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哪些要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五章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的委托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阅有关的案卷或者庭审材料。
第三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坚持非法要求、故意隐瞒重大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严重违反委托合同约定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拒绝为其代理或者解除委托关系。
第三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发现本地区政府机关、村民(居民)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其提出法律建议。
第三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应聘执业期间,有权获得执业所需的工作条件,有权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有权参与所务民主管理,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侵犯其执业权利的行为,可以请求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司法机关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依法予以保障。
第三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
第三十八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规定。
第四十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第四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司法、仲裁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有关制度,尊重司法、仲裁和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尊重同行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四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执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四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勤奋学习,加强职业修养,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技能。
Ⅱ 简析怎样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专业训练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其政治、业务素质。
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比一般的公务员要求更高,专业性更强。这一职业群体必须共同经过系统学习而获得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知识以及法制工作能力方面的一致性。建议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准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准入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尽可能将达到国民教育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的专业人才吸收到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中来,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他们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力军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业务骨干,力争成为优秀合格的政府领导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
(二)增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的独立性。
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作为行政机关的成员,自然要服从行政机关的领导。从事的政府法制工作,作为重要的法律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首要的要求是对法律负责。一般情况下,这样做也符合行政首长的意志。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对法律负责的行动违背了个别行政首长的个人意志,行政首长也不应非法干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独立性,或者以此随意撤换其工作岗位。因此,要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以及职业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政府领导应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让他们放心放胆去干,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使基层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加大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业务的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
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业整体的系统性建设,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大上级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业务的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对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建议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并适时组织一些业务培训,邀请资深专家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深层次的理论培训。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也应立足自身,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本领。
(四)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行政争议数量日益增多,且大多发生在基层,这些问题的解决也主要依靠基层。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承办者,行政复议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因此,基层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办案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可以尝试将行政复议资格的取得纳入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五)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的性质及法制工作人员编制等问题。
由于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性质及编制已经与其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不相适应,建议上级政府法制机构与机构编制部门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规格、性质、编制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给队伍建设予以更多关注,以此作为法制机构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的依据。
Ⅲ 问43:消防业务培训有哪些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这是我国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教育的一条成功经验及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主要要求是,在教学中将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使学员自觉地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实践。
(2)学用一致。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政治、法律以及专业素质,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只有教育培训和使用合一,才能够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效果充分发挥出来。反之,学用脱节,学非所用,与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不符,不仅会造成人力、物力以及财力上的浪费,而且也就失去教育培训的实际意义。特别是对兼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短期岗位培训,由于时间短,必须精炼教育的内容,做到学以致用。
(3)按需施教。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安全管埋的需要和各个实际岗位的情况的不同确定教育培训内容。其主要的要求就是从不同行业、部门的人员以及实际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精心组织,力求节约,讲求实效,避免克服单纯追求培训指标、培训数量的现象。
(4)严格科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是教育培训的根本目的,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应根据培训规划、计划,并严格执行,使教育培训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所以,要保证教学规定的任务、内容,确保训练质量。要实现这个目标,确保取得实效。重要的是,一要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采取灵活方法,选择切合实际的内容,将培训效果与使用挂钩。二是要注重培训场所和师资选定,严格培训纪律,严格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上岗的重要依据之一。
Ⅳ 四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纲要》规定,要通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法、懂法,才能信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将法律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实行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新法规培训,提高其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以督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重视学习法律知识。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更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履行职责不推诿,关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府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领导干部要成为依法办事的楷模和典范,把依法行政的观念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先对照有关法律规定,看看这样做合不合法,决策和重大决定都要尽量事先进行合法性论证,防止出现与法律不一致的内容。 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作为各地方和各部门领导能力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领导能力相联系,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引导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严格依法行政。 (二)提高一般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根据行政机关性质的不同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增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水平。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通过脱产培训、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召开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政府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分层次、多渠道的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等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要将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录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考核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要增加有关法律知识的内容,凡进必考,法律知识要考试录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对从事执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通过科学的培训、严格的考试考核激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为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是前提,严格依法办事、学以致用是关键。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将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要把是否学法、用法,是否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与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应当说明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直接动力。因此,行政机关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Ⅳ 如何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专业训练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其政治、业务素质。
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比一般的公务员要求更高,专业性更强。这一职业群体必须共同经过系统学习而获得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知识以及法制工作能力方面的一致性。建议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准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准入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尽可能将达到国民教育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的专业人才吸收到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中来,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他们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力军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业务骨干,力争成为优秀合格的政府领导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
(二)增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的独立性。
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作为行政机关的成员,自然要服从行政机关的领导。从事的政府法制工作,作为重要的法律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首要的要求是对法律负责。一般情况下,这样做也符合行政首长的意志。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对法律负责的行动违背了个别行政首长的个人意志,行政首长也不应非法干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独立性,或者以此随意撤换其工作岗位。因此,要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以及职业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政府领导应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让他们放心放胆去干,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使基层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加大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业务的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
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业整体的系统性建设,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大上级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业务的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对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建议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并适时组织一些业务培训,邀请资深专家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深层次的理论培训。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也应立足自身,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本领。
(四)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行政争议数量日益增多,且大多发生在基层,这些问题的解决也主要依靠基层。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承办者,行政复议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因此,基层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办案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可以尝试将行政复议资格的取得纳入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五)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的性质及法制工作人员编制等问题。
由于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性质及编制已经与其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不相适应,建议上级政府法制机构与机构编制部门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规格、性质、编制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给队伍建设予以更多关注,以此作为法制机构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的依据。
Ⅵ 四十三,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纲要》规定,要通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法、懂法,才能信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将法律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实行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新法规培训,提高其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以督促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重视学习法律知识。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更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履行职责不推诿,关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府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领导干部要成为依法办事的楷模和典范,把依法行政的观念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先对照有关法律规定,看看这样做合不合法,决策和重大决定都要尽量事先进行合法性论证,防止出现与法律不一致的内容。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强弱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作为各地方和各部门领导能力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领导能力相联系,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引导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严格依法行政。
(二)提高一般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根据行政机关性质的不同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增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水平。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通过脱产培训、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召开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政府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分层次、多渠道的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等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要将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录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考核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要增加有关法律知识的内容,凡进必考,法律知识要考试录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对从事执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通过科学的培训、严格的考试考核激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为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是前提,严格依法办事、学以致用是关键。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将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要把是否学法、用法,是否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与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当说明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直接动力。因此,行政机关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Ⅶ 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二十多年全民普法教育,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法制宣传工作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因此,我们就如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深入调研。
一、法制宣传工作在群众眼中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从我们对本县八个乡镇的抽查结果来看,认为法制宣传途径广、宣传内容实用、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维权意识增强的有96%;认为我县法制宣传力度不大、宣传内容少的有3%;认为自身法律素质没有因为法制宣传而提高的有1%;在调研过程中部分老百姓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调研结果看,人民群众的宪法和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地点具有局限性。大多数乡镇的宣传地点都仅限于该乡镇所在地,在乡镇所在地做法制宣传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但是对于一些行动不便或不赶集的群众来说就不能起到宣传作用。另外乡镇的村部一般也有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没有几个群众会到那里去看,从而使之成为了摆设。
(二)法制宣传方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
我们的宣传途径一般以发放宣传资料为主,普法播音为补。但是通过调研,目前农村留守老人越来越多,在少数民族地区能自己看书,听懂普通话普法的人不多,这导致了宣传工作虽做了,但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却没有明显提高。
(三)普法工作机制运行不够有力,普法工作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表现在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工作的整体联动不足,各部门、各行业各做个的,散打的较多,没有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和浓厚的学法氛围,致使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四)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村干部普遍年龄偏大,法律知识结构相对老化,而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导致没有多余的时间更新法律知识,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了问题。全县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人员不足、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不强,未能正常开展普法活动的现象在机关单位、部门、企业、农村还存在。
三、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丰富载体,巩固和扩大宣传效果。近年来,通过深入调研,针对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的实际,我们打造“民语普法”“公交普法”“调案宣法”等普法宣传亮点,普法效果显著。
一是“民语”普法。针对近年来留守老人越来越多,部分少数民族乡村百姓普通话不好,不能完全听懂普通话普法的情况,我们将壮、汉、瑶三种本地民族语言与当地山歌民调相结合,分别融入普法宣讲,通过录音、刻制光碟,利用法制宣传车,在圩日、重要节庆日,深入各乡、村巡回宣传播放。吸引广大老百姓前来聆听或把普法光碟赠送给老百姓拿回家播放,深受老百姓欢迎,他们说,要在家里经常播放
普法光碟,让家里所有人员都学法、懂法、守法。民语普法贴近百姓,通俗易懂,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普法效果好。二是 “公交”普法,利用公交车客流大和流动性广的优势,为全县八个乡镇共三十八辆公交车制作普法宣传座椅套袋七百多个。在车套椅醒目的位置印上法律宣传标语,并在套袋里装上各种法律宣传读本。通过对五十八名公交司机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普法宣传志愿者,及时为法律宣传服务,拓宽普法宣传的路子,方便老百姓在等车、乘车途中随时学习法律条文,感受到法治文化浓厚的氛围,从而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三是“调案”宣法。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掌握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精心挑选贴近群众生活、经常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事例,按照基本案情、调解过程、调处结果、调解依据、案件评析的格式,采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汇编成《案例选篇》,制作印有普法宣传知识的围裙、环保袋子等普法产品,通过“法律六进”等形式,把普法产品送到广大群众手中,使普法走进人民群众的生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职责,形成强大的普法宣传合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年度普法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强化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注重队伍管理和培训,促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强化普法工作的考核评价。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形成强大的推动力。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途径。因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抓好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普法领导机构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工作机制,解决好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协调统筹有力、上下配合到位、横向联系紧密;建立健全重点普法对象定期集中学法制度,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配齐配强法制宣传专职人员,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学校资源,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读本送到学生手中,让学生通过学习并把法律知识带回家中。
Ⅷ 浅谈如何做好企业法律培训工作
1、企业生存的需要
企业经营环境是复杂多变的。这些复杂多变的环境包括了宏观环境(政治、经济环境),也包括微观环境(市场、资本、技术、人才等)。任何企业生存都是建立在经营环境相对稳定、可估量的基础上。而相对稳定的环境是需要国家法律来约束和维护的。(例如,厦门远华集团)因此,任何企业离开法律约束和维护是不能生存的企业对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法律培训的重要性。
2、风险防范的需要。
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可能蕴含着风险。企业要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规避,就需要不断地建立和完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从而使风险尽可能地被控制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让企业在承担最低的法律风险前提下,追求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
在企业发展的进程中,"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风险控制意识逐步增强,而"事前防范"又是重中之重,其中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企业法律工作的有序进行企业对法律培训的重要性文章企业对法律培训的重要性。
3、企业发展的需要
企业经营活动可以归结为两类:筹资和投资。企业发展就是筹资和投资活动的不断循环。而投资和筹资说来容易,其实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需要有相当强大的决策支持系统和人员来确保决策结果的相对正确。而决策支持系统最基础的系统就是企业法律工作系统。近年来,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但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Ⅸ 如何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公务员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1、加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
2、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
3、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 ;
4、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内容。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措施是:
1、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
2、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 。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工作,并完善考核制度。
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但营造全社会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上。《实施纲要》明确要求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实施纲要》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建设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 1、《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将“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单列一节,体现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在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中的地位和对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建设的重视。
2、《实施纲要》总结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若干意见》实施以来的经验,对担任领导干部的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实施纲要》在199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提出“要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教育和培训在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实行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4、《实施纲要》强调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内容。
5、《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应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并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