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考录取率
包括一等专科及以上,2011年四川的录取率会达到60以上报考50万录取31万 ,全国到70%
据统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总数约为933万。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往届生报名较去年减少28万名,减幅15%。在全国高考报名总数减少的情况下,仍有12个省区高考报名人数较去年增加,且大多数分布在西部地区。
2011年全国安排普通高校招生计划675万名。由于计划增加、考生人数减少,预计今年全国平均录取率比去年增加近4个百分点,达到72.3%。
今年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严打考试作弊,确保高考安全和秩序井然。教育部提出,对考试作弊行为要采取“出重拳、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要求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绝不手软,决不姑息。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如有发现或举报,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对主管部门查处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也要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教育考试公信力和公平公正。教育部已在考前派出多路督察组,对高考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启动联合防范、快速打击的高考安全保卫工作机制。今年,将重点对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体传播有害高考信息,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严防发生有组织群体性舞弊,坚决维护好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
二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2011年共安排“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15万名,比去年增加3万名。北京、天津、辽宁等15个支援省市,继续面向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中西部8省区安排协作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继续降低在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在属地安排计划平均比例为25%,比去年减少1.1个百分点,调出2900名计划全部投向中西部省区。
三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步推进高考改革。今年,山西、江西、河南、新疆四个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首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全国结合高中新课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达到20个。今年进一步扩大了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规模,25个省(区)所属159所院校安排单招计划5.9万人,试点院校和招生数量均比去年翻一番;四个直辖市62所院校安排高职单招计划2.3万人。各省区市积极开展普通本科和高职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部分高职院校通过对口单招等方式招收三校毕业生,浙江采用“3+技术”、北京采用“3+会考”等方式进行高职招生。今年通过各种形式考试进入高职学习的考生人数将超过50万人,占国家安排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15%以上。
四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3月,教育部召开了深入推进阳光工程暨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关于“要实施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讲话精神,总结2005年以来实施“阳光工程”经验,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今年举措。目前,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具有保送资格学生、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四类共计6.6万余人次。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加强招生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高考即将举行,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及考试机构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作,进一步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广大考生要诚信应考,遵守考试规则,抵制不良干扰,努力发挥真实、最佳的学业水平。考生和家长要通过权威渠道了解招生考试政策信息,进行咨询查询,反映有关问题或意见。2011年高考违规举报电话:教育部010-66096242,教育部考试中心010-82520029,各省区市也都公布了高考违规举报电话,并已安排专人接听。同时,有关部门郑重警示社会不法分子不要以身试法,那些贩卖作弊器材及实施高科技作弊、利用所谓试题、答案信息和非法招生中介实施诈骗等扰乱高考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㈡ 甘肃省纪检委的网址
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4-5月间,嘉峪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高宏以协调交警总版队考试要权送礼,要求全市每个驾校各出五万元送给交警总队有关领导。2014年1月15日授予车管所长杨柳召开各驾校负责人会议要求各驾校在17日前各拿一万元,交车管所内勤处。
㈢ 2016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高考招生办在哪
2016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高考招生办在: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纪检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纪检部门包括哪些部门、单位?
1.纪律检查委员会
2.检查院
3.反贪局
4.监察部
等等。都属于纪检部门。
仅供参考。
㈤ 甘肃省教育厅的举报电话
受理机构:甘肃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
办公时间: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8826049
传真号码:0931-8820006
通信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
(5)甘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讲话扩展阅读:
甘肃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教学指导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上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
(十五)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六)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㈥ 2019年甘肃省甘肃医学院的招生简章
2019年甘肃省甘肃医学院的招生简章如下:
1、为保证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2、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学校校名:甘肃医学院。英文名称:Gansu Medical College。
5、学校代码:1180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
6、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8、学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东路38号。
9、学校简介: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10、甘肃医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11、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12、甘肃医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13、在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14、甘肃医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微博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15、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16、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17、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并列志愿要求的投档原则录取。
18、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可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9、我校个别专业对考生成绩有要求,成绩达到我校控制线的出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理科考生按照理科综合成绩排名,文科考生按照文科综合成绩排名,如考生成绩仍相同者,则按外语成绩比较。中职生如果总分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中职在校期间的表现择优录取。
20、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不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
21、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22、中职对口录取严格按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藏区专项本、专科计划、其他少数民族专项本科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24、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5、甘肃医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特点,我校各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26、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7、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28、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9、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设立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0、新生报到时,必须经过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予以注册学籍。在新生资格审查或在校期间的资格复审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与录取时提供的电子档案不符(包括体检信息,以及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1、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路中段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744000。电话:0933-8613953 。传真:0933-8612905。
3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33、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㈦ 主体责任教育制度监督与监督责任的监督执纪问责中的监督有什么区别
一、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的概念和内涵
1. 监督:据《辞海》解释,监督为监察、督促。该词最早见于范晔所著《后汉书·荀彧传》。曹操极力主张由荀彧担任监军一职,他在上奏给汉献帝的奏章里有这样一句:“臣闻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谋而鲜过者也。”意思是,古代派兵遣将时一般任命监军一职,以便庄重地执行国家使命,避免和减少过错,起到监察督促的作用。《说文解字》将“监”解释为“临下也”,从上往下看,将“督”解释为“察也”,即察视的意思,大意是对派出打仗的军官是否严格执行皇帝的命令进行监察和督促。由此可见,此前我国就已有了“监督”一词,并且它明确有着监察督促的含义。监督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运用法律和纪律等赋予的权力和手段,对特定组织或个人行为拥有权力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活动。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2. 执纪:是指党组织和行政监察机关或主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党纪规定,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不同历史时期党的纪律的内容和纪委的职责不尽相同,但有一条始终未变,就是严明党的纪律,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3. 问责:顾名思义就是追问责任。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矫正自古有之,如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我国古代社会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已蕴含现代行政的理念、渊源和形式,但囿于历史条件、政治体制等因素,并没有真正形成具有现代民主和法治意义的“责任政府”,作为现代吏治习惯的行政问责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在重大责任事故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建立了许多责任追究制度。2003年“非典”以后,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建设明显加快了步伐,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本质上来讲,问责是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是责任政府的具体体现形式,最终目的在于保证公权力的运作始终遵循公共意志的表达和公共利益的诉求。
二、监督、执纪、问责的区别与联系
从区别来看,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 依据不同。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执纪依据《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问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2. 对象范围不同。监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内部性,监督范围只局限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对党外组织和个人不具有监督效力;监督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只要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不论其年龄、身份、职务、工作如何,都属于纪检机关的监督对象,只要是隶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不论其单位性质、层次高低、人员构成如何,都属于纪检机关的监督对象。执纪对象包括所有党员和公务人员。主要针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问责对象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可见,问责的对象主要是指负有领导和决策责任的领导干部,不包括一般党员和公务人员。
3. 决定机关不同。执纪的决定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特有的程序作出。问责的决定机关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是承办机关。一般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由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
4. 内容不同。监督主要包括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做好党内监督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等。执纪主要是依法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依纪依法纠“四风”、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依纪依法开展行政监察。问责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程度大小确定为一般责任、重大责任和特别重大责任;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确定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 方式不同。监督方式主要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执纪包括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批准处分和执行处分等环节。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改组、解散。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问责方式一般有: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五种,在实践中还有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岗位调整等。
6. 作用不同。监督主要是对党员和党的干部采取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引导党员和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遵纪守法,体现了保护、惩戒功能。执纪是为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决议和行政机关的决定正确实施,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与合法权益。问责将有利于干部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
从联系来看,“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监督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这三者体现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
1. 监督是主线,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始终。监督是最基本的职能,也是执纪问责的基础,没有有效的监督,就发现不了问题,执纪问责也将无从谈起。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监督理念、找准监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监督责任扛起来。
2. 执纪是核心,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得失成败。执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特有职权,是保证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没有执纪,只有监督,就没有纪律约束力、惩戒力、震慑力,也失去了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查纠不正之风,重点查处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3. 问责是关键,守护住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问责和执纪相互补充、各自有所侧重,执纪是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一种处分,而问责是对责任缺失的一种追究,是保证各项责任落实的有力手段。责任制实施十多年来,之所以偏软且带有形式化的倾向,关键就是没有责任追究。实践证明,只有严格问责,才能传递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实在行动上。
三、对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主业弱化、作用虚化越来越严重,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效果都在明显下降,造成“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理念、找准定位,必须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必须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1. 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定位。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任务艰巨。一要更新思想理念。纪委要摒弃以往的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以跟得上、抓得住、用得好机遇的态度深入推进“三转”工作,从真正解决问题的角度定任务、用方法、添措施、强机制,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二要明确职责定位。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都是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根据现阶段任务,把职责具体化,把更多精力调配到主业上来,实现内涵与外延的统一,做到监督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三要主动担当责任。纪委既不能代替党委行使统一领导职权,也不能代替部门担起具体责任,越俎代庖,冲到一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碰硬,遇到矛盾和问题,不搁着、放着、躲着。
2. 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才能体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顺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一要严明党的纪律。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二要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抓源头治根本,建立改进作风长效监管机制,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释放从严信号,坚决防止反弹。三要严查违纪案件。把严格执行程序贯穿于执纪办案全过程,使初步核实、证据收集、移交线索、案件审理等各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完善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机制,认真核查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将工作任务逐项细化,明确目标和要求,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
3. 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内生动力。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接处信访能力、查案能力、调研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锤炼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品格,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跟班轮训、警示教育等方式,经常性地组织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腐倡廉长效教育新机制。二要坚持正确履职。从“执行主体”向“监督主体”转变,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围绕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执纪监督“铁军”。
4. 加强保障,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对执纪监督问责的组织领导,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力保障。要强化协调配合。把主要力量放到对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的监督和案件查处上来,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和曝光上来,把主要精力用到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来,推进各级纪委同转,以上转带下转,不搞上下一般粗。要完善体制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根据实际需要,把经过实践检验、适应形势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归纳提炼,上升为政策和制度。对现有制度,过时的要及时废止,不完善的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
㈧ 末位表态是什么意思
为保证决策正确、科学,避免盲目决策、临时动议,特制定该末位表态制度。
一、党工委议事制度、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党工委议事程序按照“事前告发、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行。
1、事前告知:召开党工委会议前,实现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人和人不得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中药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磋商,人和人不得压制民主,思谋串通。
3、末位定议: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4、如实记录: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制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决策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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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表态,即最后一位表态,是压轴的表态。“一把手”要做到末位表态,就要在听取所有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要先声夺人,不能先入为主,否则,这样的“首席发言”可能会阻塞言路、闭塞视听。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末位表态就是要做到“兼听”。“一把手”是各单位、部门的头,他们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影响着单位、部门的下属成员,尤其在许多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一把手”们要听到最真实的声音,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就要在末位表态,不给下属们发号施令,施加无形压力。
在研讨决策的会上,力争听到更多人的心声,了解各个方面的情况,听取正反两方的意见。在做实地调研工作时,多看民情多听民意,多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尔后,该发言时再发言。
参考资料:“末位表态”体现首要责任-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