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审计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6月18日下午,我们一行七人来到烟台东海宾馆参加经济效益审计培训学习,我们充分的利用了这次培训的机会,把平时审计时的疑问带到了培训现场,认真的倾听了每一位老师的讲课,在为期5天的培训学习中我们先后听取了青岛审计局陈呈明、张连春两位处长讲的《经济效益审计实务》、中国审计学会秘书处郭彤博士讲的《绩效审计的理论与实务》、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冷斌讲的《经济效益审计经验、做法》、威海市审计局副局长丛培军讲的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内审人员,最后是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柯岩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些关于计算机辅助审计的一些相关内容,针对这次培训学习我谈一下我的几点体会。
首先,要立足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审计结构,内部审计必须立足企业内部,与管理者、被审者同心同德。内部审计行为本身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达到效益最大化,与管理者、被审者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三者应相互理解、支持、配合,共同解决企业在生产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这样企业才能迅速腾飞。
其次,要强化服务,审计在日常众多工作中要以企业发展目标为工作导向,要以有利于企业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监督完善创造生产过程,纠正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达到服务目的。
第三,审计对象的全面化,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空间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应以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据,对所有经营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运作进行监督与评价,通过审核、评价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㈡ 国家审计署关于加强培训中心等经营性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是什么文号
您好,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专》(国资事发[属1995]17号)和《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事业单位开展的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发文单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政部
文号:国资事发[1995]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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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审计署有专门的金融审计部门,主要对国有银行及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如果属于审计署监管范围的银行,可以进行举报,审计署必须对举报信作出答复。如是天津的金融机构,可以向审计署,也可向审计署驻京津冀特派办举报。
㈣ 竞聘演讲的培训机构
进入21世纪,随着职场竞聘的竞争激烈,人们需要找专门的培训机构做系统的学习。2000年,国内教育培训行业开始出现专业的职场竞聘培训机构--北京大钊培训中心,创办人是中国当众讲话的第一人:黄大钊老师,从1996年开始主讲当众讲话训练课程,经过4年的总结,专门新开创了职场讲话、沟通训练、企业内训课程。2011年8月,黄大钊老师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三个细节”:公务员竞聘述职不容忽视> 的文章,根据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特提醒读者,竞聘演讲时有“三个细节”不可忽视,即“目光交流”、“心态调整”和“应答策略”。其他的竞聘演讲培训机构,这几年多如牛毛,不胜列数。
大钊训练在职场竞聘演讲的经典案例:包括国家机构、大型企业等。
水利部 《高效汇报的方法与技巧》
交通部 《领导即兴发言的方法与技巧》
国家发改委 《高效会议主持的方法与技巧》
国家审计署 《公众演讲的方法与技巧》
国家安全局 《述职答辩的方法与技巧》 《后备处级干部的沟通能力训练》
国家工委 《领导即兴发言的方法与技巧》国家信息中心 《论文答辩的方法与技巧》国家海洋局 《中层领导的四项修炼》 《高效汇报的方法与技巧》国家气象局 《团干部的沟通艺术》 《公众演讲的方法与技巧》国家体育总局 《新入职公务员职场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妇女干部即兴发言的方法与技巧》国家知识产权局 《高效汇报的方法与技巧》 《领导即兴发言的方法与技巧》中国科学院 《述职答辩的方法与技巧》中央电视台 《城市魅力大使机智问答训练》北京市财政局 《高效汇报的方法与技巧》 《述职答辩的方法与技巧》 《高效会议主持的技巧》北京市检察院 《后备处级干部的沟通能力训练》 《团干部的沟通艺术》 《领导即兴发言的方法与技巧》北京市农业局 《如何使你的年终述职更精彩》。
㈤ 审计署2016年3月会计与经济基础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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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何树立国家审计观,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和"七个一体化
以科学的国家审计观为指导,发挥审计最大效能
刘家义审计长在讲话中指出,要努力实现从单点审计向多点审计转变、从离散审计向连续审计转变、从局部审计向整体审计转变、从微观审计向宏观审计转变、从部分审计向“全覆盖”审计转变。为此,我们要打破狭隘的行业审计观、项目审计观、区域审计观,切实树立科学的国家审计观。围绕“五个转变”和“科学的国家审计观”,学员们展开了热烈讨论。
第三小组在总结时认为,刘家义审计长在讲话中对审计的本质属性进行了全面分析和阐述,根据审计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提出了要坚持科学的国家审计观,即“五个转变”、“七个一体化”。科学的国家审计观,体现了对审计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对完善我国现代审计制度,实现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既是重要的指导思想,又是具体的实现路径。科学的国家审计观,是对科学审计理念的进一步丰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是对中国审计风格和审计气派的进一步展现,需要在审计实践中,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执行。
财政审计司司长郝书辰认为,根据刘家义审计长的讲话要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审计工作首先要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工作。要通过审计监督,真正做到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切实服务科学发展,高度关注民生和社会和谐。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表示,地方审计机关要通过对刘家义审计长讲话的学习,尽快转变审计理念,跟上审计署的步伐。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地方审计机关当务之急就是要提升主动性,发现从账上看不到的东西,而不是就账查账。
武汉特派办特派员程光说,刘家义审计长的讲话在内容上有很多新的思想和提法,其中提出了“五个转变”,“七个一体化”的审计观念,拓展了今后工作思路。
科学技术审计局局长韩大川说,刘家义审计长在讲话中就如何谋划和部署审计工作提出了“五个转变”要求,这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特别是在谋划工作中要从个体向全局转变,从微观向宏观转变,对派出局的中央公共预算资金审计极具指导意义。
湖北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谈到,服务中心、围绕大局是每一个审计人员都应该坚持的工作方针,但是在不同的阶段和时期,工作的侧重点不一样。审计工作不能仅仅停在微观上,应该是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再从微观上升到宏观,宏观、微观是一个反复交替的过程。
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唐会忠说,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科学的国家审计观非常重要。我们国家,改革的深化推进需要审计发挥“催化剂”的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无论是在作风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都需要审计发挥“利剑”的作用;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通过审计发现体制性障碍、制度缺陷等,为国家的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提供决策参考。
提升审计队伍能力水平,推动审计工作实现新突破
刘家义审计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全面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在队伍建设、思想观念、组织方式、技术方法、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第二小组讨论认为,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加深了认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大家表示,更好地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从加强审计自身建设着手,多谋善思、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
针对如何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的党员意识,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彭华彰认为,机关党委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关心干部职工,建议以后每年机关党委要组织一个测评,党支部书记要向机关党委述职,通过这些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党信党,不断增强党员意识。
针对审计工作全覆盖,企业审计司司长魏强说,企业审计应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大数据分析的力度,力争实现有重点、有深度、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尤其要将点、线、面相结合,通过一个点的具体审计,来看一个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通过分析它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来判断国家宏观政策的效果。
在队伍建设方面,兰州特派办特派员胡大华建议,要加强对各个单位“一把手”,包括所有班子成员在数据分析上的能力提升。在目前的审计工作中,数据有不断集中的趋势,管理权限将来可能也会分级授权。数据分析,不仅仅是一线审计人员的事,也是处长的事,更是单位领导的事。领导干部如果不明白,指挥上就没有太多权威性。
针对组织方式的创新,济南特派办特派员孙成余建议,要完善与组织方式相配套的考核办法。他说,组织方式创新要求考核办法与之相匹配,否则会影响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去年济南特派办制定了一个考核办法,打破处室界限,效果比较好,保证了新组织方式下审计队伍的战斗力。
关于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署计算中心副主任杨蕴毅说,刘家义审计长在讲话中提到了未来一个时期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形成独特的国家审计信息云;健全全国统一的审计信息系统,实现对数据的智能管理。国家审计信息云,就是大数据。全国统一的审计信息系统,将为审计工作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规司副司长季怀银在谈到法制建设时提议,审计人员不能机械地理解法律。审计人员在依法审计的时候,应正确理解有关法律规定,关键要将“四个全面”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理解,不能片面和以偏概全。
上下联动,实现全国审计工作的“一盘旗”
刘家义审计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实现全国“一盘旗”,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与会代表纷纷建议,审计署应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审计工作的统筹安排,坚持上下联动,特别是加强对地方审计工作的指导,推动地方审计工作迈向新台阶。
第一小组、第五小组在总结时都谈到,此次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审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都应围绕“四个全面”深化审计工作,切实履职尽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在谈到稳增长政策执行审计时指出,该局开展该项审计工作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虽然有些认识,但认识还比较碎片化,需要整体提升。她建议,署有关部门编写一个从上到下的有指导性、规范性、操作性的指南,归纳阶段性成果,更对今后工作进行指导。
上海市审计局局长田春华谈到,上海市局十分注重对审计署工作的思路、精神、任务、重点的领会和把握,但还是会有个别领会或把握的不是很深刻的地方,建议审计署因地制宜地对地方审计机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给予更为深入的指导,帮助地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更加切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目标、路径和措施。
江西省审计厅厅长王殿军认为,审计资源的整合,上下联动,一定要围绕审计工作的重点。同时,建议审计署研究完善审计双重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的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计划的统筹,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审计成果上将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的成果形成一个完整的成果,使全国审计工作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全国审计“一盘棋”。
文化体育审计局局长虞伟萍谈到,目前政策跟踪审计项目上报报告的周期较短,加上被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底稿整理及复核的时间,审计工作比较匆忙。建议署相关部门在各个阶段提前部署相关工作,提早明确下阶段的审计工作重点等。
工业审计局局长丁仁立谈到,审计长的报告谈到了审计信息化的五个观点,按照这个要求,如果将20个派出局获取的所有数据集中起来关联分析,这是宝贵的资源。建议派出局整体上成立一支数据分析团队,每个局出一个人,通过业务司的统筹专门开展部门数据的整理、挖掘和分析。
㈦ 学习审计实操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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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中共中央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机构职责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审计署,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十)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13个内设机构:
办公厅(经济责任审计司)
法规司
财政审计司
行政事业审计司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金融审计司
企业审计司
社会保障审计司
外资运用审计司
境外审计司
国际合作司
人事教育司。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和在北京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另有: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审计署纪检组、监察局)
直属事业单位
7个直属事业单位:
计算机技术中心
机关服务局
审计科研所
干部培训中心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中国审计报社
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派出机构
派出审计局
25个派出审计局:
审计署外交外事审计局
审计署发展统计审计局
审计署教育审计局
审计署科学技术审计局
审计署工业审计局
审计署民族宗教审计局
审计署政法审计局
审计署监察人事审计局
审计署民政社保审计局
审计署财税海关审计局
审计署资源环保审计局
审计署建设审计局
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
审计署农林水利审计局
审计署贸易审计局
审计署文化体育审计局
审计署卫生药品审计局
审计署国资监管审计局
审计署经济执法审计局
审计署广电通讯审计局
审计署新闻报刊审计局
审计署旅游侨务审计局
审计署科学工程审计局
审计署地震气象审计局
审计署宣传审计局
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其他
审计署主管审计署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审计研究》、《中国内部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等报刊杂志。
省级审计机关
吉林省审计厅
上海市审计局
河南省审计厅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甘肃省审计厅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
海南省审计厅
青海省审计厅
山西省审计厅
浙江省审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北京市审计局
天津市审计局
河北省审计厅
辽宁省审计厅
黑龙江省审计厅
江苏省审计厅
安徽省审计厅
福建省审计厅
江西省审计厅
山东省审计厅
湖北省审计厅
湖南省审计厅
广东省审计厅
重庆市审计局
四川省审计厅
贵州省审计厅
云南省审计厅
陕西省审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主要领导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郑振涛
副审计长:秦博勇
党组成员、副审计长:孙宝厚、陈尘肇、袁野
党组成员、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通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晓钟
党组成员、法规司司长:刘正均
历任领导
审计长
于明涛
吕培俭
郭振乾
李金华
审计法规
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订)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
《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
《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审计署关于严禁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获取非法收入的通知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国家工商总局同意将审计机关列为查询企业档案不交费单位的通知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问题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
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试行)
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审计署、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
审计署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暂行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
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的规定
审计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工作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规定
审计署关于驻国务院部门派出机构管理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强制性措施的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
审计机关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事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国有商品流通行业财务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对国有工业企业财务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署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财务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署关于中央银行财务审计实施办法
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
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
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
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办理交办事项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