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培训资金管理办法
AK/ZD1802A—2007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合理使用培训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科控股)
本部及各成员企业培训经费的管理。 1.3管理职责 1.3.1 控股人力资源部负责控股公司培训经费归口管理,负责确定培训
经费的计提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成员企业培
训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控股本部培训经费使用台账维护(见附表1《安瑞科
控股****年度培训经费管理台账》)。 1.3.2成员企业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负责本单位培训经费的具体管
理。 1.3.3财务部负责培训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2 培训经费的计提、结存管理: 2.1培训经费分为日常培训经费和专项培训经费。 2.2日常培训经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计
提,不得超支使用。其中,各成员企业培训经费的三分之一,即各成员企业
工资总额的0.5%归控股本部支配。 2.3专项培训经费根据特定用途设立,专款专用,由控股人力资源部提
出,主管领导审核,控股总经理特批。下列项目可作为专项培训项目:教材
开发、印刷、出版;出国学习深造;重大投资配套培训项目;非基建培训设
备购置等。 1 AK/ZD1802A—2007 2.4培训经费结存:年度培训经费未使用完,不得累积转入下年度。 3 培训经费使用范围 3.1公派外出培训(进修)的学费、资料费。 3.2公派学历教育费用。 3.3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非公派学历教育费用。 3.4教材开发、购置及印刷费用。 3.5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3.6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3.7教学场地租赁费。 3.8考试费。 3.9其他与培训密切相关的费用。 4 培训经费使用办法 4.1日常培训经费支取必须严格控制在总提取数额
②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
1、外出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须从专业发展出发,以德才选人,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执业5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的医护人员。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医院各专业发展的需要拟订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情况每l-3年选派一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根据进修申报情况,由科教科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具体安排。
3、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自行联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
6、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特殊情况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接受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主管院长批准。
7、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进修接受单位同意。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8、差旅费报销办法:大连市内,一个月报销一次;省内,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省外,半年报销一次。交通工具标准按医院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9、进修期间住宿由接受单位安排,按接受单位住宿收费标准报销,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则上不派进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单位收费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10、进修期满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可休息1~3天。上班后应分别向科室负责人及科教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并递交进修证书及进修费用单据存档,在科内或院内就其所学专业进行汇报讲座。
11、进修人员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情况和医院情况提出开展新技术工作计划。
12、进修后三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否则,由个人返还进修期间一切费用。
二、参加学术会议
1、范围:省、大连市内各种专业学术会议;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国性重要的学术会议、年会和专题学习班等。
2、原则:初中级职称人员可以参加省、大连市内各种专业学术会议;在聘主治医师每两年可以参加1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在聘科室主任每年可以参加1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省内及大连市内除外);省或大连市重点学科主任每年可以参加2次省外全国性学术会议。
全国性同一次学术会议限派1人次参加,2人以上须经审批。省内、市内学术会议可酌情增派。
3、申请流程:参会人员须持会议邀请函报请科教科(护理部),并由科教科(护理部)请示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在科教科(护理部)登记存档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方可参加。
4、外出前参会人员须安排好科室工作,按时返院,按规定结清各项费用。
5、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执行。
你可以参照以上内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