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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企业职工培训

发布时间:2021-03-02 13:11:35

A. 企业职工培训补贴一场直播可以分几个课时吗

企业职工培训补贴一场直播不可以分几个课时

B. 企业职工培训情况的调查报告

企业职工培训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的原因及目的 “科教兴国”是国家提出的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重大战略,是增强综合国力、强国富民的战略方针。科教兴国战略为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重要任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作为教育大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重任。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职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组成部分和关键职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重视职工培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职工个人的发展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职工培训越来越重要;由于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企业对该工作存在诸多误区:成本能省则省、效益好时不需培训、效益差时无钱培训、高管人员不需培训等.因此要从观念、内容、方式以及授课者的选择等方面创新职工培训工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研究和探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意义深远重大。 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培训作为继续学习的一种手段,职工培训在帮助企业迎接竞争性挑战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职工培训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创造价值或赢得竞争优势,重视职工培训工作的企业会比他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更有信心迎接竞争性挑战。培训不仅通过职工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提高而增加企业产出的效率和价值使企业受益,而且增强职工本人的素质和能力,使职工受益。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职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职工的干劲和热情。企业同时应把培训作为管理的机会和途径,以及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围绕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来实施培训,并通过培训沟通上下级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展状况,达成相互理解与支持,共同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为了充分了解企业职工思想现状,了解企业对职工培训要求和规划,建了解统化、结构化的企业内部培训体系。本人在成都某企业范围内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培训需求调研,共发出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5份,其中有效问卷94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8份,主管级及职工级86份,现简要对问卷结果加以统计与分析。 二、调查时间、地点、方法 1.调查时间:2009年1月 2、调查地点:某国有企业 3、调查方法:问卷式调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三、调查内容及分析 (一)目前企业培训存在的问题 1、对培训工作不够重视。随着科技技术的飞速发展对职工的知识技能、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对职工的素质培训和技术培训不能及时进行,大部分现场职工各部分管理人员不能得到有效的培训。缺乏“苦练内功、培养后劲”的意识和行动,长期以往只会导致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下降。 2、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培训工作仍停留在简单的技能培训上,且多以陈旧的培训方式为主,培训效果级差,没有根据企业的整体发展合理地进行布局规划,缺乏分专业分层次和循序渐进的培训。 3、没有调动职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目前培训工作被动参加的多,主动学习的少,应付的多,真正求知的少。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的要求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再加上培训工作没有结合企业生存的.些根本性问题,因而难以充分调动职工培训的积极性。 4、培训效果反馈不够健全。由于常常搞突击式的培训,人多量大,时间紧,给出题、考核、阅卷带来许多困难,培训部门对培训后的效果不能进行全面、及时的分析和评价,因而无法对后来进行更合理有效地培训安排,从而不能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的提高。 5、培训方法落后,多数情况下培训工作采用讲授和技术问答的形式,没有采用互动练习的设施,缺少基础设施的配置。 (二) 人才管理与技能 1、 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不断创新、发展企业的重任,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80%左右的职工认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2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 2、 部门内部沟通基本顺畅,但部门间急需加强。多数职工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对其的工作支持力度较强,并就工作内容进行沟通,但从后续问题的调查显示,部门内沟通并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也有一部分职工反映,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并不十分理想,很多时候只是职工自己沟通和联系,而部门负责人沟通比例也仅占55%。对于部门内部的职工间沟通,调查者则在三个方面表现较为均衡:自己协调、询问同事、求助领导。 3、 中级管理人员急需提升的方面。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多数职工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中级管理人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素质,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领导艺术、团队文化、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职工激励、成就动机。而据中级管理人员的调查显示,则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团队文化、领导艺术、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职工激励、成就动机。 (三) 团队精神状况和素质 1、 除少数职工外,团队士气良好。在实际调研中,28%的职工认为我们团队的精神非常高昂,60%认为我们团队是一个充满关爱、团结一致的集体,但12%的职工认为团队现处在低迷的时期。针对团队的特定成员进行调查时发现,约有35%职工反映某些职工没有与整个团队融合起来,表现出例外或特例的行为。 2、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没有紧密结合。团队是由个人构成的,个人业绩是团队业绩的基础,只有实现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息息相关,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 团队的素质能满足工作要求,但总体提升缓慢。据统计资料显示,60%职工认为企业团队的素质与优秀企业相比,总体水平不差上下,25%认为略差,15%认为较差。在职工与团队合作的信心方面,30%职工认为团队正向有利方向发展,35%认为没有变化,20%保持观望状态。在团队素质的提升方面,40%职工非常认同我们的团队正在进步,35%基本认同这一事实,20%表示沉默,5%表示不认同。 (四) 职工个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发挥 职工专业技能的自我评价。职工普遍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自身的专业技能比较满意,这一比例高达80%,仅有15%左右的职工认为自己的技能相当完备,与此同时,5%职工对自身知识与技能表示了不满,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提升。但在专业技能转化方面,这一比例有所下降,75%职工认为自身的技能基本发挥,25%职工认为没有完全发挥,可见专业素质在向业绩转化上并不十分理想,职工的潜能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四、今后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目前企业的培训现状,为了让企业的培训更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培训体系: 1、强化职工责任心的培养。针对本企业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特性,对职工加强质量意识的培养,使职工充分意识到缺乏责任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保证生产有序地进行。 2、加强职工之间相互沟通。不定期的和企业职工进行交流,使职工的意见能够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便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和职工之间的的相互了解和协调。 3、调整人员配置、促进职工技能发挥。针对每个职工的特点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特长,避免人才浪费。 4、加强团队融合提高团队素质。多进行一些团队活动和考核,以便加强团队合作,从整体上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职工培训,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以更好的激发职工工作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使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将自然地倾泻出来,自觉与管理者一道,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好,不仅让职工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对企业有了满足感和归属感。也使企业和职工得到共同的发展,真正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一个企业应有明确的培训政策,并有企业自上而下的支持。培训政策不仅要表明企业政策是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的能力,而且要使职工对各种培训方案非常清楚。否则,培训就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另外,企业还要向职工解释培训的真正意义,让职工感到培训是一个提高自己知识和能力的宝贵机会,从而创造出一种气氛,让职工感到培训机会来之不易,加倍珍惜培训机会。 总之,员工培训的有效管理与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日益凸现其重要性,现代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知识的竞争,而培训正是培养人才、传播知识、实现知识共享的有效途径。因此,加强员工培训的管理与创新是企业在21世纪培育核心竞争力,取得不断成功的关键所在。

C. 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及培训内容的明细条款,有没有啊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1996年10月30日劳动部劳部发(1996)370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工作能 力,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企业法》和《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职工培训是指企业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 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第四条 企业职工培训应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掌握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为目标,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企业职工培训应贯彻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经 济综合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第六条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职工培训工作,依法制定本行业 职工培训规划、组织编写职工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和培训师资。
第七条 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共培训机构,可根据企业需要自愿承担职 工培训任务。
第二章 企业和职工的责任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 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第九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 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第十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工作纳入厂长(经理)任职目标和经济责任制,接 受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企业应结合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 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 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第十三条 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业资格 培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必须经过技术等级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方能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第十四条 参加由企业承担培训经费脱产、半脱产培训的职工,应与企业签 订培训合同。
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应按照培训合同的规定,保证职工的学习时间,创造必要的 学习条件,发挥所学专长。
第十六条 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安排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的各项 规章制度,并有义务向本企业其他职工传授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职工应履行培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搞好 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由企业出资(有支付货币凭证)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业务培训的, 当该职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培训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
因培训费用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培训保障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设立职工培训机构并报企业主管 部门备案,也可以委托社会公共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职工培训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职工培训专职教师、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级、调资、奖励、住房和生活福利等方面应与普通教育教学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按照以下国家规定提取、使用职工培训经费: (一)职工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取,企业自有资金可有适当部分用于职工培训; (二)职工培训经费应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于职工技能培训; (三)企业用于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培训费用可以在项目中列支; (四)工会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经费由各级工会掌握使用; (五)企业职工培训经费应合理使用,当年结余的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可以对尊师重教的厂长、经理、教学成绩显著的职工培训 机构和岗位成才的优秀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经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劳动行政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可 对不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培训经费、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征收一定比例的职工培训经费,用于组织联合培训,或扶持公共培训机构承担缴费企业的职工培训任务。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 济综合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一)不按国家规定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的; (二)侵占职工培训校舍,损害培训教师或管理人员正当利益,影响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强令未经培训的职工上岗作业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使用培训经费或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企业给予批评教育,经 教育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故不服从单位安排参加职工培训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扰乱职工培训正常进行的; (三)破坏职工培训校舍、仪器设备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职工不履行培训合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担职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济综合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培训资格: ( 一)教学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高,考核质量低劣的; (二)侵害受培训职工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 (四)截留、挪用培训经费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企业职工参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D. 企业职工培训的实质是什么

目的在于改进员工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组织绩效。

E. 宁波市如何建立完整的培训体系

宁波市企业培训体系建立的原则 由于不同的企业在文化、战略、规模、行业领域等许多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也必须从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在搞清楚培训体系所包含的内容和本企业培训现状外,还要注意遵循以下六个原则:基于战略原则:培训的目的是通过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让员工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因此培训体系的建设必须根据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战略的要求,为企业培训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人才。 动态开放原则:企业要生存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这就要求企业的培训体系必须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培训体系背心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进行及时的调整,否则培训体系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就不可能真正发挥推进绩效改善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作用。 保持均衡原则:一个有效的培训体系必须保证企业的员工在不同的岗位都能接受到相应的训练,这就要求培训体系的建设必须保持纵横两个方向的均衡。纵向要考虑新员工、一般员工、初级管理者、中级管理者,高级管理者之间的各个不同级别,针对每个级别不同能力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培训课程;横向要考虑各不同职能部门要完成工作需要那些专业技能,以此来寻找培训需求和设计相应课程。 满足需求原则:培训体系的建设必须要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同时,满足组织需求和员工需求。满足组织需求,才能保证培训的人才是组织所需要的,而不仅仅是岗位所需要的;满足员工需求,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员工的培训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保证培训的效果。 全员参与原则:培训体系的建设,不只是培训部门或培训管理员的事,企业培训体系中的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只靠培训部门孤军奋战,必须上下达成共识,全员参与,必须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必须得到业务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完成。 员工发展原则:如果培训体系和培训课程的开发能够与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相结合,就可以达到企业和员工双赢,在员工得到发展的同时,也能为企业的发展作出相应的贡献。 内容很多,只是基本一部分,你去搜索原内容看看:领导力 资讯 > 企业 > 企业培训 > 企业培训体系的建立领导力 资讯 > 企业 > 企业培训 > 企业培训体系怎么建立才能有效

F.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属于什么培训机构

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2〕13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发〔2014〕228号)文件精神,为改进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报制度
本市对承担补贴培训实行申报签约制度。承担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以申报签约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
签约协议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协议培训”的原则,在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目录》(见附件1)基础上,与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签订培训协议,组织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完成协议培训项目要求的培训机构可以申请培训补贴。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分为二类,一是各类培训机构(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县(市)区人社局就业训练中心、行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成人教育学院);二是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织。
三、申报条件
签约申报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承担年度补贴培训项目: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除具备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关于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必需的专职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伍、教学场所和设备设施;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并配备与承担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场地和设备为租赁的,应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其中,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
2.培训机构具有200人次以上培训业绩;且所申报补贴项目具有1年以上培训资历;
3.近两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行为,没有投诉记录和被处罚记录,未与学员发生群体性纠纷;
4.己被宁波各地民政局评估为3A(含)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的培训机构),在具备以上条款基础上可优先纳入签约培训机构。
创业培训机构条件按《宁波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劳社培〔2010〕166号)执行。
(二)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1.重视员工培训工作,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每年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设有职工培训的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全年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人数在200人以上,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培训效果明显。
3.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4.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50家,按章程规定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其中为会员单位提供职业培训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理事以上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行业协会职工培训工作,并能提供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须符合相应培训工种要求)。
5.企事业单位面向本单位职工,行业协会面向本系统职工按要求开展职业培训,并达到规定条件的,方可享受培训补贴。
四、申报程序
申报签约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目录发布。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方向向社会发布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职业(工种)目录。
(二)提交申请。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对照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培训目录,自愿向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报要求(在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可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报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办学许可证(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局登记的社团组织的原件和复印件;
2.培训机构提供6名以上(含6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用于职工技能培训经费财务决算报告,出具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参保情况的证明材料。
3.按实填报《宁波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叁份(含电子文档);
4.实施培训项目的师资资格证明及复印件,职业技能教学的设施设备清单及产权证明材料;
5.近两年来的培训工作报告,并附具体培训业绩情况;
(三)受理审查。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的办学资质进行实地审查,并根据实地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
(四)进行公示。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对拟确认的协议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5天。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与协议培训机构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协议期限1年,参考样式见附件3),并正式发文进行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要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培训补贴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的拟定、补贴培训目录发布,全市职业培训及补贴的综合管理,以及组织对各县(市)、区培训补贴工作的评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培训签约、服务指导等工作,实施对培训过程质量监管和补贴经费受理审核,开展对本辖区补贴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补贴申报,提高培训质量。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要严格协议培训单位认定程序、规范职业培训办班活动,强化对协议培训单位依法、诚信、规范办学的指导。要重视抓好所属培训机构补贴台账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培训补贴程序明确、培训补贴台账清楚、培训补贴经费到位。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创新监督检查思路,进一步规范细化申报过程,创新拓展资金监督渠道,确保程序规范、监管到位。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级要加强对协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培训机构存在违反《补贴培训协议》约定行为的,严格按《补贴培训协议》进行处理。培训机构未达到培训协议规定培训人数70%的,不得签订下一年度培训协议;将培训资质承包、转包或与非协议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政府培训补助项目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该协议培训机构资质和补助经费。特别对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培训机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等县(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发布设定政府补贴工种及标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附件:1.宁波市201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目录
2.宁波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
3.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参考样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2日

G. 职工培训的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工作能力,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企业法》和《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职工培训是指企业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第四条
企业职工培训应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掌握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为目标,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企业职工培训应贯彻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和职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经济综合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第六条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职工培训工作,依法制定本行业职工培训规划、组织编写职工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和培训师资。
第七条
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共培训机构,可根据企业需要自愿承担职工培训任务。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转业培训,对学徒及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第九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第十条
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工作纳入厂长(经理)任职目标和经济责任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企业应结合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第十三条
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资格培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必须经过技术等级培训,参加职工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方能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第十四条
参加由企业承担培训经费脱产、半脱产培训的职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
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应按照培训合同的规定,保证职工的学习时间,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发挥所学专长。
第十六条
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安排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义务向本企业其他职工传授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职工应履行培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由企业出资(有支付货币凭证)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专业培训的,当该职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培训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因培训费用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设立职工培训机构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也可以委托社会公共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职工培训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职工培训专职教师、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级、调资、奖励、住房和生活福利等方面应与普通教育教学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按照以下国家规定提取、使用职工培训经费:
(一)职工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取,企业自有资金可有适当部分用于职工培训;
(二)职工培训经费应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合理比例用于职工技能培训;
(三)企业用于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培训费用可以在项目中列支;
(四)工会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经费由各级工会掌握使用;
(五)企业职工培训经费应合理使用,当年结余的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可以对尊师重教的厂长、经理、教学成绩显著的职工培训机构和岗位成才的优秀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劳动行政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可对不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培训经费、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征收一定比例的职工培训经费,用于组织联合培训,或扶持公共培训机构承担缴费企业的职工培训任务。 第二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济综合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一)不按国家规定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的;
(二)侵占职工培训校舍,损害培训教师或管理人员正当利益,影响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强令未经培训的职工上岗作业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使用培训经费或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企业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故不服从单位安排参加职工培训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扰乱职工培训正常进行的;
(三)破坏职工培训校舍、仪器设备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职工不履行培训合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担职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经济综合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培训资格:
(一)教学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高,考核质量低劣的;
(二)侵害受培训职工权益,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
(四)截留、挪用培训经费的。 第二十八条
企业职工参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H. 一个企业毎年的职工培训费是多么,有没什么规定

你好!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和标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 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本条将职工教育经费的当期扣除标准提高到2.5%, 且对于超过标准部分,允许无限制的往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就等于实际上允许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全额在税前扣除,只是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并 将其扩大统一到所有纳税人,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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