叫IC卡,现在叫感应卡,3年年审一次,和身份证一样的,只要你有专用的读卡机,就能够读出卡里面的资料,但是这个读卡机国家只给有资质的单位,比如学校,安监局等才有,这证不管你拿去哪里,只要有读卡机的地方都可以读卡与年审,查询方式也可以上发证部门安监局的网站,上输入证号查询的。
燃气的分类及其性质、城镇燃气需用量及供需平衡、燃气的长距离输送系统、城镇燃气管网系统、燃气管网的水力计算、燃气管网的水力工况、燃气管网的技术经济分析、燃气的压力调节与计量、燃气的储存与压送、液化石油气供应与燃气加气站
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初级技工:
A从事本工种工作三年以上,所在企业出具工龄证明。
B职业学校[中专、职中、技校(下称职校)]的毕业生。
2、报考中级技工:
A应具备六年以上工种工龄,或持初级工证书两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对口专业职校毕业生或大专以上学历,经一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的学生。
3、报考高级技工:
A应具备十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持中级工证书三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二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经验或经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工种的高级工课程培训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