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习心得怎么写
确定培训内容
学习心得当然要围绕培训的内容写,根据培训的主要内容,来进行下面的心得的大纲的拟定。
明确每一天培训的具体课程
学习培训有的是分阶段的,有的是为时一个星期左右的,那么每一天具体都讲的什么内容,你要有一个安排,并且了解这么多天培训的最终核心和内容,这样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入手。
着重强调一点
不管你们学习的内容有多么丰富,你一定要主要抓住一点,来作为你此次培训心得的核心内容,这样通过这一点来展开来谈,我们可以很好的开展。
开篇点名此次培训的意义和你的认识
对于培训心得,开篇一定要有一个小小的认识和一个意义的升华,明确此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能够让你的主题更加明确,也让别人可以一目了然。
对培训的某一点具体内容展开谈
培训的内容,你要找出某几点,放在你的心得里,并且把具体的培训内容展开来谈,用你自己的角度去说,去写。
通过几个方面来思考
通过你个人的言行举止,学习的重要意义,以及学习培训对你能有哪些帮助这些方面同时入手,层层深入的来分析,来写。
对于自己今后工作的指导意义
贯穿全篇,要表达出此次培训内容对于你在工作方面的指导意义,能够对你今后的工作做出指导,在哪些方面能够更好的开展,把这些内容加入其中,能够更好的丰富你的心得内容。
对未来的憧憬
我们通过培训和学习,都是为了指导我们以后的工作,所以最后应该根据学习的内容进行一下拓展,比如说对未来的憧憬等等这一方面的问题。
㈡ 求民政行风整顿学习心得体会
参考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县委、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县的建设史上的一个创举。通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使我县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县走出困境的根本保证。我们干部要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新的执政目标,必须继续保持先进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不断争取新的胜利。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完成好党所肩负的执政任务、历史责任,广大干部就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是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党的肌体不受腐蚀,党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党的形象不受损害,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听了“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动员报告、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和县委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学习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遵守三台县机关作风建设“十条规定”和弘扬“五种作风”,并且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坚持”为标准,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五带头”,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强化干部“五种”意识和弘扬“五种作风”。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教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迎难而上,迎造出一门心思干事业。同时我要引导我校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大展才智,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以追求一流的豪情壮志和责任感,用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业绩。
二、强化干部意识。强化干部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强化党员意识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每一位干部都应该明白,组织上入党只是一生一次,但思想上入党是一生一世的,必须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三、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广大党员一定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素质,必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普通党员要具有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四、发挥干部作用。一是要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你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二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每一位干部都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想一想向党承诺过什么、向党保证了什么,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
五、 树立干部形象。一要树立为民形象,多做加快发展的事。只有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才是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同时,树立为民形象还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亲民、爱民,弄清楚群众到底想什么、盼什么、争什么,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搞浮夸虚报的假政绩,不搞徒有虚名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领域和项目上来,用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来。二要树立务实形象。广大党员要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形成党员干给群众看,领导干给职工看,一级带着一级抓的良好局面。三要树立清廉形象。这不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普通党员的基本要求。普通党员,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还必须正确行使权力。每一名党员都必须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六、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也许有的党员同志会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了,人人参与竞争,我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哪有精力去关心别人呢?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已不自觉地将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尽管经济转轨,竞争意识增强,但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我们整个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没有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仍然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本,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所决定的。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员的天职,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靠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实际工作去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的,从而形成千百人的实践活动。 之所以有些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恰恰是由于我们党内的极个别人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心里装的不是群众,而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形象。从这些腐败分子演变的过程看,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忘记了群众,忘记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能自觉地抵制资产阶级和其它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私欲膨胀,争名夺利,从而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必须引起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深思和警觉。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永恒的,要真正做到这一点。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以基本理论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要自觉地加强思想改造,清除头脑中非无产阶级思想,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真正理解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履行一个干部的职责。正如***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讲政治,最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实践,体现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上"。无论自己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
第三,要善于学习,掌握工作的本领。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没有雄厚的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尽管有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事倍功半。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七、要做到坚持学习,树立正确人生观。
一个优秀的干部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认真、系统地学习,特别是学习政治理论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共产党员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文化,学习科学技术,才能具备建设社会主义的业务能力;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防腐拒变的能力。
***同志多次指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首先要讲学习。讲学习是讲政治的前提,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攻坚阶段,我们面临着复杂的形势,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政治敏感性,防止和排除各种错误思想和倾向的干扰。要做到这些,不学习、不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思想是不行的。没有科学理论的武装,就不能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就不可能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坚强的党性和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我们要联系实际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国际国内各种各样的考验,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从根本上说靠的是邓小平理论的指导,靠的是全党对这一理论的学习和实践。今后,我们要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仍然要靠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仍然要靠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认真实践这一科学理论。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号召全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掀起学习的新高潮。
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在思想上保持高尚的境界。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但精神境界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学习和实践中培养和塑造的。讲正气,必须养正气,这就要不断的学习和读书,知识多了,本领就会增大,精神境界就会提高。读书使人高洁。在这方面,老一辈革命家为我们作出了光辉的榜样。一个不读书、不学习的人,必然会鼠目寸光。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形势,一些人之所以犯错误,甚至犯罪,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不读书、不学习,不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
八、一个合格的干部,就要克勤克俭,生活上严要求。
古人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铮铮言词,现代教育家陶行知也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今天,我们干部应继承先贤的优良品质,具有更高尚的情操。我们孜孜追求的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争取全人类的解放。当然,这不是说干部要做苦行僧,干部也同样需要一定的物质享受;但是,在物质享受面前,每个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用党纪国法管好自己的头脑,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今天,面对着灯红酒绿、花花世界,有些同志变得昏昏然,在物质享受面前翻了船。这方面的例子太多太多,在我们身边就有为了几百元、几千元的赢头小利,而不择手段的人,有在公款宴会上大吃大喝的人,当然更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达数百万元者,这些人尽管只是干部中的少数,但他们的行为已经给我们党抹了黑,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一现实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我们每个干部在生活中应该做到: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业绩;一比待遇,就会比出问题来。2、非分之想不可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你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
在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里,我们每个干部只有把握时代的脉搏,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十五大文件,时刻不忘党的性质和宗旨,才能永远保持我们干部的纯洁性;也只有这样,我干部才能不辱使命,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带头人。
㈢ 《民政导论》的学习心得。急急急!!!!
网络文库上找有很多
㈣ 基层民政培训班心得体会
1、思想:各科其实挺简单的,这关键是我们对它是否感兴趣,要知道兴趣是学习的动力。
2、行为习惯:自我感觉良好。
3、为人处事:还行,就是有点粗心和莽撞,不懂得考虑其他人的感想,但是很乐于助人。
㈤ 解放思想大讨论自查自纠学习心得 最好是民政殡葬方面的
法律规定嘛!
殡葬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25号
《殡葬管理条例》,已经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
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97年7月2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
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
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 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
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
部门备案。
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
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
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
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
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
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
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
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
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
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
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
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
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 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
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 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
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
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
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
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
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
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
,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
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
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
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
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 款。
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
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
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
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
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
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
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 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
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