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两个责任党员干部和职工教育一对一谈话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途径
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组织主体和纪检组织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精神和地方实际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
考责。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织履责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持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组织责任与纪检组织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根治责任“追究难”、“难追究”的痼疾
⑵ 如何深化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精神和地方实际情况,上级党委要有针对性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基层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同时,要着眼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政有保障,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委主体责任体系,推动“条条派驻、块块统筹”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级级落实、落实有效的完整链条,确保逐级党委和纪委层层责任传导。二是“明责”,解决“责任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落实责任,既要有思想上的自觉,更要有行动上的自觉。基层党委应明确具体责任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步部署落实,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严格规范,严格把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不松手”;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执纪问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不甩手”;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情况,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在落实监督责任上“不缩手”。三是“述责”,解决“责任落实缺乏监督”的问题。党委主体责任有没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否履行,要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抓手,也要有一个载体和平台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两个责任”是否得到落实。比如,可以每年组织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正职,分别向纪委全会述责,紧紧围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责的领导干部当场接受测评和评议,由四套班子领导、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群众代表等多个层面的代表对述责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要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应报上级纪委和党委,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考责”,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责情况,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强化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长期存在不正之风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姑息手软等行为,既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同时还要“一案双报告”捆绑追责。加快查处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实行“两报告”,做到“下管一级、上报一级”。通过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委责任与纪委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破解责任“追究难”、“难追究”的痼疾。
⑶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是指什么
两个责任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⑷ 落实"两个责任"中两个责任指的是什么
两个责任:
党十八届三全《决定》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⑸ 两个责任坚持的基本原则
建设来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源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基本途径,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始终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二是"科学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原则。
亲,我的回答你满意吗?给个好评吧,或者你还有什么问题我可以继续解答哦
⑹ 什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的两抄个责任是:落袭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6)两个责任培训班的讲话扩展阅读: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
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⑺ 落实"两个责任"中两个责任指的是什么
落实"两个责任"中两个责任指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版主权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
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⑻ 中央两个责任,四个着力,是什么
一、着力提升思想认识,当好反腐倡廉的“明白人”
“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发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一是实现从“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的深化,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从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到负“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内涵,更加明确了各级院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责任定位;二是实现从“政治责任”到“具体责任”的细化,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力。
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破除思想误区,统一思想认识。院党组必须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破除“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这一认识上的误区,正确认识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面不是业务责任,是分内责任而不是额外责任,是全面责任而不是单项责任,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推动纪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着力抓好责任分解,切实种好“责任田”
落实“两个责任”,前提就是科学划分和明确界定责任界限。如果责任不明确,落实责任就成了一句空话。只有理清关系,落实责任,打好组合拳,切实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中层干部“齐搭手”,各自种好“责任田”,才能全面推进纪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党组当好“主心骨”,抓责任“不松手”。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院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央、上级纪检机关和市委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主要工作来抓,做到与纪检业务、纪检队伍、检务保障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分析研究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纪检机关和市委进行汇报;要建立每半年专题研究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和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专题报告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制度;要大力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促使其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聚焦执纪监督主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二是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作表率“不甩手”。党组书记、纪检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担责,切实当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坚决按照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为全院干警作出表率。
三是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抓落实“不缩手”。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四是其他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协同责任“齐搭手”。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以“三转”为契机,有效利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利条件,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院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案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别履行好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协调督办、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工作,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考核、宣传报道和规范执法等职责任务,共同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三、着力强化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纪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能就廉政抓廉政,而要紧贴纪检工作实际,突出纪检工作特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纪检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
一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以及掌握人财物和执法办案的部门和干警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和暗箱操作;紧紧盯住反贪、反渎、侦监、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