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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培訓心得體會

發布時間:2020-11-29 18:53:41

『壹』 關於看守所巡視監控的心得體會

看守所屬於國家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執法機關,其日常工作、警力配備、在押人員等信息,出於監所管理的需要,一律不予公開。

『貳』 工作以來的體會,如何有效的做好線路巡視和防護,對本職工作有什麼建議。求範文(電力線路巡視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是建築企業的一個重要工作,是建築施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是企業形象和社會信譽的特徵表現。不文明的施工,不僅影響一個工程、一個企業的信譽,而且關繫到整個建築行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各界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1、安全施工
1.1、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施工人員安全管理目標:杜絕重傷事故,輕傷事故率征2%;
2)、施工設備安全管理目標:杜絕重大事故,定期檢修、保養,不出現失控傷人。
1.2、


是我公司最基本的一項
,是崗位責任制的組成部分,是所有保護制度的核心,有了這項制度,就能把安全與生產從組織領導上統一起來,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從制度上固定下來。
本工程項目經理將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而領導責任,各級工程技術人員、職能部門和生產工人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工作負起相應的責任。
1.3、安全教育
現場作業人員與施工安全生產最為緊密,要使項目的現場作業人員都了解黨和國家的
、政策和各項法規制度,使他們正確理解、全而認識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對促進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解,樹立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因此,我公司根據不同的施工作業人員確定了不同的安全教育內容,並且制定嚴格的安全教育制度。
1.4、
制度
事故的發生一般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交叉發生的,建立健全的
制度就可以對可預知的事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建立定期的
制度和專業安全檢查制度;因本工程施工處於雨期,還要檢查夏季防暑降溫、防風、防雷、防觸電、防倒塌等事故的發生。
1.5、工程安全防護措施
1.5.1、土方工程
(1)挖土應從上而下分層進行,禁止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2)基坑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採取護坡措施後,方可開挖;
(3)基坑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機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得超過1.5m;
(4)操作時要隨時觀測上方土壤的變動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應及時放坡或加固;
(5)基坑邊設置1.2m高防護欄桿,並懸掛危險標志,夜間施工掛紅色標志燈,任何人不得在基坑邊和陡坡下休息;
(6)土方開挖時,確保排水暢通,並特別注意邊坡穩定,下大雨時要停止施工;
(7)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
(8)作業區內應無行人和障礙物,挖掘前先鳴聲示意,並試挖數次,確認正常後,方可開始作業;
(9)作業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將行走機構制動住,並將輪胎或履帶楔緊。
(10)遇較大的堅硬石塊或障礙物時,須待清除後,方可挖掘。不得用鏟斗破碎石塊、凍土或用單邊斗齒硬啃。
(11)挖掘原建築物基礎時應採取防護措施,如發現有塌方危險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

(12)作業時,必須待機身停穩後再挖土,當鏟斗未離開工作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
(13)裝車時,鏟斗要盡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車的任何部分。在汽車未停穩或鏟斗必須越過駕駛室而司機未離開前不得裝車。
(14)作業時,鏟斗升、降不得過猛。下降時不得撞碰車架和履帶。
(15)在作業或行走時,嚴禁靠近架空輸電線路,機械與架空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
(16)操作人員離開駕駛時,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
(17)行走時,主動輪應在後面,臂桿與履帶平行,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過本機容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在坡道上變速和空檔滑行。
1.5.2、基坑周邊防護
1)、基本規定
(1)土方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止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
(2)臨時架子作業中的安全帶、工具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施工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4)雨天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5)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6)基坑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上下基坑搭設臨時馬道。
(7)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 2m,下桿離地高度0.6m,並加掛安全綠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於3米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專業責任管理
(1)項目對各專業資質必須認真審核。
(2)各專業進場必須具備進京許可證,市建委蓋章的花名冊及「三證」齊全,根據市建委蓋章的花名冊組織專隊長、工長、安全員教育考試合格及工人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交相片二張,按規定填寫審批表後,經安全科審查合格方准進入施工生產,考試不合格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3)各專業人員進入現場後,首先由勞動部門登記注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項目安全教育、班組安全教育,根據進場教育考試情況,未經教育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參加施工生產。
(4)各專業設一名專職安全員。
(5)各專業專職安全員必須經
合格,統一歸口項目專職安全員。
(6)電工、電焊工、起重司機,架子工、信號工、機動車輛司機,必須持有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准上崗。
(7)嚴禁違章用工,不準使用18歲以下童工、殘疾人等不符合條件的外包工,一經發現必須立即清退。
(8)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保持穩定,需要調整人員時,要提前提出調換計劃,經項目經理同意後,方可調、換、重新入場的人員按第3條規定,進行三級教育和注冊登記,否則不得參加施工生產,未經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要追究分包方領導的責任。
(9)每周一上午班前應有一小時綜合安全交底教育,但分項工程應有
,交底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的簽字。
(10)項目管理人員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遵章守紀的法制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無論是隊長、工長或工人均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並服從企業安全部門人員的管理。
(11)項目經理部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違章、冒險作業人員進行處罰,停工整頓,直至解除合同。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和執行「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的暫行規定」和執行現行的一切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制度,信守安全生產責任協議,認真落實本規定的要求。
1.6、生產安全
(1)制定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安全員是安全工作直接責任者,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做到誰施工誰對安全負責。堅持經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堅持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邊查邊改的原則,主要查紀律、查隱患,結合季節特點,重點查防觸電、防機械車輛事故、防火等措施的落實。
(2)工地實行安全值班制度。加強安全值班檢查制度,每項施工工序必須有詳細的安全交底,簽字齊全,方可施工。
(3)各作業隊必須設一名安全檢查員,嚴格貫徹
和操作規程,隨時發現
,及時糾正改進。加強全員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做到思想上重視,生產上嚴格執行。堅持進行安全教育,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貫徹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4)對所有施工人員入場後進行安全教育,一線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工、電工、焊工等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5)對施工的每道工序進行有針對性的
,履行簽字手續。施工現場重點部位及危險作業部位設安全生產標志,隨時提醒職工注意安全生產。場內各種安全設備、設施等,任何人不準擅自拆動。
(6)所有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遵章守紀。
(7)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工人對領導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建立安全否絕制度。
(8)上下垂直運輸機械、繩索、部件應在當班使用前由專人負責檢查,起吊物體不得過重、過滿,並應注意:
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大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卡環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鋼筋籠時,必須使用卡環。
1.7、用電安全
(1)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安全規程。現場電器設備要有防漏電措施,非電工不得安裝、操作電器設備。
(2)電纜、電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架子上。
(3)電箱內開關及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各類接觸裝置靈敏可靠,絕緣良好,無灰、無雜物、固定牢固。
(4)電箱內應設符合規定的漏電保護及分開關。必須保證「一空一漏,一機一閘」
(5)配電箱要有防護欄、防雨防砸棚,每個箱子上鎖並設專人負責。
(6)所有電器設備,一律安裝漏電保護器,設備和線路必須良好,各種電動設備必須接零、接地,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
(7)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照明設備,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低壓電,潮濕部位的照明也要採用低壓照明,電器設備要有可靠的接地線,電器設備操作人員操作時必須帶防護用具和絕緣手套。孔下施工照明必須採用安全型燈,電壓不超過12伏。給井下供電的設備必須裝漏電保護裝置。
(8)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為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9)氧氣、乙炔瓶不得曝曬、倒置、平放使用,瓶口處禁止沾油。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得小於5m,兩瓶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m。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1.8、消防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本著「防消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將消防安全落實到每項工程施工中去。具體措施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學習消防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並在施工中組織日常消防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除僥幸、麻痹思想。
(3)施工需要搭建的臨時建築,施工用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要求,現場按有關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專人負責,嚴格控制。
(5)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設施要隨時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做到標志明顯。不得隨意動用或移動消防器材、消防設施。
(6)施工現場及作業面嚴禁吸煙,明火作業要開用火證、採取預防滅火措施。
1.9、機械設備安全
(1)現場所用設備布局合理,安裝牢穩,周正,清潔,符合規范要求。
(2)定期對使用設備維護保養、保證不帶病運轉,設備完好率達到規定標准。
(3)嚴格按規程進行操作,發現機械故障及時處理,不得硬行運轉,以免損壞或降低設備使用壽命。
(4)施工中遇地下障礙物,必須請甲方清除後方可鑽進,不得強行鑽進,防止損壞設備。
(5)鋼筋機械的使用安全
①進入現場的鋼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經項目工程部、安全部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作業,並在機械旁掛牌註明安全操作規定。
②鋼筋機械必須設置在平整、堅實的場地上,設置機棚和排水溝,防雨雪、防砸、防水浸泡。焊機必須接地,焊工必須穿戴防護衣具,以保證操作人員安全;
③鋼筋加工機械要設專人維護維修,定期檢查各種機械的零部件,特別是易損部件,出現有磨損的必須更換。現場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齊。
④鋼筋加工機械處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保證操作人員在光線較好的環境下操作。在進行加工材料時,彎曲機、切斷機等嚴禁一次超量上機作業。
(6)鋼筋加工機械作業的安全要求
①鋼筋拉直盤圓時,必須用專用卡具,兩端設擋板(或擋欄),沿線須設圍欄,禁止人員通行。
②切斷機切斷鋼筋時,要待機械運轉正常後,方准作業。活動刀片前進時禁止送料,並在機械旁設置放料台。機械運轉時嚴禁直接用手靠近刀口附近清料,或將手靠近機械傳動部件上。
(7)砂輪機的使用安全
①打磨鋼筋的砂輪機在使用前應經安全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開機前檢查砂輪罩、砂輪片是否完好,旋轉方向是否正確。對有裂紋的砂輪嚴禁使用。
②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砂輪片運轉切線方向的旁側。
③用砂輪片切割時壓力不宜過大,切割件固定必須牢固。切忌使用劣質砂輪片。使用手持砂輪機時,要佩帶絕緣手套及防護墨鏡。
2、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要貫穿於項目施工的全過程。
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本工程文明施工要實現創本企業CI形象達標工地,施工現場及機械料具管理要嚴格按總平面設計作到合理布置、方便施工、場容整潔、封閉施工;環境保護及環境衛生工作措施得力、管理嚴密,符合北京市相關法規的要求,防止有損周圍環境和人員身體健康現象的發生;在防止擾民等方面應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強內部保證和外部協調,妥善處理所出現的問題。
2.2、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按專業和工種實行管理責任制,把管理的目標進行分解並落實到有關專業及人員。項目主管領導統一安排布置,項目有關部門和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具體實施時分片區、分階段制定分解目標,組織實施。做到有目標、有計劃、有分工、有措施,通過宣傳教育、布置安排、分頭行動、檢查考評、獎罰兌現等環節的狠抓落實,保證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2.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機構及運行程序
成立工地文明施工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王銀獻
副組長:執行經理陳三中 專職安全員 李其年
組員:責任師 張海豐、作業隊隊長 李鳳國
2.4、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設硬質圍擋,結合場地實際合理進行布置。
(2)施工現場主要道路要求道路暢通、平坦、整潔,不亂堆亂放,無散落物;場地平整不積水,無散落雜物。
(3)場地設排水系統,並暢通不堵。建築垃圾必須集中、密閉、分撿存放,及時處理。
(4)班組必須做好操作活完腳下清,隨做隨清,物盡其用,廢棄垃圾及時清運,不得堆棄。
(5)採用帶棚出土車,保證土屑不得散落在馬路上。
(6)作沖洗池和沉澱池准備,沖洗池上要有鐵篦子,避免土方運輸車輛泥土污染市政道路,因此在現場出入口鋪墊地毯,在出口搭設拍土架子,方便工人將拍實土方和為車輛覆蓋苫布,現場道路作地面硬化處理。
2.5、環境衛生
(1)施工現場設專人負責衛生保潔,保持現場整潔衛生。
(2)施工現場須設有飲水桶,保證開水供應,做到不喝生水。
(3)嚴禁在辦公區和施工現場隨意大小便。
(4)作好節能工作,安裝節水型水龍頭,禁止跑、冒、滴、漏現象發生。禁止長明燈。
(5)搞好衛生防疫教育工作,杜絕食物中毒,煤氣中毒。
(6)冬施階段,如有下雪,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清掃,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
(7)噪音的控制:現場在進行鋼筋加工及成型時,要控制各種機械的噪音。將機械安裝在平整度較高的平台上,下墊木板,並定期檢查各種零部件,如發現零部件有松動、磨損,及時緊固或更換,以降低噪音。澆築混凝土時,使用低噪音振動棒,且不要振動鋼筋,降低噪音排放強度。
(8)鋼筋原材、加工後的產品或半產品堆放時要注意遮蓋(用苫布或塑料),防止因雨造成的銹蝕。如果鋼筋已生片狀老銹,鋼筋在使用前必須用鐵絲刷或砂盤進行除銹。為了減少除銹時灰塵飛揚,現場要設置苫布遮擋,並及時將銹屑清理起來,待統一清運到北京市規定的垃圾集中地。
2.6、防止施工擾民和民擾的控制措施
(1)嚴格按照
有關規定施工。
(2)嚴格控製作業時間,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按規定辦理夜間施工證。
(3)施工現場夜間施工盡量輕拿輕放,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雜訊等現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為雜訊。
(4)現場所有強雜訊機具均應避免夜間施工,現場嚴禁車輛鳴笛。
(5)噪音的控制:現場在進行施工時,要控制各種機械的噪音。將機械安放在平整度較高的平台上,並定期檢查各種零部件,如發現零部件有松動、磨損,及時緊固或更換,以降低噪音。
(6)施工現場一律使用清潔燃料,以防止大氣污染。
2.7、防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生活區配備灑水車定時進行灑水和清掃。
(2)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分開,所有垃圾密閉存放,及時清運。
(3)運輸易飛揚的細顆粒散體材料和建築垃圾時,遮蓋封閉嚴密,以免沿途泄漏、遺灑,卸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
2.8、施工現場衛生防疫措施
1)、施工現場、辦公區、倉庫,應實行責任區管理負責制,責任區分片包干、掛牌標示,個人崗位責任制健全,保潔、安全、防火等措施明確有效。工地大門兩側街道100m隨時清掃、保潔,為保證該路段清潔干凈,我公司將安排專職保潔員負責。
2)、施工現場按總平面規劃設置臨時廁所,並有符合有關規定的保潔措施,設專人打掃。廁所、明溝每天清掃,保證暢通,化糞池定期抽運。現場臨時廁所作到有頂有蓋,門窗齊全並安裝紗網,作到天天清掃殺毒。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隨地便溺現象要深究嚴罰。
3)、辦公區要作到整齊、美觀、窗明地凈,及時打掃和清洗臟物。清倒垃圾到指定場所,嚴禁隨地傾倒污水污物。室內空氣流通、清新,防止造成中毒和產生病菌。
4)、工地食堂必須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並保證身體健康和衛生狀況良好。食堂內外干凈、衛生,炊具經常洗刷,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物保管無變質,防止發生食物中毒現象。
2.9、現場垃圾收集與消納
1)、現場設置垃圾站,專門存放生活垃圾,每天由勤務隊負責清運至街區政府部門指定的垃圾站。
2)、按照政府要求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清運;
3)、建築垃圾每天由勤務隊負責收清運至基坑內,同基坑土方一起運出現場。
3、消防保衛
3.1、施工現場保衛
1)、現場保衛工作組織機構:針對本項目成立保衛工作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專業工長、作業隊、現場保安員為組員。
2)、治安保衛措施: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保衛工作,確保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預防各類盜竊,破壞案件的發生,特製定本工程的保衛工作方案。
(1)本工程設立由8人組成的保衛領導小組,由本工程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負責領導工作,安全負責人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各施工段工長、外聯隊隊長、外聯隊安全員組成。
(2)工地設門衛值班室,由保安員晝夜輪流值班,白天對外來人和進出車輛及所有物資進行登記,夜間值班巡邏護場。重點是倉庫、電工房、辦公室及圍擋的保衛。
(3)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掌管人員底數,掌握每個人的思想動態,及時進行教育,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4)每周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定期組織保衛檢查,並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內業資料內備查。
(5)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項目主要領導負責保衛工作。各專業人員接受總包單位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
(6)施工現場設立門衛和巡邏護場制度,護場守衛人員要佩帶值勤標志。
(7)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8)配電室、食堂、大型機械設備及工程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是現場的要害部位,加強保衛,確保安全。
3)、治安保衛教育:由保衛小組負責人組織,定期對職工進行治安保衛次育,提高思想認識,一旦發生災害事故,作到召之既來,團結奮斗。每周對職工進行治安教育,定期組織保衛檢查。
4)、現場保衛定期檢查: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衛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確保施工現場保衛工作的正常有序,促進建設工程順利進行,按時交工,根據本項目實際每周對現場保衛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對現場保衛定期檢提出的問題限期整改,並按期進行復查。檢查內容如下:
(1)各施工隊伍人員底數及各隊的職工的「三證」是否齊全,無證人員立即退場,並對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處罰。
(2)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施工現場保衛值班人員必須佩帶袖標上崗,門衛及值班人員記錄完整明確。
3.2、施工現場消防
1)、現場消防工作組織機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本項目成工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消防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施工段工長、勞務作業隊隊長、安全員、現場保安員為組員。
2)、義務消防隊:以本項目部經理為義務消防隊隊員、以項目消防安全負責人為副隊長,項目施工人員10名組成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3)、消防措施
(1)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2)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批,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3)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4)現場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5)現場從事電氣焊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準離開崗位。

深基坑施工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1、深基坑安全、技術要求
本工程在基坑開挖過程中以及在基礎施工期間都屬於深基坑施工作業,為確保在深基坑中施工作業人員、施工設備、基坑
體系以及周邊建築物的安全,特製定本技術方案,以資執行。
1)、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1.5米時沿基坑邊緣設置防護欄桿,並掛防護網和安全警示燈。
2)、清除基坑外邊緣地面雜物,對基坑附近地面不穩定的高聳物根據要求或拆除或加固。
3)、施工中所有材料堆放遠離基坑坡頂線3.0米以外,防止墜物傷人。
4)、基坑內施工所需材料、工具由人工從坡道處運輸進基坑,不得由坡頂處向基坑內拋投。
5)、夜間土方施工期問,現場必須安裝不同方向兩處以上照明,並避免照明方向直接正對土方運輸車輛進出場方向。
6)、夜間土方施工期間,必須採用醒目隔離架將底下管井、管溝、人防出入口等進行支擋,靠近車輛頻繁行駛配的地段架設紅色警示燈。
7)、基坑施工完成後在基坑周圍設置水平位移觀測標對基坑位移情況進行監測,確保即可後期使用安全。
8)、基坑施工完成後進行場地地面硬化,清除地面雜物,並搭設上下基坑的人行步梯,供施工人員進出基坑專門使用。
2、深基坑正常使用安全技術
為確保基坑坡面支護設施在建築物基礎施工期間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受外界不良因素影響,同時避免人為因素的損壞,從而保證基坑坡面的安全與穩定。現特對基坑坡面支護設施在正常使用中的使用須知加以說明。
1)、基坑頂面距坡頂線2.0米以內不得堆放重物,不得安放施工機具(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地泵、卷揚機等);距坡頂線以外2.0—4.0米范圍內地面堆載不得超過1.0噸/米2。
2)、不得往坡面上扔、投重物,避免砸壞坡面噴射混凝土坡面;坡面上嚴禁開槽、洞;不得懸掛重物;支撐物不得設在坡面上。
3 )、注意周邊現場管線情況,杜絕管道水滲漏,護坡安全的最大隱患是水,為此施工過程中對少量地下滯水,一定要將其引出。同時對地表水亦應做好排水工作,不能使其滲入。
4)當坡頂部分地段的土質情況不好時,採用通過錨桿設置地面拉筋的辦法進行固定。
5)在坡面變形較大的地段另補設土釘或錨桿,通過槽鋼對坡面施加預應力的方法來控制坡面的變形,必要時可將該坡面回填,待變形得到控制時再將該坡面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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