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职业健康培训的心得
在课堂上,老师首先为我们讲解了汽车生产各个流程中产生身体危害的种类及因素,这个详内细可在腾讯网上查到,容比如在焊装车间我们主要面临着呼吸系统和视觉系统疾病的一些大众性质的困扰,导致疾病的因素主要是烟尘和弧光等。同时不断向我们发出提问,向我们详细了解学员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了解程度和使用状态。然后有针对性地为我们各部门各车间的学员进行详细的讲解,使我们对职业危害的产生和防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在工作中熟练运用安全防护知识,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空间。
❷ 哪里有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培训
9月5/6日有一个EHS经理人培训,可以联系佳玥EHS工作室。
环境健康安全EHS职业经理人培训
课程名称: 环境健康安全EHS职业经理人培训
课程类别: 生产管理
所属行业: 行业通用
授课时间: 2天
开课地点:
培训地址:
课程原价: ¥2980
学员对象: 公司企业EHS经理/主管、安全经理、运营总监、运营经理/主管、厂长、生产经理/主管、技术/工程经理/主管。
【课程简介】
环境健康安全(EHS)在企业的正常运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环境健康安全(EHS)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中承担的角色也日益重要,EHS经理需要全面掌握各方面的知识,肩负着企业安全和企业文化传播的重任。而对于EHS经理来说:如何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将事故拒之门外?如何管理好危险化学品?如何避免安全好像你一个人事的尴尬?如果做好现场岗位安全管理?如何拓展员工知识,做好安全培训并改进员工安全工作态度?如何得到管理层的支持?等等都是我们安全经理所头痛的问题。
在这里你将找到答案,《EHS-环境健康安全经理培训》既有企业EHS文化、相关法规和理论知识的介绍,又有实际案例的分析与演练,更会系统地介绍EHS体系和跨国公司在中国实践的总结。此课程的讲师具有10年多家跨国公司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的经验,我们努力通过2天的培训,让您对EHS体系和文化有“更上一层楼”的理解,更宽的业务视野和在日常工作中对EHS工作的信心和热情!
【课程收益】
学习EHS框架与体系和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理论理念及各个通用要素的要求
掌握EHS相关法律法规架构和发展趋势的解析
掌握事故报告制度,事故调查和防范措施及安全文化的建立
掌握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方法,有效分析和评估工厂中的潜在危险
学习内部安全与健康检查体系和培训体系的建立和高风险作业管理和许可证制度
【课程大纲】
一. 专业EHS管理人员的角色认知
专业EHS管理人员的职责
如何获得开展安全活动所需的支持
EHS改进计划的制订
EHS管理理论发展
如何向管理层建议改进措施和策略
二. EHS法规体系及演变和趋势
中国EHS法规体系介绍
法规体系的演变和趋势
获取EHS法律法规的主要途径
如何提高企业的EHS法规符合性管理
三. EHS管理体系框架介绍
EHS管理体系模式及体系建立逻辑
EHS管理体系和ISO体系对照
EHS管理体系文件结构
EHS管理体系关键条款
四. EHS通用要素简介-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估
危险的辨识,评估与控制措施
评估的方法和工具(环境因素评判,JSA等)
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评判及所需的行动
五. EHS通用要素简介 EHS运行监测及整改行动追踪系统
EHS运行监测
安全隐患报告体系
变动管理
检查表的设计
现场检查技巧
整改措施的跟踪
六. EHS通用要素简介 事故调查与分析
事故应对措施
事故调查启动及程序
事故直接/根本原因分析
事故分析方法
控制风险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七. EHS通用要素简介 应急响应计划
应急响应计划的制订和各项准备
紧急疏散计划及定期演习
应急计划演习的组织与实施
应对媒体的基本方法
防火防爆及其安全保障制度
八. EHS通用要素简介 EHS培训系统
培训需求的识别(对象,法规,任务,工具设备)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培训的实施与效果的考核
九. EHS特定要素简介 高风险作业及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上锁挂牌-危险能源控制
工作许可证类型
十. 环境管理要素管理
公司的环境承诺
化学品/气体管理
废水排放管理
废物管理
十一. 工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管理
工业卫生和职业健康评估和实施
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
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人机工程学
IAQ-室内空气质量
十二. EHS文化的建立
EHS文化阶段性
EHS管理委员会和员工参与
公司对EHS的承诺及其外在体现
明确对管理层的期望
EHS绩效评估
EHS文化推动
❸ 怎样做好企业职业健康管理
怎样做好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可以参照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3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其相关组织,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其相关组织的责任是:
—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以及劳动者之间 (包括劳动者及其代表)的合作与交流,以全面实施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素;
—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制定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方案,以识别、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及工作有关疾病;
—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
4.1.4 用人单位应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 用人单位应明确工会、人事及劳动工资、企业管理、财务、生产调度、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等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4.1.5 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用人单位应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用人单位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配备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职工人数少于三百人的用人单位至少应配备一名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应检查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的书面聘用文件、个人资质(职业卫生专业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
格)文件和专业档案。
4.1.6 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用人单位在制定生产经营整体规划时, 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定代表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通过层层分解的目标使下属机构都有相应的职责、任务、 目标、 进度和考核指标。
4.1.7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制定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用人单位每年应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 并撰写年度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书面评估报告应送达决策层阅知,并作为下一年度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参考。
4.1.8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涵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场所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危害告知等方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管理部门、职责、目标,内容、保障措施、评估方法等要素。
4.1.9 设置岗位操作规程 岗位操作规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的内容,可张贴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示劳动者遵守。
4.1.10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应对档案的借阅做出规定。 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产量、职业性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及其汇总、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职业病病人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及维护档案等内容。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4.1.12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索检测及评价制度。检测及评价制度应包括应检测的车间(分厂)、岗位、职业性有害因素、经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确定的检测岗位点分布图及应测点应测样品数、检测周期、委托的检测机构(有相应资质)和经费保障等内容。
4.1.13 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
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方面。
用人单位应定期评估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是否与生产经营规模、职业危害的控制需求相适应。
4.1.14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2 前期预防
4.2.1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
4.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均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执行。
4.2.3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卫生审查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还应经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4.2.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卫生验收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试运行 12 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向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验收。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
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拓展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链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❺ 职业健康培训包含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2、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培训
3、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培训
4中暑、消防、中毒、意外事故的紧急预案知识培训,
5、安全操作安全生产事项培训
❻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多少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
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