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求卫生部长高强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讲话稿
高强在报告中说,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卫生工作,增进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总结2005年的工作和经验,部署2006年的任务和措施,团结和动员全国医疗卫生工作者,为实现“十一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贡献力量。
一、2005年卫生工作的简要回顾
刚刚过去的2005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的卫生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城乡公共卫生面貌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继续改善。面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威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群防群控,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减少了疫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的危害。我们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自觉把卫生事业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之中,转变思想,转变观念,转变思路,转变作风,以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重点,努力做好2005年的工作,认真研究制订“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广大党员和医疗卫生工作者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觉悟明显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更加坚定,为深化卫生改革,加快卫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明显提高,有效控制了传染病流行蔓延,及时处置了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和四川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SARS、鼠疫、霍乱、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颁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把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我们制定了《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顺利推进,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三)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截止到2005年9月底,全国已有67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覆盖人口2.33亿,共有1.77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5.8%。参合农民的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所缓解。卫生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编制启动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05年国家投资30亿元,安排了7537个建设项目。卫生部会同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实施“万名医技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已有约4000名城市高素质医师到600个重点扶贫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农村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稳步实施,覆盖22个省份的1000个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明显提高。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新的进展。
(四)积极探索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思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抓住主要矛盾,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各地根据工作实际,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能够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进行改革探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城市卫生资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创建了107个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已有95%的地级以上城市、88%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大中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五)坚决打击非法行医,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关闭了一批非法行医机构,查处了一批违法行医的人和事。继续深入开展行业纠风工作,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机制和措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深入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卫生部组织开展了对全国三级医院的检查督导工作,在全行业内产生了很大震动。各地积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服务安全,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探索加强医院评价和监管,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扬,在医疗救治、重大疾病防治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显示了独特的作用。中药抗病毒研究、提高中医临床辨证水平、丰富诊疗手段、创新疗效评价方法、开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推进中药现代化等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进展。
(七)加强卫生领域国际合作。共接待国(境)外部级高层来访团37批次,新争取国际合作项目9个,承诺资金约6.3亿元人民币。承办国际会议18个,成功举办了“中美卫生保健论坛”和“中瑞卫生论坛”等高级别会议。在第58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又一次挫败了台湾当局妄图挤入世界卫生组织、分裂祖国的图谋,捍卫了国家主权和尊严。加强援外医疗工作,共向31个亚、非、欧、南美洲国家派出43支医疗队,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教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采取业务培训、进修等多种方式,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医疗服务人员和卫生监督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素质和水平。加强卫生科教工作,一批重大预防保健和医疗技术研究项目,取得积极成果,一批面向农村和基层的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
在过去一年里,各地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积极探索,采取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措施,创造了鲜活生动的经验。浙江实施卫生强省建设规划,围绕建设农民健康工程、社区健康促进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统筹城乡卫生发展。新疆、河北等地重视贫弱人群的健康保障,积极组织开展惠民医疗服务,思路清晰,措施得当,成效明显。辽宁沈阳实行部分病种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惠及全市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居民。山东济宁、河南信阳等地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度,探索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宁夏、四川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做到政府保障到位,服务质优价廉,并积极开展医疗救助,让群众得到实惠。福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明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2005~2006年门诊和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实现零增长。甘肃积极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从全省抽调10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43个贫困县医院和360个乡镇卫生院,积极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
2005年卫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部委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中央各部委、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和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渴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反映还比较强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描绘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卫生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我们“要有高度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奋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建议》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是四句话、24个字,这就是:“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这24个字不仅提出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任务,还提出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依靠自主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发展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明确要求。这是党对发展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思想体系。
卫生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卫生工作,必须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和要求上来;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锐意改革、加快发展,忠实为人民健康和和谐社会服务。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全面领会和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切实把握好“五个深刻认识”。
(一)深刻认识“十五”时期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增强改革与发展的信心。“十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稳定快速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有所缓解,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卫生事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一是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规模、条件、技术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抗击非典之后,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应急救治体系、应急卫生队伍和卫生监督体系的条件、能力有了很大改善。疾病监测网络不断完善,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的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结核病、肝炎、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建立了有效应对新发传染病流行的防控体系。多年来影响公共卫生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始得到解决。
二是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逐步得到落实。“十五”期间,我国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受到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农民筹资,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重大突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保障农民健康的坚定决心。2004年与2000年比较,我国儿童免疫疫苗接种率由85.3%上升到87.3%,农村改水受益人口比例由92.4%上升到93.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55.2%上升到60%,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率由44.8%提高到53.1%。
三是城乡居民健康指标持续改善。2004年,城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1.4%,农村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7.1%,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32.2‰下降到2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9.7‰下降到25.0‰,孕产妇死亡率由53/10万下降到48.3/10万,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已接近72岁。这些重要指标的变化充分反映了“十五”期间我国卫生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
四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观念、工作作风、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有了明显的转变,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我们确立了卫生工作必须把保护人民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观念,坚持把群众能否享受到安全、有效、公平、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检验卫生工作的重要标准。
——我们提出了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反对公立卫生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反对利用医疗服务为个人牟取利益。
——我们提出了卫生事业发展必须坚持走符合我国国情的道路,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模式,努力构建以农村和社区卫生为基础、大型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
——我们提出了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注重引导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入社会资金发展医疗服务,扩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
——我们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卫生体系长期薄弱的局面有所改善。
——我们敢于正视、揭露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和不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卫生事业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进行了深入分析,初步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为今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深刻认识我国卫生发展面临的形势,正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一帆风顺,不可能一劳永逸。在社会发展中,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公共需求的不断提高,有些新的矛盾还可能表现得更加突出。对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理性的智慧和改革的勇气正确地对待。既不能只看到成绩,看不到不足;也不能只看到问题,抹煞了成绩。当前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第一,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同时一些突出、甚至尖锐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第二,我们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还需要在制订规划、政策和措施上花很大的气力;第三,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现实出发,为解决问题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长期积累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没有克服,群众感觉成效还不够显著。卫生事业不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片面注重大医院发展,忽视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服务条件和水平差距较大,卫生事业发展不够全面、协调。二是公共卫生体系不够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不强,一些重大疾病仍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是公立医疗机构缺乏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靠服务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运行机制不符合公益性事业性质。一些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严重,盲目扩大规模和追求经济收益,医药费用持续攀升,加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四是卫生机构隶属关系复杂,条块分割,属地化全行业监管难以落实,医疗卫生监管薄弱。五是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不够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不规范,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卫生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有些受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有些是改革发展中还没有解决的问题。由于成因复杂,涉及多方面利益的调整,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艰苦过程,也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但是,这些问题涉及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影响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回避掩盖,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抓住“十一五”发展战略机遇期,深化卫生改革,加快卫生发展,严格监督管理,以实际行动做促进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三)深刻认识“十一五”时期卫生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目标和指导原则。五中全会《建议》指出:“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努力控制艾滋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和地方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培育现代中药产业”。这既是“十一五”时期卫生发展的任务,也是必须实现的目标。为了实现中央提出的目标,我们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必须保持卫生事业平稳较快地发展。既要有较快的发展速度,又要有较好的发展质量;既要注重卫生服务的水平与效率,更要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和谐。二是必须加快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调整,从卫生工作最薄弱和人民群众最需要的环节入手,把农村和社区卫生作为发展重点,切实改变片面注重大医院发展的倾向。三是必须转变卫生发展的模式,依靠严格监督管理和提高卫生人员素质,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把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作为卫生发展的中心环节,改变单纯依靠扩大规模,购置大型设备发展的倾向。四是必须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这是卫生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医疗卫生服务公平,使人民群众共享卫生发展成果;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将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反对金钱至上,不顾群众利益而盲目追求单位和个人收益。五是必须深化卫生改革,实行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转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经历抗击非典的斗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和卫生工作。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为发展卫生事业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这是卫生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创新发展的思路模式,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制订并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我们深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全社会的理解和积极参与,卫生事业发展一定能够迎来生机盎然的春天。
(四)深刻认识“十一五”时期卫生发展的关键环节,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重大历史任务。公共卫生涉及到广大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看病难看病贵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十一五”时期,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两个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有所突破。
一是必须明确发展卫生事业的目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党对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集中概括。广大卫生工作者必须自觉将个人利益和行业利益置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中,不能为了牟取个人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必须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创造公平的医疗卫生环境,使人民得到安全、方便、有效、低廉的卫生服务;必须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发展成果要惠及社会所有成员,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
二是必须明确卫生事业发展的途径。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发展卫生事业单纯强调政府的作用,忽视市场机制的力量,形成了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卫生事业发展缓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们既要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承担公共卫生和公共医疗服务的责任;又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但是,引入市场机制不等于“市场化”,不能把维护群众健康的责任推给市场,更不能“民进国退”,形成“卖医院风”。要使不同投资来源的医疗机构都能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作用,形成资源互补、有序竞争的局面。对政府所属的公立医疗机构,应集中财力,加大投入力度,转变运行机制,真正办成忠实为群众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是必须明确卫生事业发展的方式。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脱离我国国情,与发达国家盲目攀比,一味追求高精尖端技术和豪华设施条件。必须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医疗卫生事业,大力挖掘现有卫生资源潜力,优先采用成本低、效果好的适宜医药卫生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超越国力、重复建设、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行为,努力实现从规模外延粗放型向质量内涵效率型转变。严格限制公立医院利用贷款竞相购置大型先进设备和兴建豪华医疗场所,降低药品过高价格,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的观念,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卫生服务。
四是必须明确卫生事业发展的依靠力量。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社会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卫生事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要依靠600万卫生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和积极奉献。我国的医疗卫生队伍,总体上是一支素质高、思想好、可信赖的队伍。绝大多数医务人员都在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涌现出众多先进模范人物。当前的医患关系是基本和谐中存在局部不和谐,大和谐中存在小的不和谐。我们要坚决查处少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也不能过分渲染医疗卫生队伍出现的个别“害群之马”,抹煞广大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保护、引导和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用良好的服务维护自身的形象。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卫生发展必须依靠人民,取得群众的理解至关重要。要在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宣传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分析卫生工作面临的困难,解释医疗科学的客观规律,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使医患双方成为共同战胜疾病的合作伙伴。
(五)深刻认识创新对于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科教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卫生事业协调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医学技术进步和卫生人员素质的提高。要认真实施科教兴医和人才强卫战略,把增强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
一是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的医疗卫生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关键作用。注意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到关键岗位工作,使他们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各级卫生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积极发展各类高中等医学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既要努力建设掌握高新技术、拥有尖端技能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又要注重建设面向基层服务、掌握适宜医药卫生技术的人才队伍。要不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创新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创造力发挥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要积极推进医学研究和创新工作。医学科学是当今高科技竞争的重要领域,许多医学的重大发现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目前我国医疗卫生的创新能力还不强,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必须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源,紧紧围绕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争有所突破。要特别重视公共卫生的研究,针对当前危险严重的重大疾病如艾滋病、高致病性禽流感、SARS、乙肝等,开展科技攻关,力争在疫苗研究、治疗药物和干预措施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科技创新离不开良好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目前,卫生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已成为我国对外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住机遇,广泛深入开展科技多边和双边合作,不断开拓合作渠道,扩大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改善合作质量,提高我国卫生科技水平。
三是要加强卫生管理理论与政策法规研究。卫生改革发展离不开前瞻性的卫生政策研究,离不开全面及时准确的决策信息,离不开制度化的法律保障。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出现一些问题,归根到底是我们对卫生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缺乏深入研究,理论功底不深,决策信息贫乏,法制建设不健全。我国卫生改革正处于转型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长远、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善于把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政策和措施,条件成熟的要进入立法程序,用以指导卫生改革发展实践。要认真学习借鉴国际卫生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完善理论体系,推动实践探索,加强卫生管理理论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中央和省、市一级,要充实研究和工作队伍,保障工作条件,促进学术繁荣和成果应用,努力提高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要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没有改革,就没有今天发展的大好局面。对于卫生改革,我们要坚持两点论,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把卫生改革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深刻认识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对卫生改革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把握规律,不断创新体
⑵ 关于请求对我局卫生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商洽函
那是我们越来越迷茫的道路,踏在我们前途未卜的未来,我还在想着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视线慢慢覆盖了那些曾经,飞鸟开始慢慢歌唱,潮水慢慢漫过了忧伤,没有出声,到了终场。
⑶ 领导在自办家宴食品安全培训会上的讲话
1、当今的安全形势介绍;
2、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安排、注意事项等内容;
⑷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个人总结
2011年X月XX日,在我踏入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时候,我便成为了一名卫生监督员。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在单位领导的指导及科室负责人、同事们的帮助下,在工作、学习和思想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现将这段时间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人民公仆。作为一名卫生监督员,我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念,端正职业态度,遵守职业纪律,强化职业作风,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期间积极参加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条例及细则》以及各种与本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了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期间还参加了市卫生监督所举办的“XXXXXXX”、XXXXXXX举办的“XXXXX培训班”,掌握了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知识及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知识,向领导和有经验的同事学习,初步掌握了常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写作规范。通过配合其他同事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了沟通协调能力,通过日常工作的锻炼和应用,工作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工作勤奋敬业方面:
严格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同志,勤奋工作,严格遵守时间制度,不迟到、早退,不串岗、溜岗,不无故请假;节假日加班、值班无怨言。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无脸难看事难办,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等现象。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服从领导分工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卫生监督队伍的成员,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我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卫生监督员,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自己的微薄之力。
XXXXX
2011-XX-X
⑸ 卫生监督复合型人才培训总结
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⑹ 宣传职业病危害的讲话要领,开讲词等。
(一)积极协调,主动沟通,为理顺监管体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几年来,积极主动与市编办、卫生局、人保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广泛的沟通协调,就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调整要实现责权匹配、上下衔接、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共识。2012年8月,市编委会办公室按照中央编办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渝编办〔2012〕134号),进一步调整理顺了我市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2012年12月19日,市卫生局向我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移交了职业病监督管理职责,彻底理顺了我市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
(二)加强宣教,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2012年,我们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计划,积极开设了职业健康专题培训。一是以《职业病防治法》修订颁布为契机,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氛围。二是集中举办3期职业健康培训班,将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管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各区县安监局职业健康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本级和下一级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三是结合全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大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四是结合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百千万”大培训,共举办6期木质(门业)家俱制造企业培训班,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719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开展普查与申报,基本摸清了本市职业危害基本情况。
2012年,在市政府给各区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中,市局把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和申报工作列入为考核内容之一。为此,各区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积极与本地财政部门衔接,争取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专项工作经费;二是加强对镇街(园区)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定期召开职业危害普查摸底工作专项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交流普查工作经验,解答普查疑难问题,严格按照“乡镇上门调查填表、区县统一审核录入、市级定期通报督促”的办法,全面展开职业健康普查摸底,确保普查质量;三是把普查与申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普查摸底,促进申报数量和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各区县基本摸清掌握本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数、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数、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和检测评价等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市有各类有毒有害企业7390家,其中矿山开采加工企业1133家,木质家俱制造企业725家,建材企业641家,石棉制品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17家、其它各类企业4871家。全市从业人员共有67万余人,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有18万余人,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四个行业职业病危害整治。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开采及制品、金矿开采企业清理和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弄清家底。经调查,全市共有木质家俱制造企业725家、石棉制品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17家、无金矿开采企业。从业人数约18500余人。但大型企业极少,中小企业、手工作坊占大多数,从而形成了以粉尘、甲醛、苯系物、及噪声等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形势也相当严峻。二是制定方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督查。要求各区县企业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对本辖区四个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帮助、指导、督促企业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三是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抓手,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通过评价,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整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服务。
(五)抓点带面,继续开展了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
2012年,全市继续启动了230家区属企业和15家中央在渝、市属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我们在2011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职业健康处对创建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各区县在认真总结规范化创建工作的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提高规范化创建质量。一是对列入规范化创建的企业进行认真筛选,重点在木质家俱(门业)制造、制鞋(制革)、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生产与加工、化工、纺织印染、电池生产等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选择创建企业。二是在创建内容上突出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现状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警示告知、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内容。三是结合重点行业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开展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把创建的过程作为整治提高的过程,通过创建促进整治工作开展,消除了大量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四是各区县创建企业为摸清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现状,绝大部分企业认真开展了“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达到职业健康整治效果。从创建考评情况看,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有效解决了企业抓职业健康“不知、不懂、不会”的问题,实现了让一部分重点企业“先动起来”起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管队伍抓职业健康“无从下手”的问题,实现了“抓示范、炼队伍”的作用。
(六)积极试点,全面完成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
2011年下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国家总局下达的试点任务,成立了市、县两级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明确分工、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全面负责许可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制定和审核验收等工作。同时,给予资金保障,安排试点配套资金近10万元,并获得总局10万元试点经费支持,全力促进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政府专家库内抽调7位职业卫生专家和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潜心研究,最终完成了《重庆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职业卫生安全审核评价评判标准(试行)》和《重庆市职业卫生现状审核评价导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拟定了“一个办法”、“二个标准”、“三个文件”、“四个式样”、“五个程序”,编制完成了12类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样本。2012年是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阶段,按照总局“成熟一个发一个”、“不求数量、求质量”、“决不乱发、滥发一个证”的基本原则,对璧山县7家规模以上制鞋企业进行了考评验收,全部达到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要求,颁发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另有5家正在进行整改,拟定3月中旬考评验收。
(七)相互促进,扎实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省际互查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安监局与宁夏安监局结成对子,相互之间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工作。2012年10月10日至15日,市安监局组织有关区县成立检查组,前往宁夏进行为期6天的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分别对宁夏石嘴山市、吴中市、中卫市、贺兰县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2012年10月31日至5日,配合宁夏检查组对渝北区、江津区、大足区、云阳县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开展此次省际互查工作,不仅达到了相互借鉴和学习的目的,而且对下一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
我市是全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化工基地、制造和IT等基地,产业门类齐全,传统工艺落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全市各个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难度大、任务重。一是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病病例逐渐暴露,通过这两年规范化企业创建就可以看出,体检出来的职业病、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禁忌证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部分区县摸底调查和网上申报率低,相当部分中小型企业还没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还远远跟不上需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率低、职业健康体检率低;四是大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缺乏专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五是粉尘、有毒化学物、噪声、高温仍然是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去年通过规范化企业创建,这几方面引发的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的企业不在少数。
(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亟待加强
相当部分企业及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个人防护意识差;工作场所存在生产布局不合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防护设施不完善;没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没有接受专门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员工培训等制度得不到落实。“三同时”实施率、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和职业健康培训率离“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差距较大。
(三)监管力量仍然薄弱
据统计,目前全市除个别区县未完成职能调整外,普遍存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数量少,缺乏专业人员。部分区县投入不足,缺少开展日常监管所需的经费与装备,以至于监管能力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四)技术服务滞后
从近两年的规范化企业创建就能看出我市职业技术服务相当滞后。尽管我市取得检测、评价资质的机构有37家,具有建设项目评价资质的只有10家,这些机构真正开展工作的不足二分之一,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及能力相对于众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和大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需要的服务相比,差距较大。
(五)工作进度不平衡
部分地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有些甚至把职业卫生监管游离于安全生产工作之外,监管工作进度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一是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和申报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普查率和申报率仍然较低。目前仍有几个区县普查和申报数量不足30家;二是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效果差别较大。有些地区取得明显效果,有些则流于形式,整治不彻底,部分区县甚至没有确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三是个别区县安监局对开展职业安全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认识不够,对辖区企业摸排工作不到位,未将辖区内规模较大、危害严重或较重、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企业纳入规范化企业创建范围,致使创建企业代表性差,示范作用较小。
三、2013年工作重点
(一)尽快调整职能,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各区县要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重庆市编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渝编办〔2012〕134号)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力争到2013年6月1日前,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卫生、人保、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最大的支持,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新增职能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到位,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到位,促进职能调整后职业健康监管无缝连接。职业健康监管任务重的区县,在设置专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要配齐配强熟悉业务的人员,要督促和指导镇街(园区)安监办指定一名专管人员,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
(二)加强宣教,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水平。今年,市安监局将继续把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管、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按照“抓宣贯、造声势、强意识”的思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4月份,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组织一次全市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职业健康知识论坛和展示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职业病防治工作浓厚氛围。6月份,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二是按照“抓培训、强意识、教方法、促工作”的思路,积极开展培训。上半年,市局将组织1期区县级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增强监管能力;同时结合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还将统一集中组织对石英砂开采与加工、制鞋(制革)、非煤矿山露采(10万吨以上规模)与非煤矿山硐采、建材(水泥、陶瓷、涂料、耐火材料、玻璃)生产等四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区县要组织对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监管人员集中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业务专题培训;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对本辖区内除由市级统一组织培训以外的其他职业危害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要检查和督促企业加强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和技能。
(三)认真普查,继续加强职业危害申报与摸底建档工作。各区县要下功夫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基本情况管理台账。要按照“再动员、再培训、再摸底,边调查、边录入”的要求,对去年以来开展普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纠正已经录入系统中的错误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完善职业健康普查摸底和普查信息的审核与录入工作。要按照“全覆盖、不漏报,先重点、后一般,边申报、边规范”的思路,全面加强职业危害申报。4月底前,各区县要主动与当地工商、税务、统计、经信委等企业管理相关部门联系,把本辖区有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基本底数摸清,为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根据掌握的企业底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工作措施和办法,强力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70%以上。
(四)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各省市要以防治煤尘、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煤矿、花岗岩和石英岩类矿山、石棉、木质家俱(门业)制造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5个左右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争取到2013年底这些行业领域率先实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目标。根据我市的实际,各区县要利用两年的时间,继续在木质家具(门业)制造、制鞋(制革)、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等5个重点行业,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扎实开展以“建制度、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控尘毒”为重点的粉尘与高毒物质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在确定整治行业时,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市局确定的5个重点整治行业的基础上,可调整和扩大整治行业范围,但必须保证不少于5个以上整治行业。各区县要结合普查摸底情况,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整治,力争5个整治行业在2013年底率达到《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渝办发〔2010〕166号)目标。通过整治,切实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五)抓点带面,继续开展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今年,全市继续启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按照“抓创建、促规范、促整治”的思路,采取分级创建、分级验收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创建面,全市启动100家市级、300家区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其中,各区县(经济开发区)启动不少于2家市级、各央企和市属重点企业启动不少于1家市级创建企业;各区(含经济开发区)和渝西片区各县启动不少于8家区县级创建企业,渝中区、渝东南和渝东北各县(自治县)启动不少于5家区县级创建企业,列入创建名单的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要全面推进所属企业开展创建和整治工作。各区县要在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选择创建企业。按照成熟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从下半年开始,各区县和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要对所创建的企业逐一进行评估验收,11月底前,将验收情况和验收企业名单报市局职业健康处备案;10月底前,市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100个市级创建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并对区县级创建企业进行抽查。
(六)加强督查,积极开展行政监管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一是要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执法检查行动,对已经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存在漏报、瞒报、乱报等行为;对已经被摸底掌握,并限期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完成申报。二是要开展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健康体检、教育培训等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与管理情况。三是要开展高温天气补贴发放情况执法检查行动。
下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区县交叉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5个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和申报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七)强力推进,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为主”原则的内在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分工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完善严谨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加强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