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改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完善“打、防、控、疏”一体化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平安开发区(街道)”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开发区(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
一、组织领导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在开发区(街道)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由开发区(街道)综治委牵头,以辖区内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织实施,公安、城管等部门紧密配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俞洲国同志任组长,姚云良、黄雪梅、赖炳权同志任副组长,汤德新、翁金友、洪君婉、洪福根、黄亮、陈鹏、徐春兰、赵金宝、金丹阳、楼秀华、金忠祥、平胜刚、俞顺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平派出所)。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通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达到如下目标: 1、各村、社区、企业辖区内流动人口底数清楚,信息采集及时、准确,登记率、发证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2、各单位辖区内流动人口的重点对象情况明确,监控得力。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得到发现和打击。
3、租赁房屋(含出借房)的登记备案率和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在90%以上,委托保安管理率达95%以上,各村(社区)与出租房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对出租房屋管理中出现的违法情况得到纠正;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隐患得到整治。
4、各单位(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签定率达95%以上;外来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90%以上。
5、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和经费做到“两到位”。
6、流动人口服务措施进一步落实,对流动人口的教育、维权、计生、法律等服务保障措施得到加强。
(二)工作重点。
星火村、红丰村、横塘村、屯里村、乾元村、结网村、丘山社区、星火社区、荷花塘社区、工农新村社区、西大街社区等为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三)重点对象。
1、出租(出借)房屋,包括城镇居民住宅内的出租(出借)房屋,建筑工地和管理混乱的企事业单位民工宿舍,中小型旅馆、美容美发店、浴室、车站、公园等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重点清查有轻微违法行为、且无身份证的流动人员,来自高危地区的16—45周岁无正当职业人员、无暂住证留宿在公共场所的可疑人员,以及频繁变动住地、城郊结合部的拾荒人员和主要街面乞讨人员。
三、工作安排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本次专项工作从3月上旬开始,到4月底结束,为期两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3月中旬)。开发区(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
(二)清理登记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以各村、社区为单位,确立清查的重点范围,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栋、逐层、逐户进行清理登记,全面采集相关信息。在清理过程中采取边清理边整治的原则,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达到边清理边整治边提高。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下旬)。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要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完善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对本辖区内的专项行动进行自查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街道)将对专项工作进行总体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平安开发区(街道)”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并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加强沟通配合,保证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公开信等形式,深入宣传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业场所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本次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清理登记工作家喻户晓。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工作,掌握好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三)开展上门排查和登记办证服务,摸清底数。
在专项行动中,各村、社区、企业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依法清理,不留死角。并且要开展地毯式清理,对出租房内的消防隐患、房屋安全等都要全面准确地进行检查,信息登记,做到“出租屋不漏登、信息不漏录、治安不漏管、隐患不漏整”。在行动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即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方法。以管理和服务并重,以服务促进管理。采取分片包干定户定人的方式逐一上门进行登记办证服务,充分运用登记、发证、临时催办、函调等行政管理职能手段,加大对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核查。真正做到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四)搞好结合,强化服务。在全面开展走访登记中要注重“五结合”,即要与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相结合,与各种隐患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相结合,与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和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相结合,与免费为流动人员提供避孕药具、查孕、查环、查病、办理(流动人口婚肓证明)相结合,要与落实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通过上门走访流动人员,广泛听取意见,寻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并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为外来建设者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结合实际抓住重点,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在专项行动中将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进行专门整治,落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要通过走访登记,重点落实流动人口分层次管理,实行分类检查,对流动人口的高危人群要落实管控措施,对违法犯罪分子要给予严厉的打击。探索符合开发区(街道)实际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并积极完善推广流动人口“三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出租私房委托保安管理和企业职工公寓旅店式自我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私房房东及保安的职责与任务,大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切实打造具有开发区(街道)特色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亮点。”要建立经常性信息上报、交流制度,各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每半个月要将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出租(出借)房屋基本底数和变动情况,上报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合大检查制度,在每年年中和年底,由开发区(街道)综治委牵头,召集公安、劳保、计生、建设、工商等单位,在辖区内开展对暂住证的办理、劳动用工情况、劳资纠纷调处、计生管理、治安责任保证书的签订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治考核成绩。
㈡ 办流动人口服务证需要什么证件
流动人口证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程序
一、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二、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未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二)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三)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注
《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
《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者涂改。
《婚育证明》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
持证人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验证机关)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验证机关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应当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盖章,对其中的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后应当将《婚育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情况在其《婚育证明》中如实记载,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
㈢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四大措施有哪些
加强管理,注重引导抄
加强协作,及时反馈。
、加强服务,亲情关怀。
加强宣传,服务群众
㈣ 跪求流动人口协管员培训心得怎么写越长越好
服务管理工作服务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县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在强化服务职能,强化严管严控方面进行了统筹部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措施,出台政策,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扶持
二、强化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清理清查活动,建立健全人口基础数据库,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以社区为依托,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推行居住证等“一证通”服务管理措施。重点做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邻里守望”的渠道,发挥综治协管员、楼长、楼栋长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本辖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情况。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对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和无经济来源的流动人口提供社会救济。建立社会服务体系,为无业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建立社会一体化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学习机会,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常驻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一体化。
三、提升服务水平、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工作环境
在全县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各边防派出所对流动人口实行归档管理。县政府,县民政局对流动人口困难户进行社会救助。开展“两有”主题实践活动,县直各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困难户帮扶工作...
㈤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四大措施有哪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完善“打、防、控、疏”一体化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平安开发区(街道)”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开发区(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
一、组织领导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在开发区(街道)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由开发区(街道)综治委牵头,以辖区内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织实施,公安、城管等部门紧密配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俞洲国同志任组长,姚云良、黄雪梅、赖炳权同志任副组长,汤德新、翁金友、洪君婉、洪福根、黄亮、陈鹏、徐春兰、赵金宝、金丹阳、楼秀华、金忠祥、平胜刚、俞顺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平派出所)。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通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专项工作,达到如下目标: 1、各村、社区、企业辖区内流动人口底数清楚,信息采集及时、准确,登记率、发证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2、各单位辖区内流动人口的重点对象情况明确,监控得力。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得到发现和打击。
3、租赁房屋(含出借房)的登记备案率和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在90%以上,委托保安管理率达95%以上,各村(社区)与出租房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对出租房屋管理中出现的违法情况得到纠正;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隐患得到整治。
4、各单位(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签定率达95%以上;外来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90%以上。
5、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和经费做到“两到位”。
6、流动人口服务措施进一步落实,对流动人口的教育、维权、计生、法律等服务保障措施得到加强。
㈥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存在的短板
对流出人口信息跟踪的不及时或者跟本跟不到,对异动的流入人口采集不及时等
㈦ 如何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学习心得
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概述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 •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 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 住的人员。也称暂住人口,是指
不在其生活所在地的外来经商办企业、 探 亲、 旅游、 从事劳务和生产经营, 以此谋 取职业, 年满16 周岁, 在暂住地超过三日的 人员。
(二)流动人口的特征
一方面是积极促进作用:
• 1.外来流动人口填补了本市劳动力的 不足 •
2.外来流动人口降低了企业单位的劳 动成本 •
3.外来流动人口拉动了生活必需品的 消费
另一方面,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 1.来源广泛,成份复杂 •
2.居住分散,外来流动性大 •
3.
相对较低,法制意识比较 淡薄
二、我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及 工作经验
(一)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 制深化流动人口排查力度
(二)将流动人口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个分类管理
正常分类管理
临时分类管理
重点分类管理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同时,重视对 流动人口的服务
(四)切实落实出租房屋日常管理机制
三、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是重“被动防范式”管理,轻“主动服 务型”管理。 •
二是重突击性管理,轻长效管理。 •
三是重单一管理,轻综合管理。 •
四是重强制手段,轻引导机制。
(二)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协助”的定位使外来流动人口 管理有责无权,管理措施难以落实。
2.驻社区相关人员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不到位。
3.上级各部门与社区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真 正形成。
4.社区对出租屋管理存在死角。
5.各部门信息采集输入滞后。
四、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协作机构建设,真正 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
2.完善社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强化外 来流动人口管理措施。
3.加强推行以居委会为主导的出租房屋委托管理。
4. 坚持以人为本,在服务上求延伸。 • 一是把服务向民生所需延伸。 • 二是把服务向权益保障延伸。 • 三是把服务向社会关怀延伸。
5.要把外来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化管理。
㈧ 如何完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
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上,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市统筹推进的理念,按照“公平对待、优化结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逐步实施“新人新居民、同城同待遇”战略,坚持“强抓基础、狠抓重点、重抓服务、巧抓管理、实抓保障”,以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本化、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促进新老绍兴人“一体化”和“市民化”,形成“事业共创、责任共担、生活共融、成果共享”的新局面,使有条件的流动人口成为“有理想、讲文明、守法纪、懂技术、爱绍兴”的新绍兴人。
(一)明确标准,强抓基础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务必要夯实、健全、完善。
1.全力以赴登记发证。针对我市基础信息在省内较为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强化考核监督。结合企业、房东、中介机构和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支持配合不够的实际,通过宣传教育、摸底排查、走访服务等方式,细致及时地做好信息采集、居住登记工作,确保我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居住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率等“四率”达到并高于省定标准。切实提高《浙江省居住证》的发证率,发放比例努力达到省定标准。重视做好已领证且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享受相应市民待遇的落实工作。加强信息登记的业务指导,提高信息登记质量,提高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在实现公安、流管信息实时共享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市流动人口信息跨系统、跨部门、跨地区的共享共用。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流动人口信息。
2.全面完善组织网络。组织网络建设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尽快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组织网络。还未正式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县(市)要抓紧挂牌成立;市直几个开发区也要尽快建立编制单列、职责清晰、机构独立的工作部门。全市42个重点镇(街)和203个人口倒挂村(社区),要按照“有明确任务、有人员编制、有硬件设施、有工作机制、有经费保障”的“五有”要求,统一建成“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切实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延伸到基层;要高标准、严要求,建成一批运行规范、服务优质、机制健全的基层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站)。要指导和督促流动人口居住、务工人员超过100人以上的村(社区)和企业,择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落实专人专管。
3.全力强化队伍基础。要配强配足市县两级专门机构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落实职级待遇,强化职责职能。坚持以省定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协管员。比例不达标的县(市、区)要抓紧选配补充人员,特别要配足配强镇(街)流管所、村(社区)流管站人员力量,进一步做好稳定专职协管员队伍工作。全市各地各级要切实抓好流动人口40元/人的经费保障,提高工资待遇。要经常开展各类培训学习,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专职协管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合力攻坚,狠抓重点
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迫切需要上下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迫切需要部门互动,形成工作合力;迫切需要攻坚克难,抓住重点求实效。
1.抓重点区域强管理。流动人口登记数据表明,全市近80%的流动人口务工、居住在42个重点镇(街)、203个人口倒挂村(社区)中,抓好这些重点镇(街)、村(社区)的工作,至关重要,事关全局。要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理念,建立与流动人口流出地双向协作协管机制,推广“外警管外口”的做法,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两头管、双向管”的模式。要把维护这些重点镇(街)、村(社区)良好的环境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政府应加强统筹,部门需协作联动,查处违规生产、经商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探索建立市、县、镇(街)三级领导重点区域分工联系、重点工作责任包干机制,全面加强这些重点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
2.抓重大项目促落实。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对就学、就医、居住等方面的需求剧增,满足和解决他们这些需求愿望,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点所在。全市各地各级要切实抓好市里“十大项目”的落实推进。细化项目落实计划,明确项目任务目标,推出项目落实措施,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和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担当,舍得用经费作保障,舍得用政策作支撑,主动给资源、认真做规划、真抓实干抓落实,确保“十大项目”项项抓在手里,项项落到实处。要建立项目检查督促、评估考核、处罚奖励机制。对需要出台具体政策的,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对政策的吸引力、可行性进行详尽周到评价,使项目得以更好落实,使流动人口得到更大实惠。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在认真抓好市里“十大项目”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各自实际,力争推出一批内容更多、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措施更扎实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3.抓重点层级(市本级)补短板。市、县(市)城区是流动人口务工、生活的聚集地。从业情况复杂,居住状况多样,不能成为“灯下黑”,市区更要成为全市工作的样板。越城区和市直开发区要抓住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短板”。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凝聚各方力量等,攻坚克难,努力把短板补长。要加快各开发区专门机构的组建。市里要给编制、定职责、拨经费,使开发区抓紧统一成立“新居民服务管理局”,使开发区各镇(街)、村(社区)也相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保市区流动人口组织体系的完整一致。根据市区多数流动人口在企业务工的实际,市直各开发区要重点抓好企业流动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要重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改善用工环境,在建立合理的企业用工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上下功夫。要重在支持企业,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待遇,改善住房条件,满足文化需求上下功夫,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加大新老城区流动人口个体经商户、无证经营者及无业闲散游民等人员的管理。把他们列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定期开展教育检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处置,不断规范他们经营、生活等方面的行为。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组织开展“文明礼仪、你我同行”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吸引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引导他们更好地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践行公共礼仪,以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真正实现以“城”留人。
(三)整合资源,重抓服务
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抓流动人口的服务,要坚持刚性制度的落实与柔性关爱的推动相结合,坚持整合现有资源与发掘各方社会资源相结合,重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有效化和常态化上下功夫。
1.推进就业服务常态化。就业是根本。抓就业服务就是开展最好的公共服务。各地各级各部门都要紧紧抓住流动人口就业这个根本,运用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开展常态长效化的就业服务。引导流动人口有序就业,解决企业“用工荒”。要全面实行城乡统一、内外一致的就业服务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招工就业信息。要
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出各类政策举措。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发展服务业,开辟更多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流动人口就业。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现有用人用工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用工,合理安排生产,腾出更多岗位,帮助流动人口就业。要广泛开展与有关省(市)劳务对接工作。通过区域双向交流,促进更多流动人口来绍就业务工,确保来者有“工”务,工者有钱“挣”,努力推进就业服务常态化。同时,要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切实增强流动人口立足岗位多作贡献,热爱工作,多创业绩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2.推行重点服务实效化。要紧紧抓住我市流动人口普遍关心的住房、社会保障、看病就医等问题,抓服务,求实效。要充分吃透“安居才能乐业”的道理,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力度,探索完善公积金制度向流动人口覆盖,激活企业和社会资金改建、新建、合建流动人口公寓。通过保障性住房扩面提供、流动人口公寓廉价租住等方法途径,不断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确保居者有其屋。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对违反国家房屋租赁政策出租的车棚、车库和消防安全不达标、乱搭乱建的房屋,依法予以坚决查处,让租者安其屋,真正达到以“房”管人。要致力于解决流动人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医疗救助体系,设立流动人口重病、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开设流动人口门诊部、流动医疗车、“流动医院”、就医绿色通道,让病者有处医、有钱医。要真正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比率,抓紧落实流动人口持《浙江省居住证》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待遇;抓紧研究推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能转移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办法。积极探索无固定职业流动人口灵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途径,实施“五金”合征模式,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参保覆盖面。
3.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向流动人口推出便民惠民的公共服务项目,有效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与需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分开。以流动人口在绍兴居住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以及遵纪守法行为、社会良好声誉等作为获得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推动我市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非户籍人口延伸,由本地人向外来人员拓展,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结合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缺少等实际,要重在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劳动技能的培训上求突破、见成效。要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市民化培训教育机制,充分依托社区、村、企业等基层平台,推行流动人口社区化教育,努力提高综合素质。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培训机制,提高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和生活生存本领。同时顺应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广泛深入开展适合流动人口文化层次、生活特点、消费水平、实际需求、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免费向流动人口开放各类文体活动场馆,使他们平等享受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产品,从中陶冶情操,娱乐身心,提升素质。要将流动人口的就学、婚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与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在流动人口子女“零门槛”入学、“公办学校”入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入学绿卡”“一卡通”制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率
(四)开拓创新,巧抓管理
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不断创新方法手段,重在“巧”上下功夫。
1.推行再组织化管理。对流动人口进行再组织化管理。我市已积累成功经验,是工作的一大特色亮点。要不断深化“以外管外、以外帮外、以外联外”的模式。在全市推广建立“和谐促进会”、“新市民联谊会”等流动人口自治自律组织,充分发挥乡亲、亲情、友情优势,形成政府服务管理与流动人口自管自治的良性互动,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要通过组织找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找组织的方式,把流动人口党团员、妇女儿童等分别纳入到各级党团、工会、妇联组织之中,做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要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的民主建设,探索流动人口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增强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新居民、新职工的主人意识、集体团队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2.推动融入式管理。当前不少流动人口处于“城里呆不长,乡下不想回”、“城市融不进、老家回不了”的窘境。要大力发扬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发挥绍兴开放包容和绍兴人热情好客的特点,把流动人口当作自家人,当作新绍兴人,纳入我市经常性管理范围。要切实尊重和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畅通他们诉求渠道,倾听呼声要求,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实际困难,在思想情感上,给予流动人口应有的关心关爱。在政治待遇上,要突破身份界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有一定比例的流动人口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他们在参政议政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优秀党团员、优秀人才、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评选范围,树立一批流动人口先进典型人物,努力使流动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提高流动人口对绍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大限度地实现他们与绍兴社会的融入与融合。
3.推进分类式管理。我市流动人口涵盖了全国所有省份,其中还有维吾尔族、藏族、回族等十多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针对这些情况和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的特点,采取“政府主管、企业自管、社会协管”的方法,逐步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要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全市各地各级务必要全面加强本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努力让他们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对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要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要求,务必强化本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运用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运用教育、引导、约束等各种方法,服务管理好本企业外来务工流动人口,真正达到了以“业”控人。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身份特别,要立足于民族团结和谐,不断了解少数民族特点、熟悉民族文化特色、熟知少数民族生活习性。讲究方法,注重策略,服务为先,教育为重,让他们在绍兴也能安其居、乐其业。全市各地各级要紧紧盯牢未登记人员,尤其是高危人群,加大发现、列管、控制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五)凝心聚力,实抓保障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任务越来越艰巨,压力愈来愈大,需要凝心聚力,努力在组织、舆论、政策保障上下功夫。
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要一视同仁,始终把流动人口作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主人翁。高度重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使他们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经济上同工同酬、政治上同责同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程,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要改换流动人口的称谓,统一为“新绍兴人”,并把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改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要抓紧制订新绍兴人发展规划,把“新绍兴人”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总体设计,并提出长期、中期、近期目标规划。特别是在城市发展定位、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制定等方面,应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进行通盘考虑,让他们逐步享受到本地人的同等待遇。
2.强化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和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意见和经验做法,宣传流动人口先进典型和感人事例,倡导对流动人口更加接纳包容的精神。广泛开展“十佳新绍兴人”评选活动,组织“爱心书递”、“冬日暖阳.爱的绍兴”等系列爱心活动,营造“新绍兴人”融入绍兴社会的良好氛围。激发在绍流动人口主动参与城市建设、共同服务社会的热情。要及时总结各地创新经验,研究推广创新做法,促进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更上水平。
3.强化政策保障。近年来,我市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台了不少政策举措,效果作用明显,但还有许多方面缺少刚性的政策支持。要下功夫制订并完善有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学、就医、社保、住房保障等方面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抓紧细化流动人口居住证配套政策,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增加“一证通”功能,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吸引力。要抓紧制度落实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和完善公积金制度,要尽快研究制定科学的落户政策,把好流动人口“进入关”,加大高素质高技能优秀人才的引进和流入。抓紧完善和实施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措施,真正提高流动人口的参保率。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政策执行的督促和检查。同时按照已有的规定标准,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