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标解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普查区域划分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普查区及以上区域与同时期统计用行政区划一致,普查区按照完整地域原则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拆迁、搬迁集中居住区域划分问题
对于因大规模拆迁、异地搬迁等原因,集中居住于其他村级单位区域的,要将其划入居住地所在村级单位,不划入原村级单位。相关村级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的标绘问题
对于军队、武警部队营院和监狱区域,应坚持地域完整覆盖原则,划入相应普查区域,不得遗漏。没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建筑物,可作为空地处理;有常规普查对象的居住用建筑物,正常标绘,但不填写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划分普查小区时,要根据这些地域内需要入户登记的常规普查对象的数量,单独划分为普查小区或与相邻地域合并划分为普查小区,按普查小区编码规则正常编码。
三、建筑物拆分问题
超大建筑物可以作为一个普查小区,也可以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作为一个普查小区的,规模不能超过2000人;拆分为多个普查小区的,要先将该建筑物划分到某个普查小区,再选中该建筑物进行拆分。拆分时,该建筑物要在原普查小区保留一部分,备注清楚每个普查小区包含的楼层、门栋、空地等信息。
四、特定人口群体的划分
对于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籍人口,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人口,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在划分普查小区时,暂无需考虑。摸底、登记时通过增加虚拟普查小区和虚拟建筑物处理。
五、普查小区划分时空地的处理
农田、森林、公园、无人区等空地应与本普查区内有人居住的区域一起划分普查小区,空地不能单独划分为一个普查小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二
——关于普查对象登记问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指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居住地)进行登记。为便于各地准确把握普查对象登记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规范开展现场调查,确保普查登记不重不漏,在坚持现住地登记原则基础上,现对普查对象登记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普查对象多地居住问题
普查对象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所、并且平时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时住在一处,周末住在另一处),如果户口登记在其中一处住所,则将该处作为现住地,登记为“人户一致”,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
如果户口没有登记在这些住所,将居住时间较长的住所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作为“人在户不在(D7=1,D8<>1)”,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无法判断在哪处居住时间更长,将10月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为现住地进行登记。所有住房项目如住房建筑面积、间数等按登记的这处住所情况填写。
二、大学生在校外居住问题
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或回家居住的,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在学校和其他地方两头居住的,参照上一款执行。
三、高中及以下住校学生登记问题
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四、住院病人登记问题
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
『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建筑物标绘提交审核后出现"有异常值″是什么意思
有指标填的不正确,比如住房单元,普通住宅要填写住房单元,要统一编号,所有带星号的要填起来。
『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以往六次有什么不同之处
人口普查正在火热进行中,而今次普查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多了一个“查房”的行为。
谈及人口普查,我们都知道是对人口的一个调查,调查国内居住人口是多少;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竟然多了一个比较特别的普查对象,就是我们日夜居住的房子,原来这一次的人口普查除了调查人口还会调查居住的情况。
多了一个“查房”行为,导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比以前更有意思。
『肆』 如何做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摘要: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而搞准人口普查数据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划分好普查小区。绘制好普查区地图,做到普查小区覆盖全面、无缝连接,地图上建筑物标注不重不漏、清晰准确,只有这样才能为人口普查锁定、寻找普查对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伍』 2020年国考面试问题: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什么时候
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据了解,该普查的信息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一年的准备,两个月的实施据悉,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陆』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开始,如何保证普查的准确性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开始,为了能保证普查的准确性,需要从两方面做好。第一方面就是作为基层政府管理部门社区要认真做好普查,第二方面就是每家每户要提供真实的人口普查详情,工作做到位,认真排查准确,就能够保证这次人口普查正常进行。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愿意配合国家进行人口普查登记,也会毫无保留的提供家庭人员的真实信息情况。在此祝愿全国第7次人口普查顺利完成。
『柒』 第七次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地图中,怎样分割建筑物并保存
第七次人口普查区域复划分地图制中,
分割建筑物并保存,
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严谨周密,
建筑物标绘和普查小区划分环环相扣,
通过实地踏查,对普查区范围内所有建筑物进行标绘,
并记录建筑物相关信息包括:建筑物名称、详细地址、类型、居住情况等。
『捌』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方式有几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采用佩戴普查员证的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在PAD或智能手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在互联网上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此次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玖』 如何做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专文化属生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而搞准人口普查数据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划分好普查小区。绘制好普查区地图,做到普查小区覆盖全面、无缝连接,地图上建筑物标注不重不漏、清晰准确,只有这样才能为人口普查锁定、寻找普查对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拾』 第七次第七次人口普查时间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将在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彻查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1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业务培训扩展阅读:
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从2020年11月1日到12月10日进行入户登记,2021年4月开始陆续公布普查的主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