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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保中联校园安培训与管理

发布时间:2021-02-26 02:43:00

A. 应该如何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完善防范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主任、工作人员、体育老师组成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与分管处室政教主任、总务主任、门卫值班人员签订责任书,加强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与各处室、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考核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多年来学校利用橱窗板报、标语、校园广播、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升旗仪式、放光盘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邀请交警讲“交通安全常识”,邀请消防队员讲“消防安全知识”,同时根据学生特点举行知识竞赛、作文比赛、书画比赛、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警示录像、疏散演习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切实措施,创建“平安校园”

开展创建安全班级、安全校园活动,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处抓起”的原则,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一方面在班级内部宣传安全知识,加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政教处做好平时学生教育和班级管理,在周一升旗多次强调学生安全并提出要求。针对课间操及升旗全校1100多学生聚集后的安全疏散有了明文规定,要求学生分几路整队回教室,杜绝了校园乱跑及上下楼的拥挤现象。学生在校内也不允许打闹、疯跑,以防发生碰撞事故。三是总务处对出现的设施安全隐患都能够及时排除,一时不能解决的先围起来不让学生靠近,并加挂安全警示牌。各处的电源、电线、插座、体育器材做到经常检查,随时维护。除了平时的检查外,每学期针对安全工作进行多次全校性的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四、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校对二号楼、四号楼楼道安装了塑钢推拉窗加固楼道走廊护栏,二号楼、四号楼教室后窗也封闭起来。四个楼顶通道门都上了锁。五、从安全、防盗考虑学校已着手“红外线安防监视摄像头”安装工程,加强硬件建设,覆盖学校操场、校门口等处,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将增加警用器材、消防器材,加强安全防范。此外,在以技术防范为主要手段的同时,加强人防安全,严格值班制度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完善值班预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的措施。

四、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工作日报告制度。在全校各班级、各处室中设立安全检查员,要求每天对各自范围内的学生动态、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记录,并向班主任和总务处责任人汇报;在校园各区域配备消防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开展必要的安全防范技能培训,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严格值周值班制度。实行值周领导提前半小时到岗,值周教师上下学时间在岗,学生全部离校后才能下班。对学生入校、放学、在校安全,实行全方位、无间隙监控。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处理。

五、突出学生安全重点,抓好学生安全管理

1.严格门卫制度,严格校规校纪,每天上午下午学生进出校门时均有值周学生和值周教师在校门口进行检查。严格控制社会人员、非联中师生进校。外来人员联系事宜的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登记后才能进校,否则一概不得进入,值班人员如违反规定擅自放入无关人员将按学校纪律处理,严重者开除岗位。

2. 门卫值班人员学生上学后及时锁大门。开门时间:早7:00-8:00,11:30-12:15;中午2:00-2:30,4:50-6:20。要求小学生5:30必须全部离校。

3.加强课间管理,要求政教处和值周教师每天课间在校园、操场、各教室间巡视,杜绝学生在课余时间打闹滋生事端。

4.进一步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狠抓校园安全措施的落实,在校门口、楼梯口、体育设施旁设有安全警示语。

5.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经常性的进行交通安全常识讲座,教育全体师生注意交通安全。

6.定期联系家长,齐抓共管,家校结合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寒暑假、五一和国庆长假,学校都要求家长配合提醒家长注意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学生假期中的安全,严防事故的发生。

7.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和特殊学生档案。对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学生,有心脏病、心理疾病的学生和行为不规的学生进行特别关注,建立跟踪档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建立、完善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除每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外,还要不定期抽查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初、学期末和每年雨季前,学校后勤人员都将所有楼房、水电线路检查一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学校不定时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坚持不懈的抓好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决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真正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有效、防范到位。要深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以上便是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介绍,学生人员在校园的时候也应该注重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走偏僻的地方,不在夜深的时候在外行走,随身最好携带防身工具,不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B. 校园安全工作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活动安全注意事项

1、体育教师备课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项,上课前要对学生讲明安全注意点,进行安全教育。

2、体育老师上课前,认真对本课使用的体育器材及场地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3、学生练习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危险动作要做好保护措施,如单双杠,跳马等。

4、学生课外活动,必须由班主任组织管理,在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活动。

5、运动队训练必须由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铅球标枪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要定期对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二、实习室注意事项

1、实习室配有专人负责,非授课教师和学生不得擅自入内,特殊情况需用须经专职教师同意。

2、上课前检查电源是否正常,线路和计算机是否完好,下课及时关机,并切掉电源。

3、实习人员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

三、学生日常注意事项

1、 课间提倡文明休息,严禁用扫帚、拖把或棍棒打闹。

2、 课间下、上楼梯不争先恐后,到操场、单、双械、乒乓台处活动,不准你抢我争、严禁危险举动。

3、 在劳动(或大扫除)中,擦玻璃时(特别在楼上),在高处清扫时,要有专人相扶。

4、 开关门窗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伤或发生意外。

5、 学生进校不得随意携带弹簧刀之类的刀具与利器、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四、住宿生安全注意事项

1、不准擅自离校外宿或容留他人住宿,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床铺就寝。

2、不准在寝室内乱拉电线或电灯,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用电器。不准带弹簧刀之类的刀具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到学校,如:戒指、项链等。

4、不得将宿舍的钥匙交与非本宿舍的人。钥匙要妥然保管。离校前要检查门窗,及时关好。

5、不准将社会闲散人员带进学校。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有问题通过教师妥善解决。

五、自行车安全管理措施

行是我们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基本要求之一,表面看来,走路骑车是件极平凡的琐事,但要真正的走好路、骑好车并不是每个学生都能做好的,因此提出如下安全骑车的规定:

(一)停放在学校的自行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即做"五有"

1、有公安局备案的自行车牌照。

2、有学校核审发给的自行车停车证。

3、有完好无损的车铃。

4、有较灵敏的刹车功能。

5、有车锁。

(二)骑自行车必须做到"五必须"

1、 学生骑车年龄必须超过十二周岁。

2、 骑车前必须检查刹车、车铃是否完好。

3、 骑车时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骑车。

4、 通过交叉路口、上下桥、上下坡、弯路、人群密集地、窄桥、窄路时必须减速缓行。

5、 转弯时必须伸手示意。

(三)骑自行车必须做到'"十不准"

1、 不准双手离把,撑伞骑车。

2、 不准互相追逐,扶肩并行。

3、 不准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4、 不准在机动车抢道。

5、 不准载头猛拐,曲线竞驶。

6、 不准骑车带人。

7、 不准攀扶机动车。

8、 不准逆向行驶。

9、 不准闯红灯。

10、 不准乱停自行车。

(四)自行车停放要求

1、校园内不准骑车,进出校门要步行推车。

2、在放学高峰期,要礼让、前后照应,不要争先恐后

3、按车号停放自行车且要停整齐。

4、如违反上述安全规定则取消其在校停车资格。

六、教室、办公室安全注意事项

为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对教室、办公室提出以下要求

(一)防盗:

1、贵重物品专人负责保管,锁在电视柜和材料柜内。采购、保管要账目清楚。

2、学生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窗,并及时检查;教师进出办公室随手关门,下班时要将门反锁。

(二)防电:教室、办公室的饮水机、日光灯电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安排修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门卫及小卖部安全注意事项

1、来客统一在门卫登记,严禁无事随便进入学校。

2、节假日值班要禁止学生及社会闲散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进行各种活动,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批准方可。

3、外来自行车一律停在门口,严禁入校。非教学时间注意骑车出校门情况,防止自行车失窃。

4、小卖部不出售变质食品,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5、各种食品(饮料、肉类等)应在有国家卫生许可的厂家或销售点购买,严防各种卫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搞好小卖部的卫生工作,做到卫生、清洁、安全。

C. 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第三章 安全培训机构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培训资质分四个等级。
申请一级、二级安全培训资质,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办理。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颁发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应将国家培训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师资配备状况和培训设施等条件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
申请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照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办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范围,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分别承担初级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驻粤中央企业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市(地)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类(包括乙类)以下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专项培训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或巡查员);县属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开展的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和受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第28期-16-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员,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员。
(五)有独立固定的培训场所,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可以租赁、租借其他单位,但租赁、租借期不得少于3年)。
(六)申请特种作业培训的机构要拥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实操基地或实习场所(可以租赁、租借其他单位,但租赁、租借期不得少于3年)(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实操基地或实习场所的设施、设备配备的评估标准另行制定)。
(七)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四级培训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
(二)有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员,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员。
(五)有独立固定的培训场所,有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可以租赁、租借其他单位,但租赁、租借期不得少于3年)。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禁止培训机构租赁、租借下列房屋作为培训场所:
(一)简易建筑物。
(二)危房。
(三)从事正常教学的中小学校舍。
(四)其他不适合培训教学的房屋和场所。 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
(二)安全培训机构章程。
(三)申请单位的情况简介(见第十七条规定)。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核准证明材料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员的情况汇总表、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
(六)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复印件。
(七)管理人员、培训教员的学历证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八)教学设备、仪器和图书的清单。
(九)教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宿舍等物业的房产证书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表格、文书的打印和复印件的大小统一使用A4尺寸的纸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制作电子版软盘,由熟悉申请材料内容的人员一并送达。 申请单位的情况简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机构名称、详细地址。
(二)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师资的学历、技术职称的结构情况。
(三)培训项目的设置。
(四)内部管理制度:
(1)教学管理制度;
(2)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
(3)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度;
(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5)学员管理制度;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8)后勤管理制度(包括住宿、就餐、交通服务、文体活动等);
(9)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申请程序:
1、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应将培训机构资质申报材料报当地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或由有关中介机构完成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评估。评估合格的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说明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并知会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评估的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安全培训机构聘请专职教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
安全培训机构对已聘请的专职教员因故解除聘用合同,应及时报原资质审批部门备案。 持有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认定核发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停业、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三)专职培训教员调动、变更的。 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各类安全培训大纲、培训内容及其规定的学时,开展安全培训。
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或巡查员)和各有关专项培训等培训大纲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2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工作。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推荐教材。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广东省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广东省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包括:
1、负责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培训工作(不含日常的业务培训)。
2、负责组织广东省中、高级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各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专职教员的培训工作。
4、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安全督导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集团公司(或总公司)、驻粤中央企业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含高危行业)的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广东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包括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和甲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包括剧毒品,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7、组织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加的安全培训。
8、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安委会的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二)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本市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包括:
1、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属驻地生产经营单位分公司、中央企业驻地的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市属(在市区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行政区域内乙类(包括乙类)以下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初级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
5、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三)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包括:
1、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或巡查员)的安全培训。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行政区域内县属(在县以下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工作,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开展的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
支持、鼓励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以上两类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委托所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协助开展安全培训。
4、受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必须坚持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机构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依法、有序开展培训业务的原则。
安全培训机构应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培训考核的处(科)室提交《培训班申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附件5)。
各级考核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到培训机构兼课、任课。 考核及发证分工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广东省以下各类人员的考核和发证:
1、负责中、高级安全主任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广东省中级安全主任证书》、《广东省高级安全主任证书》。
2、负责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察员证》。
3、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教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员证书》。
4、负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和中央企业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不含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别颁发《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5、负责广东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括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甲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包括剧毒品,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别颁发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6、组织省属和中央驻粤的中专、技校和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复审工作,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含IC卡)》。
7、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安委会委托,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发证的各类人员。
(二)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以下各类人员的考核和发证:
1、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初级安全主任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
2、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复审工作,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含IC卡)》。
3、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属驻地生产经营单位分公司、中央企业驻地的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别颁发《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行政区域内乙类(包括乙类)以下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别颁发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以下各类人员的考核和发证:
1、负责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或巡查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证》。
2、负责县属(指在县区以下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安全培训的考核和发证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分级负责。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其他安全培训的考核采取闭卷考核,试题由省组织各市、县考核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考核标准,结合推广使用的教材,共同参与研究开发,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机构综合建设广东省统一的试题库,供各级考核机构使用。各级考核机构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严格落实保密责任。
接受安全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者,由考核机构向发证机关申办相应的证书。
考核机构向发证机关申办相应的证书应如实填报《发证报批表》(具体格式见附件6、附件7)。
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将考核事务性工作委托给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
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应当制定考核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考核责任制。 安全监督、监察人员;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颁布的考核标准外,其他考核标准,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含IC卡)等证书的式样,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委托有关机构统一制作。
除前款规定的证书外,其他包括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安全主任证书、安全生产培训教员证书、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或巡查员)证等有关证书的式样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已制作的证书式样见附件8),由考核机构负责印制。 除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外,各类资格证书和其它培训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各类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审查、颁发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证书。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3年进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第28期-23-
一次评估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配合执法监察机构,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训场所的卫生、安全状况。
(二)课程、课时安排与培训大纲的落实情况。
(三)专职教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学员的出勤情况。
(五)培训收费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配合执法监察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主任)持证上岗情况。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五)有关培训记录、档案管理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D. 怎样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培训评价或建议

地震、火灾、防踩踏、反恐防暴等灾害留给人们的逃生时间是有限的,一般是两
分钟左右,应急疏散演练应明确最终的时间目标,原则上中学生两分钟以内,小学生
三分钟以内完成,幼儿园五分钟以内完成。天廷救援从学校实际出发,设定合理的时
间要求,通过经常性的演练逐步提升,最终达到设定的目标。
演练准备阶段应包括:制定演练方案,成立演练组织结构,演练前安全教育及其
他准备工作。演练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简洁规范、责任明确、路线科学、措施具
体、便于操作。
做为学校负责人/教育工作者,必须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防范未然、居安思危!!!
天廷救援,竭诚为您服务!

E. 如何抓好校园安全管理

一. 要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要通过各处室、各班级的通力协作和不懈的努力达到“三有、三无、三不发生、三加强”的目标。“三有”,即有周密细致的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有规范、完善的安全工作制度和奖惩考核机制;要有与我校安全任务相适应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和强力到位的工作措施。“三无”,即校园内无打架斗殴现象发生,无盗窃学生财务现象,无明显地安全隐患存在。
“三不发生”,即校园内部不发生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不发生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三加强”,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争创零犯罪校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努力消除各类治安安全隐患,使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二、要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1.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我校要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凡不符合要求、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要整改到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是学校,因此必须要明确层层分包责任制,强化监管机制,要坚决防止后勤“一包了之”。加强食堂承包人和聘用人员的法纪教育,教育他们守法经营、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对食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后,承包经营者不服从或不配合学校实施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食品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保证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学校校舍的安全管理。
我校责任部门要经常深入各班级、各宿舍对房屋主体、公共设施及电线电路加强检查和维修,由于学生公寓楼房屋主体使用年限较长,各班级必须要有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意识,防止如电线老化、裸露现象,防止水管破裂和房屋漏水等现象的发生,发现有安全隐患后必须及时上报解决,千万不能有等靠和依赖思想,该维修的、该更换的必须立即维修和更换,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同时要在一些醒目的地方增设一些安全警示标识。
3.加强护送学生过公路及消防安全的管理。
明确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老师和门卫值班一体化管理制度及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每天学生过公路时,除门卫保安现场指挥车辆和学生过公路外,学校各级领导及老师一定要亲临现场维护学生过公路的安全。对于在课间零星往返教室和寝室的个别学生,班主任要通知门卫保安护送,各班级过公路时,必须要有老师带队一路护送,确保安全。学校对消防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购置、配备、检修和更新消防器材,保证数量和质量达到要求;经常检查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宿舍、仓库、电子操作室等存放易燃物品及学生宿舍、食堂、会议室、教学楼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层楼要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F.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

1.拨打:“119”

2.组织人员疏散。

3.火场警惕。

4.初期火灾扑救

5.协助消防灭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3“懂”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

4“懂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

5“懂”火场逃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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