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针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问题,政府采取一下哪些措施
针对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30多年偏高的态势,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修订并于20日公布相关规定,加大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两非”行为)力度。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出生人口男女比例的人口指标,正常范围是103至107。我国是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波及人口最多的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从1982年的108.47上升到2004年的121.18。而从2008年之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虽逐渐下降,但仍然处于偏高状态,2015年仍高达113.51。
为进一步加强整治“两非”行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对2002年联合发布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与修订前相比,新规建立了部门配合、共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机制,将禁止“两非”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组织、介绍实施“两非”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建立了涵盖相关医疗广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制度以及有奖举报制度等。
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建立终止妊娠药品以及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目录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销售、采购、使用登记制度,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建立医疗器械销售企业销售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购买相应医疗器械时的资质查验、购销记录制度。对违反规定发布广告,违反规定为他人施行“两非”手术,出具虚假的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相关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证明,医疗机构未落实终止妊娠药品购进、使用记录,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以及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组织介绍孕妇实施“两非”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新规还提出,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修订后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⑵ 中国怎样治理男女比例失调
很多人认同看法生女孩赚钱生男孩败家(条件好另说)女孩结婚给些聘礼完事不用买房回儿子呢答一套房子半辈子继续都不够在加上现在大多数人生活并不富裕生个女的养老钱生儿子一身债务。。。。。我以后想要女的虽然更想要男不过没钱!
什么叫男女比例女的找不到对象吗????开玩笑中国这户人口大国即使失调
也不会坏事起码老婆好找点还能挑挑。。。O(∩_∩)O~1楼回答真逗了
⑶ 如何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领导重视、投入到位 (二)三百工程、打牢阵地 (三)专项整治、氛围浓厚
⑷ 如何做好乡镇计生服务工作
一、 狠抓“三个坚持”,促进人口与经济发展相融合。一是坚持严格执行生育政策,规范生育秩序。强化孕前管理,确保生育秩序稳定。二是坚持强基提质,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出台相关文件,细化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标准,对计生服务员进行单线工作考核。加强对计生专干、计生服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坚持创新计生利益导向,完善奖励优惠政策。
二、改进“三项工作”,搭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平台。一是提升服务质量。对技术服务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建设,二是镇计生服务站推出“预约服务”、“承诺服务”等多种适合育龄妇女不同层次需求的服务方式,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服务氛围。充分发挥指导点的基层宣传、教育和服务功能,搭建起与育龄人群的交流、指导平台。三是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广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提高优生“两免”检测率。
三、抓好“三个突出”,创新计生宣传教育服务机制。积极实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加大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美满、性别比治理等知识的宣传,以深化宣传力度推动先进文化进家庭,以优化生育关怀推动惠民政策进家庭,以细化服务培训推进优质服务进家庭。一是在宣传服务方式上突出“新”字。在全镇各村、社区设立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栏”。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广场和人口密集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培训与宣传。积极参与党员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开展封闭式小区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纪念日、活动日开展广泛宣传。二是在宣传服务内容上突出“实”字。重点为基层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知情选择、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关爱女孩、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等服务。在计生工作薄弱村开展大型现场计生宣传咨询活动,开展计生组长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在宣传服务意义上突出“深”字。进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展知识讲座;组织婴幼儿家长参加区计生协会和关爱母婴小儿科学喂养下乡活动。
四、坚持“四个结合”,关爱育龄群众深化优质服务。一是与育龄妇女健康状况相结合。二是与优生优育相结合。三是与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相结合。为方便群众,镇人口计生办携带避孕药具,供不同需求的育龄群众自选使用。四是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⑸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关爱女孩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2003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工作目标,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积极应对老龄人口、流动人口、就业人口增加带来的新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向深入发展的形势下,从2003年启动“关爱女孩行动”。国家和省(区、市)两级先行在少数县(市、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加以推广。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生育观念;宣传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内容;宣传普及妇女保健、青春期保健科学知识;宣传女孩自立自尊自强的先进事例和“女子成才”、“巾帼建功”等女性模范人物。
(二)研究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⑹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必须以什么为重点
1.转变意识,树立男女同等重要的观念
2、加强社会、医院、医生道德教育
⑺ 如何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脑补农村人的先进文化。生育不平衡最直接原因就是农村人才能干出来的(我虽然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
⑻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措施
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做了大量工作,但其势头尚未得到根本控制。诚然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并非朝夕之功,必须运用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并做好长期打算。然而,鉴于目前存在的严峻形势,必须科学指导,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的被动局面,维护人口安全。 2007年底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594万人,出生率为12.10‰;死亡人口913万人,死亡率为6.93‰;自然增长率为5.1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0.22。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2月26日发布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8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7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08万人,出生率为12.14‰;死亡人口935万人,死亡率为7.06‰;自然增长率为5.0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0.56。
2013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严格兑现目标责任制奖,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负责人介绍,国家人口计生委在日前印发的《2013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2013年将严格兑现目标责任制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省份要在2012年的基础上,将高于107(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的部分降低10%。
同时,为配合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2013年将继续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立法。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总人口为13.54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其中,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比2011年末下降0.08。
⑼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整治两非
2011年8月1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等6部门在京启动集中整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从2011年8月到2012年3月,在为期8个月的集中整治期间,6部门将通过联合查处一批案件,依法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完善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等相关管理制度。
“危害不亚于上世纪中叶的人口膨胀”
“男女比例协调本是自然进化的规律,然而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已成为一个社会顽疾。”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目前,除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偏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叫婴儿性别比,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孩。
由于男孩的死亡率高于女孩,到了婚育年龄,男女数量趋于均等。因此,联合国设定的正常值为103—107。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原新说,108.47、111、119、118.06,将1982年以来,全国人口“三普”、“四普”、“五普”、“六普”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连成一条曲线,“V”型反转初露曙光。这意味着近年来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但当下水平仍高出警戒线几个百分点。
“其直接影响是‘婚姻梯度挤压’现象凸显。”翟振武说,同龄适婚女性短缺,男性就会从低年龄女性中择偶,“老夫少妻”增多;挤压到一定程度,就要向别的地区发展,“城里哥找乡下妹”。
“婚姻挤压之痛不仅在于产生多少‘光棍’,更在于其后果主要由贫困人口承担。”翟振武忧虑地指出,由于农村出生性别比失衡比城市严重,今后“剩男”将更加沉积于边远贫困地区。贫穷又无子嗣的男性剧增,可能会增加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及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张建强调,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与人口老龄化交织,将加剧人口结构的不合理性,未来的社会阶层结构、消费结构、组织结构等都将更为男性所主导,其深远危害,不亚于上世纪中叶的人口膨胀。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近30年,给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
“女孩失踪”背后的“两非”黑市,B超成为直接“杀手”
余燕丽是安徽省潜山县余井镇进士村人。
怀孕6个月时,经丈夫托人联系,余燕丽来到县里一家医院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得知是个女孩后,他们找到一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回家后,两人对周围人谎称“不小心,自然流产”。
在性别比失衡问题突出的农村,“女孩失踪”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庞大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市场。
据介绍,在江西、湖北、安徽交界地区,从事非法鉴定性别的活动由隐藏变为半公开,由“坐等上门”变为“上门服务”,鉴定时的怀孕时间由16周以上缩短为12周左右,由本地小范围变为有组织的跨区域大范围作业,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到人工终止妊娠,提供“一条龙”服务。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翟振武说,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直接原因,是少子化和B超普及带来的“两非”行为。
据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日本、中国等具有男孩偏好的亚洲国家或地区在生育率下降过程中,普遍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因为那时B超设备开始普及,许多人怀孕4个月后,经B超鉴定胎儿性别,男胎保留,女胎引产。
传统观点认为,农村的男孩偏好是为了解决劳动力、增加收入和养老问题。
但是,一项欠发达地区人口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些年来,在经济贡献方面,生男不比生女强。而在我国沿海等富裕起来的地区,发达的经济条件和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未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根子在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认为,在许多人眼里,生男生女,是继嗣问题,也是“面子”问题。一些家族、宗族观念严重的地区,生男孩意味着家族香火不断,有了儿子的妇女可以免遭家人“不争气”的指责。
“生育观上的男孩偏好,还是女性弱势地位问题。”杨菊华分析,目前,我国妇女除了教育程度增长的幅度基本赶上男性外,其它指标都明显落后于男性。
“治标”重在打击技术越轨,“治本”在于提升女性社会地位
“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趋势,短期内必须依靠国家的强力干预。”翟振武认为,“治标”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打击技术越轨。
日前,安徽省长丰县岗集镇计生、卫生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统一行动,在一居民出租屋门口,抓获刚刚为他人做完性别鉴定准备离开的个体游医李某和助手张某,当场查获作案工具和交通工具。
据查,他们携带一部只有手掌大小的便携式B超机,开一辆小型轿车,白天沿街“揽客”,晚上在出租屋检查,百姓闻讯而去。
“‘两非’现象隐蔽性强,当事双方‘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案件排查难、取证难、查处难。”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司长赵延配说,“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将加强部门合力,完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
据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虽然严禁“两非”行为,但力度有待加大。比如,对于没有行医资格的人从事“两非”,依据法律可按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医务人员涉足“两非”,却只规定了行政处罚,其中的罚款额度仅有1万—3万元,没明确刑事责任。
翟振武认为,在重拳出击“两非”行为方面,一些国际经验值得借鉴。韩国也曾经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阶段,韩国为此立法规定,对于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医务人员,一是罚款3000万韩元(相当于20万元人民币);二是吊销医师执照,终身不得行医;三是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性别比长期严重失衡是社会背负的“高利贷”,在灾难爆发前排除危情,是百年大计。国家人口计生委性别比治理办公室主任罗迈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除了“治标”,更要“治本”,采取利益导向等综合治理措施。
杨菊华指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实质上是女性发展权益问题。推进两性的公正、平衡发展,提升女性的社会地位,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