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入职前培训要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不合法。公司必须自行承担培训费用。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即对你们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教育,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且其必须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更何况你们通过培训获得相关技能后,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无疑是培训的最终受益者,而不能认为只是你们自己的事,与公司无关。
❷ 初入公司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初入公司收取培训费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内:企业容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2)公司开展收费业务培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职业培训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❸ 本次培训对我在收费岗位工作开展有帮助吗
摘录以下考试要求,各地大同小异,及时到各地建设厅、建设人才网站查询。
关于2011年上半年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3-25 11:21:31 被阅读320次
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建厅通知,现将2011年上半年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统一报名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考试培训、人事教育栏目或“江苏建筑业网”( )教育培训栏目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教育培训”——“培训考试动态”栏中的《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进行网上报名时,各地考生(含省属单位)可就近选择所在省辖市或厅驻外办事处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4月10日17:00时止。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厅驻外办事处于4月13日17:00前(过时将不再受理)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
三、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1、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建设类中专以上学历(含2011年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具有非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非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高中学历,三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生需向所在地区现场审核点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
各地在进行现场审核时会核对有关证件、证书等原件。
五、考试时间
各省辖市和厅各驻外办事处分开考试,除考试时间不同外,其他操作方式不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各省辖市考试时间:
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5月2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5月21日上午9:00~12:00(180分钟)施工员(建筑工程)、试验员考试;下午14:00~17:00(180分钟)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资料员、机械员考试。
5月22日上午9:00~12:00(180分钟)质检员(建筑工程)、材料员考试;下午14:00~17:00(180分钟)质检员(机电工程)、质检员(市政公用工程)、城建档案管理员考试。
2、厅各驻外办事处考试时间:
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5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5月28日上午9:00~12:00(180分钟)施工员(建筑工程)、试验员考试;下午14:00~17:00(180分钟)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资料员、机械员考试。
5月29日上午9:00~12:00(180分钟)质检员(建筑工程)、材料员考试;下午14:00~17:00 (180分钟)质检员(机电工程)、质检员(市政公用工程)、城建档案管理员考试。
六、收费标准
1、培训费。本次考前培训按照自愿的原则,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班。具体的培训费用以培训机构报价为准
2、考核费。标准如下:⑴报名费:每人10元。
⑵考核费:每人60元。
❹ 公司新增培训业务,请问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开展培训业务
那要看什么培训,针对哪方面的培训
员工凝聚力的培训,商业礼仪培训还是什么
❺ 公司对新员工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劳动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回位为劳动者提答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公司开展收费业务培训扩展阅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劳动法》中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❻ 公司培训收费合法吗
典型的借招聘之机乱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当然,如果你打算在这家公司做下去就忍气吞声算了,如果不想做就向你所在地的劳动局去投诉这家保险公司。
❼ 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会议费用如何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❽ 企业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可以收费吗
首先,岗前培训不应该收费。
其次,如果是在工作的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动法》第68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职业教育法》第28条:“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收取培训费的行为是违法的。
简单说,就是企业要负担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培训费用,不应该由劳动者负担。但是企业有权利签署培训合同,约定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员工必须在企业工作满多少年,才能离职的培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