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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太少

发布时间:2021-02-17 09:48:54

A. 当前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归纳总结,当前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行政法律文书的制作,直接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并影响着行政案件的复查、档案信息的保存和查询。
对法人依普通程序进行的行政处罚,目前,主要存在问题一是称谓不规范,如将“法定代表人”称为“法人代表”。二是有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只列法人名称,不列法定代表人全称。更有甚者,连法人的名称也使用简称,没有使用全称,这不符合行政法律文书的规范要求。
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一是所列的被处罚人姓名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或者列用被处罚人的曾用名,未列用现用名。二是被处罚人的身份不明确,在处罚决定书中未列全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住址等。然而,年龄、民族和文化程度在案件的实体审查中又有着重要法律意义。而且,有相当比例的处罚决定文书制作上简单、书写上潦草,让人无法正确辨认。
二、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大
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被处罚人违法事实认定上的随意性。如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对违法事实调查不全面,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陈述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就直接认定其行为违法,并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程序上的随意性。如作出的罚款处罚不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缴,而是执法人员直接收取,且往往不给被处罚人开具法定的罚没票据。三是自由裁量权使用上的随意性。比如在最低罚款标准以下作出的罚款处罚无法律依据,以及在自由裁量权使用上作出典型的“人情罚”都属于这类情况。四是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上的随意性。如处罚决定送达后,没有法定事由而自行撤销或者不再过问,不了了之。
三、不注意法律法规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逻辑关系
我国法律日趋完善,法律与法律之间、诸多法律程序之间相互关联,逻辑性强,是有机的整体。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它们之间就有着紧密联系;《行政处罚法》与《民事诉讼法》有重要的联系;《农村土地承包法》与《继承法》也有着重要关系。而实际上,许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日益精细、成熟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甚至一无所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只查阅和研究与本职有关的法律法规,忽视了对公共法的学习和研究。有的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遇到了问题,不是两眼茫然、不知所措,就是判断失误、妄下裁决。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屡战屡败,究其原因,除了人为因素外,与执法人员的法律视野不开阔,不熟悉公共法律知识有很大关系。目前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提高缓慢,也与此很有关系。
四、混用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混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当前行政执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了减少工作量,对应当使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二是应当使用简易程序,可以简化繁琐法律手续的,却适用了普通程序,增加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经济、精神负担,浪费了行政管理资源。三是在程序使用上有时看是简易程序,但在处罚过程却适用了听证等程序。名为简易程序,实则为普通程序,抑或是“简、普混用”。
五、滥用行政罚没权和罚没收据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种类中罚款的收取程序和向被处罚人开具的收据,都有明确规定。我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单行法律规定,对法人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的,不超过1千元,对自然人则不超过50元。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法人的当场处罚金额超出1千元,甚至高达1万元,开具当场处罚收据。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某化肥经营部的行政处罚,就开具了1万元的当场处罚收据。另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某幼儿园的当场处罚收据载明处罚金额为2千元。二是对自然人的当场处罚金额超出50元,甚至高达3千元以上,并开具了当场处罚收据。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自然人海某的当场处罚就是3千元,并开具了当场罚没收据。三是处罚决定明明是对法人的处罚,开具的罚没收据台头却是自然人;相反,处罚决定明明是对自然人的处罚,开具的罚没收据却是法人。四是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罚款除交通不便地区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告知被处罚人限期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但某些行政机关处罚的对象处于交通便利地区,居然也收取被处罚人的现金,并且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具法定票据。有的虽然开具了票据,但开具的却是旧式收据,没有使用新式法定收据。这一方面,公安交警在对机动车辆违法违规处罚活动中表现得最多也最明显。
六、不告知或不正确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复议、诉讼权利
告知被处罚人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复议、诉讼权利,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定义务。一些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不告知、不完全告知或者不正确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复议、诉讼权利。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或其他行政法律文书中根本不告知被处罚人的复议权和司法救济权。二是只告知被处罚人有复议、诉讼权利,但不告知复议机关、受诉法院,也不告知复议、诉讼的期限。毫无法律依据地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复议期限为“20天”,“3个月”,诉讼期限为“60天”,“20天”等等。这些告知完全是行政机关自设的期限。三是只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向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复议,而不依法告知地方政府也拥有复议权。或者相反,只告知地方政府有复议权,不告知上一级行政机关也有复议权。只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有行政诉讼权,而不告知复议权。或者只告知复议权,而不告知行政诉讼权。
七、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
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导致不作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中,确实存在部门执法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导致执法部门工作范围重叠和交叉。好管的事或者涉及部门利益的事,大家都争着管;不好管或者不涉及部门利益的事,大家都不管。有些行政管理相对人因为不了解法律、法规,跑错了部门,或者领导对申诉材料误批了处理机关,该部门不向领导解释清楚执法主体,硬要自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不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正确的受理部门,要么在受理后把材料转给其他部门却不通知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以及应当行政作为的而不作为,应当作出书面文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却只用口头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规避法律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定复议、诉讼等救济权利。这些都暴露了某些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整个执法机关的整体形象。
乱作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比如超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过高或过低处罚,以罚代法等。如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平等竞争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承办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定程序办理,而是直接自行确定。另一种情况是超越职权,在法律规定之外行事。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交通肇事涉嫌犯罪的,不能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或者尽管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但却极尽其所能进行调解,以赔代罚,有些甚至长期调而不解,其后果是相关人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削弱了法律应有的效力。
八、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正确适用法律程序是正确实施实体裁量的前提。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只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处理案件的法定程序,法院因程序不合法而撤销的行政行为屡见不鲜。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当先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但却不告知,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除了着装、亮证、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等等存在问题以外,就连法律文书的送达这类对执法机关来说属于普通法律常识性问题,也存在诸多疏漏。例如将处罚决定书送给案外非亲属关系人员,由案外人转交给被处罚人,违反了法定的送达程序规定。
九、以行政执法替代民事处理问题
不少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对如何正确区分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问题,没有足够认识,一味简单地认为只要老百姓来找的事都应该管,且都应由自己管,导致一些本应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的民事法律问题也以行政的方式来解决。行政机关处理的这类民事法律事务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不得不依法受理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而且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旦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要么是复议机关、要么是原做出行政处理的机关不得不参加行政应诉活动,从而导致将本机关、上级复议机关把大量行政管理资源拖入复议、诉讼程序中,造成国家行政管理资源的严重浪费。例如:涉及道路通行权的纠纷问题、排除妨害问题,均应告知当事人通过基层调解组织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而没有必要一定由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当然,要正确区分和判断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还需要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掌握比较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从目前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状态看,现有的在职机关工作人员中,这类人才还比较短缺。
十、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构建广大群众信赖的法治政府,必须要有一批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就素质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由于目前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往往跟不上社会的迅猛发展需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明显不足,缺少系统的培训,工作中往往很被动:处理行政案件时往往把不住关,抓不住关键,或者将案件搁置、拖延,致使问题无法及时妥善解决,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淡薄,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与新时期大力提倡的法治、责任、服务意识背道而驰。这部分执法人员总是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并未意识到执法人员既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这种以管理者自居的执法思想往往造成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对政府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目前大量的上访问题中,相当部分是由于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工作失误、业务能力欠缺、甚至主观意识不良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应当引起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依法强化对同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能客观、准确、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管理事务。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正减少和解决大量群众上访问题。
依法行政是构建法治政府的基础,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一部部行政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同时,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现状是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还应看到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实事求是地讲,这些问题也暴露了法制工作的薄弱点。

B. 如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从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和管理水平来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那么,,文章共分为三部分介绍此问题:。一是应该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三是要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关键词: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队伍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新要求,使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而且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和管理水平来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那么,,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突出城市管理的地位。城市管理是一项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紧密相连又互为因果的系统工程。人们常说“管理是关键,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具体地说:城市规划是驾驭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手段,城市建设是城市规划的具体体现和重要载体,而城市管理,则是维护和实现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手段和措施,是提高城市总体效能的关键环节。也就是说,规划具有总体性,建设具有阶段性,管理则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之说的道理就在于此。 一个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是靠着那些深爱着这座城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畏艰难困苦的城市管理者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城市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不完全是执法环境、执法氛围、执法难度,关键是建立一支能够胜任的执法队伍,并让这支队伍的形象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拥护和支持,真正成为一支“让领导放心,让市民满意”的队伍。其次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为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必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一)充分认识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对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由于目前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不高, 一些执法人员在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适应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不能适应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到行政执法作用能否充分有效地发挥、关系到执法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各项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发展方向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结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特点,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2、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树立良好形象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3、坚持榜样带动、整体提高的原则。发挥各级领导的表率作用,激励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主要内容,提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班子建设得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培养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成员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下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形象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的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要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4、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队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建立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夯实正规化建设基础 制度是规范队伍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有效保障。结合目前执法队伍比较分散、人员素质不齐的特点,应建立健全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1、着眼于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制定关于理论学习、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班子抓大事、议大事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形成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着眼于建立规范的管理秩序,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从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使用、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罚没款收缴等如手,使行政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着眼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法规知识学习、定期培训制度。在强化日常学习基础上,政府法制部门应组织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执法工作“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着眼于规范队伍执法行为,制定有关执法纪律、案件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罚没款物管理、队容风纪等方面制度,明确执法工作纪律,严格约束队伍的执法行为,确保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是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1、从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出发,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 2、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树立队伍的团队精神,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使执法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开展爱民日、扶危助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执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队伍的公仆意识和良好形象。 4、从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出发,按照军事化管理标准,开展队列竞赛、办公环境秩序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5、从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出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使广大队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执法工作不断发展。 (六)建立队伍管理考评体系,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1、建立标准控制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把执法成效、办案质量、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财务管理、信访工作、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和各项岗位职责细化,制定目标、标准,层层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形成“部门担任务、队伍担指标”的责任格局。 2、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聘请人大、政协及政府法制部门的领导担任监督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建立督办整改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再次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一)充分认识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执法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方面内容,根本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要全面加强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育队伍主体精神。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以“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必须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1、广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要经常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坚定正确的立场和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学习相结合、重点教育和全面提高相结合的方式,抓好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学习,并强化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定期检查学习成果。 2、切实抓好爱国主义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广大执法人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以重大活动和纪念节日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参观革命纪念馆、聆听革命先烈英雄事迹,学习先烈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不怕牺牲的精神,激发广大队员热爱广安、建设家乡、立足岗位做贡献的热情,增强爱岗敬业意识,把爱国热情引导到积极投身行政执法事业中来。3、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行政执法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职业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队伍的形象和威信。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责任、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教育,做到公正廉洁、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禁弄虚作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扎实开展形象教育。思想是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形象是思想的外在反映。要把形象建设作为思想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不同角度和侧面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树立五个形象: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的仪表形象,刻苦钻研、勤奋工作的敬业形象,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公正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的文明形象,严格要求、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要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名执法人员做起,牢固树立我即形象、形象即我的意识。严禁任何人损害执法队伍的形象,在广大执法人员中掀起强素质、树执法队伍形象的高潮。 (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密切执法队伍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行政执法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把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从抓服务入手,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 1、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要本着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违章占道、无证经营、噪声扰民等影响市民生活的各类违章行为,全面清理校园、医院、居民区周边环境,以卓有成效的执法工作成果,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城市生活空间。 2、积极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要及时解决影响经济社会的违法违规问题,有效促进执法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和生产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3、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专人受理群众举报,24小时接听信访电话,快速反应分队保证随时出动,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对人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理、跟踪问效、按时反馈。要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把信访工作作为纽带和桥梁,不断密切执法队伍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 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核心,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文明执法是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要从抓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文明礼貌、热情待人的工作态度,严禁简单粗暴和野蛮执法。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严禁违法执法、越权执法。 (五)从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入手,夯实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正规化建设是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前提。 1、坚持实行军事化管理。要认真学习军队建设和管理经验,对执法队伍的仪表、言行举止、工作作风进行严格的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明的组织纪律、高效的行动指挥、优良的作风、规范的行为举止为内容,强化日常管理、队容风纪管理、执勤管理,纪律作风管理,提高队伍的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使行政执法队伍沿着正规化建设的轨道不断前进。 2、强化日常训练。要按照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日常训练,定期开展集中封闭式训练,从队员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进行规范,磨练队员的意志,把规范变成行为,把行为变成习惯,使广大队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3、严格进行监督考评。要按照政府法制部门制定的有关考评规定,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评。通过采取日常考评、集中考评、单项考评等方法,及时 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广大队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培养队伍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C. 【行政执法机关】浅析行政执法机关如何提高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自身实际,切实抓好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对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本文试就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做一粗浅探索。 一、提高执法主体素质是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1、完善准入制度和执法人员辞退办法。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统一考录制度,从源头上切实保证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把严进口关;要制定或严格执行执法岗位调整办法和切实可行的辞退办法,对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对发生重大执法过错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畅通“出口”。 2、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违规执法有多种原因,但根本上还是素质和能力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的主要做法,就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我们可以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要求,分层次、有重点地研究和制定专门培训、定期培训制度,在培训形式上,采取集中与分散、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针对执法人员难以做到熟悉和准确把握的不同类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以增强执法人员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提高执法素质。 3、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机关也应顺应国家司法制度改革的潮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主体资格制,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只有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才能上岗执法。执法违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取消资格,直至离岗学习再考取资格。 4、建立完善考核制度,搞好执法业绩分析。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考核,将之列为执法人员上岗任职的重要条件;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业绩进行科学地认定,综合评估,纳入执法人员评优定级的范畴,通过考核评估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二、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上求深化,不断强化“人民公仆为人民”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行政机关要切实解决好当前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应把端正执法思想作为一个环节,敢于抛弃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广大人民群众意志不符的错误执法思想,敢于抛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模糊的甚至错误的执法理念,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和干部,要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筑牢“人民公仆为人民”的思想根基,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上求深化,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进行一次深刻的革命。 在端正执法思想上,我们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民本意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影响着执法者的立场,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要树立“人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观念,摆正自己位置,纯洁执法目的,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时时想着群众,心中装着群众,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公仆为人民”,不断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法治意识。懂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作为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执法机关和执法者,自己首先必须要懂法、守法。在执法过程中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的法律取向,形成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把自己的一切行动自觉纳入法律规范之下,时时、处处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通过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使公平与正义得以实现,真正达到执法为民的根本目的。三是服务意识。当前,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就是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把握好这个大局,融入这个大局,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做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促进者,做发展先进文化的守护神,做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捍卫者,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四是大局意识。行政执法机关应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真正站在大局的角度,把自己、把执法工作置于大局当中来研究、来安排,研究怎么发挥好职能作用。只有站在大局的立场、站在大局的高度来部署、思考执法工作,才能有出路,有思路,做出真正的成绩。 在转变执法观念上,我们要处理好“七个关系”。一是实体与程序的关系。程序是实现实体的手段,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实现实体的结果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要改变陈旧观念,树立起程序优先和高效的理念。程序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要充分认识程序的价值。程序违法否定实体,只有完全执行程序法,才能保证执行实体法的高效力。三是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公正是执法的核心和灵魂,效率则是保正公正的及时实现。在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在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也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创新执法手段,缩短办事时间,切实提高打击预防违法行为的效果。四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长期以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中以管人者自居的心态普遍存在。我们要坚决克服和摒弃那种以管人者自居、为创收而执法、为体现自己的存在而执法的错误思想,纯洁执法目的,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的意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服务中提高管理水平。五是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在执法办案中,对大案和领导督办的案件投入力量多,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小案拖着不办,等上级或领导批示了才办,或在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时才办,存在着衙门作风,这种脱离群众的方法必须坚决纠正。六是指标与效果的关系。在执法中进行以数量为主的层层评比,硬性规定基层执法单位完成一定的罚款数量、处理人数,导致基层执法中攀比数量、追求指标而舍本逐末。比较严重的后果是导致滥用执法权,过度实施强制措施,违法办案,极大地影响了执法的实际社会效果。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七是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我们要树立教育治本和先行的理念,一方面要依法依规处罚,另一方面要注重教育,做到不简单一罚了之,这样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改革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为顺应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机关要立足长远,把握全局性,突出前瞻性,不断改革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为执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增进推动力。 1、突出制度“细化”,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从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入手,进行一次彻底的规章制度再建设,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修改的修改,做到任何一项执法活动不出现制度空档,任何一个环节不出现管理空档,任何一项执法权力不能不受到制度制约。 2、推行执法专项治理制度,在易出问题的环节上下功夫。不同时期都会出现特定的问题,要针对不同时期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规范措施,开展专项治理,遏制并逐步消除执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 3、推行执法评估制度。要研究并制定统一、科学的执法评估制度,定期对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执法状况、执法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奖优罚劣,推进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4、建立适时提供法律支持机制。针对某个特定阶段的工作重点,适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编辑成册,下发到基层执法部门,指导其开展工作。 5、建立专题调研机制。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才能发现我们在执法实践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可以发扬,哪些不足亟待解决的问题。调研首先要端正态度,以为基层执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扑下身子,扎扎实实搞调研;其次要明确主题,结合当前基层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带有共性的实际问题深入执法一线,面对面地交流座谈,把基层的声音带上来,把上级的关怀带下去,总结经验做法和探索可行性对策。 四、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权力没有制约产生腐败,执法没有监督发生违规。要提高执法质量,全面系统地规范执法过程,就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约束力度,以保障权力的正确使用和行使。 1、全面推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践证明,近年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使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普遍有所提高,执法状况不断改善。对此,其它行政执法机关也可以积极借鉴或有一个新的创新,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推动行政机关整体执法质量提高的重要作用。但要正确处理好执法考评与其他考评的关系,防止多头考评,防止加重基层负担。要把考评结果作为衡量一个地方执法状况和考核班子业绩的基本标准,真正做到奖惩兑现。 2、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在加强对单位、个人考核的基础上,强化外部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可以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执法视察、进行质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开办事制度,定期向人民群众报告执法情况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准确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 3、落实监督职能,确保全方位监督不流于形式。结合执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分工,使各项监督制度既自成一体,又相辅相成,密不可分,避免职能上的交叉和空白,使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机关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按照执法权与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案件审核、执法质量考评等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特别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重大事项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执法指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辞退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追究执法过错的警示效果,促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过程能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5、加强科技手段的投入,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环节实行微机化程序监督,从技术手段上防止执法问题的发生。科技强队伍是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唯有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成果。 五、加强法制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推行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科技工作对整个执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支撑作用,而信息化建设是实现行政执法机关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我们应抓住时机,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运用计算机局域网服务执法工作的路子,以信息化建设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网络化、实时化信息的采集、数据分析、案件的审核把关和质量监控,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D. 如何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政府机关行政职能部门在依法治国各个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决定依法治国成败的重要一环。虽然,县(市)级交通部门在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过程中作出了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交通系统门前法制建设的状况,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重经济收人,轻依法行政,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对执法程序不清,文书不懂,随心所欲,自行其是,人民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影响了交通部门的形象。因此,下大力气解决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摆在我们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那么,针对目前交通行政执法现状,怎样才能在较短时间内,使我们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呢?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转变思想观念,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不能停留在旧的管理模式上,要克服只管经济效益、不抓法制建设,只讲关系、不要法律的错误观念。带头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下大气力,扎扎实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
第二,严肃行政执法,提高商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注意合法性问题,例如;执法的主体要合法,要按法定职权办事,局属各事业单位必须要有法律授权或交通局委托;执法人员要有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执法的程序要合法;执法行为的内容要合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提高执法效率,明确执法机关的责任。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增强各级执法人员责任心,严肃处理失职行为,切实解决敷衍应付,认识不足,依靠等待,执法不力,放弃法定职责的现象,充分调动依法行政的积极性。
第四,理顺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要明确划分各执法单位的职责权限,制订统一的规费征收标准和单位之间联系办法,避免工作中的争议和扯皮现象。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如,内部工作协调程序、法律文书周转程序等。
第五,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交通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规定严格监督检查。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土做监督员,广泛听取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帮助我们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第六,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考核、任用、奖惩等制度建设,实行能者干、懒者换、差者下的用人办法,从严整治违法违纪行为,建立一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1、学法懂法是前提。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由行政机关来实施,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采取超常措施推动他们知法、学法、懂法。
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学习,要明确学习目标。使各级领导干部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要分类提出要求,根据干部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可将学习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两类;要实行考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工作、调整岗位的一个依据。
2、依法决策是根本。作为行政首脑,只有坚持依法决策,才是抓住了依法行政的关键。实行依法决策,其基本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决策程序法定化。确保法定程序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
二是增强决策内容的透明度。每作一项重要决策,都要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公众范围内予以告示。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
三是发挥决策咨询机构作用。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咨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高度和长远效应。在当前体制下,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创造条件让他们专司专职,参与决策及其实施的全过程。
四是健全决策反馈机制。以发挥群众团体组织和各种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主要途径,及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信息反馈到决策中心,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
3、依法办事是关键。时下,依法办事的最大障碍是关系网的束缚和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执法不力、执法不文明、以言代法、重罚轻管、重利轻责等现象比较普遍。因此,不依法办事,再好的法律,再好的决策,都只能是一句空话,必须扭转这种局面。
一是整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必须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公开办事程序。程序公开是实现办事公正、公平的重要条件。公开原则可以通过告示制度、档案文件公开制度、质询制度、听证制度等行政程序制度予以体现。在公开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如果执法出现偏差,马上就会有人提出意见和质询,有利于避免和纠正失误,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
三是加强执法协调。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客观上法律建设会相对滞后,部门与部门之间难以避免“依法打架”的现象,那么,建立一个权威的协调机构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协调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四是严格执法责任。依法办事的关键在于执法责任落实到人。执法责任人的执法目标要明确,责、权、利要统一;执法职责要清楚,不越权,不失权;执法责任要到位,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空档。
五是强化执法激励。激励方式主要是推行执法目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有功则奖,有过必罚。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积极性。
4、依法监督是保证。当前,监督弱化的主要问题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因此,对症施治应该采取下列措施:
一是健全监督工作网络。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社会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等全方位的工作监督网络,置所有行政活动于监督之下,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二是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三是落实错案追究制度。要坚持重证据、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在理顺行政执法主体关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减少和防止行政执法过错,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
四是强化政府法制监督。

E. 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到位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加快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实施,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是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

1、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①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

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

②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

如城管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工商人员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

③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

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④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

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办理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办理或拖着不办等。

2、执法随意性大,处臵不规范。

①重罚轻纠。

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

②随意简化办事程序。

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如县路政队对企业违规占地搭建执法中,在调查核实案件后未告知企业就采取了强制拆除。个别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

③随意决定处臵方式。

本来根据问题应办理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办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办理为罚款的案件可以办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环保局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在几万至十万元,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3、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

①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

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如排污企业、煤矿企业等,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

②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1、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

①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

②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2、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

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①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

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将部门工作臵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

③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3、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F. 怎样理解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的意义

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的意义:
A、加强城管执法队员培训是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执法和服务意识的需要。群众路线的实质和核心是解决“为了谁”的问题。就城管执法实际工作而言,立身之本与终极目标,都是为百姓服务,为城市容貌更加美好,管理好城市服务好百姓。

B、加强城管执法队员培训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需要。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城管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今年市政市容委组织编印了有关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中城管执法涉及市容、市政、园林、环卫、规划、环保等8大类278项,涉及的法律文件近40个,涉及条款3745条。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准确实施,既是全市执法队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效率的基础,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法律保障。
C、加强城管执法队员培训是落实“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工作。今年城市管理年的主题是打造“干净、整洁、有品味的海口”。我们现有的知识水平、能力素质能否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今年,市市政市容委在城管执法系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其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是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D、加强城管执法队员培训是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水平的需要。近年来,通过大家的努力,城市管理工作提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好评。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群众不同程度反映执法随意性大、执法队员态度蛮横硬、吃拿卡要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从而引发群众不满。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外,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G. 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多少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你好,根据《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制度》,第四条,第三节,规定:
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每月安排1—2天学习,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天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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