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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业务骨干培训

发布时间:2021-01-24 01:50:55

1. 围绕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精神状态、骨干作用这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市委组织部坚持把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组工干部队伍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切入点,全力打造效能机关,为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突出“学习兴部”,提升服务大局的思想境界。从加强学习入手,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一是抓理论素养。建立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明确学习内容、方法、考核。利用“星期日学校”,组织机关干部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创新理论,领会精神实质、指导实践工作。倡导“每天阅读半小时”,要求每位组工干部制定业余自学计划,记好读书笔记,由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年终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二是抓业务技能。举办“组工论坛”,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和“推广一条经验、撰写一篇调研报告”等活动,重点加强组工业务“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基本规范”三项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使每名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要的技能,成为“行家里手”。三是抓相关知识拓展。按照“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采取外聘专家授课等形式,引导干部系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法律法规等,增加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 二、突出“作风立部”,锤炼甘于奉献的政治品格。从精神状态抓起,着力培养四大作风。一是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作风。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完成好每项任务。二是培养开拓进取、雷厉风行的作风。进一步加强制度、力度、速度三大建设,坚持“白+黑”、“5+2”工作模式,以只争朝夕、奋发进取的干劲,抢时间、争主动,把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落到实处。三是培养调查研究、深入实际的作风。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建立基层联系点,完善定点联系、结对帮扶、谈心谈话等制度,帮助村庄和联系户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培养真抓实干、热情服务的作风。强化党建第一保障意识,针对深入查摆出的工作纪律、服务效能、为民意识、自身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查摆问题台帐,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突出“能力强部”,锻造勇于实践的能力素质。把实践锻炼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让组工干部在复杂环境、重点工程、关键岗位经受锻炼、丰富阅历、积累经验。一方面,立足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突破三大板块、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等重大课题,选派机关干部到基础薄弱的镇街、重点企业和信访稳定部门挂职锻炼,参与项目引进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通过加压式工作磨炼,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组织工作项目化管理”,选择制约组织工作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攻关,建立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制度,使组工干部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四、突出“制度治部”,构建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从严治部、从严律已、从严带队伍”的要求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等规定,坚持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作为提高机关效能的关键环节来抓。一是坚持和完善部长办公会、组织工作务虚会等会议制度,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研究与部署。二是建立组织系统工作通报制度,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基层相关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三是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整理汇集业务、思想、学习和纪律等方面36项制度规定,建立《部机关制度规范汇编》和《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行为标准》,力求实现工作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运行程序更畅的工作服务环境。

2. 北京市校园保安班队骨干培训总结~有会的急用

一)贯彻执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州政府关于邮政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州政府有关邮政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本市实施工作。依法管理本市邮政市场,维护邮政通信秩序。负责本市邮资票品的管理和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和管理。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邮政通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综合性政策和邮政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家邮政局、省局邮政通信服务、质量标准,负责制定本市邮政行政规章、邮政服务标准,贯彻执行邮政资费政策,并对全州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内邮政行业协会工作。
(五)负责全州邮政网的计划财务核算与分配,管理全州邮政系统国有资产。
(六)负责全州邮政网络建设、运行和邮政业务的经营管理,向全州提供邮政服务,保障人民群众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保护邮政网和邮政设施安全,并负责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州邮政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
(八)承办州委、州政府和江苏省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德宏州邮政局设7个行政职能部室,均为科级。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行使党委办、行政办、企管办三项职责,是综合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和安排重要活动;组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办公会议等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组织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上报淮安邮政信息,编印大事记和年鉴;负责机关文电、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督办和综合性文稿起草与审核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及上级机关转办的有关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具体工作;负责邮政外事接待、公共关系方面工作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
负责全州邮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全州邮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形象宣传工作,抓好全州邮政新闻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协助业务部门搞好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安排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负责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发展和管理,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各单位搞好党建工作;负责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青年文明号”等工作。
协助党委检查全州邮政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负责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县局重要的违纪案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负责制定全州邮政部门监察工作的计划、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聘请、定期召开座谈会,对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二)安全视检部(挂“法律事务办公室”、“行业管理执法大队”牌子)
管理全州的邮政通信市场,编制下达通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考核;负责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工作和服务质量检查;负责对全州贯彻邮政业务规章制度、通信纪律和邮政票款管理的情况进监督检查,指导各级视检人员的工作;组织对特快专递市场的调查、检查,维护邮政信函专营权;负责本市范围内申请开办集邮票品交易市场的审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市场检查,维护集邮市场秩序;负责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工作,组织对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及信封等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州邮政通信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指导、协调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全州邮政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根据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和公安、劳动等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市邮政实际,提出全年邮政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市、县局的安全生产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全州邮政通信企业保卫工作;负责全州邮政部门安全生产、保卫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邮政通信要害部位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邮政经济民警和保安的管理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
负责贯彻党、国家、国家邮政局、省局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邮政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中层和县市局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州邮政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国家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综合管理全州邮政企业机构编制和定员定额工作,制订和修订全州定员定额标准,指导开展“双定”工作;负责制订劳动工资、人事、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州邮政系统各类劳动用工,归口管理劳动计划指标;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规定的邮政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实施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调整工作;负责邮政企业工效挂钩管理、结算、奖励管理工作,指导邮政企业内部分配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州邮政生产人员技术业务等级考核,邮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评审工作。
(四)计划财务部
负责组织制定全州邮政财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各类邮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州邮政计划财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州邮政财务计划的编制、上报和下达;负责全州邮政经济核算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全州邮政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检查;负责全州基建财务管理、工程概预算、决算的审查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集中、调度资金,办理资金的上交下拨事务,合理使用资金;负责邮政资费的综合管理。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邮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对全州各级邮政企业及多经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制订全州邮政审计规划、审计制度和工作要点,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州邮政系统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规范审计文书、报表、信息制度,督促各级审计组织(人员)认真执行审计程序;积极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推广先进审计工作方法,加强全州邮政审计人员培训
(五)市场部
负责全州邮政业务经营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开发新业务、拓展业务市场的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各专业公司、分局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邮政通信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实施细则。负责全州城乡支局所的增、撤及业务组织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邮政编码薄的编印工作。
(六)运行维护部
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有关邮政通信网络组织、运行、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根据全州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在市内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国家邮政局和省局有关特快邮件、各类普通邮件及报刊传递时限、频次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市内邮区范围的划分、调整、邮政编码的管理及邮件分拣封发关系的调整与实施;负责全州邮政网的运行管理优化、指挥调度,制定邮运调度方案,发布调度命令和调度通知,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局支线邮路规划组织方案的审批及各局各类邮件封发计划、发运计划及车辆计划的审核;负责制订雨雪、汛期、业务旺季、路阻等特殊情况下邮运工作应急措施;负责邮政车辆和设备管理;负责全州工程建设项目的扎口管理。
(七)工会
负责贯彻执行省局工会、市总工会、局党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制订本局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局务公开;负责起草工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和工会综合性文件,组织审核工会文稿;协助主席检查、协调工会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的完成情况,督促、指导全州基层工会的基础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做好职工互助互济、职工疗休和女职工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配合行政加强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履行思想教育职能,开展职工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教育,做好评模评先表彰工作和劳模先进的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3. 如何加强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的培训工作

(一)创新方法途径,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在动力1.深化先锋实践教育。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参与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和党组织服务创新创业行动,使党员在助推发展、服务群众中普遍受教育。在农村开展向常德盛同志学习和“双带三评”等活动,推广常德盛“乡情工作法”。在街道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广陆仁华“仁爱工作法”。在国有企业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在机关开展“双千服务实践”活动,深化“双结对”和“三服务”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服务企业促发展、转型升级争先锋”活动,推广陈惠芬“融和工作法”。在社会组织开展以“公平正义、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提升公信力”活动。教育、卫生等领域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在主题实践中接受教育,增强党性。

2.推进党员教育培训项目化管理。在各级党组织提供各类主题党课的基础上,深化与图书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基地的合作,继续办好“先锋讲坛”、“名家进名企”等教育培训项目。大力整合社会性、区域性公共教育资源,着力搭建以基层党组织主题党课为“主课”、社会公共教育为“选学”、网络教育为“辅导”的综合型党员教育平台。通过采取菜单式选学、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

3.发挥现代信息传播平台作用。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市基层党建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成为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为一体的党员教育管理网上平台。办好《七月阳光》、《阳光周刊》,完善各级党建网站、网上党校功能,探索运用在线学习、“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不断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二)健全各项制度,构建党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1.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民主评议党员、谈话谈心、党员思想汇报等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根据党员不同需求,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扎实开展农村党员冬训工作。落实党校和培训机构“在干部培训中增加廉政教育内容,明确相关课程设置,确保廉政教育课时”的规定,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

2.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考评制度。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党员特点和实际,探索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积分考核制度,推行《党员先锋卡》,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公开履诺以及先锋实践活动等进行登记,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调动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结合领导点评创先争优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围绕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组织开展优秀党课教案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党课质量和效果。

4.推行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制度。在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积极推行党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探索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试点工作,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为重点,探索推行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体系。

(三)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1.开发整合党员教育培训阵地资源。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党员服务中心(站)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依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昆山基地”、苏州市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建立一批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利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革命纪念馆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精心培育一批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点。

4. 急!网上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时定向委培单位这一栏怎么填啊

没有单位就填省教育厅就行啦!

5. 经过5个小时的审讯,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功将7名户籍警发展成下线! 是什么意思

户籍警就是当地民警,就是说传销的这些人非常厉害,把警察都说服和他们一起传销了。所回以找工作答要小心呀,事先要调查好公司的情况,以免上当受骗。以前找工作的时候就接到过很多类似传销工作的电话,给你一轮轮电话面试,然后到最后还给出比较诱惑的工资,然后让你去当地看看什么的,还好自己还是比较谨慎,问了一下以前在维氏盾做过企业调查工作的人,帮我查了一下公司的情况,但有些传销的人是用真实有名气的公司去骗人,所以一定要找到那个公司的网站,然后联系真正公司的人问问是否有这个岗位招聘。

6.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计划、对象和时间

(一)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培训
计划安排:2010年至2012年, 全省培训10000名农村幼儿园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园长,其中培训省级骨干4000名,市级骨干6000名。遵循倾斜欠发达地区的原则,省级骨干培训名额分配,以各地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数为基数,根据一、二、三类地区的分类,按1:0.9:0.8比例确定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农村幼儿园园长和从事学前教育教龄5年以上的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主要以乡镇中心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为主,市级培训对象原则上应面向农村地区所有幼儿园的骨干教师和园长。
培训时间:骨干教师脱产集中培训一个月,园长脱产集中培训20天。
(二)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
计划安排:各县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的要求和特点,原则上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完成对本地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儿园在岗教师任职资格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15000人。2012年主要任务是对前两年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师开展再培训。
培训对象:学历、健康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目前已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儿园在岗教师。
培训时间: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72课时。因任职资格培训量大面广,为避免工学矛盾,集中培训可分时段进行。
(三)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培训
计划安排:2010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200名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培训。
培训对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的培训者,幼儿教育教研员等。
培训时间:集中脱产培训15天。

7. 咨询一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后工作地点问题。

每个省份的政策不一样,湖南说是要陪八万。只要回到原籍所在地任何一个城市自己寻找工作

8. 共青团清华大学研究生委员会的职能部门简介

办公室是校研团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它综合协调上级各指导机关、研团委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在研团委内部起着承上启下、综合协调的中枢和纽带的作用。办公室的工作要点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三个中心”和“两个保障”,即“信息中心、管理中心、交流中心”、“办公保障、财务保障”。办公室的主要部门和职能如下:
综合组:负责办公室内部各部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例会的策划和组织,以及部门的感情建设,起着办公室内部交流的纽带作用;同时兼顾部门内部的培训工作和突发工作的协调安排等。
创新服务组:负责校研团委各部门之间的感情建设,组织部门沙龙、男女生节活动、生日会及羽毛球赛篮球赛等集体活动,营造校研团委内部的友好互动氛围;通过“清研团办”微信公众号,挖掘研团同学工作背后的故事,展示研团同学的风采;探索、优化和创新校研团委的办公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会务组:负责校研团委书记会、大小部长联席会、总支书记例会的组织协调,及会议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各类通讯录的及时更新,编制研究生工作系统通讯手册和校研团委干部简历手册等;
外事协调组:负责协助承办与研究生相关的大型外事活动,如国内外政要人士、著名高校学者来访交流等,主要涉及活动的前期通知报名工作,以及活动现场的会务组织等工作。负责协调校研团委与外单位、外校学生组织的工作交流。协助统筹全校研究生大型活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的组织工作。
信息组:负责校研团委工作周报、工作上报、研团研会工作周报、研工部简讯、校团委月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搜集整理,协助做好校研团委内部信息报送的培训及服务工作。
文档组:负责收集整理校研团委各部门的学期初工作计划和学期末工作总结,研究生团委各类文件的管理及FTP的维护;负责校研团委大型活动的申报、文档管理和保存,编写大型活动开展流程以指导各部门规范开展各项活动,编撰研究生团委年鉴。
公共管理组:负责校研团委仓库的布置和管理,公共物品的记档、会议室预定、会议室维护等;负责制作研团主要骨干及总支书记风采照片墙;负责制作校研团委主要干部名片等。
财务管理组:负责校研团委的财务管理,推行各部门的预决算制度,定期组织各部门财务报销,安排财务培训,科学化管理执行财务审计工作。 组织部是校研团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执行机构,主要从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角度促进研究生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部工作本着“抓落实、促提高、见实效、重服务”的方针,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骨干服务组:负责研究生团系统的骨干队伍建设。主要工作包括骨干选拔推荐、骨干培养、骨干考核、骨干交流等工作。骨干服务组在“扩大比例、提高水平、构建体系、重点引导”的指导思想下进行骨干队伍建设,扩大骨干来源,加强骨干队伍管理,推动骨干梯队建设,此外还负责研团委的常委会和全委会的会务工作。
骨干培训组:负责各级研究生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暑期团校(研究生班)暨新生骨干训练营工作,研究生社工骨干领导力培训课程等工作,以加强骨干队伍思想建设、提高研究生社工骨干的工作能力,强化研究生社工系统网络,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骨干队伍。
骨干研修组:负责研究生社工骨干研修班的开展与组织。研修班服务于学校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新性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工作包括学员招募和选拔、学员培训、红色团队建设和暑期短期挂职、政务体验等工作。研修班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促进学员对国情党情的认知,坚定学员的共产主义信念,帮助学员树立服务国家和社会的理想和目标,提高学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能力,以期成长为“跨学科、复合型、应用性”的高素质人才。
基层联络组:负责院系研团总支的联络与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基础团务工作,院系联络工作等,以促进院系研团组织建设,使得团工作继续从校级拉动型向校、系、支部(班级)三级互动型转变。
基层专项组:负责院系研团总支评优工作,全面衡量和展示院系研究生团总支的建设成果,促进工作交流,推进工作创新,完善工作体系,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以评促建、评优学优”的效果,推动我校研究生共青团工作水平稳步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基层团务组:组织开展研究生集体建设的理论研究、案例分析、情况调研工作,承担学校研究生集体建设的相关研究任务;负责实施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并对优秀集体进行宣传、提炼经验、总结推广;制定研究生集体建设方法的案例集及相关指导性手册,为研究生集体建设提供指导与支持;负责研究生共青团相关组织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和校研团委自身的组织建设,筹备和组织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会议、全委会;开展基础团务工作,包括团员信息统计,团证注册,团证补办,团费收缴等;完善,修订,推行《清华大学研究生基层集体工作手册》;加强对团工作的理论学习,收集,研讨和宣讲共青团相关的重要讲话、文件、书籍等材料,面向组织部开展内部培训。
主题教育组:结合学校“行健新百年,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的整体安排,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的中心要求,充分依托院系研团总支,充分吸收和整合资源,做好顶层设计,点面结合地推动思想引领与主题教育工作。
综合组:组织召开组织部部务会、全体会以及部内各项培训会;负责部内工作制度建设、财务工作,协调组织部各组常务工作的开展。牵头负责部门项目性工作(非计划型)的开展,负责研团研会各类大型项目的人员协调与组织(新);组织部相关文件、文号的管理与存档;促进部内工作交流和情感建设。负责与上级组织的沟通。 宣传部的工作职责是配合学校及研究生院中心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团员的思想状况,策划、组织我校研究生方面的重点宣传报道任务,建设校级研究生媒体等宣传阵地,推动院系研团总支宣传工作开展。宣传部设有如下媒体平台:
研通社:拥有覆盖各院系研究生的记者团和通讯员队伍,以及全校唯一一支面向校级高端采访的外事记者队伍;与“新华网”、《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外部媒体广泛联络,与“清华新闻网”、《新清华》等校级媒体深入合作,全面展示清华研究生风采。
《清华研究生》报:全国首家研究生报纸,是宣传战线的一面旗帜,每期发行10000份,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作为《中国研究生》北京通联站,是在京高校研究生相关的信息枢纽和资源中心。
博学网:面向清华研究生的综合信息网站,以打造研究生学术资源平台和工作信息平台为核心竞争力,集合了资源共享、新闻发布、视频点播等诸多功能,引领研究生网络生活新方式。 实践部是学校研究生工作系统开展“启航计划”就业引导工作的主要协调部门,其中心工作是配合学校在全校研究生范围内开展以提高研究生社会适应力和就业竞争力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全校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申报、培训及指导等工作;建立研究生就业实践基地,开展以就业引导为核心的“启航计划”系列活动与就业实践活动等,并进行职业培训、生涯规划等就业引导工作。实践部下设综合组、基层组、项目组、宣传组、调研组、调度中心和启航中心。
自2003年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启航计划”以来,已累计有5000余名研究生参加就业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研究生就业引导工作。从2009年以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团委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设基地,组织实践,加深了解,坚定选择”的新思路,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就业实践的系统化、规范化,吸引了更多的研究生同学参加就业实践活动并引导其就业择业。 清华大学紫荆志愿者研究生服务团是一支以清华大学在校研究生为主体的年轻而富有朝气的志愿者队伍。服务团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旨在组织、协调清华大学研究生志愿者活动,为校园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培养清华研究生的主人翁意识和奉献精神,倡导良好的校园风气。紫荆志愿者研究生服务团目前采取理事会形式管理日常事务,设团长一名,副团长六名(分管内务、宣传、项目、院系和两支专项队伍工作),理事六十余名。

9. 从 技术骨干成为班组管理者两者之间有哪些明显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中对此进一步界定,其中第1条:“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1994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办发〔1994〕109号)中曾经指出,私人包工负责人也是用工主体,即私人个人也可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但是,2002年6月2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废止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两个复函的通知》(〔2002〕108号)中明确废除了上述复函。因此,自然人不能以个人名义成为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最低限度的要求是必须为经过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也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7、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契约或者说从属的雇佣契约。企业对职工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有进行奖惩的单方权力。用人单位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或未设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或依相应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尽到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规章制度将和劳动合同一起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8、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9、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作为劳动关系中的职工,有权通过工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途径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就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经营决策、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等事项行使批准、提议或发表意见等权力。但是,作为劳务合同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则不是企业的内部员工,不享有上述权力,无权干涉或者过问企业的生产经营。
《劳动法》第8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公司法》第16条第2款:“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第52条第2款:“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67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第124条第2款:“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9条:“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10条:“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第44条:“厂长的产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下列一种方式:(一)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由政府主管部门免职或者解聘,并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第49条:“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第51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第52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第53条:“车间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组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工人直接参加班组的民主管理。”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8条:“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9条:“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集体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和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均受法律保护。” 第25条:“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集体企业内享有下列权利:(一)企业各级管理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第28条:“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三)审议厂长(经理)提交的各项议案,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四)审议并决定企业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五)审议并决定企业的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32条第1款:“厂长(经理)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者招聘产生。”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87条:“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讨论合营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8条第2款:“外资企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外资企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10、作息时间的规定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如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息休假时间劳动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等等。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合同形式排除劳动者的上述权利,否则相关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对于劳务合同而言,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劳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安排提供劳务的时间。至于是否在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务,每天提供多少时间的劳务等问题,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2条之规定处理。劳务报酬的数量,由双方直接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不因劳务提供的具体时间而改变。即使每天提供劳务的时间超过了八小时,或者每周超过四十小时,或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提供劳务的,劳务提供者不得据此要求额外的报酬。
《劳动法》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40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43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45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1、工具、设备等等物质的提供不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厂房和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等物质条件,为劳动者的劳动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和防护设备。这也是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是其招用职工从事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劳动者仅仅负责提供劳动力。在劳务关系中,工具、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提供,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应由劳务提供者提供。因为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的义务主要是提供符合约定的劳务成果,至于劳务的提供方式,由劳务提供者自行决定。
12、职业技能培训的义务不同。在劳动关系中,根据《劳动法》第68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进行职业培训的义务,以增强劳动者的技能;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技能的提高,当其本身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只管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干涉其职业培训事宜。
1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1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15、报酬的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劳动合同关系中,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报酬的支付方式以货币形式和按月支付为显著特征。劳务合同关系中,报酬可以以货币、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方式支付,可以分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16、获取报酬的优先程度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取的报酬表现为工资;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获取的报酬为劳务费,属于一般债权。《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和《企业破产法》第37条都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因此,当企业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优先于作为一般债权的劳务费,受到清偿。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的财产,必须在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之后,才谈得上偿还劳务费的问题。
17、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上的责任。
18、保护时效不同。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劳务争议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之规定,即两年。1995年《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现行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为六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实际上也只有六十日,变相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将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与法院诉讼的诉讼时效混淆等同的做法,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1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0、履行合同中的伤亡事故处理不同。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劳动者的职工在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只要不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即使是劳动者过失违章行为所致,都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仍然应当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劳务提供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只能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由过错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即过错原则。也就是说,损害事故的发生,全部是由于劳务提供者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产生的,则由劳务提供者自己承担责任;劳务关系双方对事故的发生都有过错的,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0. 如何培养年轻骨干,吸引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

参考参考:

青年是企业的未来,是企业的生力军。青年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电网企业“一强三优”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企业能否生存、发展、壮大,因此青年队伍建设是我们电力企业一项长期的基本课题。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年队伍建设也必须与时俱进,这就必须了解新时期青年在成长过程中所处的环境,他们所思所想,所忧所虑。
一、青年队伍成长过程中不利因素现状
我们国家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辉煌成绩,尤其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是中国自19世纪以来,经济最繁荣、政治最为稳定、文化最为灿烂、人民群众最为安居乐业的时期。在党的直接关心和爱护下,广大青年团员在社会主义伟大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各个岗位上都创造了无比辉煌的业绩,这些都为青年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机会。“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与注解,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青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音符,必须加以修正,以共同演奏出青年成长的优美旋律。
(一)社会不良习气,影响青年道德素质。
当前社会上有些青年整天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有的寻衅滋事,偷盗抢劫;加之社会上各种赌毒丑恶现象,权钱交易,敲诈勒索等等不道德不法行为,尤其是近几年电力系统内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电费的现象屡禁不止,都给青年职工的思想造成了严重扭曲和污染,给他们本来纯洁的心灵上空覆盖了一层阴霾。有些更是成为他们竞相模仿的对象,读书看报的少了,上网游戏的多了;钻研业务的少了,打牌赌博的多了;无私奉献的少了,索拿卡要的多了;强身健体的少了,吸烟喝酒的多了。“文不像书生、武不像军人”,严重影响了青年员工的道德素质。
(二)对前途的担心影响了工作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担心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社会前途的担心。社会是否能长期稳定的发展?党的执政地位是否能持续得到加强和巩固?产生这些疑问主要是党内个别人员严重脱离群众,道德品质败坏,知法犯法,给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造成青年党团员对社会前途的疑虑,没有把自己定位在社会主义接班人的角色上,青年党团员的先进性得不到完全充分发挥。第二个方面是对企业前途的担心。虽然这几年电力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给青年职工的印象是,电力企业已经逐渐失去了往日“电老大”的地位,已经没有往日那么“牛”,什么人都可以在电力企业头上动土,动不动就冲击电力部门,殴打辱骂电力员工,更不用说偷窃电,欠你几块钱的电费了。加之电是公益商品,过年过节要保电,重大活动要保电,防汛抗旱要保电,电费的事用了再说,尤其是个别党政机关,实权单位电费能拖则拖。因此有些青年职工感到忧心匆匆。工作中畏手畏脚,怕这怕那,能推则推。第三个方面是对个人前途的担心。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农电员工已实行买断,全民集体职工也肯定会实行买断。同时,各种绩效挂钩的考核办法越来越多,上级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要求也越来越苛刻。正处在建功立业大好时光的青年职工对此似有千斤重担压肩:“买断是不是就是企业减员甩包袱”、“分配制度的改革自己增加的只是责任与风险”、“碗洗得越多,打破碗的机会也越多”等等。加之部分青工刚参加工作不久,自己的业务水平与技能还有待提高,不能独挡一面。因此不少青年职工对企业改革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有的观望、有的抵制,担心自己的利益改没了,普遍对市场风险有恐惧感,在工作中也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个人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发挥。
(三)沿袭的制度传统影响青年成长。
应当说在电力系统内部对青年党员的提拔任用是相当重视的,尤其是对“四有”青年人才的提拔任用更是显而易见。通过建立后备人才库和民主公开竞聘、组织考察,一大批青年才俊走上二层骨干和领导岗位。但是沿袭的旧的传统制度及个人在选人用人上的“经验论”等条条框框仍然在某些人心中根深蒂固。主要表现为一是在选人用人上论资排辈,资历不够,经验不足的青年人很难登“大雅之堂”;二是非科班出身的普通青年工人,即使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专长,想更上层楼除了要费一番周折,还得靠机遇;三是要政治面貌的影响,大多数青工都工作在基层,虽然这几年对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在加入党组织上进行了倾斜,但是每年入党的名额所限,青年加入党组织的机率仍然很低,大部分要三年五载甚至要再熬个“十年寒窗”后方能如愿。
二、青年队伍建设的方法与对策
青年队伍建设应以加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技能为主,只有把握好这条主线才能有效的促进青年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他们成长。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培育青年成为理想坚定的人。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必须强化青年职工对社会主义的认知,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共产主义是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体会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和先进性,坚定青年职工做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决心。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坚持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自觉涂上“绝缘层”,穿上“防弹衣”。
其次要加强党的历史教育。我们党立党的根本宗旨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任何政党都无法媲及的,从立党到执政,我们党领导下的无数仁人志士、革命先烈为了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真理而抛头颅、洒热血。因为他们有着坚定信仰和信念,他们舍弃了个人的利益,把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他们创造了中华民族历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为青年树立光辉榜样。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又涌现出了像雷锋、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许振超等一大批党的楷模,正是他们这些党员始终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才凝聚着、感召着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才使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个拥有6800万党员的庞大政党。如今,我们党又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国人在一马平川的小康大道上奔驰,成为建设共产主义一个不可阻挡的潮流。
第三要与时俱进,加强青年的时事政治教育。随着我国对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施,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国防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相继加入了WTO,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这些都是综合国力提升的标志,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外国敌对势力还在不停的对我们实施分化、西化,遏制我国的图谋,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面临着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美国的反共专家曾放言要在共产党的第四代五代青年人身上打开缺口。他们充分利用物质的诱惑和文化差异实行“和平演变”,我们必须时刻警惕。一方面要加强对青年职工的国际政治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拨开迷雾看本质,充分认识个别西方敌对国家的险恶用心,其只不过是想搞跨共产党政权,培植亲己势力,掠夺市场、资源等。鲜活的例子便是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政变后,西方国家许诺的民主、自由、富有只不过是一张白纸。有些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人民生活水平反而倒退几十年,而且在当今世界190多个资本主义国家中,真正比较发达的也不过在20个以内。反观我国,不仅用50多年时间走过了美国200多年才走的路,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和欧盟,而且人民生活水平一年一个台阶,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美满。因此,很多外国经济学家、权威人士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舞台。我们要多通过报告会、演讲会、专题讲座,让青年了解国情,不能被一叶障目,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加强道德教育,培育青年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世人千千万,高下道德分。我国自古以来便有许多优良的传统和道德品格,被尊称为“礼仪之邦”,这些优良的传统也一直在得到传承和发扬。时至今日,选人用人首重其德,受世人推崇和尊重的人也是“德高望重”。因此道德是青年成长过程中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之一。其一:道德素质决定了青年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没有良好的道德素质的人不可能会有较高的劳动积极性,也就不可能全身心投入生产过程之中,创造更多更好的价值,只会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享受不到劳动的快乐。同样,没有良好的劳动态度,也就没有较强的劳动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即使有较高文化知识和技术水平,如果缺乏道德素质,也不会自动自发产生生产力。相反只会阻碍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尤其是在我们电力企业,大部分安全生产、服务营销事故都是人为不遵守劳动纪律造成。这样只有给企业给本人造成无穷无尽的麻烦。
其二,道德素质是协调人际关系,构筑团结、和谐、友善的人际环境的润滑剂,通过加强道德教育,使每一个人都遵守道德规范,青年就可以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社会实践中,品尝到更多的甘甜。
其三,道德素质是塑造形象的基础,每一名电力员工都是一面旗帜,如果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始终保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态度,就会形成一股无形的生产力,为世人所尊崇、称道,从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个人形象,反之一损俱损。
由此观之,不论哪一个企业,都不会正视,起用一个不遵章守纪,损公肥私与企业价值观、道德观背道而驰的人;不论哪一个人都不会与一个道德沦丧自私自利的人一起生活工作。因此我们必须要以“社会主义公民20字道德规范”为标准,在青年中提倡以爱国主义为基础,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要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要把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积极鼓励和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要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各种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社会活动,倡导青工“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扶贫帮困、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只有这样,个人的价值观才能与企业的“员工至上、客户至上、效益至上”的价值观相整合,个人才能在企业的舞台上发挥,才能融入企业,被企业发掘、任用,也才能被社会广泛接受。
(三)充分吸收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培育青年成为具有丰富内涵的人。
知识可以摆脱愚昧,可以开启人的心灵和心智,可以帮助人辩别生活中的是与非,可以使人更为透彻的去把握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可以帮助人建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而我们电力企业又是技术密集性企业,是各种高端新技术任用的前沿阵地,靠一次“充电”或几次“充电”,一辈子“放电”已成为历史。我们青年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如果不能及时掌握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就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只会“被动挨打”,被企业淘汰,被社会淘汰。但是本领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能力也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学习,再学习,才能开花结果。我们要树立“把理论知识学习当饭吃”的观念。一日不吃就饿得慌。可以结合班组建设,经常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技术培训,聘请技师或专家讲课,选送有基础的青年在外深造,或者聘请有经验的老师傅实行“帮、传、带”,对于带去有技术专长徒弟的老师傅给予一定的奖励。在被动学习时,自己要主动在知识海洋中吸取营养,自我成长,自我成才。在学习时,我们还要注意“营养”搭配,“偏食”只会造成“营养不良”,社会纷繁复杂,千头万绪,我们青年学习的东西还很多,除了科技文化知识,还有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只有我们青年成为“多面手”,才能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多变局面的能力,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只有“德才兼备”,才会有“位”。
(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培育青年成为自信自强的人。
青年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解决不了的实际困难,这就需要组织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照顾他们。
一是在政治上给予适当倾斜。对于表现突出的青年,组织可以重点考虑尽早解决其政治问题,除了完成组织程序的规定“动作”外,可以参带“自选”动作,如领导推介、引荐其入党。
二是在工作上给予鼓励。青年在工作中肯定会遇到或这或那的困难,思想也会随之产生波动。组织上要经常利用下基层班站所的机会,与他们交心谈心,倾听他们的想法,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急难问题。同时领导干部可以利用榜样的力量和自身的魅力引导、激励他们走上工作正轨。对于青年优秀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要给予重视,甚至资金倾斜,鼓励他们自主创新。组织青年搞好技术攻关和QC成果发布,使他们充分享受到工作的快乐与成就感。
三是在生活上给予关爱。有些青年工作在边远班站所,组织上可以适当增加和补助其衣、食、住、行方面费用,解决急需的生活设施等。同时,每隔一段时间派送一些文体器材或好的书籍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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