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领导会议讲话稿
狠抓信访维稳工作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XXX
XXXX年XX月XX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全县信访维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信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区、市“三大纠纷”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三大纠纷”维稳工作力度,有效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信访、维稳、调处、司法等部门都能够正确对待信访问题,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大批实际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但从今年以来的信访总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三大纠纷”积案情况看,当前我县面临的信访和“三大纠纷”形势还相当严峻。
一是群众信访总量虽有所下降,但越级上访有所上升。上半年,群众到县来信来访132件(次),比上年同期140件(次)下降6%;其中来信46件,与上年同期41件相比,上升12%;来访86件(次)508人,与上年同期99批(次)392人相比,批次下降13%,人数上升30%。处置群众集体上访21批(次)450人,与上年同期37批(次)298人相比,批次下降43%,人数上升51%。到市上访14批(次)74人,与上年同期9 批(次)96人,批次上升55%,人数下降23%。集体访6批(次)55人,与上年同期3 批(次)81 人相比,批次上升100%,人数下降32%。赴邕上访2批(次)2 人,与上年同期2 批(次)5人相比,批次持平,人数下降 60%,无进京上访。二是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在上访中,主要是涉及国营农林牧场与周边群众的土地林地纠纷、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问题和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分布并不平衡,非正常上访增多。有些乡镇、部门经常出问题。有些性质严重,有幕后组织者、策划者,有的甚至出钱操纵群众到县、市、自治区上访。这些异常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群众十分敏感,稍有不慎,极易造成面上的波动,影响到社会稳定。四是“三大纠纷”积案多。目前重点积案仍有30多件,这些案件由于产生的原因复杂,维稳难度大。截止6月30日,我县调处、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受理的权属纠纷183起,现已调解结案96起,结案率52%。其中:县调处办受理案件30起,调结18起,国土局受理案件5起,调结3起,林业局受理案件22起,调结7起。调解过程中,共劝阻和化解群体性械斗苗头2起,没有因“三大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同时,我县地理位置复杂,目前未调结的跨省、跨县“三大纠纷”案件还有9件,调处压力大。
上述问题出现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我县处于经济社会大发展、各种利益格局大调整阶段,不断涌现出各类矛盾和问题。随着水电站、高速公路、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大量涌现;二是我县域面积大,村屯之间历史界线不明、权属不清而引发“三大纠纷”案较多,而且错综复杂,特别是历年案件,历史原因复杂,调查取证困难,调处难度大。三是异地安置移民较多。全县有XX水电站、XX水利枢纽、XX电站、XX梯级电站、扶贫异地安置等各类移民4万多人,补偿安置问题仍成为全县信访维稳工作的突出问题。四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引发的山林权属纠纷突出。
对信访维稳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都非常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在全县会议上强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稳定。这充分说明,做好当前的信访维稳工作已不是普通任务,它既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需要,又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务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迅速行动起来,真抓实干,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当前全县信访维稳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最主要任务,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根本,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信访维稳、保稳定,确保全县上访总量、到县集体访总量降下来,把去市赴邕进京上访的势头遏制住,为全县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广大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要务和根本所在。各乡(镇)、各部门要牢记“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牢固树立信访维稳工作就是解决问题的观念,铺下身子、放下架子,把问题解决好,这才是长期根本的办法。否则,只能造成矛盾越积越深,引发更大事端。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于解决每个问题,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群众初信初访工作,认真处理好群众的第一封来信、第一次来访,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首接负责制),防止小事变大事,简单问题拖成复杂问题,本地问题形成越级上访问题。要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要承认历史,更要面对现实,该变通的就要变通,该放宽的就要放宽,促成问题的最终解决,但也不能乱开口子,引起连锁反映。要集中力量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生的越级上访,涉及到的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分清任务,落实责任,一件一件地调查,一件一件的化解。对群众信访反映比较突出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场群纠纷等问题,要逐案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抓紧化解矛盾。
(二)深化“农情乡解”服务活动,畅通信访渠道。信访渠道的畅通是信访问题得以解决的根本,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群众实现合法权益的保证。一是落实好“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努力做到:问题应该在县里解决的,就解决在县;应该在乡(镇)解决的,就解决在乡(镇);应该在村(社区)一级解决的,就解决在村(社区)。二是各乡(镇)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农情乡解”网络建设,强化基层信访工作力量,确保基层信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保证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矛盾。三是继续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日”、“乡(镇)书记接访日”活动,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工作,做到对重大信访苗头早捕捉、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切实提高超前化解能力。五是落实好首接负责制,该解决的解决好,该协调的协调好,绝不能推诿扯皮,更不能把矛盾推向社会,推给上级。六是强化对群众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信访活动加以正确的引导,使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对上访群众出现的违规、无序、过激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评教育并加以制止;对其中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的社会恶势力和敌对分子,要在查清事实、掌握证据的基础上,适时依法处理。
(三)要加强对到市赴邕进京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做好到市赴邕进京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是防止我县越级上访人员在上级领导机关滋事闹事,维护我县对外形象的有效办法,是我县信访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县乡(镇)两级要做好监控,做好我县越级上访群众的接访、劝返工作,真正做到有上访人员早发现、早接回、处理好、稳定住,防止其在上级领导机关闹事,杜绝恶性事件发生。一旦出现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缠访、闹访和滞留不归问题,涉案的乡(镇)和部门要无条件的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调度,及时派出精干力量做好工作,不允许推诿扯皮,贻误最佳工作时机。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掌握我县群众越级上访情况,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四)要加大“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力度。重点是对历年积案和林改引发的林地权属纠纷案的调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主管理部门必须坚持“属地管理、遇案即调查、逢案必调解”原则,积极主动深入纠纷实地开展调查举证,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加大积案调处的同时要加强对新发案件的调处工作,做到当年发生当年调处,防止形成新的积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落实责任制是保证。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信访维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为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领导保障。
(一)落实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群众上访问题多,特别是来县集体、异常上访和到市赴邕进京上访人数多的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更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具体抓信访维稳工作。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分管哪方面的工作,就要负责解决好哪方面的信访问题,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对规模较大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要多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领导同志一定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疏导工作,跟踪督办,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沟通联系,统筹兼顾,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督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对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限期整改。
同志们,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齐心协力,狠抓落实,排查隐患,切实做好我县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❷ 女性社会政策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妇女社会政策法规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社会工作者考试的相关考试动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社会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妇女社会政策法规”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社会工作者考试的相关考试动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妇女社会政策法规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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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社会政策法规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主要内容
一、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妇女的政治权利
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
妇女劳动权益
妇女财产权益
妇女的人身自由与人身权利
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
政治权利
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政治自由
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实现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适当比例的妇女代表
文化教育权利
文化活动参与权:平等地从事科学、技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知识产权:平等地依法享有智力活动成果。
受教育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
劳动权利
主要内容:平等的劳动权益——除不适合的工种岗位外,录用标准平等、同工同酬、晋级、晋职、评定职称等一视同仁;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
特殊保护: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的工作;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工;
各级政府、劳动、卫生、工会、妇联等是妇女劳动权益特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关。妇女有申诉、诉讼的权利。
财产权利
财产权: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妇女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婚姻、家庭的共有财产受保护;平等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权。继承财产的处分权;农村妇女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的保护
人身权利
平等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从心理、生理上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女婴卖淫、嫖娼隐私等(环球网校提供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
人格权:名誉权、姓名权、荣誉权、肖像权、婚姻自由权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
婚姻自主权
生育权益:生育权及特殊保护
家庭财产权:平等的财产权及离婚时的特殊保护
监护权和抚养权益:平等的监护权和离婚、丧偶等的特殊保护
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式方法
(一)主管部门保护各级主管部门对保障妇女负有责任
有下列侵犯妇女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设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保护
立法保护
司法与执法保护
(预防、建立妇联特邀陪审员的制度)
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法律服务和援助
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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