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苏省委组织部的机构功能
干部教育处简介
1. 负责研究提出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制度、规划和年度调(培)训计划,起草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文件,指导、协调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 负责省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处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考察和考核;
3. 协同省委党校及省有关部门办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和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组织举办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市、县(市)委组织部部长、省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事处处长培训班;
4. 负责中组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选送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选派学员参加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
5. 指导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相关的国际交流,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6. 承担省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
干部监督处简介
1. 负责全省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省委、省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2. 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和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
3. 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负责督办或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 负责与省有关部门(单位)联系通报领导干部有关情况;
6. 负责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并进行宏观指导;负责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工作。
人才处简介
1. 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省人才工作;
2. 研究提出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专家为经济建设服务;
3. 负责全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统一管理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承办“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和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4. 负责对高层次人才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对“333工程”培养对象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5. 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6. 负责省内两院院士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7. 承担组织高级专家疗(休)养工作;
8. 承担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 1.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 承担市厅局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及省辖市党代会党代表选举的指导工作;
3. 负责研究和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了解、研究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和问题,就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提出意见;
4. 参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5. 负责党费管理、党员统计及省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1. 负责研究和指导机关、企业、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的党组织建设,联系高等院校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研究以国有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为重点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和问题,就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提出意见;
2. 负责指导部属国有大型企业、省部属科研院所党委换届选举及民主生活会工作;
3. 负责研究和指导省部属国有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工、青、妇、统战等工作。 1.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省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2. 负责规划、指导和协调党员教育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困难补助和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4. 负责接转部分党员组织关系。
㈡ 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有哪些
重点加大、加深、加快党史国史“必修课”学习。
做活形式文章,强化互动性、现场感;注意发挥好老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良好的新老交替局面。
引进运用大数据技术,为各级党委正确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㈢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几次县级以上的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的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3)响水县组织部举办党员业务培训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㈣ 市委组织部设哪些部门
市委组织部下设部门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一版科、干部权二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教育培训科、干部监督科、人才工作科、老干部工作科、信息化管理科。
(4)响水县组织部举办党员业务培训扩展阅读:
职能范围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拟订本市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掌握市属各级党组织、党员状况,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发展党的队伍,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三、承办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呈批手续和委员增补批复手续,办理呈批党组织的设置,协助市委做好召开党代会的组织筹备和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指导和协助基层党委开好党代会。
四、适应新形势,加强农村、学校、非公经济和社区党建等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五、制订市属部、委、办、局、公司、街道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并负责考察、了解干部,办理副处以上干部的任免和交流工作,同时按干部分管原则,办理市、街党群系统、市人大、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民团体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
㈤ 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什么级别
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是正科级。例如: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党员教育音像教材的引进和复制工作;
(二)承担党员电化教育的技术培训和服务任务,制作党员电教片;
(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进行党员教育和党建宣传的一项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党建宣传的一个重要阵地和窗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员电化教育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
第一,党员电化教育的主体,即组织者、实施者,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
第二,党员电化教育的客体,主要是广大党员、基层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但党建宣传也涉及社会的各个层次
第三,党员电化教育的目的,是进行党员教育和党建宣传,并且是有组织进行的;
第四,党员电化教育的载体,是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包括初期的录音、录像、广播、电视、电影等发展到现在的多媒体技术、互联网技术等。
㈥ 怎么开展党性教育工作培训瑞金党建党员教育培训有哪些
党性教育业务培训是提高党员的党性水平,对党员进行的有关组织观念等的教育。因此党性教育是党员成长的必修课,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认为加强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应该将党性教育内化于心,见之于行。
㈦ 如何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的情况报告
参考
2014年寺耳镇党委发展党员及党员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组织部洛组字〔201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发展党员与党员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党委对2014年全镇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党员情况
2014年全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其中农村支部8名,机关支部2名,非公企业2名。2014年全镇在入党积极分子成员中择优发展4名预备党员,其中35岁以下党员3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名,两新组织发展1名;按期转正3名党员。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明确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自2013年中省市县在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我们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及党员管理工作有一个新的认识和了解,我镇党委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通过对全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具体措施,形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把农村后备干部、有技能的人员、素质较高的骨干做为作为组织发展的重点,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和多元化的培养发展,并对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对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不经公示的积极分子一律不发展。
2、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实现数量与质量并举,指导与监督并重,镇党委坚持专项督查和专题例会制度。即每季度结合党建工作检查对全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例会。及时了解各村的工作进度、操作规程,全面掌握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做到心中有数。
3、规范程序,严把“入口关”。镇党委在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严格实行公推公示制的基础上,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不发展”。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确定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关;本人不提出入党申请的不发展,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
4、狠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拓展党员发展源头。镇党委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一是抓好公开推荐工作。村党支部采取入户或党员群众座谈会的形式,公开推荐优秀分子。对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公推对象,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尚未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公推对象,采取镇村两级党组织派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对党的认识,使其自愿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然后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二是扩大“推优”范围,在做好共青团“推优”工作的基础上,把妇联纳入推优单位,把一大批优秀青年和能人推荐到党组织中来,拓宽党组织选人用人渠道。三是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使其尽快成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党委在“七一”期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实行跟踪培养。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各挂帮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对挂帮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指导力度。
5、突出重点,力提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工作中,镇党委突出了三个重点,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即重点培养政治素质高、年纪轻、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的回乡学生、青年及民营企业负责人、复员军人、科技带头人入党,重点培养发展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优秀分子入党,重点培养发展村委会成员入党。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农村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不熟悉,工作程序不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不全,参会人数、日期胡改乱涂、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2.大量有文化的年轻人长期在外打工,在外出务工经商青年中发展党员难;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强,稳定性差,导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谈话了解,支部会议通过等程序方面操作较难。
3.党员队伍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党员发展不平衡。农村党员年龄结构分布不合理,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女党员偏少等问题导致 “双带”能力不强,多数农村老党员由于受身体条件限制,难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党员资料管理不完善,存在部分党员资料不齐全,尤其是在以前的发展的党员,有些资料已找不到。
四、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按照“一图两薄三公开四制度”工作机制发展党员,结合我镇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2.认真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培训力度,一方面是针对大多数农村支部书记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不熟悉,入党程序把关不严等问题,定期对支部书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撑握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一图两薄三公开四制度”工作机制和“2529”工作法发展党员,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并通过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认识到做为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重要性,要立足于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的角度来重视发展党员工作,适应工作需要;另一方面是对正式党员采取经常性的培训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巩固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的作用,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新《细则》41条提出了严格的党员发展工作纪律,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创新党员管理的方式、手段和机制,努力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水平,认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改革的精神进行探索,在继承中不断创新,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中共寺耳镇委员会
2014年11月6日
㈧ 县委组织部有哪些机构
主要有:办公室、组织科、村干部科、党员管理科、综合干部科、乡镇干部科、市级机关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等
一、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
负责部机关全体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等自身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的情况,拟订部月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工作会议报告、部机关工作意见、总结等有关文稿的起草及部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好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和全体人员会议的记录,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指导、协调并做好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综合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情况,向部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做好部机关文电的收发、传递、查办、保管和文书档案及文印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结报和党费等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信访、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组织科(挂“非公经济党工委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牌子)
研究并指导全市各行各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并提出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并研究基层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指导基层党委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将有关情况收集整理向市委汇报;了解与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总结表彰和宣传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参与市和各基层党委召开党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党员状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了解和研究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教学等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村干部科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村干部政策规定,并督促、指导乡镇党委抓好落实;负责村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研究拟定村干部建设规划;
负责村党组织书记任免备案管理;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乡镇党委做好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考察工作;定期了解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思想作风建设状况,加强有针对性教育管理。
四、党员管理科
了解并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和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情况,提出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了解和研究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的做法和经验,负责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了解并研究党员的需求,研究并组织实施服务党员的措施和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并制定保证新党员质量的措施,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核以及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等工作;负责收缴党费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无职老党员和城镇未就业老党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的管理发放工作。
五、综合干部科
综合协调和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干部管理体制、干部制度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和指导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和群团等机关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市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参照管理范围,负责市管干部和参照管理单位干部的考试录用、工资审批和工作人员调配;负责市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备案管理;负责市管干部和参照管理系统的干部统计工作和干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参与制定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负责团职以上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承办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审批工作。
六、乡镇干部科
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等事项,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换届选举中有关班子组成和人事安排方面的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乡镇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乡镇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考察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的状况,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检查了解管理范围内各乡镇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乡镇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
七、市级机关干部科(挂“企事业干部科”牌子)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办理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呈报的具体事项,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事宜;承办市直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选配、调整,及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任免等事项;协助做好对双重管理的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调整意见;负责研究拟定市直机关部门、群众团体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状况,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检查了解管理范围内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并做好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参与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政策,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做好市属重点企业及其改制过程中领导班子的调配、任免工作。
八、干部监督科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处级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申诉,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对市管干部的监督;负责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干部队伍中违纪违法情况;负责协调做好干部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建国前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出生时间等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征集、编纂组织史资料。
九、干部教育科(挂“青年干部科”牌子)
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各乡镇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泰州市以上党校、干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修班学员的选派工作;规划和组织市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正股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的培训;配合本部有关科室对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考察和考核;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履行市委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协助上级组织部门抓好市级后备干部管理、考核、调整工作;制定市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挑选、培养锻炼和考察调整工作;负责选派青年干部交流挂职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加强选调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了解和分析选拔中青年干部的情况,综合指导全市后备干部工作。
十、人才工作科
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抓总、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专家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做好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省、市委组织部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履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