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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8 08:06:42

⑴ 作为一个新律师 如何开展律师业务

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的具体措施

(一)形成律师培训的长效机制

首要就是业务能力培训,对于当前新法新规进行解读,对已经实行的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解读,尤其是实务风险的解读,加强律师之间的互动性,这样可以增强律师的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律师要能在满足不同企业的法律需求中游刃有余,仅有法律专业素养和技巧还远远不够,律师必须成为T型或X型人才。3因此鼓励律师针对自己所服务的领域,进行专业化考试,取得一些证书,比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这样律师的综合能力更强,更能适应客户的需求。将律师培训形成机制,定期进行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是会议、案例讨论、新法解析、论坛峰会、各类技能比赛,打破律师间竞争激烈、交流合作少、律师业内缺乏传承。4通过形成的培训机制,从而培训出专业化的律师。

(二)建立拓展客户的平台

根据《法人》杂志在2007年所做的关于律师营销的调查报告显示,近60%的律师认为其客户主要来源是通过朋友、熟人、亲戚等特殊关系形成、40%的律师认为客户是因为自身名气和声誉吸引,而通过律师事务所名气、声誉吸引的客户仅占17.5%。另外,律师们认为保证案源的重要因素从高往低依次排序是:诚信与负责、与客户沟通的技巧、专业知识、固定的关系网、知名度。5

1、充分利用网络。互联网技术的发达,中国的网民很多,很多时候大家寻求信息的时候,首要就是寻求网络。因此事务所除了建立自己本身网站的,可以通过知名网站开辟自己的专栏,展开电子商务的法律自助服务,进而建立自己网上法律服务系统。

2、利用传统的媒体。在报纸上开辟专栏,提供法律信息、法律知识等;适当的与媒体互动,接受媒体的采访,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

3、定期举办行业论坛。将律师事务所已经具有的律师能力和业务方向,结合相关企业的需求和法律的变化,将论坛举办成为制度化,从而定期进行举办,论坛的内容要新颖,有吸引力,从而将律师的个人魅力展现,律师事务所的能力不断扩大影响,树立权威形象。

4、可以制作事务所刊物。刊物每期一个主题,围绕主题进行法律法规的解读、案例的指引、法律风险的防控,将事务所的有关信息进行梳理写入,定期免费的邮寄给客户,同事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需求,从而修改刊物的主题和内容。

(三)客户维护系统的建立

只有不断了解客户的需求,与客户及时的沟通的,解决客户的问题,才能够留住客户。现今的事务所不能保留着过去的观念,自己高高在上,改变过去的观念,真正将客户是上帝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客户的信息电子化,每个客户的进行定位,积极定期的回访,并且责任到人,客户可以对律师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判,进而可以加强律师对客户服务,使得客户满意。

⑵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学习情况

每天的日常接待以及重要案子出庭

⑶ 求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或章程

律师事务所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所名称为 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 。
第三条 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

第四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 、 、 、 、 。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 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 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第七条 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 万元。其中: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第八条 本所以 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九条 本所在业务建设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并执行以诉讼、非诉讼办案操作规程和办案质量负责制为主线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注重法学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研究,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律师培训交流,以增强本所的综合实力。
第十条 本所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部门。

第四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产生、职责和变更

第十一条 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四)批准财务开支;
(五)合伙人会议决定由主任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本所设副主任若干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根据业务分工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误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或明显不称职,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提议并决议,可以免除其职务,选举新的主任。

第五章 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第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主任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
(七)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八)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九)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十)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合伙人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人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
第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六章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本所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所建立健全行政、财务、业务、收费等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所办理各项法律事务,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用、统一入帐,任何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所内统一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 本所的收入分配方案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合伙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所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事务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对其所创业务收入在按照规定提取效益工资、摊销公共费用支出和扣除各项税费及公共积累后,剩余部分作为本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
第二十六条 本所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律师协会缴纳会费。
第二十七条 本所设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章 律师事务所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 本所变更名称、组织形式、隶属关系、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章程和合伙协议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解散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全部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解散后,应当清偿所有债务。对剩余的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解散后,应当将财务帐簿、业务档案、印章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九章 章程的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联名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时,合伙人会议应当讨论决定是否修改或补充。修改、补充章程时,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名,报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所合伙人会议可根据本章程的基本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报司法行政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⑷ 律师事务所如何加强内部人才培养

积极利用办案管理软件搭成的平台,可有效加强事务所文化建设,加强内部人才回培训,可表现为答以下几点:
1、网络的资料库,律师可随时查询法规、调阅案卷、使用文书范本等,并可不受地域限制的查看律所公告,享受高效便捷的服务和工作氛围;
2、建立内部消息平台,增强所内人员沟通,并可对经典案例进行论坛式的讨论,形成内部讨论的习惯,增强律所的凝聚力;
3、树立积累意识,积累客户信息、经验等各种资源,不会因为人员更迭流失客户资源。对资深律师宝贵的知识和经验,按照不同类型的案件汇集成相关问卷表和文件清单,使用时可随时调用,有利于对新律师的培养和提升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办案效率和质量;
4、对行政人员及秘书人员的培训也会因为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变得流程化、制度化,加上系统人性化的操作界面,使得行政人员能够很快上手,避免出现工作交接不完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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