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越秀区万菱广场 物业管理处 电话
广州越秀区万菱广场物业管理处电话:832800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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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版市万菱置业有限公权司
2011.08.22
㈡ 广州物业上岗证
苏州物业经理取证培训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以及建人教专[1998]244号文件要求,“持证者必须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继续教育记录”,“每三年进行一次”,全国城建培训中心2010年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取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三、培训描述
学员通过培训和考核,能够掌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必备的知识,具备担任物业管理工作的能力,同时为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培训职位:经理
五、培训费用
取证培训费(单位):1200元/人(含证书、教材费);
取证培训费(个人):1100元/人(含证书、教材费);
六、培训证书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全国通用。
七、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1寸彩色照片3张,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单位工作证明一份。
八、报名地址:
苏州市金门路158号(石路南)协和大厦20层2012室(苏宁电器楼上)
http://www.369px.com
㈢ 请问广州物业管理师培训学费大概是多少呢有没有哪里培训价格比较公道一些的
不同级别有不同的费用标准,一般在900~2000之间,你可以去广州购书中心八楼的中大职业培训学院咨询一下,那里的收费标准还是比较合理的。
㈣ 广州报考物业管理员在什么地方
全行[2006] 07号
关于继续举办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
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是建设部指定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岗位培训定点单位。根据建设部统一部署,1998年至今,我们已举办了“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500多期,培训人数近5万人次。学员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应当地主管部门之邀送教上门,异地举办了近500期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第61条的规定,为了继续贯彻有关岗位培训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2006年将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一、 培训对象:
具有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房地产开发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 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内容:
1、 按照建设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程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2、 其余三门课程为考查课,以自学为主。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1、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规章释义;
2、 物业管理法律纠纷规避防范;
3、 物业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4、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运作程序。
三、 考核发证、注册:
1、 企业经理: 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的方法,学习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全国通用。
2、 继续教育:请携带本人已取得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进行注册。
四、 培训时间与地点:
2006年03月10日—03月16日 在北京市(10日全天报到)
2006年03月10日—03月16日 在杭州市(10日全天报到)
2006年03月14日—03月20日 在南京市(14日全天报到)
2006年03月22日—03月29日 在广州市(22日全天报到)
2006年03月30日—04月06日 在武汉市(30日全天报到)
2006年03月12日—03月18日 在上海市(12日全天报到)
2006年04月21日—04月28日 在青岛市(21日全天报到)
2006年04月23日—04月30日 在北京市(23日全天报到)
2006年05月12日—05月22日 在昆明市(12日全天报到)
五、 培训费用:
1、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收费:1070元/人。其中学费:800元/人;教材资料费、办证费270元/人(按建设部规定,凡参加培训者均须购买专用教材)。
2、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收费:700元/人。
六、 报名办法:
请各省市建委、建设厅科教处、房地产处、房管局、所、物业管理协会及各物业公司、企事业房管负责人积极组织报名。亦可用电话或传真报名。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发送报到通知,详告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中心在北京设立报名处。请将“报名回执” 通过邮局用挂号信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号 (科教楼)五层北京报名处 柳永 (收)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51199369
联 系 人:柳永
其它:
1、 企业经理培训班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卡1张、准考证1张、证书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3、 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帮助预订返程始发车、船、机票,以上费用自理。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