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几种慢性病的健康管理方案
我公司是专业治疗慢性病的健康管理公司。具体的健康管理方案还要根据什么样的慢性病,什么样的人来制定,制定的方案都是只针对个人的,很具体,详细,治疗效果也非常高的。
B. 慢性病健康管理
随着我国人口趋向老龄化,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及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慢性病的管理逐渐成为当今健康管理的主题。健康管理阻断了慢性生活方式疾病的自然进程,合理的健康饮食、身体活动,促成了能量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对预防和控制慢性病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永泰盛世生物科技公司长期致力于国际医疗健康产业运营、国际保健食品运营、国际化妆品运营、国际医疗产业链的投资和运作,业务涉及医疗设备、医院、医疗抗衰老,及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研发和销售,以多元化、产业化的先进经营理念,打造现代国际医疗健康管理经营模式:
2020年我们整合全球再生医学资源及中医健康管理形成研发了创新的慢性病调理有效管理体系,颠覆了传统医美,生活美容,中医门诊,细胞再生等领域,具备全新的科学与调疗管理理念,在现实社会我们要把永泰盛世一站式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呈现给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成就千万女性及家庭的健康魅力人生。
【一站式慢性病健康管理项目】
是通过:独特检测+科学仪器+疗程康养+医理疗效+持久康复+抵御衰老来实现调理成效,
优势:★市场大·★投入少·★高回报·★疗效好
◎客户忠诚及认可度高◎
C. 药店员工的慢性病培训前的发言稿怎样写
连锁药店慢性病健康管理培训-----心脑血管类 现在心脑血管病比较多,随着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作息时间不规律和工作压力等方面原因,心脑血管疾病还在进一步年轻化,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心肌梗塞等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如:脑溢血,脑血栓等所涉及到的药品,统称为心脑血管用药。
所以,心脑血管用药在我们药店中占有重要位置,如何安全,高效,针对性的销售好心脑血管药品,我们就必须掌握药品的用途、用量、用法和销售技巧,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知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常见症状和对症用药,熟练掌握这套知识后,将对我们今后的药品销售中有很大的帮助。 常见的高血压、高血脂和糖尿病常见症状和用药: 1、高血压: 连续三次(非同一天测量,高压高于140或等于140,低压高于90或等于90即认为是高血压。如何测量血压?在同一时间,同一臂上测定血压,必须静息状态下测量。
1.1高血压分类,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 原发性高血压指原因不明的高血压,占90%以上,目前尚难根治,但能被控制。 继发性高血压是指血压升高有明确的原因,占5%—10%,这种高血压可能是肾病,内分泌病等。
1.2高血压的症状: 早期的高血压往往不明显,有的没有症状,一般仅有头痛,颈后部发紧,头晕,也有的出现胸闷,心悸等症状,甚至发生脑血管意外。随着病情的发展会出现冠心病、脑动脉硬化、肾动脉硬化,这些都是高血压的晚期表现。 预防和治疗周期长,高血压治疗用药和预防措施很多,而且是一种长期的治疗和预防过程,可以说一个人自患上高血压病、用药和预防将伴随终生,对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长期降压治疗,把血压控制在正常或基本正常,才能有效减少并发症。
1.3高血压用药和联合用药: 降压药物很多,根据病情合理使用降压药,使血压维持在正常水平或接近正常水平,减少并发症。 ①高血压初期发病:血压高140,低90左右可单一选药,服用复方降压片或珍 菊降压片,硝苯地平缓释片。 ②血压高160,低100以上者,可选用联合用药:苯磺酸地平片、复方降压片或 珍菊降压片、硝苯地平缓释片。
D. 护理学会如何做好中国慢病健康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第二十六条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第三十五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E. 慢病健康管理宣传培训笔记怎么写
最好是去治疗啊
F.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度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金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方 拥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
项目目标
一、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 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 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年项目年度, 二、在2010年项目年度,实施期内老年人健康登记管 年项目年度 理率城乡分别达20%和10%。每年为管理的65岁以上 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 远期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标,到2011年底老年 三、远期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标 人健康登记管理率金沙县城关城区及全县乡分别达90 %和50%。
项目范围及内容
在我县辖区内实施,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 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 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1、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健康检查。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 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 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 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以 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4、辅助检查: 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指血); 有条件的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大便潜血、 血脂、B超、眼底检查、肝肾功能; 有条件的建议增加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 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管理; 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居民 要定期随访; 告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健康检查。
项目范围及内容
6、健康教育 对所有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 流感疫苗接种知识; 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 意外伤害和紧急情况自救等知识。
服务流程: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村 级 卫 生 室 1进行体格检查 .询问慢性疾病常 见症状。 .测量身高体重血 压等。 .进行一般体格检 查。 .视力听力和活动 能.力的一般检查。 2检测空腹血糖。 3询问生活方式 .吸烟.饮酒.体育 锻炼..饮食情况 4询问既往健康状 况 .患过的疾病。 .治疗情况 .目前用药情况。 既往确 证高血 压或糖 尿病等 疾病。 根据评 估结果 进行分 类处 理 存在危 险因素 纳 入 相 应 疾 病 管理 对所有居民: 1.告知健康 检查结果。 2.进行健康 教育: .危险因素 干预。 .疫苗接种。 .骨质疏松 预防。 .预防意外 伤害。 告知下次年 检时间。
预 辖 内 岁 以 的 住 民
约 区 65 及 上 常 居
进 针 性 康 育
行 对 健 教
无异常 发现
项目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项 目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领导与协 调;县疾控中心作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 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2、项目由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 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对其技术指导。
项目组织与实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 定,组织培训、督导和宣传;疾控中心具体负责项目 督导和培训、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健康教育、考核 验收和相关资料印制发放统计上报等。工作表格由省 级负责制作模板,疾控中心负责印刷及发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 项目的宣传、动员、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执行 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是项目实施管理最 小单元,负责收集辖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告知服务 内容、预约,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 开展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完成附表1、 2的填写,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项目执行时间
2010年1月1日------ -- 2010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管理要求:本轮项目资金由县卫生局规财办统一管理, 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经费发放:经县、乡级督导检查组认可后报卫生局批准 经费发放 后,由局规财办统一划拨到县疾控中心、各乡卫生院 (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室。根据工作任务及检查 结果分配至各级项目承办机构兑现经费。 经费包括:开展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评估、随访、 经费包括 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督导、资料印刷等工作。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体检费下拨标准: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经费平均每人80元。 具体为内、外、五官、妇科检查费15元/人次, 透视6元/人次,腹部B超20元/人次(含妇科检 查),心电图6元/人次,化验21.5元/人次(含 采血费),肛门指检6元/人次。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每建立一个标准纸质健康档案给予村卫生室和 社区服务站3元经费补助。乡镇卫生院派人指 导协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符合规 定人群参加健康体检,每组织一位老人完成健 康检查按5元经费标准给予村卫生室、社区居 民委员会以补助。
项目资金安排与管理
全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补助经费 实行当年按规定建档全额一定比例预拨, 次年考核据实结算。健康检查经费按全 额70%进行预拨,次年考核据实结算。 坚决禁止假冒虚报数字,套取项目资金, 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重处理,决不 姑息。
项目考核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县卫生局 项目进行督导与考核评估,对每个乡镇开展2 次督导检查。 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老年人接 受健康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规范管理 水平、经费下拨及使用情况等。
考核指标
1、项目执行期末(2010年底)城乡老年人健康 登记管理率分别达20%和10%。 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 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 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管 理的人数/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100%。 3、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80%以上。 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 /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
奖惩措施
对于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标的项目 执行单位予以鼓励,及时拨付项目 经费; 对于没有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标的, 在第二年扣减相应的经费,并追究 执行单位责任。
填写通知单
附件3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金沙县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编号: 亲爱的 老年朋友: 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以上老 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 月 日至 月 日将在我县正式 实施,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 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 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县疾控中心的通告您已经充分了 解,并已领到体检通知单,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 名。 乡(镇) 村(小区)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金沙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65
编号:
亲爱的 老年朋友: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 范》的要求,我县决定09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全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 免费做一次健康检查。通过体检,达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 疗的目的,并建立健康档案,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 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 会。疾控中心在此提示您: 1、体检对象:全县范围内65岁以上城乡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者 ),均可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2、体检时间: 月 日—— 月 日,体检地点:---------3、体检必查项目为:血压、身高、体重、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图、胸 透、B超(肝、胆、胰腺、肾、女性加子宫及附件、男性加前列腺检查)、 肛门直肠指检、妇科检查等。 4、本次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5、请您携带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和本通知单以及健康体检表前往体检。 6、凡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同前往,以免途中发生意外。 7、体检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与您的健康相关的知识,医务人员有义务进行解答。 8、为了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您按照卫生院或村组干部、乡医通知 的时间前往体检,并且请你遵守体检工作制度。 9、服务、咨询电话:0857-7253381 如果您已经充分了解以上通知事项,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金沙县疾病预防制控中心
2010年 月 日
老年人体检年检表填写
谢谢大家!
G. 慢性病健康管理培训课件
我刚在世健联报名学习健康管理师呢,上课时看有没有相关的资料到时给你一份。你现在做健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