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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依法行政培训班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1-03-06 08:01:38

① 骆惠宁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依法治省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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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全县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的讲话(县委副书记)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关键。胡锦涛同志强调:“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而所有这一切,归根结底,要靠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去落实,都离不开基层组织的有效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根本,是关键,是必须做好的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作用。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充分肯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
一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结构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性日益增强,跨地区、跨产业多种形式的生产联合或经营联合不断涌现,新的经济组织日益增多,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越来越频繁,离土离乡、经商务工的农民包括农民党员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传统设置形式、工作方法,以及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等,进行相应的转变或调整。与此要求相比,有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还习惯于过去那样“吹哨子”、“喊号子”,搞强迫命令、行政干预,工作方法不对路,引发一些矛盾冲突;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忽视在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忽视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将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普遍使用现代生产工具、全过程实现现代管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但是,目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此认识不足,不注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不知道如何为农民群众发展生产提供有效的服务。
三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了税费改革,现在又在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而使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发生了重大调整。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转变工作职能,学会用经济、政策、法律手段开展工作,服务群众。但是,目前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催粮收款等传统的工作职能没有以后,不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了;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着“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开展工作。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注重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农民生活全面改善。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转变发展观念,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转向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但是,目前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理解还不深,抓统筹协调发展的意识还不强,能力和水平也亟待提高。
二、今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方向及任务
根据农村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总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历史性选择,抓住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农村基层组织必须更新观念、强化功能、改进方法、提高能力,更好地发挥作用。更新观念,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切实遵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努力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强化功能,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不断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管理功能、教育引导功能和服务协调功能,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共同奋斗;改进方法,就是要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善于通过启发教育、民主协商、示范引导等方法推动农村工作开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政策手段解决农村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能力,就是要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统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
(一)要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村级组织主要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团支部、村妇代会、村民兵组织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重点抓好村党组织建设。
第一,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前提。近年来,各地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对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有的地方创造了“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党组织的方式;有的地方积极探索把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产业链、专业协会和各种联合体上;有的地方在农民工党员进城务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建立临时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等等,效果都很好。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还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总的原则是,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积极探索其他设置形式。
第二,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关键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党支部书记。我们常讲,“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支部”,就充分说明了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重要性。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创造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普遍采用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然后在党内进行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以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一些地方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改善班子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任渠道,不断挖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新的“源头活水”,促进农村各个方面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干部。继续做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的工作。对于村里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把整顿软弱涣散和瘫痪状态的党支部作为重点。整顿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第三,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目前,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大规模培训农村党员,大幅度提高农村党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制定和完善农村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并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统筹考虑安排。要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农村党员管理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分类管理”、“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制”等措施,对于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要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党员的有效管理方式,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流动党员的管理是当前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绝大多数流动党员参加了教育活动。今后党员流动将是一种普遍而长久的现象。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注重为党员提供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构建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的流动党员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四,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近几年,农村新发展的党员总体上质量比较好,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也比较合理。但从整个农村党员队伍的情况来看,年龄老化、文化不高、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此外,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也给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始终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探索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有效方式,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不断增强生机与活力。一些地方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党员培养成为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为党员,党员带头致富、党组织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这种做法很好,值得总结推广。
第五,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在着重抓好村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还应当注重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做到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要加强村民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一些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被宗族家族势力把持的问题。要加强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合力。
第六,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主要阵地,是服务农民群众的重要场所。中央决定采取由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中央管理的党费予以支持的办法,用两年时间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问题。由中央拿出大额专项资金直接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有关村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这件事情真正办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生活工作在农村基层第一线,团结带领群众,克服各种困难,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来衡量,这支队伍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非常重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要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努力学习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塑造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把加强教育与严肃纪律结合起来,对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漠视群众利益的个别干部,进行严肃地批评和处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记民情日记、服务承诺等制度和规定,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第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重点是要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执行政策的能力。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之后,能否得到切实贯彻,关键取决于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执行政策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加快发展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总的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三是服务群众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准确把握群众所需所盼,不断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善于通过服务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四是依法办事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法律规范变成自觉的行为意识。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五是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经常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注重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贪占截留、公款私用、索拿卡要、弄虚作假,非法占有集体资产,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的实施,中央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大量的财力物力将会投向农村,这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结合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特点,积极探索实施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要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年终考评和离任审计等制度,不断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目前,多数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条件较差、待遇较低,任务又比较重、工作难度比较大。中央反复强调,对他们要多肯定、多鼓励、多体谅、多支持,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结合实际做了不少工作。比如,有的地方专门拿出一些乡镇公务员编制,在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有的地方在农村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适当补贴基层干部制度;有的地方还给村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退下来的村干部发放补贴,等等。这些措施和办法,对于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的来看,这项工作目前还比较薄弱,各地发展也不够平衡。下一步,要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在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上下功夫,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结合各地实际和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认真研究选拔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担任乡镇领导的问题,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以及正常增长机制的问题,村干部的社会保障问题,等等。同时,要注重对优秀基层干部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表彰和奖励,注意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宣传评价农村基层干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如何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使农民在所在村庄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党领导亿万农民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这就是实行村民自治。它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于80年代,普遍推行于90年代,已成为当今我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近年来,伴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农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自治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各地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一些地方专门就此做出具体规定。大量事实表明,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效就显著;偏离或违背这个要求,把发扬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就会出现问题,就会产生各种摩擦和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在这个原则问题上,决不能含糊。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保障党员能够切实行使民主权利;要健全完善党支部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第二,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推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客观规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制度规定,在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村党组织成员全面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内涵,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帮助村民委员会成员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是有机统一的,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自觉维护和尊重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总结运用基层的创新成果,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村民自治健康发展。此外,还要积极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的相关工作。
第三,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1998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2004年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从目前的情况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已在全县农村普遍推开,收到了“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效果。下一步要继续抓好中央这些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做到所“议”之事确实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议事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真正体现村务公开。

③ 需要一篇县长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实现我县“166”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一下,**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简要总结全县“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并对新形势下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县“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的“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过去的五年,是普法教育全面铺开,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的五年。五年来,全县重点宣传普及了42部法律法规,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和WTO基本法律知识,全县20.7万名普法对象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宪法的宣传已实现制度化,每年12月4日前后,我县都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在全县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浓厚氛围。 “严打”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月、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月和税法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等服务群众面向基层的普法活动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普及活动,主要法律基本知识已被多数干部群众所掌握,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决策依法、遇事找法、办事按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蔚然成风。

(二)过去的五年,是法律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的五年。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基层干部、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意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明确了学法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措施、检查考核等,初步搭建了几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教育平台。各级党组织建立并坚持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县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全县有近800名副科以上干部连续5年集中考法;制定并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县二百多名村书记、主任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与考试;先后举办了10多期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基本做到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通过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过去的五年,是依法治理工作纵深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明显加快的五年。我县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抓好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依法治县水平明显提高。各部门、各单位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努力抓好“10+1”体系,特别是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了部门(行业)法制建设。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现有1个省级、3个市级、29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县各行各业、各个层面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四)过去的五年,是普法依法治理成果丰硕,社会法治环境明显改善的五年。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紧扣石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围绕新农村建设、10+1体系建设、招商兴工、争资争项、和谐平安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中心工作;围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转制、涉法涉诉上访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动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工作中,特色多、经验多、亮点多。如2001年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开展的农村法制教育;2002年的“十村百户千人”学法用法活动;2003年防治非典大型“普法超市”和全县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2004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和自行组织力量编写《农村实用法律知识简明读本》一书,向农民朋友赠送近万本,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都产生较大反响,有力服务了石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年的辛劳换来了丰收的果实。小松镇罗源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琴江镇人民政府、县法宣办、县供电公司、石城中学、县财政局被评为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魏运清、李学辉、许名清、温集明等8人被评为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社会各界支持和全县普法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社会各界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普法战线同志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向“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回顾五年,我县的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保障不力;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挫伤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普法阵地尤其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阵地(如电视法制专栏、普法网站等)开辟不够;边远山区村民、进城务工或经商农民、县城下岗人员、失学青少年仍是法制教育的“弱区”“盲区”。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任务

最近,县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政府批转了《石城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了《石城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这些文件的出台对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决议和规划要求,全面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

(一)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目标思路,打造“三个石城”,实现石城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到2010年,全县有96%以上的公民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6%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或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98%以上的乡镇和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工作标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要继续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在重点内容上,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民宪法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有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五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民主参与意识;六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七是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在重点对象上,主要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年度考法、任前考法制度等,把学习、掌握和宣讲法律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全面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制理论与实践水平。三是要从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入手,重点加强青少年守法行为的培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和能力。五是要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引导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引导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事务的管理。

(二)创新实践形式,丰富实施载体。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法宝。要以“法律六进”、主题教育、阵地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新的实践形式。

一是抓好“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努力做到普法书籍送到家,法律知识传到家,守法责任订到家,法律服务帮到家。“六进”活动要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增强针对性,减少盲目性,注意连贯性,克服功利性,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六进”活动,让法律贴近群众,让群众了解法律,使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八荣八耻”教育等,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要注重时代性,加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和实效性。要把主题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的始终,通过开展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课教师等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法制宣传园地、普法教育基地、普法传媒阵地、法律服务阵地、法制理论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法宣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做到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发挥作用,讲求实效。

(三)搞好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县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的集中体现。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石城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以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企业、民主法治学校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基层矛盾调解、利益协调、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干部依法办事,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开创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的局面。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强化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实施奖惩等工作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抓紧实施规划。今年是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启动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县里“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同时,要根据“两个”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层工作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将普法工作奖惩、评估、检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对在年度考评和检查验收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达标的部门要“限期整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三要强化保障力度,促进工作发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必须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建设,给予重视、关心和支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各乡(镇)要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各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普法经费,切实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同志们,未来五年是实现我县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民普法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卓有成效的工作,积极投入到新一轮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和实现我县“166”工作目标,促进石城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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