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销售类法律法规
销售类法律法规有《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18年2月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国务院通过之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
Ⅱ 大学生被诈骗的例子
高校内诈骗案例的常见类型及例子
1、电话、短信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发短信说你的银行卡有欠费,或者中奖,生病等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什么什么的电话。当你拨打对方留下的电话,你将一步一步被对方诱导或威胁进入圈套,直至你将自己各个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到他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上为止。
2、传销。传销组织经常打着工作的名义,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大学生作为互联网的活跃群体。被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信息审核不严等漏洞精准“设钩”,在求职、交友、征婚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大学生很容易落入陷阱。
3、校园贷和网络刷单被骗。“校园贷”实际就是翻版的“高利贷”,通过简单的手续诱骗学生上当。不法分子经常向学生推销“校园贷”业务。与官方政策允许的帮助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完全是两回事。
4、以“遇困”老乡的身份诈骗。诈骗分子通过某种途径获知被害人籍贯在何处,以家乡话套近乎,吹嘘自己的社会关系,以后帮忙等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借出钱物,之后逃之夭夭。
5、以遇困的名校大学生的名义诈骗。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自己是某名校的大学生,并出示假的学生证、身份证、介绍信等,在外搞社会调查被盗钱包或钱用光要求借用电话卡使用一下进行试探,步步深入,一旦觉得行骗对象可能上钩即提出要求帮助、借钱返校。
6、以谈恋爱的名义进行诈骗。诈骗分子所选择的对象多为女学生,他们称自己是某学校的学生,同女学生接近,吹嘘自己来自某沿海发达城市,家境优越,取得女生好感后,即提出以其交朋友、帮助购物,进而称急用不断提出借钱,有的诈骗分子不仅骗财而且骗色,严重伤害到女生的身心健康。
7、以代购低价物品为借口诈骗。诈骗分子寻找机会与人接近,谎称“有关系”,“有路子”可以买到价格较低的手机、电脑等物,使受害人将钱交给他代购,骗取他人财物。
8、利用介绍勤工助学诈骗。这是这年来针对较多学生的、常见的诈骗方式。诈骗分子往往在邻近学校周边地区。设立职业中介场所(有的是个体职介所与所谓的用人单位联合诈骗学生中介费、押金等),将求职的学生介绍到骗子自行设立的所谓“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假意录用,要求学生交纳一定的“建档费”、“工作卡工本费”、“保证金”、“押金”等,“就业单位”多分配给较多繁重的推销市场、调查任务,之后以工作不达要求为由拒付工资或以“保证金”抵消处罚等,“用人单位”临时租用几间房为“公司”,一旦败露,即作鸟兽散。
9、借口帮助落实工作单位诈骗。诈骗分子利用学生毕业分配落实工作单位难,吹嘘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助落实工作单位,骗取学生及家属的介绍费、帮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