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员工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这样看他们都从事的是什么工作;能用公司人帮一下他门的忙;自己也可以帮忙;也可以到人才市场请人过来帮忙的啊 外出的公司派一个领班跟着 负责他们的生活 有问题及时向公司回报
Ⅱ 劳动法关于非事业单位职工外出培训的相关规定
1、岗前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制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本人注: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向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Ⅲ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
1、外出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须从专业发展出发,以德才选人,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执业5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的医护人员。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医院各专业发展的需要拟订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情况每l-3年选派一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根据进修申报情况,由科教科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具体安排。
3、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自行联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
6、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特殊情况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接受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主管院长批准。
7、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进修接受单位同意。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8、差旅费报销办法:大连市内,一个月报销一次;省内,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省外,半年报销一次。交通工具标准按医院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9、进修期间住宿由接受单位安排,按接受单位住宿收费标准报销,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则上不派进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单位收费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10、进修期满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可休息1~3天。上班后应分别向科室负责人及科教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并递交进修证书及进修费用单据存档,在科内或院内就其所学专业进行汇报讲座。
11、进修人员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情况和医院情况提出开展新技术工作计划。
12、进修后三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否则,由个人返还进修期间一切费用。
二、参加学术会议
1、范围:省、大连市内各种专业学术会议;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国性重要的学术会议、年会和专题学习班等。
2、原则:初中级职称人员可以参加省、大连市内各种专业学术会议;在聘主治医师每两年可以参加1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在聘科室主任每年可以参加1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省内及大连市内除外);省或大连市重点学科主任每年可以参加2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
全国性同一次学术会议限派1人次参加,2人以上须经审批。省内、市内学术会议可酌情增派。
3、申请流程:参会人员须持会议邀请函报请科教科(护理部),并由科教科(护理部)请示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在科教科(护理部)登记存档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方可参加。
4、外出前参会人员须安排好科室工作,按时返院,按规定结清各项费用。
5、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执行。
你可以参照以上内容制定。
Ⅳ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一般包括几个部分
1.培训目的
2.培训对象的确定
3.培训计划与管理
4.培训方式的确定
5.培训内容
6.培训讲师
7.培训教材、培训设施设备
8.培训经费、培训档案
9.培训纪律
10.培训项目实施
11.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总结
12.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