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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档案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9 15:48:52

⑴ 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是什么年代发的

一般人很难知道这个工作的通知是什么年代下发的,这个必须要咨询当地的党政档案管理部门才能够知道。

⑵ 关于转发云南XX客户营销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的主题词

一般都是参照这个主题表。你的这个公文主题词应为: 转发 管理 办法 通知

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
(1997年12月修订)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为适应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便于计算机检索和管理公文,特编制《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以下简称词表)。词表主要用于标引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和各地区、各部门上报国务院及其办公厅的文件。
一、编制原则
(一)词表结构务求合乎逻辑,具有较宽的涵概面,便于使用。
(二)词表体现文档管理一体化的原则,即词表中主题词的区域分类和类别词可分别做为档案分类中的大类和属类。
二、体系结构
(一)词表共由15类1049个主题词组成,分为主表和附表两大部分,主表有13类751个主题词,附表有2类298个主题词。词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 层是对主题词区域的分类如“综合经济”、“财政、金融”类等。第二层是类别词,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如“工交、能源、邮电”类中的“工业”、“交通”、 “能源”和“邮电”等。第三层是类属词。如“体制”、“职能”、“编制”等。第二层和第三层统称为主题词,用于文件的标引。
(二)1988年12月和1994年4月修订的词表中曾列入本词表中而不再继续用作标引的主题词,用黑体单列在区域分类的最后部分。
三、标引方法
(一)一份文件的标引,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主题词标在文件的抄送栏之上,顶格写。
(二)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先标类别词“农业”,再标类属词“水土保持”,最后标上“通知”。
(三)一份文件如有两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集中对一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再对第二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如《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先标反映第一个主题内容的类别词“经济管理”,再标类属词“企业”、“破产”;然后标反映第二个主题内容的类别词“劳动”, 再标类属词“就业”;最后标“通知”。
(四)根据需要,可将不同类的主题词进行组配标引。如《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可标“科技、体制、改革、决定”。
(五)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以在类别词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同时将能够准确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标在类属词的后面,并在该词的后面“△”以便区别。
(六)列在区域分类最后,用黑体标出的主题词只供检索用,不再用作标引。
(七)附表中的主题词与主表中的主题词具有同等效力,标引方法相同,不同的是,如果附表中所列的国家、地区的实际名称发生了变化,使用本表的各单位可先按照变化后的标准名称进行修改和使用。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将定期修订附表。
四、词表管理
(一)本词表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具体工作由档案数据处承办。
(二)本词表自1998年12月1日起执行,1994年4月修订的词表同时废止
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
01.综合经济(77个)
01A 计划
规划 统计 指标 分配
统配 调拨
01B 经济管理
经济 管理 调整 调控
控制 结构 制度 所有制
股份制 责任制 流通 产业
行业 改革 改造 竞争
兼并 开放 开发 协作
资源 土地 资产 资料
产权 物价 价格 投资
招标 经营 生产 转产
项目 产品 质量 承包
租赁 合同 包干 国有
国营 私营 集体 个体
企业 公司 集团 合作社
普查 工商 商标 注册
广告 监督 增产 效益
节约 浪费 破产 亏损
特区 开发区 保税区 展销
展览
商品化 横向联系 第三产业 生产资料
02.工交、能源、邮电(69个)
02A工业
冶金 钢铁 地矿 机械
汽车 电子 电器 仪器
仪表 化工 航天 航空
核工 船舶 兵器 军工
轻工 有色金属 盐业 食品
印刷 包装 手工业 纺织
服装 丝绸 设备 原料
材料 加工
02B交通
铁路 公路 桥梁 民航
机场 航线 航道 空中管制
飞机 港口 码头 口岸
车站 车辆 运输 旅客
02C能源
石油 煤炭 电力 燃料
天然气 煤气 沼气
02D邮电
通信 电信 邮政 网络
数据
民品 厂矿 空运 三线
通讯 水运 运费
03.旅游、城乡建设、环保(42个)
03A旅游
03B服务业
饮食业 宾馆
03C城乡建设
城市 乡镇 基建 建设
建筑 建材 勘察 测绘
设计 市政 公用事业 监理
环卫 征地 工程 房地产
房屋 住宅 装修 设施
出让 转让 风景名胜 园林
岛屿
03D环保
保护区 植物 动物 污染
生态 生物
风景 饭店 城乡 国土
沿海
04.农业、林业、水利、气象(56个)
04A农业
农村 农民 农民负担 农场
农垦 粮食 棉花 油料
生猪 蔬菜 糖料 烟草
水产 渔业 水果 经济作物
农副产品 副业 畜牧业 乡镇企业
农膜 种子 化肥 农药
饲料 灾害 以工代赈 扶贫
04B林业
绿化 木材 森林 草原
防沙治沙
04C水利
河流 湖泊 滩涂 水库
水域 流域 水土保持 节水
防汛 抗旱 三峡
04D气象
气候 预报 预测
烟酒 土特产 有机肥 多种经营
牧业
05.财政、金融(57个)
05A财政
预算 决算 核算 收支
财务 会计 税务 税率
审计 债务 积累 经费
集资 收费 资金 基金
租金 拨款 利润 补贴
折旧费 附加费 固定资产
05B金融
银行 货币 黄金 白银
存款 贷款 信贷 贴现
通货膨胀 交易 期货 利率
利息 贴息 外汇 外币
汇率 债券 证券 股票
彩票 信托 保险 赔偿
信用社
现金 留成 流动资金 储蓄
费用 侨汇 折旧率
06.贸易(52个)
06A商业
商品 物资 收购 定购
购置 市场 集贸 酒类
副食品 日用品 销售 消费
批发 供应 零售 拍卖
专卖 订货 营业 仓库
储备 储运 货物
06B外贸
对外援助 军贸 进口 出口
引进 海关 缉私 仲裁
商检 外商 外资 合资
合作 关贸 许可证 驻外企业
贸易 倒卖 外向型 议购
议售 垄断 经贸 贩运
票证 外经 交易会
07.外事(42个)
07A外交
对外政策 对外关系 领土 领空
领海 外交人员 建交 公约
大使 领事 条约 协定
协议 议定书 备忘录 照会
国际 涉外事务 抗议
07B外事
国际会议 国际组织 对外宣传 出访
出国 出入境 签证 护照
邀请 来访 谈判 会谈
会见 接见 招待会 宴会
外国人 外宾 对外友协 外国专家
涉外
08.公安、司法、监察(46个)
08A公安
警察 武警 警衔 治安
非法组织 安全 保卫 禁毒
消防 防火 检查 扫黄
案件 处罚 户口 证件
事件 危险品 游行 海防
边防 边界 边境
08B司法
政法 法制 法律 法院
律师 检察 程序 公证
劳改 劳教 监狱
08C监察
廉政建设 审查 纪检 执法
行贿 受贿 贪污 处分
侦破
09.民政、劳动人事(85个)
09A民政
基层政权 选举 行政区划 地名
人口 双拥工作 社会保障 社团
救灾 救济 募捐 婚姻
移民 抚恤 慰问 调解
老龄问题 烈士 纠纷 残疾人
墓地 殡葬 社区服务
09B机构
驻外机构 体制 职能 编制
精简 更名
09C人事
行政人员 干部 公务员 考核
录用 职工 家属 子女
知识分子 专家 参事 院士
文史馆员 履历 聘任 任免
辞退 退职 职称 待遇
离休 退休 交流 安置
调配 模范 表彰 奖励
09D劳动
就业 失业 招聘 合同制
工人 保护 劳务 第二职业
事故
09E工资
津贴 奖金 福利 收入
老年 简历 劳资 人才
招工 待业 补助 拥军优属
丧葬 奖惩
10.科、教、文、卫、体(73个)
10A科技
科学 技术 科普 科研
鉴定 标准 计量 专利
发明 实验 情报 计算机
自动化 信息 卫星 地震
海洋
10B教育
学校 教师 招生 学生
培训 毕业 学位 留学
教材 校办企业
10C文化
文字 文史 文学 语言
艺术 古籍 图书 宣传
广播 电视 电影 出版
版权 报刊 新闻 音像
文物 古迹 纪念物 电子出版物
10D卫生
医院 中医 医疗 医药
药材 防疫 疾病 计划生育
妇幼保健 检验 检疫
10E体育
运动员 教练员 运动会 比赛
馆所 院校 校舍 地方志
软科学 社科
11.国防(24个)
11A军事
军队 国防 空军 海军
征兵 服役 转业 民兵
预备役 军衔 复员 文职
后勤 装备 战备 作战
训练 防空 军需 武器
弹药 人武
退伍
12.秘书、行政(74个)
12A文秘工作
机关 国旗 国徽 机要
印章 信访 督查 保密
公文 档案 会议 文件
秘书 电报 提案 议案
谈话 讲话 总结 批示
汇报 建议 意见 文章
题词 章程 条例 办法
细则 规定 方案 布告
决议 命令 决定 指示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函
会议纪要
12B行政事务
行政 工作制度 纪念活动 庆典活动
休假 节假日 着装 参观
接待 措施 调查 视察
考察 礼品 馈赠 服务
出席 发言 转发 名单
批准 审批 信函 事务
活动 纪要 督察
13.综合党团(54个)
13A党派团体
共产党 民主党派 共青团 团体
工会 协会 学会 民间组织
文联 学联 妇女 儿童
基金会
13B统战
政协 民主人士 爱国人士
13C民族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事务
13D宗教
寺庙
13E侨务
外籍华人 归侨 侨乡
13F港澳台
香港问题 澳门问题 台湾问题
13G综合
整顿 形势 社会 精神文明
法人 发展 其它 试点
推广 青年 政治 范围
党派 组织 领导 方针
政策 党风 事业 咨询
中心

⑶ 档案收集的通知怎么发

一、总局、分局社保局办公室为两级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农牧场社保局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三级社保机构在党务、行政、业务以及财务、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和归档。业务科室负责业务文件立卷和定期向办公室归档;财务科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和定期向办公室归档;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办公室直接处理,办公室主任和专职文书、档案员应对本单位业务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的立卷和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职称、编制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及工作人员的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由政工科管理。

五、有立卷和归档职能的科室(办)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办公室移交档案,办公室档案员和科室(办)移交人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财务档案从立卷之起可以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但应指定由专人保管,超过一年必须按时移交。

六、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应会同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

七、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销毁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等视察、检查垦区社保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贺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代上级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1)本单位组织召开的社保系统工作会议,社保系统专业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以及各种声像材料;

(2)本单位党组、行政领导会议(局务会议)材料;

(3)本单位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行政部门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4)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下级机构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

(5)本单位及其内部职能部门业务运行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比结果等;

(6)反映业务活动和业务规范化管理的文件材料;

(7)反映业务活动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资料(重要基数)、信息化处理(上传和下载)和信息系统运行的数据资料(包括备份的计算机盘、片)、工作记录等;

(8)需建立和反映的各业务险种的个人帐户资料;

(9)对下级检查、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统计原始台帐、统计报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备份的计算机盘片等);

(11)本单位形成的凭证、帐薄、财务报表、其他财务资料和汇总的财务报表(备份的计算机盘片等);

(12)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通知书、审计调查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

(13)本单位购建办公楼、重大修缮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等文件材料等;

(14)本单位制定的条例、准则、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

(15)本单位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信及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6)本单位、本系统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材料;

(17)本单位(包括上报、下批)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考试和评定、考核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勤人员名册、报表,以及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勤、评聘、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评优奖惩等文件材料;

(18)本单位和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为下级单位办理的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9)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20)本单位的业务宣传、“CI”策划的定稿和印本,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宣传册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21)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22)其他按有关规定应予归档的文件材料。

3、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行政部门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往来文件。

4、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

(1)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典型材料统计报表、财务预算、决算报表等文件;

(2)下级单位(分局社保局)报送的政策性备案文件。

(二)保管期限

档案的保管期限由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长期为16-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垦区社保系统档案的保管期限除会计档案另作规定外,其他档案均列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

1、永久保存的档案:本单位制定的属于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的重要会议的重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会计决算报表、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单位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单位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构成数据库的基础数据和系统运行的重要业务资料(包括备份的计算机盘片)及各基本险种的个人帐户资料等。

2、属于长期和短期保存的档案由办公室会同应立卷和归档的业务科室共同制定保管期限,报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属于文件档案的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保管期限,报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档案销毁管理

按保管期限已经到期的档案和已无存查价值的档案可定期鉴定和销毁。属于业务或专业档案的由办公室主任和相关的业务科长,鉴定确认;属文书档案的由档案员和办公室主任共同确认。销毁前由档案员登记造册,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业务科长共同签字,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会计档案由总局和分局社保局组成保管单位,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总局社保局财务科应将保管超过一年的会计档案移交办公室档案员统一管理;各分局社保局财务科应将分局和所属的农牧场社保局保管超过一年的会计档案移交分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实现局统筹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会计档案,仍由农牧场社保局妥善保管)。

(二)按年度形式分类法,档案员应将会议档案分成四类,即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种,垦区社保系统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明确为:

1、会计凭证:15年。

2、会计帐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为25年,其他15年。

3、会计报表:预算报表5年、年度决算报表永久,其他报表15年。

4、其他15年。

5、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清理后5年。

6、会计档案移交清册15年。

7、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

8、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四)档案员应对会计档案分虽不同的类,按保管期限的长短依次排列案卷,做到科学管理,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是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管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档案员应汇同财务科的有关人员共同编制完整的会计档案目录,以利查找、提供、利用。并共同对各分局的会计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九、档案保管制度

(一)存放档案必须有专门库房,并设有专柜、架,排架、排柜要科学和便于查找,做到科学管理,排列整齐,并健全检索工具。

(二)微缩胶片、照片、磁带、光盘、磁盘的保管要符合规定要求。备份的磁盘、光盘等重要业务数据资料要做到异地存放和保管。

(三)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四)库房要经常通风,做到整洁卫生。库房内不准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光,以确保安全和延长档案寿命。

(五)接收、借阅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和借阅手续。

(六)要经常检查永久性档案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及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档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档案一律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有借阅档案和归还档案时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借阅的档案不得中途转借他人。

(三)会计档案只能由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凭手续外借,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予借阅。

(四)所有档案要注意保管、保密,不得弄脏和乱划、涂抹、剪裁和拆毁。

(五)借阅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拍照。借阅档案的时限为7天,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如期满未用完时,应续办借阅手续。

可加QQ为好友聊

⑷ 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何取得请教前辈们!

辽宁省的考试不太容易的

⑸ 沈阳档案员在哪培训

关于印发《沈阳市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5/09)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及中直驻沈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档案部门:

现将《沈阳市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档案局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人事局

二○○六年四月五日

沈阳市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兼职档案业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由市档案局负责管理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指导监督。经市档案局审查备案,有条件的区县(市)、行业系统和单位可以进行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业务人员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中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以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档案馆工作人员。

专职档案人员系指立档单位中管理该单位全宗档案的工作人员;兼职档案人员系指立档单位内部机构中负责该部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档案业务人员除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学历要求外,应当接受档案管理岗位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

第五条 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内容

(一)专职档案人员需参加《档案法制与职业道德》《档案管理基础理论与方法》《机关文书与归档文件整理》《科技档案管理》《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保护与档案信息编辑》《专门档案管理》《计算机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等11门课程,共计440学时的学习;

(二)兼职档案人员需参加《档案法制》《机关文书与归档文件整理》《科技档案管理》《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等4门课程,共计120学时的学习;

(三)档案业务人员经过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还需定期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继续教育培训(详见沈档发[2002]12号文件)和专题业务培训;

(四)专职档案人员岗位培训采用辽宁省档案局统编教材。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取得档案人员岗位证书: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院校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

(二)参加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并经沈阳市档案局组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

第七条 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作为从事档案工作的公务员参加专门业务培训,对其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在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由其他职务转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中,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作为考核各单位档案业务人员专业素质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 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的颁发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办理。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持证人应到市档案局重新验印,逾期不验印者,其证书自动失效。

第九条 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授课教师由取得辽宁省或沈阳市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条 档案业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市或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收缴或废止其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

(一) 弄虚作假,骗取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者;

(二) 其他丧失档案业务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市或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 在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 伪造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的。

第十二条 未取得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证书的在岗档案业务人员应当在一年内接受档案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岗位证书。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5月1 日起施行,原《沈阳市档案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沈档发[1996]34号)同时废止。

⑹ 公文:通知中的被印发或转发的文件属于该通知的正件还是附件

附件。

公文:通知中的被印发或转发的文件一般情况下均属于附件。公文行文要附加其他版公文的内容,权只有一种形式,就是加附件。

拓展资料:

公文为转发性通知时,被批转、转发的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出现,成为公文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被转发文件的版记不能代替转发文件的版记,转发文件要标志自己的版记。不采用多层转发的方式,如果需要,下级机关可以视情况翻印上级机关的转发文件。或直接转发被转发文件。

公文作为行文内容的依据时,在正文中以引用公文的形式出现,不做附件。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

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

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4〕26号)。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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