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力资源培训机构
要先从人力资源管理员考起,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你可以去当地的有关就业部门,人事部门去问一下。加油!
㈡ 向单位申请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你是在哪个地方?是在东莞吗?
人力资源4环节:招人,育人,用人,留人
公司领导:
人事工作具有繁杂、心细等特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分析复杂多变的人力资源情况,为了更好的提升自己HR方面的知识和人力资源信息来源,及人力资源的战略储备和人才优化,带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司的核心资源,特申请去智通培训机构接受良好的HR培训,望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方
日期
这是我自己的看法,你可以参考下这种格式!!
要不,来卓博才经也可以看到,我卓博人才网的
㈢ 哪家培训机构的人力资源课程最好
与培训公司打交道也差不多两年多了, 总的来讲, 我还是比较欣赏那家叫博商回研究答院的培训公司, 那个课程非常的系统、全面,首先从对基础的人力资源管理全面的认知, 在到如何发挥识人、选人、用人、留人的优势,同时如何利用薪酬、股权等激励方式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
在这里我不一一细讲了, 那课程中所涉及到的细节非常多。
㈣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机构哪家好
当然是 点跃在线人力资源学习实战
㈤ 人力资源培训机构比较好的是哪家公司
市面上不乏各种各样的学习班,譬如英语学习班、会计学习班、舞蹈学习班……只要人们的需求量大,类似的学习班就会如雨后春笋般源源不断的涌现出来。近几年,人力资源培训也是越来越火爆,当然不少人力资源培训机构也随之成立。其实在选择人力资源培训时,还是要看人力资源培训机构的资历的,开办时间的长短也是检验其实力的标准之一。
上海三才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专注人力资源培训十三年,于2004年在上海杨浦区成立,历经十三年的发展壮大,早已成为一个有口皆碑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它拥有丰富的课程资源,专注于人事岗位培训、三级人力资源培训,给不少想从事人力资源行业的人打开了一扇门,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
人力资源培训机构有了长时间的积淀,才能将口碑越做越好,除了这一点,人力资源培训机构还需要良好的服务,时间积淀的是硬实力,服务可谓算的上是软实力了,好的服务就犹如荒漠中的一汪绿洲,给人带来清凉。
在人力资源越来越火爆的今天,你不早日登上人力资源这条船,将来只会被别人甩的更远。很多人,担心自己行动了没有良好的结果,但其实只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其它的都不用太过在乎,只要自己努力了便好,是给自己的另一个机会,加入人力资源培训多一门生存技能。
㈥ 十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机构哪个好
这一类的问题,在网络知道,基本上是等不到答案的,因为回答后就会被管理员给屏蔽掉。建议自己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去找:
1、朋友推荐。
2、直接通过网上搜索。
3、加入当地的各类人力资源群,向其他人请求推荐。
㈦ 有专门做教育培训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指导的机构吗
你可以在天眼查,直接输入人力资源,就有很多机构,选择评分高的,分险少的,就对了。
㈧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办理培训机构需要怎么办理资质
我有些朋友开的公司和你一样,他们目前也在从事企业培训工作,若要涉及一些资格考证,一般要申请成立培训学校才能办,不过目前培训学校申请不容易,若当地难度大,可以考虑:
1、收购一家快破产的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
2、与这样有资质的学校合作。
若要成立相应的学校,获得资质,以下的一些政策可以作为参考:
一、政策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办教育是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本科和本科以上教育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专)、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设立民办学校应当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学校的布局规划相适应。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对于进行非学历教育、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发给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的机构,按照《**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校长或行政负责人。其校长或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懂得教育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应具备合格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有相对独立、固定的校园、校舍,面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民办教育机构的校园、校舍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教室通风、采光良好。不得将简易建筑、危房及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用作校舍。寄宿制的学校须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集体宿舍和食堂。
(四)有与专业性质相符,与学生人数相配的实验、实习场所和必备的教学设备。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筹设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举办者的资信证明:主办单位(人)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学校名称、校址、规模、招生范围;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规模、层次及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校舍房产证明或校舍租赁合同;
(5)举办者是多个主体的,应当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资产的投入方式、出资数额和权利义务关系等;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教育行政部门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联审和考察,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申请正式设立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自查评估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章程中应当规定以下事项:举办者、学校名称、校址、规模、招生范围;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规模、层次及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法定代表人及其产生、罢免程序;经费筹措、管理和使用原则、举办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及回报的取得方式;学校自行终止事由、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章程修改程序;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办学风险担保单位或个人;
(6)拟聘校长、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等);
(7)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包括教学、安全、食品卫生、财务和财产管理及人事管理制度等);
(8)其他材料:学校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联合办学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到相关单位依法进行登记。其中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公安部门刻制学校公章、法人印章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办理收费许可证;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设单位基本结算账户。
三、审批部门:
设置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中等教育机构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普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初级的由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中级的由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