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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讲话

发布时间:2021-02-15 23:02:03

1.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如何提高履职能力

鹏程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支重要力量,它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做好新时期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完成协助办案、送达各类文书、保卫机关安全等警务保障任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司法警察正确充分地履行好职责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如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能力进行肤浅的阐述,供参考。一、职责要明、定位要准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司法警察工作同样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涉检涉法上访居高不下,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增多,维护机关正常办公、办案秩序的难度相应加大;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强化办案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任务艰巨;随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对司法警察参与和协助执法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拓展履行职责渠道,开展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工作,在检察官指导下,参与职务犯罪侦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秩序和群众上访秩序的任务,保障检察机关安全和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要履行好职责,首先应该明确应做什么。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基层司法警察应履行以下九项工作职责。即: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司法警察应该按照这一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摆正工作的位置,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应尽的职责上用劲加压,做到当为必为,而不是责不尽,职不履,徒有虚名。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司法警察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办案安全和机关安全等,这就需要有过硬和扎实的基本功。同时,由于司法警察不仅要依法执行公务,必要时还要协助检察官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因此,形势和工作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要求司法警察应该紧跟时代步伐,切实做到立足本岗,与时俱进。认真学习警务知识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检察理论实务,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工作质量。利用每日工作间隙,采取政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法警业务知识学习与实际技能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引导司法警察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各项警务活动中去。特别要加强参与办案、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继续按照“一熟、二懂、三会”,努力达到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素质标准。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学习训练能力、警务保障能力、协作配合能力、警务实战能力。努力培养司法警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的职业规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高尚情操;自觉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机智勇敢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和维护“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良好形象。三、注重协调沟通、提高服务水平由于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工作几乎涉及各个部门,因此司法警察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十分重要。过去,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相对比较被动,检警职责不清,司法警察往往没有用武之地,缺乏相应的规范和约束机制。现在,随着各项制度及其工作流程的逐渐完善,司法警察在检察官办案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寻求法警协助,法警的工作趋向于专业化、程序化、规范化。这要求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各司其职,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相互制约,对属于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当交由司法警察完成,切实纠正检警职责不明,有警不用的问题。同时司法警察还担负起监督检察官执法办案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及时提醒并纠正,确保办案安全。司法警察现已成为保证办案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要在第一时间内互通情况,在行动中互相配合,在处理问题上互相协调。要积极争取相关的配合,作为司法警察要做到素质过硬,真诚相待,联系紧密,行动快速,配合有力,保障到位。要经常与各业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建立相关的协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四、加大履职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司法警察要全面履行九项职责,抓细节、重质量,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要主动与办案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办案需求,保持出警信息畅通。同时,随时做好参与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一旦有出警任务,能够做到快速反应,迅速进入角色,履行应尽职责,切实保障办案安全。也就是坚持“谁出警,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为办案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二是主动进位、果断出击,保障机关安全。要从全局工作出发,加强责任心,及时、有效、妥善制止、处置群体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动作,相互配合,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机关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在做好送达法律文书、警务值勤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控申及全院其他业务部门,做好举报、接待、申诉等工作,对于影响机关办公秩序的情况,果断出击、妥善处理,确保了机关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五、勤于总结调研,提升调研水平司法警察队伍组建时间还较短,工作在逐步探索中开展、制度在不断完善中健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司法警察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对于司法警察职能的完善,制度的落实和不断改进而言,总结、创新能力,调研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就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而言,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立足本岗,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警务知识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检察理论实务。充分发挥信息对司法警察工作的指导作用,围绕司法警察各方面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工作,探索并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文章。通过不断写作锤炼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工作质量和效率水平。加强理论调研,主要围绕司法警察依法履职、办案安全、规范化管理以及司法警察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注重对司法警察配合协助自侦办案、保护人身安全和参与处置涉法涉检信访突发事件等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探索司法警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进行探索并撰写出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并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总结,推动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鹏程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支重要力量,它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做好新时期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对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完成协助办案、送达各类文书、保卫机关安全等警务保障任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司法警察正确充分地履行好职责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如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能力进行肤浅的阐述,供参考。一、职责要明、定位要准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司法警察工作同样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由于涉检涉法上访居高不下,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增多,维护机关正常办公、办案秩序的难度相应加大;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强化办案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任务艰巨;随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对司法警察参与和协助执法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拓展履行职责渠道,开展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工作,在检察官指导下,参与职务犯罪侦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秩序和群众上访秩序的任务,保障检察机关安全和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要履行好职责,首先应该明确应做什么。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基层司法警察应履行以下九项工作职责。即: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司法警察应该按照这一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摆正工作的位置,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应尽的职责上用劲加压,做到当为必为,而不是责不尽,职不履,徒有虚名。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司法警察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办案安全和机关安全等,这就需要有过硬和扎实的基本功。同时,由于司法警察不仅要依法执行公务,必要时还要协助检察官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因此,形势和工作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要求司法警察应该紧跟时代步伐,切实做到立足本岗,与时俱进。认真学习警务知识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检察理论实务,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工作质量。利用每日工作间隙,采取政治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法警业务知识学习与实际技能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引导司法警察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各项警务活动中去。特别要加强参与办案、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继续按照“一熟、二懂、三会”,努力达到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素质标准。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学习训练能力、警务保障能力、协作配合能力、警务实战能力。努力培养司法警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的职业规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高尚情操;自觉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机智勇敢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和维护“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良好形象。三、注重协调沟通、提高服务水平由于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工作几乎涉及各个部门,因此司法警察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十分重要。过去,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相对比较被动,检警职责不清,司法警察往往没有用武之地,缺乏相应的规范和约束机制。现在,随着各项制度及其工作流程的逐渐完善,司法警察在检察官办案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寻求法警协助,法警的工作趋向于专业化、程序化、规范化。这要求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各司其职,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相互制约,对属于司法警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当交由司法警察完成,切实纠正检警职责不明,有警不用的问题。同时司法警察还担负起监督检察官执法办案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及时提醒并纠正,确保办案安全。司法警察现已成为保证办案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要在第一时间内互通情况,在行动中互相配合,在处理问题上互相协调。要积极争取相关的配合,作为司法警察要做到素质过硬,真诚相待,联系紧密,行动快速,配合有力,保障到位。要经常与各业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建立相关的协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四、加大履职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司法警察要全面履行九项职责,抓细节、重质量,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要主动与办案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办案需求,保持出警信息畅通。同时,随时做好参与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一旦有出警任务,能够做到快速反应,迅速进入角色,履行应尽职责,切实保障办案安全。也就是坚持“谁出警,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为办案一线提供优质的服务。二是主动进位、果断出击,保障机关安全。要从全局工作出发,加强责任心,及时、有效、妥善制止、处置群体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动作,相互配合,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机关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在做好送达法律文书、警务值勤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控申及全院其他业务部门,做好举报、接待、申诉等工作,对于影响机关办公秩序的情况,果断出击、妥善处理,确保了机关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五、勤于总结调研,提升调研水平司法警察队伍组建时间还较短,工作在逐步探索中开展、制度在不断完善中健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司法警察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对于司法警察职能的完善,制度的落实和不断改进而言,总结、创新能力,调研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就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而言,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立足本岗,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警务知识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检察理论实务。充分发挥信息对司法警察工作的指导作用,围绕司法警察各方面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工作,探索并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文章。通过不断写作锤炼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工作质量和效率水平。加强理论调研,主要围绕司法警察依法履职、办案安全、规范化管理以及司法警察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注重对司法警察配合协助自侦办案、保护人身安全和参与处置涉法涉检信访突发事件等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探索司法警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进行探索并撰写出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并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总结,推动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2. 检察院的法警是干什么的,说具体点。

法警主要任务是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査、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察活动等。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设司法警察。在旧中国,司法警察除指司法机关中的警长和警士外,还包括宪兵,铁路、森林、渔业、矿业和其他专业警察机构中的警长、警士。

(2)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讲话扩展阅读:

新时期法警的担当:

1、聚焦本业,积极履行职责。

新形势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转隶之后,我院法警大队主动适应检察业务和司法警察职能的新变化,聚焦本职,以“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为主业,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把办案安全作为一线,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

坚持多方位配合服务,转变服务理念,积极主动配合区政法委开展全区性维稳工作,配合我院刑检部门到看守所进行提审、执行传唤、参与搜查,协助控申科、案管科等窗口部门接待群众来访,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协助其他各部门完成送达文书、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2、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以党建带队建。

严格按照上级院和院党组的指示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党十八大、十九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揽司法警察各项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参与各项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并按照“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的要求及工作实际,着力查摆我院法警工作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加强法警的责任意识,把各项具体工作和措施保障到位;加强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安排,完成任务;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办案安全;加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工作需要的关系。

3、严格要求,规范化日常管理与训练。

加强全院车辆和燃油的管理,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车辆,配备完善的警用设施和警用装备,确保办案需要。规范化办案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效率。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和经常性训练,大队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定期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办案安全规定、办案程序和协助侦查等知识,不断强化整体素质。严格干警的着装要求,确定每周一下午定期组织法警集训,通过实战训练,我院司法警察执法水平、预测预判能力和办案质量得到普遍提高。

3. 今年考上了天津公务员,检察院司法警察岗,想问问有没有知道入职前培训多久,司法警察会不会单独培训呢

对新招抄录法警为期一个月的岗袭前培训,内容涉及应用训练和实战训练两大方面。
一是注重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新招录法警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津南法院法警大队警务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学习看管、押解、值庭、安检等规则和执行任务应注意事项,通过单位集中学与干警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新招录法警对本岗工作制度和业务知识有了系统了解,警务保障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得到提高。
二是注重强化警务技能训练。为提高训练质效,培训采用组织施训和自觉锻炼相结合的训练方式,着重从体能、队列和擒敌拳等警务技能方面展开,切实提高了新招录法警的警务技能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培养了其顽强拼搏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
三是采用“老带新、互促进”模式。在岗位实战培训中,津南法院法警大队采取 “老带新、互促进”的模式,发扬法警大队“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在此过程中,老法警巩固了知识,扎实了业务;新法警在实战中得到了进步,在处置事件中得到了提升。同时,该模式也使新老法警增强了凝聚力与战斗力,提升了法警大队整体警务保障能力。

4. 请问一下各位,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要进行新警培训吗

你明确的告诉你,你的说法是错误的。不相信你可以去网络名片里看!人民警内察包括公安机关容、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以及森林系统、铁道、海关、民用航空系统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我国人名警察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5. 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

一、强化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时代发展的新要求需要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犯罪活动智能化、动态化趋势日益凸显,对法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司法警察教育培训迫在眉睫。
(二)检察工作的不断推进需要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新时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保障司法安全,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法警业务的拓展需要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警察队伍也将面临一些新型的工作任务,如一些重大案件和应付突发性事件等,都离不开司法警察的积极参与。然而,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还停留在看管、押送、送达提解等一些简单培训,不能和检察工作发展相适应。因此,司法警察教育培训改革势在必行。
二、当前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教育培训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一些法警队认为教育培训是软指标,只要把当下的工作干好,教育培训只是一种形式。一些法警认为法警只是配角,进入法警队等于个人发展就此终止,丧失工作热情,得过且过。认识的偏差就造成思想上的轻视,导致工作中擅长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法警个人也把教育培训当负担,参与培训的热情不高。
(二)师资力量薄弱,教育培训效果不佳
高校聘请的教师教官,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情况不甚了解,导致教授的课程缺乏实用性、针对性;从检察机关所属的法警部门聘请的兼职教师教官,在一定程度上又缺乏理论功底和授课技巧,尽管有经验但往往讲授不到位;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教官,缺乏实践经验是他们普遍的“软肋”。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
目前,司法警察在教育培训工作,尚未形成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因此,面临着缺师资“跟谁练”的问题,缺教材“练什么”的问题,缺制度“怎么组织”的问题,缺标准“如何考”的问题。以至于教育培训工作大多流于“只看形势、不看实效、只有要求、没有落实”的形式化结果。司法警察教育培训模式“教”、“用”脱节,“训”、“战”脱节现象非常突出
(四)教育培训内容老套,难以达到目的
司法警察教育培训课程设计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无法满足法警多样化、多层次的培训要求,教学内容陈旧、滞后,难以适应当前警务工作的需要。其训练往往课目内容老套、形式单一,无非是一些简单的单兵队列,打一套擒敌拳,做两个俯卧撑等。而对那些内容复杂,组织较困难的课目,如追捕、处突等,常常就避而不训。而所训科目又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更没有开拓和创新改革精神。
三、新时期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路径选择
(一)思想重视是司法警察教育培训的关键所在
抓好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关键在于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把法警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法警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政工部门要在各级院领导下履行职能,业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法警教育培训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师资是抓好司法警察教育培训首要前提
司法警察要建立健全自己的师资队伍。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实施开放式选人,建立高素质、专家型、开放式的专兼职动态师资库。通过多层次的外聘内掘,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检察院法警教育培训特色的师资队伍。第一,内部发掘司法警察系统人才资源,选聘理论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警务技能突出、业务知识精通,具有一定教学、组训能力的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作为的教育培训兼职教官,定期组织培训,开阔视野,强化素质,打造属于自己的师资队伍。第二,聘任本系统的领导提升师资力量。各级领导一般都是某些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邀请领导授课,也是弥补师资力量占时不足的良策。第三,加强联动,适当外引。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政法部门、公安院校、党校等其它相关的省、市院的联系,邀请有关业务部门的专家、政法机关的业务骨干、律师、优秀的武警教官等各方面的资源充实师资力量。通过“内培外引”组建一支适应司法警察建设需要的师资队伍,打造一支教学、训练、实战一体化的专、兼职结合的开放式新型师资队伍。
(三)健全培训体系是抓好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行措施
一是构建组织体系。建立健全高院、市院、政治部门统一协调,总队、基础院法警队为主题、全体司法警察参与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纵向联通、横向联通、全警联动、运转高效的法警教育培训体系。二是构建教育培训形式体系。要把教育培训的重心聚焦到法警岗位能力上,致力于构建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覆盖全警的教育培训形式体系。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职务、不同年龄设置内容,根据不同科目、训练强度、难易程度规划教育培训时间、方法、手段,制定教育培训细则。明确各级教育培训教育职能,逐步建立基层院、省、市院和政工部门合作办训的机制。建设具有学习、考核、统计、交流功能的网上学习平台,使司法警察随时、随地、随机、随岗学习训练,开设警务论坛,定期组织交流,通过形式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三是构建效益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完善的效益评估机制,是检验教育培训成效,调动参与教育培训积极性,实施教育培训管理的主要依据,突出效益中心原则,上级院对下级院实事综合评估,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衡量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教育培训考核评估与执法工作考核挂钩,纳入单位执法工作考核主体。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司法警察投身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构建教育培训保障体系。教育培训保障是基础,各级要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
(四)培训内容是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组织者要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工作需求,执法过程中难点,需要什么,有针对性的设置课题。按照“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安排内容,以实用有效为检验标准实施组训。认真研究司法警察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素质能力,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各类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要求和考核标准等,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二是着力提升干警的能力素质来设置。要遵循法警成长规律,着眼于提升干警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推进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职业道德、党性修养等培训内容模块化建设,不断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体系。三是紧紧围绕办案这一中心环节来布局。所设的学习课程以刑法、刑诉法中法警应知应会内容为框架。同时,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用大量的时间来安排擒拿格斗、微机操作、警械具使用等技能训练。四是要立足实战来安排。大量开展警械具的使用,要坚决克服“一怕麻烦二怕出事”的心理,扎实开展警械具的使用(包括佩带、上铐时机及动作、警棍操、强光手电使用规定等内容)及枪械等武器的使用操作,用最具法警训练特点的内容来再一次体现法警工作的重要性与责任。五是紧紧围绕人文素质和生活需求来确定培训内容。对司法警察来说,履职与生活是其生命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履职上,注重实务,突出操作,重视技能,关注观念,在课题选择上坚持少而精、管用的原则,坚持在全面了解检察院工作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着重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传授实战技能知识和解决工作中亟待处理的问题为主,传授“如何做”“怎样做”上下功夫,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体现法警业务中的特点和规律,使司法警察履职能力普遍提高的前提下,更要重视干警人文素质的提升,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素养,满足生活幸福、个人发展的需要。六是教育培训内容要有前瞻性。信息化使整个世界处在极为快速的变化中,犯罪的手段、方法具有一定隐蔽性,智能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应对高科技犯罪,培训内容同样必须具有时代的超前性,只有这样,司法警察才能运用法律的武器迎头痛击犯罪行为。

6. 各位,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要进行新警培训吗

要的。不懂的话可以直接向师兄师姐咨询。
还望采纳,谢谢。

7.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誓词是什么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入警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版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司法事业,坚决权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

(7)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讲话扩展阅读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七)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体以当地公务员招录机构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

8. 浅谈检察院司法警察如何保障办案安全

[摘要】检察院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发挥国家强制力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执行者。其担负着维护检察工作的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等任务: [关键词】司法警察;办案安全;职能;保障 检察机关的上作开展相对较晚,基层院对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认识不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检警混用、以检代警”现象时有发生,对司法警察职能的发挥不利,对检察官法律监督工作更不利。基层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法警队,实行了编队管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机制日趋完善,司法警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司法警察大队朝着“机构健全、人员归位、统一调派、机构规范,保障有力”的方向又好又快的发展。目前,司法环境比较复杂,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在刑事案件中,造成犯罪嫌疑人在押解过程中逃跑、自杀,以及造成办案人员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出现的几率增大,影响案件进程,间接增加办案成本。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加强保障,保证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现结合笔者所在检察院对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谈谈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儿点思考: 一、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警使用不当,法警工作不被重视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犯罪、履行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尽管提出了依法配备法警人员,但目前相关的办法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法警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甚至不少人仍然认为,法警工作就是看管、提押、送达,法警人员可有可无。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工作根本无法深入开展,无法保障办案安全。 (二)警力和警用装备不足,队伍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大多基层院的法警人数达不到要求,无法保证在合理的占据检察院人数的8%一12%之间,办案安全无法保障。法警工作难开展。警用装备缺乏,没有按规定配备齐全,面对突发情况无法保证妥善处理。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两级管理,但是在现实实践中,很多基层院没有实行两级管理制度,没有实行一l 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管理。 (三)没有真正落实编队管理,无法保证战斗力《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对司法警察队伍应实行编队管理明文规定。就目前情况来看,还有很多基层院没有落实好编队管理,没有专职法警或者专职法警少,都是分散在其他部门,没有集中管理。没有凝聚力,司法警察大队的战斗力无法增强。 二、提高认识,保证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重要地位随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形势发展,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司法警察的职责,其特定的职责范围,不是检察官和其他人员可替代的。发挥法警作用,全面履行法警职责,有利于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各司其职,规范办案,防止“检警混岗”、“以检代警”情况的发生。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实行编队管理过去,司法警察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普遍存在司法警察精神状态不佳,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着司法警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真正把司法警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从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编队管理,确保司法警察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物质保障和精神支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为司法警察部门配备必要的警用器材,不断改善警务装备和相关设施,为检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高效的警务保障。一方面必须要坚持从严治警。强化对司法警察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必须坚持从优待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加大力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法警大队作为检察工作服务队伍,应该强化对检察机关有关的制度、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自身的定位,积极配合检察官办案工作。根据《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中明确要求“一熟、二懂、三会”即:司法警察要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械具,会口拿术,会微机操作。根据司法警察训练大纲,重点开展体能、队列、口拿格斗、射击、警具使用等基本技能训练,进一步增强自身警务能力,提高业务素质。 (四)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加强业务培洲,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要坚持岗位练兵与业务技能培训想结合,掌握检察技能和办案程序。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专项整改活动,针对检察干警的职业特点,认真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办案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依法办案、安全防范的意识。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加强对办案干警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五)完成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司法警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文件《关于加强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中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同办公室等部门认真抓好了此项工作的落实。讯问室和询问室要达到了标准化建设要求,讯问室“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运转 常。办案工作区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警执行看管交接班表》、《被讯(询)问人进入办案工作区登记表》、《执行警务情况登记表》以及《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登记表》来进行记录,有效地保障了检察办案工作的安全高效。 四、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作用加强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把司法警察参与办案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促进各项检察业务深人开展。 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指导下,基层院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安全事故相对减少。但就目前情况看,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什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脱逃、行凶等事什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发生此类事故,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自杀身亡的恶性事故,给检察机关造成的巨大的影响。从办案实践看,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个别干警思想松懈、违法办案、管理不严等造成的。 此,刮法警察必须从办案的各环节、各 ‘面人手,最大限度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积极参与案件并对案情全面了解在执行看管前,要实行“两登记、六制度”管理:即使用办案工作区申请登记、交接班登记;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制度、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值班制度、办案工作区看守看管制度、办案工作区交接班制度、急救药品使用情况登记制度。要了解被看管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涉案情况、思想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二)坚持依法用警,规范化办案保障办案安全,切实做到必须持《派警令》和《警官证》执行警务,《派警令》的审批签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对申请用警的合法性要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用警申请,不予派警,并报告院领导;对被看管的对象要进行审查,被看管的对象必须是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否则可拒绝派警看管;司法警察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看守时限,B 不超过12小时。 (三)依法办案,依规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办案人员违反办案的有关规定造成的。在办案中,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关措施,规范看管和汛问。要保障办案安全必须做到:一足凡足需要在检察院询问证人或讯问犯罪嫌疑人郜必须在办案区进行,法警大队负责统一管理,不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人内。二是在提讯、押解过程中,由法警大队副队长带队,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相应的警械具。每个细节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是在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吃饭、休息、上厕所、签字时,必须保证两名干警在场,安排一名法警随时做好替换准备。四是对警务区的监控设施、录音录像设备和所有警械具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不留死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及心理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发生。除此之外。司法警察在参与保护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追捕等任务时,必须严格按《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四)严格实行“栓警分离”,保障办案安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主要工作是依照有关法规流程进行操作。检察机关的自侦、刑检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司法警察必须全程参与,协助检察官办案,并具体负责办案安全。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自我监督必须得到体现,在办案过程中即使是询问室有检察官在讯问,也必须保证有司法警察在内,防止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检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机构。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中的重要地位H益凸显,在检察工作升展中保证办案安全。维护检察机关信誉,维护国家法律实施,保障法律监督职能。

9. 浅谈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在检察改革日益深化,检警一体化办案日渐强化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战斗在检察院的第一线岗位上,肩负着维护犯罪现场秩序,传唤、看管犯罪嫌疑人,协助执行拘留、逮捕任务与行刑过程监督的重任。在新时期司法警察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一个课题。
一是正自己的位置。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一直武装力量,司法警察的工作是为检察工作服务的,也是检察工作一个组成部分,在检察业务中,处于各种矛盾冲突的最前沿,担负着排除险阻,保障检察工作安全的神圣职责,由其在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时,具有很强的对抗性和危险性,稍有懈怠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后果。因此,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上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出正确的定性、定位和定向,要摆在自己的位置找准工作开展的基点,这样才有利于迅速步入正确开展工作的轨道,有利于及时调整方位,纠正偏差,克服不足,防止失误;其次,要提高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要过高估计自己的工作能力,过低估计工作的难度,《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中明确要求司法警察要“一熟、二懂、三会”。按照标准才能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二是理顺工作思路。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不仅要精通应具备的业务能力,还要熟知警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各个环节留记于心,打牢理论基础,实践于工作之中,理顺工作思路就是在各项业务内容全面熟悉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工作安排,做好计划。首先,从时间上对业务内容进行安排。一般分为经常性业务和随时性业务,正确地执行二者,有利于在某一时间段的工作重点;其次是从业务的紧急程度和急办程度和重要程度做好安排,也可划分必办事项和急办事项,划分二者有利于抓准工作重点,调整工作的灵活性;再次就是做到经常性工作要有计划,紧急任务要有预案,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要有清晰正确的工作思路,而且必须做到科学计划、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方能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是精通各项业务。新时期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不仅是执法的先锋,同时也是法律的维护者,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必由之路,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学习,充实理论知识,积极研究警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经验,制定对应的对策,把学习法律条文,转变为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习惯的思维模式。精通业务,一定要做到对业务知识的熟知,技能熟练,这也是执法水平的综合能力,本着学为用,练为战的指导思想,抓好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首先提高自己素质,培养敏锐的洞察力,提高业务技能,培养综合思考的辩证思维能力,在执行各种警务时,一旦遇到险情,要依法处理,处置得当,切实防止任何事故发生。其次要加强业务实践,探索执法活动规律,综合执行任务的特点,再次在执行各类警务时,要心中有数。如拘留、逮捕嫌疑人时,要做到“控内防外”又要做到“外控内保”,只有这样才能为检察工作提供高质量的警务保障。
四、培养作战能力。作为司法警察要善于“独立作战”,又长于“单兵作业”独立执行任务,完成任务的工作能力,在警力不足或者紧急任务的特殊情况下独立做战,单兵作业更为重要,这样可以防止避免因过于相互依赖而造成相互制约而影响任务完成的时效。首先“独立作战”要有整体观念,大局意识;其次要精通业务,熟练各种技能;再次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灵活机智的反映能力,要具备独挡一面,单兵作业的能力,包括应急事件处理人身自我的保护,擒拿格斗等方面的内容,这样才会锻造成既有法律专业素质又有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
五、树立执法形象。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是指司法警察在执行法律任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外在观感,是指人们对司法警察专业素质、技能水平、职业道德的综合评价。可以说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不但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外在形象,也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因此,树立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必须从外在形象和内在素养方面着手。首先,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时,从着装、举止、谈吐、行为方面能为人们所直接感知,也就是人们常说:“第一印象”。因此,一支优秀的司法警察队伍必须在形象上得到人们的认可;其次,司法警察的外在形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能给人一种威严、庄重、正派的亲和力;再次,司法警察的内在素养相比较外在形象较为含蓄,但内在素养更为重要,它包括职业责任感,工作作风,职业技能,道德素养等方面,提升司法警察的内在素养除了平时个人修养外还需要通过技能的培训,个人工作经验的积累来促进,并获得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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