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在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具体指导、审定全省各市、县(市、区)及省级有关部门编修志书和年鉴工作;
2.负责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志编纂工作;
3.编辑出版《浙江方志》;
4.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做好志书编纂的基础工作;
5.开展省市县三级志书和年鉴出版的咨询服务工作;
6.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以地方志为基础的省情咨询服务。?
⑵ 在史志办工作,主要是做些什么
主要工作有: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共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中共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纂和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党史、地方志和年鉴,编辑出版有关史志书籍、地情资料和刊物。
3、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史志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审稿验收工作。
4、征集、收藏、整理保管党史和地情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5、参与组织全市重大纪念活动,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认定、预审、建标立碑、宣传利用工作。
7、组织开展史志年鉴理论研究,管理和指导市中共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评审史志科研成果。
8、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有关任务,完成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⑶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地方志发展规划、编纂方案和业务规程。
(二)组织编纂《湖北省志》,领导、协调、督促省志各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指导省直各部门、行业、社团日常修志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
(三)指导市、县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终审市(州)地方志书,并对县级地方志书实行备案审查。
(四)组织编撰《湖北年鉴》;指导市、县地方综合年鉴工作,指导省直各部门、行业、社团编撰年鉴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
(五)收集、保管、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省情资料;充实地方志数据库,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地方志资料,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六)挖掘传统文化,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七)负责地方志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⑷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怎么样
简介: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编修各级地方志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拟定地方性的编修工作政策、规定。 (二)在省委领导、省政府主持下,组织有关专家编修《湖南省志》、部门志、专业志及省志丛书。 (三)负责对各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的修志工作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对各级志稿的评审、验收、出版、评奖。 (四)收集、整理、研究湖南地方文献和省情资料,编辑出版《湖南年鉴》 (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怎么样
简介: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和指示,指导全市地方志工作。 (二)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普洱市志》;负责组织开展市级和各县(区)志书的续修工作;审定各县(区)志稿和部门志稿;指导帮助部门(单位)编辑出版部门志、专业志。 (三)编纂出版《普洱市年鉴》,组织、指导各县(区)编辑出版县(区)年鉴、县(区)地情资料。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
⑹ 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成果
1.指导编纂《浙江省丛书》和《浙江省志》精编本。浙江省志丛书,规划80卷,目前已出版45多卷。其中,《浙江省名镇志》、《浙江省名村志》、《浙江省市场志》、《浙江省政区地理志》、《浙江省方言志》、《浙江省旅游志》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组织编纂。《浙江省志》精编本,采取课题形式,由省内外专家承担,目前史前至民国时期部分正在编纂之中。建国后部分也已启动。
2.指导市、县(市、区)志编纂和年鉴编纂工作。社会主义时期第一届志书,市县两级规划69种,已全部出齐。续修地方志工作陆续开展,目前已有浦江、嘉兴、海宁、岱山、义乌、嵊泗、天台、仙居、萧山、台州、舟山、杭州、建德、余杭、德清、常山等20个市、县开始编纂续志。已经出版的续志有《普陀区志》、《椒江续志》、《黄岩志》、《衢县志》。全省已有近41个市、县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省志办主持编纂出版《浙江省乡镇街道年鉴》、《浙江省城市图鉴》。
3.进行旧志整理。目前已出版清雍正朝《浙江通志》,民国《重修浙江通志稿》的标点工作已完成,2004年内出版。《宋元浙江地方文献集成》的整理标点工作已经完成。
4.编辑出版《浙江方志》。该刊创刊于1985年10月。双月刊,为内部资料。目前开设的栏目有:志鉴论苑、历史沉思、浙江风情、浙人浙事、续志工作、读志用志、乡村社会史研究、新志评论、浙江新志、志鉴信息等。是一份兼具指导性与学术性的刊物。
⑺ 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起草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干部人事、文秘档案、保密机要、信访保卫、财务审计、老干后勤、出版发行、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会务接待等工作。
(二)省志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
组织拟订《湖北省志》编纂方案,领导、协调、督促省志各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湖北省志》的总纂、编审工作;指导审定省级专业志和部门志的编写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负责指导市、县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终审市(州)地方志书,备案审查县级地方志书;负责全省修志人员培训;整理旧志,开展业务交流。
(三)年鉴工作处。
组织编辑《湖北年鉴》;指导市、县地方综合年鉴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指导省直各部门、行业、社团年鉴编辑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组织业务研讨交流和人员培训。
(四)省情资料信息工作处。
负责本省地情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开发利用;指导《湖北省志》各专志和市县志的资料工作,收藏地方志书和地方文献;利用地方志、地方文献进行省情综合研究,编纂湖北省情资料,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管理地方志数据库,主办、维护湖北省地情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及湖北方志网;对外开展地方志文化宣传交流,培训地方志资料管理人员。
⑻ 在史志办工作,主要是做些什么呢
以南京为例: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制订全市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南京通史》《南京市志丛书》的编纂以及对各区、各系统、各部门的专业志的编修、续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各类志稿。
3、指导区志、县志、年鉴及其他地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并对续修和新修的各类志书、年鉴进行评审、验收、协调安排出版。
4、负责《南京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5、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8)县志编撰培训工作讲话扩展阅读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处、年鉴处、市志编纂处、地情资料处、编研处及机关党总支。下设信息资料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各处职能确定
秘书处: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秘书、人事、档案、劳资、财务、出版物印刷、保
年鉴处:负责《南京年鉴》的组稿、编辑、校对、出版等工作;承担市政府网站群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闻编发工作;指导各区及专业年鉴编纂工作。
市志编纂处:负责《南京市志》《南京简志》《南京通史》编纂出版等工作;协调、指导、审定全市各专业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区、各部门地方志书及资料长编的编写工作。
地情资料处:组织开展南京地情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编写、保存、开发地情资料;负责旧志整理;承担有关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材料编写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专项任务。
编研处:组织开展市区志鉴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南京史志》编辑工作;承担本办有关志鉴书籍采购、交流、发放及书库的管理工作;承担南京市地方志学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本办党建、纪检、工会、群团等工作。
南京市方志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南京地方志网站”、“方志南京”官方微博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方志馆展览馆、阅览室、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对外开放工作;协助做好《南京市志》《南京年鉴》《南京史志》等出版物的美术编辑工作。
⑼ 史志编纂岗位是做什么的
史志办
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是编撰当地年鉴、修编地方志的部门。
主管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史志工作,具体承担下列任务:
(一)规划、协调地方史志工作;
(二)制定地方史志编纂业务规范;
(三)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四)编纂、审查、验收有关地方史志稿件;
(五)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
(六)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情研究,建设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七)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