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纪检监察干部为什么要加强学习培训
2013年以来,镇原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收到了明显效果。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实际情况形成了以案代训、抽调乡镇纪检干部轮训、集中培训、室主任定期辅导、外出学习、网络讲授、上廉政党课等多种长效培训机制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培训中采取体验式与讲授式相结合的方式,把集中授课、现场答疑、经验交流有效的结合起来,增强教学互动。同时利用党风廉政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在线学习,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在线学习每年不少于45学时,近年来,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5人在中纪委培训班进行学习培训,18名科级干部在中纪委培训中心参加了学习培训,55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市纪委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县纪委6次组织乡镇、县直部门626名纪检干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抽调6名乡镇、县直部门纪检干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以岗代训,7名室主任定期进行了辅导,县纪委宣教室制作了廉政课件在215名村干部培训班上做了廉政党课讲座,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
Ⅱ 为什么要对新任市县纪委书记进行培训
一、明确一个基本定位,正确认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困难
通常我们会用 “ 基础 ” 、 “ 关键 ” 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县级机关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所处的重要位置。但是仅仅这样还不能完全表述县一级工作有别于其他各级的特殊性。与上级纪委相比,县级机关直接面向基层、面对群众,中央、省、市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在基层的最终落实必须靠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去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每一项业务工作在基层的深入开展也必须靠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去执行推进。而当前基层的信访趋向明显呈现出从乡镇一级向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转移的态势,有些问题即使反映到了更高一级机关,最终也还要由县级机关调查处理。据统计, 3 年来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每年办案约 6 万件,占全国办案总量的近一半。以我县为例,在全县信访总量稳步下降的同时,县纪委本级受理和上级纪委、地方党委政府批转信访件却以每年近 10% 的速度递增。这两个数字也充分说明了县级机关所承担的工作量之大。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县级机关还必须在保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承担大量职责任务。因此,对于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定位,则更应该用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 “ 枢纽 ” 来概括和表述。
随着社会改革、经济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逐步深入,纪检监察工作战线越来越长,任务越来越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这种 “ 枢纽 ” 地位会显得越来越明显,同时带给我们的压力和考验也会越来越大。相对所承担的职责而言,目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却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形势任务发展的问题,形成了工作力量和职责任务的严重倒置。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编制不够用或是严重缺编,导致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人手少、任务重的问题,经常是一个人身兼多职或是一个室承担上级多个室的工作;二是人才匮乏,县级纪检监察队伍普遍老化、结构不合理,年轻有为的同志经常很快被提拔调离或是被上级机关抽用,在县本级又缺乏高素质的人员补充。三是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仅有一、两个人的乡镇纪委客观上难以担负起诸多的职责任务,大量工作必须依靠县级纪委来具体开展。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作为纪委书记必须正确对待并引起高度重视。当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近期中央纪委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把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重要位置,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了人、财、物以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使文件精神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解决我们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正确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为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在围绕中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地位。 县级纪检监察工作是本地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着眼于为中心工作服务。这就要求我们深入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进展,了解本县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解决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时,更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谋划部署工作时既要立足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能,又要考虑对全局工作的影响,对涉及中心工作的问题,必须充分考虑处理的时机、力度和影响,反复斟酌,慎重行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大局下开展。通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优异成绩赢得党委、政府的信任和肯定,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争取更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是要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源头防范的关系,以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赢得全社会对纪检监察的关注和支持。 实践证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从构建惩防体系的层面来说,离开了强有力的惩治手段,教育将失去说服力,制度将失去执行力,监督将失去约束力,各项改革和创新更会失去生命力;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面来说,只有严厉打击腐败,严肃追究责任,才能争取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的信任支持,责任制落实才不会变成纪委的 “ 独角戏 ” ;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层面来说,纪检监察机关靠什么保障发展?靠什么推进决策部署落实?就是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腐败问题和消极腐败行为。因此,在加快建设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同时,必须坚定不移地将办案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近期,广大网民在 “ 人民网 ” 、 “ 新华网 ” 等各大论坛对这次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纷纷留言,普遍认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在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上更加有所作为。应该看到,群众的期望不仅是一种强烈的民意呼声,也是支持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压力和巨大动力,要求我们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赢得干部群众和全社会对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三、突出三项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构建县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 5 月 12 日,中纪委贺国强书记在县纪委书记培训班座谈会上指出: “ 要从县级和基层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 “ 三农 ” 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不可否认,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确实不容乐观, “ 位小权大 ” 、 “ 缺少监督 ” 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发展。突出表现为: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涉农专项资金等恶性违纪案件频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级事务不公开、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少数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的疾苦无动于衷;个别基层干部作风粗暴,独断专行,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门就农村腐败问题提出了根本解决之策,即: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无疑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前面临的最迫切任务。具体而言,构建农村的惩防体系框架必须紧紧围绕 “ 以人为本 ” 的要求,建立完善自上对下的制约监督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要注重发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畅通群众信访绿色通道,构筑基层干部述廉述职和群众评议基层干部的双向平台,扩大对村级财务管理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管范围,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
Ⅲ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培训工作小结
对于如何做好基层行纪检监察工作,浅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加强自身学习,着力提高四个能力 首先是独当一面的能力。纪检特派员工作任务较重,只有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责,适应工作需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纪委、纪检部赋予的工作任务。这就需要纪检特派员加强自我培训和学习,不仅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柜面应知应会业务、信贷业务、风险资格岗位业务等专业知识,还要学习合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履岗素质。二是组织协调能力。纪检特派员要履行好派驻职责,不仅自己要带头干,而且还要善于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善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反腐倡廉、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这是纪检特派员必备的基本功。如撰写工作总结、风险报告等工作文书,既要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要求,更要有相当严密的语言逻辑性,如果掌握不好,就可能事与愿违。再如与违纪对象谈话、调查等这些工作,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要有一定的谈话技巧和艺术。因此,纪检监察特派员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派驻工作的要求。四是前瞻谋划能力。纪检特派员是驻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的“参谋部”,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要正确理解和领会上级纪委的要求,准确把握驻在行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不断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就需要特派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和统筹谋划能力,以创造性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工作定位,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对上级纪委、纪检监察部负责与对驻在行党支负责的关系。纪检特派员首先必须对上级纪委、纪检部负责,坚决服从上级纪委、纪检部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要紧紧依靠驻在行党支的领导,及时把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转化为驻在行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二要处理好维护驻在行党支领导权威与对驻在行党支进行有效监督的关系。一方面,纪检特派员要自觉维护驻在行党支的领导权威,主动向驻在行党支沟通、汇报工作,提出驻在行反腐倡廉等工作计划,承担党支交办的不与纪检特派员职责相冲突的其他工作,为驻在行党支分忧解压。另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行党支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敢唱“黑脸”,确保驻在行党风纯洁。三要处理好纪检特派员与驻在行各部处的关系。纪检特派员的职责包括了代表上级纪委履行反腐倡廉职能、防控案件风险、合规检查、组织驻在行反洗钱及责任认定工作等方方面面,其开展工作的对象涵盖驻在行各职能部处,要在驻在行党支的支持和统一领导下协调好各部处的关系,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利用好风险监督员队伍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四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全行中心工作的关系。既要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又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全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在服务中做好本职工作。五要处理好案件防查与全行稳定的关系。协助上级行纪检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和风险隐患是纪检特派员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案件和风险就要一查到底,要通过到位的案件防查工作促进驻在行的稳定,促进驻在行业务发展。 三、加强检查,注重效果,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操作流程;围绕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业务体系文件为操作依据,着重抓好事后监督这道防线,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同时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一线重要岗位进行业务检查,业务检查是最有效的检验员工规范操作的工具,要将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违规必究,越线必罚。二是创新检查方式,注重检查效果。多次采用专项检查的方式,比如:前台中午交接班的情况、回放录像察看日常操作情况、每周的安全检查和信贷的专项检查等,彻底查清各项业务存在的问题;有时还采用相邻的县行进行互查,有特派员进行牵头,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作用。同时为了使检查达到预期效果,规定凡业务检查到的业务,在上级行业务检查中再发现问题将追究检查人员连带责任。三是注重重点时段案防及安全制度管理。节假日期间是案件的高发期,要特别重视在节假、休息日期间的值班管理,加强对网点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节假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充分发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落实责任人,进行积分和处罚。通过对责任人的积分使员工真正认识到积分管理的严肃性,也使员工更加理解积分管理的精神实质。同时为了充分发挥积分管理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深刻认识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对积分情况在全行进行通报。这样以来有效地规范了员工的经营观念,强化了员工的责任意识。 四、加强案防教育,化解道德风险 银行是高风险行业,要控制的风险很多,而所有风险中造成的后果最严重、最难控制的就是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这样一来案防教育尤其显得重要。一是注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定期召开案件分析座谈会、利用典型案例分析、金融系统案件通报来警示员工,组织员工实地参观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观看《忏悔与警示》教育片来教育员工,筑牢干部员工的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逐步树立起员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加强对员工不良行为的动态管理. 利用定期到一线坐班的机会,经常地和员工谈心、沟通,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风险监督员座谈会,及时了解前台人员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控制各种风险的发生。三是积极营造“合规文化”氛围。在全行积极倡导“主动合规”、“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等先进的经营理念。使全行员工认识到加强合规管理是提升内控水平、提高资产质量、确保各项业务安全运营的内在要求。
Ⅳ 县纪委都有什么职务
县一级,纪委一般是和监察局合署办公的,一般包括11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主任和办事人员。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室工作关系,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拟定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县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督促检查县委、县纪委领导批办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文电运转处理、机要通信、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信息编发、案件管理、保密、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执法监察一室
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负责以县监察局名义与县直各部门和全县各乡镇政府的工作联系;负责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有关纪检、监察的建议、提案;负责与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联络;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政策调研;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县政府和县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执法监察二室(县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县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县侨(台)资企业投诉受理中心、县个体私营企业投诉受理中心)
受理涉及政风建设和外来投资者、侨(台)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行政机关(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查处典型案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投诉事项;对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投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情况综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投资环境形势和有关问题。
四、研究教育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和有关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调研及法规资料服务;拟定全县纪检、监察的政策规定,承办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修改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政策研究工作;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新闻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检查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六、信访室(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核查重要的举报案件;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重要信访信息;督促、催办转交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信访件。
七、纪检监察一、二室
负责联系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承办所联系单位县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监督监察各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指导所联系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
八、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和县委、县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办的党纪政纪案件;受理有关的复议、复审、复查和复核案件;承办县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办理由县政府、县监察局给予行政处分的解除手续。
九、纠正不正之风室
组织开展市政府纠风办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纠风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负责纠正和查处纠风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规案件。
十、督查室
负责受理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投诉;负责调查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办理有关的复议、复审、复查和复核案件。
(4)县纪委培训业务扩展阅读: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不在监督之列。
适用范围
1、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下同)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的监督活动。
2、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适用本规定。
3、国务院所属部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机构和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督。
部门及职责
1、行政监察、审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进行监督。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称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Ⅳ 如何将纪委培训内容做到消化理解
下级纪委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的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上级纪委专对下级纪委实施领导属,主要是:(1)对每一时期的主要工作进行布置,提出要求;对领导机关关于纪检工作的指示、决定要及时传达,并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
(2)在贯彻党的纪检工作台的方针、政策方面要加强具体指导,并注意交流工作经验,加强纪检机关的业务建设。
(3)要帮助和支持下级纪委的工作,对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在工作权限范围内负责地加以解决。
(4)对于下级纪委报批的案件处理意见,要认真,及时地审定;对于下级纪委与同级党委意见不一致的案件,要认真予以复查;对于下级纪委发现的该同级党委或它的成员违犯纪律的问题,同级党委不予解决或不予正确解决,下级纪委提出申诉时,应当坚持原则,在核实情况后,积极协助,使问题得到正确处理。
(5)要注意考察了解下级纪委领导的情况,加强下级纪委领导班子的建设,做好培训下级纪委干部的工作。
Ⅵ 如何加强纪委委员业务知识培训 提高履职能力
为深入学习贯抄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10月28-30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举办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国家卫计委驻委监察局一室主任杨继涛、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侯文余、市检察院职侦局副局长彭冲以及委监察室相关同志进行了授课。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纪委书记,全市三甲医院纪委书记,委属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书记刘文华同志分别在开班仪式和结业仪式上进行了讲话。
在开班动员会上,委纪委书记刘文华同志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阐述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要严守纪律,务求培训取得实效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希望学员端正学风、模范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和制度要求,力争在有限的时间里学有所思,所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