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做好公共衛生孕產婦保健工作
以下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孕產婦保健內容,如果需要表格,我可以發給你: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所有孕產婦。 二、服務內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婦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1次孕早期隨訪。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詢問既往史、家族史等,觀察體態、精神等,並進行一般體檢、婦科檢查和血常規檢查,有條件的地區建議進行血型、尿常規、肝功能、陰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學試驗、hiv抗體檢測等實驗室檢查。 2.開展孕早期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保健指導,特別要強調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對胚胎的不良影響,同時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嚴重並發症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並在2周內隨訪轉診結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對孕婦的健康狀況和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進行評估和指導。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格檢查、產科檢查、實驗室檢查對孕婦健康和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進行評估,識別需要做產前診斷和需要轉診的重點孕婦。 2.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除了進行孕期的個人衛生、心理、運動和營養指導外,還應進行預防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開展自我監護方法指導、分娩准備教育和母乳喂養指導,並落實孕24周後到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繼續進行產前檢查和住院分娩。 4.對發現有異常的孕婦,要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出現危急徵象的孕婦,要立即轉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急診。 (三)孕25~36周、37~40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重點孕婦應在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並酌情增加次數。 1.詢問前次產前檢查之後有無特殊情況出現,特別要關注孕期並發症和合並症的表現特徵。 2.測量體重及血壓,檢查有無水腫及其他異常,建議復查血常規和尿常規。 3.復查胎位,聽胎心率,測宮底高度、腹圍,並注意胎兒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 4.對孕婦進行孕期保健教育,並督促做好自我監測。 (四)產後訪視: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得到分娩醫院轉來產婦分娩的信息後,應於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後訪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訪視。 1.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產婦一般情況、乳房、子宮、出血和惡露、會陰或腹部傷口恢復等情況。 2.對康復正常及出現母乳喂養、產後便秘、痔瘡、會陰傷口等問題的產婦要進行產褥期保健指導和相關問題處理。 3.發現有產後感染、產後出血、子宮復舊不佳、妊娠合並症未恢復者以及產後抑鬱等問題的產婦,應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治療。 4.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新生兒的基本情況。 (五)產後42天健康檢查。 1.為正常產婦做產後健康檢查,異常產婦到原分娩醫療保健機構檢查。 2.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檢和婦科檢查,必要時進行輔助檢查對產婦康復情況進行評估。 3.對已康復者進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純母乳喂養6個月等方面的指導。 三、服務流程 四、服務要求 (一)開展孕產婦健康管理的機構應當具備所需的基本設備和條件。 (二)從事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人員(含鄉村醫生)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並接受過孕產婦保健專業技術培訓。 (三)按照國家有關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孕產婦健康管理工作。 (四)加強與村(居)委會、婦聯、計生等相關部門的聯系,掌握轄區內孕產婦人口信息。 (五)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使更多的育齡婦女願意接受服務,提高早孕建冊率。 (六)將每次隨訪服務的信息及檢查結果准確、完整地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孕產婦健康檔案上。 (七)積極運用中醫葯方法(如飲食起居、情志調攝、食療葯膳、產後康復等),開展孕期、產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務。 五、考核指標 (一)早孕建冊率=轄區內懷孕12周之前建冊的人數
⑵ 開展公共衛生 免疫規劃和婦幼保健的工作是什麼
以下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孕產婦保健內容,: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所有孕產婦。
二、服務內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婦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1次孕早期隨訪。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詢問既往史、家族史等,觀察體態、精神等,並進行一般體檢、婦科檢查和血常規檢查,有條件的地區建議進行血型、尿常規、肝功能、陰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學試驗、HIV抗體檢測等實驗室檢查。
2.開展孕早期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保健指導,特別要強調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對胚胎的不良影響,同時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嚴重並發症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並在2周內隨訪轉診結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對孕婦的健康狀況和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進行評估和指導。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格檢查、產科檢查、實驗室檢查對孕婦健康和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進行評估,識別需要做產前診斷和需要轉診的重點孕婦。
2.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除了進行孕期的個人衛生、心理、運動和營養指導外,還應進行預防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開展自我監護方法指導、分娩准備教育和母乳喂養指導,並落實孕24周後到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繼續進行產前檢查和住院分娩。
4.對發現有異常的孕婦,要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出現危急徵象的孕婦,要立即轉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急診。
(三)孕25~36周、37~40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重點孕婦應在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並酌情增加次數。
1.詢問前次產前檢查之後有無特殊情況出現,特別要關注孕期並發症和合並症的表現特徵。
2.測量體重及血壓,檢查有無水腫及其他異常,建議復查血常規和尿常規。
3.復查胎位,聽胎心率,測宮底高度、腹圍,並注意胎兒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
4.對孕婦進行孕期保健教育,並督促做好自我監測。
(四)產後訪視: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得到分娩醫院轉來產婦分娩的信息後,應於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後訪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訪視。
1.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產婦一般情況、乳房、子宮、出血和惡露、會陰或腹部傷口恢復等情況。
2.對康復正常及出現母乳喂養、產後便秘、痔瘡、會陰傷口等問題的產婦要進行產褥期保健指導和相關問題處理。
3.發現有產後感染、產後出血、子宮復舊不佳、妊娠合並症未恢復者以及產後抑鬱等問題的產婦,應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治療。
4.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新生兒的基本情況。
(五)產後42天健康檢查。
1.為正常產婦做產後健康檢查,異常產婦到原分娩醫療保健機構檢查。
2.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檢和婦科檢查,必要時進行輔助檢查對產婦康復情況進行評估。
3.對已康復者進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純母乳喂養6個月等方面的指導。
三、服務流程
四、服務要求
(一)開展孕產婦健康管理的機構應當具備所需的基本設備和條件。
(二)從事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人員(含鄉村醫生)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並接受過孕產婦保健專業技術培訓。
(三)按照國家有關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孕產婦健康管理工作。
(四)加強與村(居)委會、婦聯、計生等相關部門的聯系,掌握轄區內孕產婦人口信息。
(五)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使更多的育齡婦女願意接受服務,提高早孕建冊率。
(六)將每次隨訪服務的信息及檢查結果准確、完整地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孕產婦健康檔案上。
(七)積極運用中醫葯方法(如飲食起居、情志調攝、食療葯膳、產後康復等),開展孕期、產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務。
五、考核指標
(一)早孕建冊率=轄區內懷孕12周之前建冊的人數/該地該時間段內活產數×100%。
(二)產前健康管理率=轄區內按照規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產前隨訪服務的人數/該地該時間段內活產數×100%。
(三)產後訪視率=轄區內產後28天內的接受過1次及1次以上產後訪視的產婦人數/該地該時間段活產數×100%。
六、附件
1.第1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
2.第2~5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
3.產後訪視記錄表
4.產後42天健康檢查記錄表
⑶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哪些15項
截止到2019年9月5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只包括12項內容,不包括15項內容。
根據《關於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
依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繼續實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葯健康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等12類項目。
(3)公共衛生兒童與孕產婦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
確保項目經費按時足額到位,不得擠占、挪用項目經費。在確保國家基礎標准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可合理增加保障內容或提高保障標准,增支部分由地方承擔,不得擠占國家項目經費。
不同的服務項目有不同的服務對象,可分為:
1、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服務、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服務事件報告和處理,以及衛生監督協管服務。
2、面向特定年齡、性別、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預防接種、孕產婦與兒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3、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衛生服務,高血壓、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⑷ 公共衛生包括哪些內容
公共衛生包括:
一、針對全體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如為轄區常住人口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健康檔案;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詢服務。
二、針對重點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為轄區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慢性病)患者包括高血壓病人、糖尿病病人提供常規的血壓和血糖監測、指導用葯以及相應的健康教育指導和干預。
三、針對疾病預防控制的公共衛生服務,包括為適齡兒童接種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及時發現、登記並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點處理,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服務。
(4)公共衛生兒童與孕產婦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公共衛生現代實踐:
公共衛生職能的分離與融合 臨床醫生基於疾病的研究產生了流行病學的思維觀。英國倫敦的William Heberden雖然是一名臨床醫生,但確出版過一卷死亡率報道原始資料的分析,體現出定量分析的技能和流行病學見解。
人們對公共衛生的重視反而造成了臨床醫學和公共衛生的逐漸分離。1916年,洛克菲勒基金決定支持創辦與醫學院分享的公共衛生學院,這是一個標志性的事件。
臨床醫學與公共衛生分離後,過多的資源被投入到臨床醫學的技術發展、教育和實踐中。雖然在早期在效果上臨床醫學有立竿見影的收益,但是人們逐漸發現公共衛生的具備不可低估的效益、而且二者其實是不可分開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共衛生
⑸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婦幼保健項目內容
內容:
兒童保健專科、孕產保健專科、婦女保健專科。醫院兒童保健科是百色市兒童智力障礙康復定點機構,是百色市自治區級兒童早期發展示範基地,設有生長發育門診、兒童心理門診、兒童聽力篩查、兒童康復科、兒童眼耳鼻喉科,擁有嬰幼兒精密體檢儀、兒童綜合素質測試儀、多功能弱視治療儀等設備。
開設健康教育課堂,針對不同年齡段兒童各自生長發育的特點,合理安排課程,每天滾動開課。提供兒童生理、心理、社會能力等方面的知識,幫助父母樹立正確的育兒觀,掌握育兒技巧,促進兒童全面發展。
(5)公共衛生兒童與孕產婦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婦女保健科是百色市唯一的婦女保健中心,是百色市涉外婚檢和軍婚婚檢唯一定點機構、市級幼兒園老師健康體檢的唯一定點機構。
設有宮頸疾病門診、青春期保健門診、婦女心理衛生咨詢等門診,承擔著百色市婦女保健工作的管理、督導、培訓工作,負責百色市婦女病普查、產後42天體檢等婦女保健業務工作、「兩癌」篩查等多項婦女保健公共衛生項目的督導和管理。
醫院孕產保健部包括產科1、2科、孕產保健管理中心、產前診斷中心、產後康復盆底中心等科室,產科是百色市婦幼保健院重點學科之一;
開展氣囊仿生助產術、凡樂生鎮痛分娩技術、腰麻無痛分娩、自由體位分娩、無創無保護分娩、「一對一」全程陪伴產婦、足浴促產後康復等特色醫療,實行門診、病房「一條龍」服務,實行母嬰同室的優質醫療護理服務,團隊技術力量雄厚,為孕齡婦女提供從孕期到產時、產後的全程醫療服務,保障母嬰安全。
⑹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十四項都包括哪些具體一些更好
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健康教育
預防接種
兒童健康管理
孕產婦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壓)
重性精神疾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
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中醫葯健康管理
衛生監督協管
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免費提供避孕葯具
健康素養促進行動
(6)公共衛生兒童與孕產婦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內容,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國政府針對當前城鄉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問題,以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為重點人群,面向全體居民免費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衛生服務。開展服務項目所需資金主要由政府承擔,城鄉居民可直接受益。
⑺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為三大類人群共提供14項服務
1、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2、健康教育
3、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4、衛生計生監督協管
5、0~6歲兒童健康管理
6、孕產婦健康管理
7、老年人健康管理
8、中醫葯健康管理
9、預防接種
10、慢性病患者管理(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11、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
12、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
13、免費提供避孕葯具
14、健康素養促進
其中1-4項為針對所有人群的服務;5-9項為針對特殊人群的服務;10-12項為針對患病人群的服務。有部分有條件的地方在開展: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很多地方僅限於發現有精神病後建立檔案,做記錄、隨訪,其他均是轉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
2、孕產婦健康管理(除產後訪視)。
(7)公共衛生兒童與孕產婦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無論是城市或農村、戶籍或非戶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不同的服務項目有不同的服務對象,可分為:
1、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服務、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服務事件報告和處理,以及衛生監督協管服務。
2、面向特定年齡、性別、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預防接種、孕產婦與兒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3、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衛生服務,高血壓、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⑻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14項內容。即: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壓、糖尿病);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服務、中醫葯健康管理、衛生計生監督協管服務、免費提供避孕葯具、健康素養促進。
(8)公共衛生兒童與孕產婦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無論是城市或農村、戶籍或非戶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不同的服務項目有不同的服務對象,可分為:
1、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服務、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服務事件報告和處理,以及衛生監督協管服務。
2、面向特定年齡、性別、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如預防接種、孕產婦與兒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3、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衛生服務,高血壓、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